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医疗出问题没人管 想弄清纠纷为啥发生 让医生护士更上心 保护病人也保护医院 不让责任乱糊弄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 所有参与诊疗的医务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医疗纠纷领导小组牵头 业务骨干一起评析 科主任要盯紧自己科室 院领导最后拍板定性 | ||
| 管理规定 | 纠纷必须20天内评完 分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三类 不能拖着不评 不能随便定性 | ||
| 监督与罚则 | 评完马上扣奖金或赔钱 扣多少写得明明白白 脱岗违纪直接赔全部 不作为也要罚钱 每月检查执行情况 查到没落实就重来 | ||
一、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警醒有关责任人员,保障病人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1、医疗纠纷的原因及性质。
2、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三、医院在纠纷处理终结后20日内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骨干进行认真的评析,按情节及后果,认定纠纷性质为可以避免、存在缺陷或不可避免。
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