| 制定背景 | 煤矿干活容易得尘肺病,通风不好、粉尘多、有害气体多,工人身体扛不住。想管住这些危险,不让人生病。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从矿长到井下工人,所有跟职业卫生沾边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副矿长配合,人力资源科管日常,安监站盯着查,各部门各干各的活儿,医院管检查治病。 | ||
| 管理规定 | 粉尘要测、防护用品必须发、上岗前得培训、有害岗位要体检、新项目防护设施得跟主体工程一起上。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会讲问题,每月检查打分,查出毛病限期改,不改就罚,年底汇总奖罚,办公室负责盯到底。 | ||
业卫生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