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大家有合适的防护用品用,保护身体不受伤,用对东西,别乱发乱用。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审核计划和发放,物流科买货,仓库拒收不合格品,各车间建档案管领用。 | ||
| 核心条款 | 按标准发用品,本人签名领,不能代领,不能卖换,不能现金代替,不能超标准发。 | ||
| 执行要求 | 计划要报批才买,领用要登记签字,损坏补发需审核,不按规定用罚20元,每月检查落实。 | ||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