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寿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寿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写人寿公司经营范围经验
在撰写公司经营范围的时候,人寿公司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需要涵盖一些特定的服务领域。由于这类业务涉及复杂的金融产品和风险管理,因此在拟定经营范围时,必须确保内容既全面又专业。
人寿公司通常会涉及保险服务,这是其核心业务之一。例如,可以写入“开展各类人身保险业务”,这包括了健康险、意外险以及养老保险等多种类型。这些业务需要明确标注具体的险种名称,以便于后续的业务开展和监管机构的审查。此外,还可以加入“提供相关咨询与服务”的描述,这不仅能够体现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也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除了基本的保险业务外,投资管理也是人寿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经营范围中提及“资金运用及资产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这里可以具体提到“从事资本市场投资活动”,这表明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能力进行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同时,“参与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这样的表述也可以增强外界对公司专业性的认知。
值得注意的是,人寿公司往往还会涉足健康管理相关的服务。比如,“健康管理服务”就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补充内容。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升客户体验,还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附加价值。此外,考虑到当前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加入“养老服务策划与实施”这样的条款也显得尤为必要。这样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能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众多行业的标配。对于人寿公司而言也不例外,因此可以在经营范围中加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业务流程”等相关描述。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运营效率,还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群体。另外,考虑到未来可能扩展至跨境业务的可能性,不妨预先设定好“允许开展跨国保险业务”的条款,为将来的发展预留空间。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上的处理。比如,在表述过程中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概念,而是采用精准的专业术语。同时,为了确保合法性与合规性,建议事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确保所列的各项内容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毕竟,一个严谨合理的经营范围不仅能给企业带来便利,还能有效规避潜在的风险隐患。
人寿公司经营范围范文
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83人使用
2、;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05人使用
3、许可经营项目: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552人使用
4、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63人使用
5、在杭州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上述保险的再保险业务819人使用
6、许可项目: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以及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保险业务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545人使用
7、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841人使用
8、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11人使用
9、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后,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11人使用
10、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558人使用
1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家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150人使用
12、^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82人使用
13、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92人使用
14、在总公司经营区域内销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电话销售的其他产品。(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397人使用
15、许可经营项目: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688人使用
16、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91人使用
17、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201人使用
18、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70人使用
19、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74人使用
20、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批准的各类人身保险业务。556人使用
21、财产损失保险(含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97人使用
22、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收客户的咨询、投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52人使用
23、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922人使用
24、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656人使用
25、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中国保监会和公司批准的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23人使用
26、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电话销售的其他产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59人使用
27、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寿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71人使用
28、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11人使用
29、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4人使用
30、经营保险业务(范围详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33人使用
31、在济南市经营1、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2、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3、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4、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5、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6、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7、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所开办险种的查勘理赔;8、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38人使用
32、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人使用
33、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2人使用
34、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39人使用
35、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者审批文件方可经营)134人使用
36、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45人使用
37、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995人使用
38、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咨询代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69人使用
39、代理销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产品;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43人使用
40、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报销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638人使用
41、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新型产品;传统年金保险;年金新型产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29人使用
42、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24人使用
43、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764人使用
44、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63人使用
45、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23人使用
46、受主体委托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等各项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65人使用
47、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2人使用
48、;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815人使用
49、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34人使用
50、在总公司经营区域内销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电话销售的其他产品。599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