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保障师生吃饭安全,防止食物中毒,让大家吃得放心、健康长大。 |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抓落实,总务科管日常,专人盯食品安全,各岗位有责任公示。 | ||
| 核心条款 | 食堂要有证,禁非工作人员进加工区,不买不卖三无变质食品,不加工凉菜和未烧熟豆类海鲜。 | ||
| 执行要求 | 采购要定点索证,蔬菜泡两小时,每月查两次食堂,问题限期整改,中毒2小时内必须上报卫生和教育部门。 |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