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设备买得明白、用得安全、修得及时、坏得清楚,不乱买、不瞎用、不拖修、不糊弄。 | ||
|---|---|---|---|
| 职责分工 | 设备管理部门管备案、安装、验收;使用部门管操作培训;维修部管讲课发证;工程部管报废鉴定;值班人员管抢修登记。 | ||
| 核心条款 | 买设备先备案再技术咨询;用前要培训拿证;填运行记录;坏了一定报事故;保养按月计划做;维修必须填单子。 | ||
| 执行要求 | 所有单子当天填完,验收后才准用,培训合格才上岗,事故24小时内报,保养计划每月初定,维修通知单不能漏,记录本天天更新。 | ||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