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典当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典当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写典当公司经营范围经验
在典当公司经营的过程中,经营范围的设计是一项基础且关键的工作。不少企业主在这个环节会遇到一些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地表述自己的业务范围。其实,这并不复杂,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合理规划。
典当公司通常是以质押或者抵押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因此,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相关的业务类型。例如,“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这一项就必不可少,它指的是通过接受客户的动产作为担保品,为其提供资金支持的服务。这类业务往往涉及到多种类型的物品,如汽车、机械设备等,因此在描述时可以具体到某些类别,以便更精准地界定业务边界。
书写注意事项:
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也是典当公司常见的业务之一。这项业务允许客户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物,获取短期资金周转。在描述这个部分时,可以提及具体的房产类型,比如住宅、商业用房或者是工业厂房,这样既能体现公司的专业性,又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除了上述两类核心业务,典当公司还可能涉及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这里所说的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对于这类业务,企业可以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指出,以便吸引相关领域的客户群体。不过,在描述这部分内容时,建议使用较为专业的术语,比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样既显得正式,也能提升企业的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典当公司还需要关注法律法规的要求。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国家对典当行业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因此,在制定经营范围时,应当确保内容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开展业务。比如,有些地方可能禁止典当公司从事股票、证券等金融衍生品的相关业务,这就需要企业在设计经营范围时特别留意。
此外,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一些典当公司还会拓展其他增值服务,比如鉴定评估服务。这类服务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其资产的实际价值,从而做出更加合理的决策。在描述这部分内容时,可以使用“资产评估”“财产鉴定”等词汇,体现出公司在专业领域的深厚积累。
经营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可能会调整自身的业务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及时更新经营范围,确保其始终符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例如,如果一家典当公司计划进入新的领域,比如奢侈品交易,那么就可以在经营范围中加入“珠宝首饰、名表等奢侈品的典当业务”。
对于初次创业的企业来说,设计经营范围时可以参考同行的做法,但切忌盲目模仿。每个企业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战略都不同,因此在确定经营范围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比如,如果企业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客户群体对高端服务的需求较高,那么就可以适当增加一些高附加值的服务项目;而如果企业地处中小城市,客户群体更倾向于传统业务模式,那么就应以基础业务为主,逐步扩展。
典当公司经营范围范文
1、按《典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16人使用
2、质押典当业务;限额以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房地产抵押典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16人使用
3、凭本企业许可证从事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95人使用
4、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86人使用
5、;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一致)39人使用
6、^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9年4月28日)。176人使用
7、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28日)434人使用
8、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33人使用
9、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96人使用
10、典当业务(凭典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7月28日止)。447人使用
11、一般经营项目是: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许可经营项目是:424人使用
12、;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720人使用
1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802人使用
14、;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许可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367人使用
15、按《典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85人使用
16、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4月10日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107人使用
17、许可经营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06人使用
18、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360人使用
19、许可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典当经营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334人使用
20、许可经营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54人使用
21、典当;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商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业信息咨询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18人使用
22、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它典当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核定一致)531人使用
2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年04月18日)。428人使用
24、动产典当服务;不动产典当服务;财产权利典当服务;其他典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56人使用
25、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29人使用
26、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96人使用
27、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监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868人使用
28、^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965人使用
29、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489人使用
30、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1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55人使用
3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915人使用
32、典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36人使用
3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4日)*529人使用
34、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78人使用
35、典当;143人使用
36、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3月25日)。898人使用
37、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3人使用
38、;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28人使用
39、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4月8日止)224人使用
40、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98人使用
4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65人使用
42、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19日)597人使用
4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80人使用
44、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1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89人使用
45、典当。161人使用
46、;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筑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在核定期限内经营)954人使用
47、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482人使用
48、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405人使用
49、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1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45人使用
50、动产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23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