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出事故,保护人和财产安全。管好储存、运输、使用这些环节。 |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处管买和运的安全。使用部门管用的时候安全。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 ||
| 核心条款 | 危险品要专库存放,禁烟火,禁明火作业。进库要登记,不许无关人进。不准人货混装。 | ||
| 执行要求 | 相关人员必须学安全知识。库房出入要登记。运输要用指定车辆和司机。火警马上报,不能用水灭。每天检查,定期培训,领导抽查。 | ||
1 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
2 引用规定
2.1 gbj 16-87消防条例
2.2 国发(1987)14号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
2.3 gbj 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
2.4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 定义
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
3.1生产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