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防爆设备火花或高温引发爆炸,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设备部负责维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维修单位要专业资质。 | ||
| 核心条款 | 设备要贴合格证和防爆标;严禁带电检修;外壳不能有裂纹;线路避开危险位置;温度不能超标。 | ||
| 执行要求 | 日常检查每天做;专业检查每月一次;检修后要签字验收;记录要写清楚问题和处理情况;发现异常马上停机报修;不按要求操作要提醒纠正。 | ||
1. 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