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防止汽轮机超速飞车出事。怕转速失控撞坏机器,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运行、检修、试验的汽轮机组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值长指挥试验,主管参加把关,操作员执行每步动作,化验员盯油质。 | ||
| 管理要求 | 转速表坏了不能启机,油不合格不准开,甩负荷前必做汽门试验,超速试验要先试保护。 | ||
| 监督与检查 | 值长现场盯,设备部抽查记录,没做到就停机整改,再犯扣绩效。日常巡检看表计、听声音、查油样,班长每天问一遍。 | ||
1.1 在额定参数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甩负荷后能将机组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转速以下。
1.2 各种超速保护均能正常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启动。
1.3 机组大小修后应做调速系统的静态试验或仿真试验,保证调节系统的速度变动率4~4.5%;迟缓率≤0.2%
1.4 机组的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时,严禁机组启动,运行中的机组在无任何有效监视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
1.5 透平油和抗燃油的油质应合格,油质不合格时,严禁机组启动。
1.6 正常停机时,先打闸,检查有功功率到零,千瓦表停转或逆转后,方可解列发电机,或用逆功率保护动作停机。严禁带负荷解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