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医疗废物乱扔乱放,避免伤人、污染环境,保护大家健康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院感科负责检查监督;各科室管好自己产生的废物;保洁公司负责收运;暂存点专人登记保管。 | ||
| 核心条款 | 五类废物不能混装;利器进盒子;黄色袋子装废物;双层袋装传染病人废物;包装要严实不漏。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固定时间路线运送;交接时双方签字登记;登记本至少保存三年;暂存不能超两天;工具用完要消毒;防护装备必须穿戴好。 | ||
乡村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