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大家不懂医疗安全知识,技术不熟,不重视国家和区里规定,容易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职工,包括新来、调岗、用新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牵头培训。科室负责人管科室教育。代教老师带现场学习。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操作要按规程来。新项目新技术要用前先学好考过。特种作业得有证。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学、晨会讲、三级教育分步走。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每月检查签到和记录。出事故要停岗再学。委员会定期查执行情况。 | ||
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医疗安全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医疗安全的重要意义,重视新都区和国家的医疗安全方针和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医疗安全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职工会、晨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二、诊疗科目及医疗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院教育
1、新进人员需经过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和院感科进行岗前培训;
2、医疗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学习医疗、护理、药剂等有关的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等;具有医疗安全特点的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