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5
| 制定目的 | 以前管得松,人乱招乱用。现在要管住人头、管好干活、管出劲头,让临时工愿意干、干得好、不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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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各中心、宾馆、幼儿园这些地方招的临时工,管他们怎么进、怎么干、怎么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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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人事部牵头定规矩、收表格、存档案;各用工单位填表、培训、报变动;人事部不定期查落实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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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没办齐证件不能上岗;不培训就让干活不行;试用期不合格还留着不行;干砸活、犯错误、违法的马上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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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用人前先报计划、填登记表、交人事部;证件不全不让干;培训完才上岗;每月查一次登记和证件;漏报迟报扣当月绩效;查出问题马上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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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临时工的调控和管理,全面行使人事管理职责,建立适应后勤集团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责权利相对称的社会化劳动用工制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规范管理来达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目的。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县雇用临时工的各中心、宾馆、招待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41号令,省政府【1992】74号文件、市政府发123号、10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26
适用场景:后勤服务收费、高校经费结算、国有资产管理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车,不让乱用,保证安全,用得上又不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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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司机负责开车、检查、保养;办公室管证件、档案、派车;总经理批外借和派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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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用车要填单签字;不准外借,特殊情况要总经理批;故障马上停用修理;行车前检查,途中守交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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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派车按单子重要性排;没单子不派车;司机自己记日志,每月初交核算中心核;节假日车停指定地方锁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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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后勤产业处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 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 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