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文化影视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化影视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写影视公司经营范围经验
在拟定一家文化影视公司的经营范围时,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业务方向、发展目标以及所在地区的政策法规进行综合考量。每个企业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经营范围的表述方式也应有所差异。
通常来说,文化影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涵盖多个领域,比如影视制作、发行、宣传推广,还有相关的文化活动策划等。对于一家专注于影视制作的企业而言,经营范围中应当明确提到“电影摄制服务”、“电视剧制作”等内容,这样能直观地向外界传达企业的核心业务。
在制定经营范围时,企业还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如果涉及到进出口业务,就需要在经营范围里注明“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比如涉及网络直播或者短视频平台运营的企业,还可以加入“互联网信息服务”这样的表述,以便更好地适应现代数字媒体的发展趋势。
书写注意事项:
文化影视公司在描述经营范围时,也可以适当地增加一些衍生服务项目,比如广告设计、制作与代理发布,这不仅能够拓宽企业的收入来源,还能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考虑到未来可能拓展的新业务方向,可以在经营范围中预留一定的空间,比如“其他未列明的文化艺术业”。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经营范围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起草时需要仔细查阅当地的工商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特定的分类标准,这就需要企业在撰写时尽量做到精准无误。
此外,为了确保经营范围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建议企业在正式提交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工商注册机构。他们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从而帮助企业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上述几点外,企业还可以参考同行业的其他成功案例。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经营范围,可以从中获取灵感,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盲目模仿,而是要在充分了解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合理借鉴他人的经验。
影视公司经营范围范文
1、一般经营项目是:影视策划及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661人使用
2、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摄影服务;销售:摄影器材、广告材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与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2人使用
3、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959人使用
4、企业形象策划;礼仪策划;文化活动策划;美容用品、化妆品的销售;教育培训、个人形象设计、会务策划。^648人使用
5、影视策划;体育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动漫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影视制作、发行;从事广告业务。532人使用
6、广播电视节目咨询、策划及制作;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656人使用
7、影视策划;摄影摄像服务;三维动画制作;电脑平面设计;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网站策划建设(除国家专营专控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规定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73人使用
8、影视专题电视栏目运营策划咨询;图书、书画展览、文化活动、演艺活动策划(演出除外);商业活动设计、策划;广告的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71人使用
9、影视项目策划;从事广告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摄像摄影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服装租赁,音乐、舞蹈培训,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咨询;影视项目策划。^电视剧、综艺、专题、动画故事片的制作、复制、发行;影视节目的拍摄与制作;影视项目的创制、发行;唱片制作;演出制作,演出组织,演出营销。652人使用
10、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625人使用
11、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502人使用
12、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策划、拍摄、制作、发行(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0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礼仪庆典策划、展览展示。(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有关规定的专营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753人使用
1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翻译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摄影服务;婚姻服务(不含涉外婚姻);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工艺品、机械设备、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通讯设备;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75人使用
14、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微电影、网络剧;艺人经纪;影视摄影器材、灯光器材租赁,影视服装、道具制作、销售、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转让;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摄像服务;游戏软件开发、设计;组织策划文化综艺及赛事活动;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数字技术服务;图文设计、电商技术服务;制作、代理: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影视表演培训(非学历、非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11人使用
15、摄影摄像服务;形象策划;销售:音像器材、舞美灯具、摄影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52人使用
16、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项目投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影视策划;软件开发;摄影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礼仪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零售摄影器材、橡胶制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328人使用
17、从事广告业务;摄影摄像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建筑、动画设计;演员经纪;礼仪服务;婚礼、庆典、会务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影视制作;音像制品制作。936人使用
18、舞台造型策划;影视技术开发、文化活动策划;教育培训;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动漫设计;网络游戏软件的设计;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礼仪策划;舞蹈培训;美术培训;平面设计;动漫设计;摄影服务;电子商务网络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公关活动策划;平面设计;文化活动策划;影视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礼仪策划、婚庆活动策划、会议策划;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影院设备的销售及租赁;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特经纪。713人使用
19、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租赁照相器材;服装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文艺创作;声乐技术培训;舞蹈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技术开发;企业策划;销售计算机、灯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照相器材、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工艺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652人使用
20、影视策划;其他广告服务;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文化娱乐经纪;文化活动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营业性文艺表演;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网络音乐服务;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的销售;文艺创作服务;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互联网科技技术咨询、科技技术服务、科技技术开发、科技技术转让;培训活动的组织;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肉制品、食品、服装、工艺品、鞋帽、农产品的销售;基础软件的开发;舞台表演化妆服务、艺术指导服务、美工服务、道具服务、安全保护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服装和鞋帽出租服务;箱包的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72人使用
