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管资产乱七八糟,账和实物对不上,老丢东西。现在要让每件资产都清清楚楚,用得更久更值。 | ||
|---|---|---|---|
| 适用范围 | 分公司所有单位,管房子、设备、线路这些大件东西的买、用、修、卖、报废。 | ||
| 职责分工 | 财务科定规矩、记账、管卡片;业务部门管实物、查数量、做鉴定;使用单位管好自己用的设备,谁用谁盯紧。 | ||
| 禁止行为 | 不许私自调走或送人固定资产;不许不登记就用新买的设备;不许卡片和实物长期不核对;不许报废不报批就拆掉。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至少盘一次家底,财务和实物部门一起查,月底前交盘点表;没按时交的扣绩效;发现账物不符马上补手续,超三个月没改要写说明。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兴隆供电分公司所属的各个单位。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固定资产划分的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固定资产减少和清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