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疫情漏报迟报,控制不住扩散。基层报告乱,电话都不清楚,得统一管起来。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养动物的单位,兽医站、门诊、住院部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人主抓这事。专门派人记和报。畜牧兽医站负责盯落实、查档案。 | ||
| 管理规定 | 发现病了马上打电话报。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都要有。卡要存三年。 | ||
| 监督与罚则 | 专人天天记、周周报。兽医站不定期翻登记本、查电话记录。漏报一次就提醒,两次就通报。 | ||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