21、影视制作(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模特经纪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三维动画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58人使用
22、影视培训;技术培训;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劳务服务;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559人使用
23、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布置设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医疗器械ⅰ类、五金交电、文化用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47人使用
24、影视专题片拍摄、制作;大型活动节庆摄制;影视作品摄制与经营;电视业务交流、研讨;广告、电视栏目策划、创意、摄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33人使用
25、影视策划;动漫设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文化教育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会展服务;摄影服务;影视器材销售;文艺演出组织策划;演出经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460人使用
26、代理国内外各类影视媒体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组织策划文艺演出。694人使用
27、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电视设备、音响设备租赁;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信息咨询及策划;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互联网信息技术研发;装饰工程设计;婚庆用品、日用百货销售;打字、复印;印刷服务(不含出版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园林设计;灯箱、标识制作;房屋改建维修;道路公共设施安装。(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经营除外)622人使用
28、服务:影视、动画、漫画和影视游戏产品的研究开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批发、零售:花卉、工艺美术品、化妆品(除分装)、玩具、服饰、鞋帽、文化用品、布艺;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734人使用
29、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和咨询服务;销售、维修、安装机械设备;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节能技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影视技术咨询及组织文化交流活动。826人使用
30、文化活动策划、礼仪庆典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平面设计、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信息咨询;多媒体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文艺创作与表演;模特经纪;制作发行电影、电视剧、宣传片、资料片。112人使用
31、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美术设计制作,摄影摄像服务,销售摄像及音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16人使用
32、从事广告业务;电影电视剧投资;文化体育赛事活动策划。^影视制作;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国内外影视节目发行;文化艺术培训。4人使用
33、电影剧本、电视节目及剧本的创作;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87人使用
34、影视器材销售;文化艺术交流;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零售;教育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684人使用
35、影视制作与发布;电影放映;影视经纪代理;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摄影服务;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花卉零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6人使用
36、影视传媒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02人使用
37、许可项目: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电影制片,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体育保障组织(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95人使用
38、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录音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报纸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出版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展览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熟食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散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刊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吃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业;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游艺娱乐用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充值卡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87人使用
39、制造:影视器材、照相机附件、文化用品、照明灯具;影视器材安装维修、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49人使用
40、影视文化活动策划;从事广告业务;会务组织;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业活动策划;专题、专栏、图书选题策划;剧本改编;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文艺演出。832人使用
41、销售:影视设备及周边产品,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耗材;闭路监控、公共广播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42人使用
42、影视经纪代理服务;道具出租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版权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舞蹈辅导服务;戏剧艺术辅导服务;文学、艺(美)术经纪代理服务;美术展览经纪代理服务;摄影艺术辅导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音像制品出租;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市场调研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广告业;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文艺创作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灯光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工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表演艺术辅导服务;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新闻业;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录音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369人使用
43、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影视道具的销售;公益演出活动的策划;舞台、音响、灯光造型的策划,设计;婚庆、礼仪及摄影服务;大型商业活动的策划及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461人使用
4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114人使用
45、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电脑动画与多媒体制作,数字技术设计与应用,企业形象策划(不含限制项目)。^612人使用
4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摄影摄像服务、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动画设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21人使用
47、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对影视项目的投资,影视制作技术咨询,动漫设计,广告策划及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83人使用
48、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302人使用
49、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动漫周边、衍生产品、玩具开发及销售媒体广告经营;大型公关活动和文艺、庆典演出活动的策划实施;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艺术影像制作;吉祥物设计、开发;艺术设计;会务会展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动画、广播、电影、电视、音乐节目制作、发行;影视广告片、宣传片,以及文献纪录片创制;影视剧和影视节目创制;动画、漫画、插画设计制作。598人使用
50、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影视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会议服务;庆典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789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