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食堂和小卖部干净卫生,不让学生吃坏肚子,保护大家健康。 | ||
|---|---|---|---|
| 职责分工 | 食堂员工管好自己卫生和操作;老师每天检查饭菜;校方管验收采购和签合同;卫生部门来抽查。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有健康证;蔬菜要泡30分钟;生熟分开;禁卖隔夜菜、发芽土豆、变质食品;小卖部禁卖三无产品。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登记;采购要索证留记录;餐具按制度消毒;环境天天打扫;发现异味马上倒掉;卫生部门不定期来查。 | ||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出售饭菜的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操作台必须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养长指甲和染指甲;
不准披散发;
不准戴戒指、耳环和手镯。
3、学校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周围环境要经常打扫清洁,沟道要经常冲洗干净,不得有剩饭、剩菜和污泥,防蚊蝇孳生。
购回的蔬菜不允许摆放在地上,也不允许混装,要按要求用菜架分类摆放并且防蝇防尘防变质。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即将烹调的各类蔬菜洗净后用清水浸泡30分钟以上,防止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