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开会没人来,委员乱说话,文件乱签,大家不知道该听谁的。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专业委员会成员、专职秘书、业主代表。 | ||
| 职责分工 | 委员要守规矩不乱代表集体,主任管会议和执行,副主任帮着干,秘书管材料,代表监督提意见。 | ||
| 管理要求 | 开会必须过半数人到场,决议要全体一半以上同意,记录得签字,重要事得公告,辞职要等补上人才生效。 | ||
| 监督与检查 | 秘书查通知到没到,主任盯会议开不开,委员缺席三次就建议换人,记录不签字算缺席,监督靠业主代表团和公告栏。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广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委员会和委员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
第四条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广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小区利益,并保证谨慎、勤勉地行使业主大会所赋予的职责。
第五条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授权,任何委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业主委员会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