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8
| 制度目标 | 管好员工下班后的事,减少出事,让大家更安全,也给公司脸上添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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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各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安环部和综合部牵头,车间主任、班组长也要盯人,安全科收材料、查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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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填家庭监督卡,半年一次;开家属会;去街道居委会问情况;请社区监督员;发现不对马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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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监督卡要家属签字交回;家属座谈不定期开;街道走访不能少;宣传资料要发到家和社区;事故要分析、有预防;培训每年要有工余安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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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树立矿山员工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员工工余时间的相关注意事项、行为规范和社区文化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和考核,设立工余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安环部及相关科室组成,单位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工余管理的调查、汇总和考核。
第五条 各单位要将各车间主任、班组长纳入管理机构范围,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行使对员工的工余管理权利,及时了解员工工余时间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员工上岗后工作范围和要求,保证员工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15
适用场景:行为监督、宿舍生活、轮值清洁
| 制定目的 | 宿舍老出事,东西丢过,电线乱拉差点着火,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别吵别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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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住厂舍的员工,管睡觉地方的安全、卫生、用电、进出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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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人事部定规矩出主意,保安天天查房间看大门,宿舍长盯同屋人,大家互相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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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拉电线、不准留外人过夜、不准带易燃物、不准在宿舍做饭、不准晚归不登记、不准乱扔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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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晚查房抄电表,月底贴罚款单,三次违规就取消住宿资格,不交钱从工资扣,查到一起住的人全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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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
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