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3
| 制定目的 | 怕着火爆炸伤人伤厂,让仓库安安全全不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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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仓管员和来仓库的人,管易燃易爆品怎么放、怎么运、怎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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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仓管员天天盯现场,安全部不定期查,主管每月看记录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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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带火进库,不准穿铁钉鞋,不准在库内吃饭睡觉,不准混放相克的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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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天交接班前检查设备和登记本,安全部每月抽3次现场,漏查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整改超2天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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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品(库)安全要求
1. 易燃易爆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 仓(品)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 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 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 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 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 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发布时间:2026-07-27
| 制定目的 | 炼油化工区太危险,怕施工出事伤人毁设备,想让承包商都守规矩不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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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厂区干活的外包队伍,包括修设备、搞建设、干杂活的民工临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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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环处发许可证收押金,工程部门审资质签合同,生产单位盯现场管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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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进场,禁烟禁火乱接电线,不能碰生产设备,不戴安全帽不许干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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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先培训考试领证,交钱办手续才能开工,安环处和生产单位天天查,违规扣押金,不合格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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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发布时间:2026-06-30
| 制定目的 | 化工厂电工作业容易触电、起火、爆炸。设备老旧,环境潮湿,还有易燃易爆气体。怕工人不懂乱碰带电部位,怕灭火方法错,怕漏电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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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电工,包括新员工、临时工、外单位支援工。覆盖全厂厂房、仓库、贮罐区、配电室、作业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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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班长盯现场,师傅带新人,电工自己守规程。持证才能上岗,生病了要调岗。谁操作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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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验电再干活,停电挂警示牌。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防爆区装防爆电器。灯电压按场所分36v或12v。登高要用绝缘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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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查记录,车间主任天天看现场。没验电就动手,扣当月奖金。没持证上岗,立刻停岗培训。事故瞒报,直接调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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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的电工安全规定
一、安全规定:
1、化工企业的电工除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及本通则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其相应专业的电气规程。
2、企业电工应自觉学习有关规程,积极参加培训教育,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新参加工作或调来人员,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外单位支援工等,均应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之后取证,方可进入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