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安全健康,防止事故,保证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发展。 | ||
|---|---|---|---|
| 职责分工 | 厂长负总责;总工程师管技术;车间主任管本车间;工段长班组长安抚工人;安全员监督执行;各部门按分工管好自己块儿。 | ||
| 核心条款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人人有安全责任;定期检查隐患。 | ||
| 执行要求 | 各级领导带头落实;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岗位操作要持证上岗;动火等危险作业要审批;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隐患马上整改;安全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