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档案管理更规范,跟上办公自动化节奏,落实《档案法》要求。 |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专人管收发登记和归档;各部门内勤收齐材料;信息中心刻录电子文件交办公室。 | ||
| 核心条款 | 文件按四类归档;材料要齐全完整;电子文件每月刻盘存三份;档案不能私存乱借。 | ||
| 执行要求 | 各部门及时移交材料;办公室每月或每季整理立卷;外出参会带回材料必须交办公室;查借阅要登记签字;保密文件严守规定。 | ||
为了贯彻执行《档案法》,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本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非本局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上级机关转发本局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4、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局工作时的重要讲话、题词、照片和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5、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本级的文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