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4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想分清谁该负责,提醒医生护士小心点,保护病人也保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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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医生、护士、科室还有管医疗的领导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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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带头干,各科室主任执行,业务骨干一起评析,院领导盯着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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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能脱岗,不能乱收费,不能卖药卖器械,不能严重不负责任,不能违纪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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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纠纷完后20天内必须评析定性,按性质扣奖金、赔钱,科主任也要担责,不作为的还要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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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警醒有关责任人员,保障病人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及性质。
2、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三、医院在纠纷处理终结后20日内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骨干进行认真的评析,按情节及后果,认定纠纷性质为可以避免、存在缺陷或不可避免。
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6-06-28
适用场景:医疗事故鉴定、医患争议处置、病历管理失范
| 制定目的 | 怕病人和医生吵起来影响看病,怕小问题拖成大麻烦,怕医院乱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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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所有门诊病房手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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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科主任管科室里纠纷,护士长配合协调,职能科室管全院纠纷,医生护士要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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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纠纷先在科室解决,实物要封存,死亡要尽快尸检,签字必须家属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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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科室不处理好要上报,职能科室检查落实,没做到扣奖金、取消评优、不能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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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五)
a、医疗纠纷的概念和分类
㈠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医患双方对某一诊疗环节、过程或结果,在认识上发生分歧,致使患方向医方提出质疑,不论以何种方式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统称医疗纠纷。
㈡分类
1、从程度认定上,从医疗纠纷所涉及的诊疗后果上可分为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⑴医疗缺陷:指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但未给病人身体造成损害,尚未构成医疗差错。
⑵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违犯各项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规范,但未给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尚未构成医疗事故者。
⑶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