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乱报、晚报,现场被乱动,证据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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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人,所有工地和车间发生的伤人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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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牵头查轻伤,公司负责人管重伤,上级来查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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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乱动现场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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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报完立刻救人,现场要拍照画图留证,查清原因才结案,没整改完不能松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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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规定。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伤者或现场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相应工作。
2、本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报告卫生部门。
发布时间:2026-07-24
适用场景:四不放过落实、装置巡检、隐患整改
| 制定背景 |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老出安全问题,没人盯紧,容易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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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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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主任带头查、承包、记录;总经理盯着看;各部门负责人配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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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每周至少查一次;隐患马上改;检查要留记录;签名确认;承包人每周必须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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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记下来交安全部存档;发现隐患立刻处理;不记录、不整改、不签字就通报;每月汇总问题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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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安全承包,总经理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形成
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至少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安全部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9)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