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事故总在变,人和机器状态也在变。管不好就容易出事。想让危险少点,行为稳点,现场安全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设备设施的人和单位。管设计、安装、使用、保养、检测、报废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定规矩,车间主任盯执行,班组长天天查,安全员月底核记录签字。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用没标安全警示的设备,不准跳过定期检测,不准让坏掉的防护装置凑合用,不准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新设备装好先验再用,每月查保养记录,每季测防护性能。漏检一次扣当月安全分,两次停用设备重培训。检查结果贴公告栏,月底汇总交安全部。 | ||
要完全消除物质系统的潜在危险是不可能的,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此外,任何事故发生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人与物的状态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是时间的函数。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 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