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工程质量出问题影响铁路安全和运输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铁路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现场负责人先报,项目经理再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一起管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保护现场,不能瞒报漏报,处理要“四不放过”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负责人要立刻行动,项目经理按法规上报,隐瞒就罚双倍,还要追责,经济处罚按损失5%-10%来算 | ||
(1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建设责任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做返工、加固处理,或由于工程质量引起铁路交通事故或对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铁建设[____]171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3 质量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按相关法规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4 报告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上级单位做好质量事故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