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应急预案

适配人群卫生应急指挥员,现场医疗队长,疾控流调人员使用场景自然灾害救援,事故灾难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响应
制定目的怕突发公共事件来了,医疗救不了人,大家受伤生病没人管,社会乱套。
适用范围只管突发公共事件伤人、害健康时的医疗救援。
职责分工领导定方向,医生护士救人,后勤备东西,信息员报消息,大家都得听指挥。
管理要求快响应、快到场、快救治、快转运;不准拖、不准漏、不准乱报信息。
监督与检查现场有人盯进度,上级抽查记录,没做到要说明原因,严重就换人干;每月查一次落实情况,漏了补上,错了重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及时反应、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

救援应急预案:某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灭火救援组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使用场景高层火灾处置,消防力量调度,现场指挥部组建
制定目的高层楼着火太危险,人容易被困,东西烧得多,大家慌乱影响大。得提前想好咋灭火救人。
适用范围深圳所有10层以上住宅、24米以上公建和厂房库房。
职责分工市局领导总管,消防支队现场指挥,各队分头干活。交警管路,医疗抬人,供电断电,供水加压。
管理要求先救人再灭火,用固定消防设施为主,举高车云梯配合。广播稳人心,消防电梯优先用。
监督与检查119接警马上调车,6-12台起步。现场每组有人盯,不戴装备不准进。漏岗扣分,出事追责。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消防队伍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市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保障预案》,结合我市消防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根据灾情和现场灭火救援的需要,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警力,协调社会各参战力量;决策有关灭火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调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维护灾情发生地区的社会秩序;协调有关善后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消防支队领导

成员单位:指挥部、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属地公安分局、装备财务处、科技通信处等相关参与部门以及安监、医疗、供水、供电、燃气、建筑、气象等参战的市属、区属政府单位。

(二)及时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

成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及参战各中队值班指挥员;市公安局现场各参战部门领导;现场各参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领导;受灾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相关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修理中队人员组成。负责做好支队参战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灭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火、建审有关技术人员,受灾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开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控制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根据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保护灭火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层建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内部的警戒由 消防支队负责。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防火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固定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刑警支队负责执行调查取证、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置,采取就近原则,调集6 —12台消防车到场。同时,通知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邻近大、中队作为为增援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指挥长,应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长的请求,调集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知医疗救护、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调集相关警种协助灭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灭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定进攻起点层。进攻起点层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集结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灭火救援措施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灭火救援行动组指挥到场的灭火警力采取的处置措施为:

1、组织火情侦察

第一到场的消防中队要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及时反馈情况;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火情侦察由消防支队、大队、中队各级侦察小组分别组织,确保在火灾扑救的各阶段,前线第一手信息的及时传递,为调整灭火作战行动提供依据。具体方法有:

(1)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楼层、被困人员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起火建筑职工的初战情况。

(2)辖区消防大、中队到场后迅速占领着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运作情况;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及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关闭情况;消防控制中心对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情况;通过屏幕显示,明确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灾发展蔓延趋势、人员受烟和火势威胁程度,并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发出相关指令。

(3)组织内部侦察。消防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内部进行侦察,了解: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式;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方向及进攻路线和堵截阵地设置的位置;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

(1)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的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

(2)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基本顺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上层,尔后是着火层下层。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进行。

(3)疏散和抢救人员的途径。从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经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或室外疏散楼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进入避难层(间)或起火层的下一层。同时利用云梯消防车、缓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网、袋、气垫、绳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登高进攻

(1)内部进攻。利用楼梯(防烟、封闭)、消防电梯进攻;

(2)外部进攻。利用登高装备进攻(室外楼梯、建筑平台、举高消防车、消防梯等)

(3)内外结合进攻。

4、利用高层建筑固定给水系统进行火场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向竖管供水;

(3)利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补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装置供水;

(5)消防车直接供水。当室内固定给水设施以及水泵结合器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需求时,可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沿楼层垂直铺设水带供水。

5、火场排烟

利用机械排烟系统(均为固定防、排烟系统)排烟,排烟塔、排烟竖井、排烟窗、自然排烟口排烟以及喷雾水、高倍数泡沫、移动排烟装备和破拆排烟等。

六、处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应加强辖区大、中队第一出动力量,消防特勤大队和邻近大、中队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时,消防支队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证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

(二)装备保障

消防支队应加强对举高、专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及时排除装备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队加强灭火救援耗材和灭火剂的日常储备。适时启动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向消防部门战备仓库、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市公安局装财处、市物资部门申请调拨。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线灭火救援人员饮水、饮食和休息轮换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队指挥处指挥科、科技办日常加强对讲机基地点台和手持对讲机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对讲机的通讯联络畅通。争取在基层消防中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插孔电话;战时确保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市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联络保障由科通处负责。

(五)技术保障

消防支队防火、建审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筑、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训练保障

消防支队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点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理论和高层建筑内消防系统的学习;加强对车辆装备、特种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强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战术、战法的演练。

七、灭火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应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进入消防控制室,应向值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由他们操作设备。

(三)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时,应首先使用消防电梯和消防楼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时应注意选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员分流。

(四)开通广播系统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和受烟、火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厦人员惊慌,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五)使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搞清该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口压力与固定消防设施出口压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底层室内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六)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应相应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逐渐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墙在火焰、高温和水冲击的作用下爆裂,溅落伤人。

救援应急预案:社会灭火抢险救援

适配人群消防指挥员,交警现场负责人,燃气抢修主管使用场景重大火灾扑救,化学泄漏处置,地震灾害救援
制定目的怕火灾和灾害事故伤人伤物,怕各部门乱指挥不配合,怕老百姓生命财产不安全,怕社会乱套。
适用范围西宁市所有参与灭火救援的部门单位,包括消防、公安、卫生、供电、供水、燃气等。
职责分工副市长总负责,各局领导管自己这块,消防队主扑火,交警管路,防暴队护现场,卫生救伤员,安监查原因。
管理要求接到命令马上出发,听统一指挥,先救人,保自身安全,断电断气增压供水,不许乱跑乱动。
监督与检查市政府盯着,消防支队汇总情况,谁没到位谁没听令要被问,现场出事要追责,信息必须及时报,装备必须带齐,着装必须统一。

为了增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意识,提高社会联合、协同作战抗御火灾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提高我市各级安全保障部门的联合处置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全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社会灭火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指挥机构

(一)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和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西宁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油燃气公司、公安交警支队、公安防暴支队、公安治安支队、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西宁市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担任。

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1、市公安局:协助市政府完成灭火和各种救援事故工作的组织指挥以及维护现场各项秩序等相关工作。

(1)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负责各种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2)交警支队: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指挥交通,保障交通道路畅通。

(3)防暴支队:负责维护灾害现场的秩序,强制排除现场混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保障现场救灾人员不受外界的干扰。

(4)治安支队:负责维护灾害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各项安全工作,调查或协助调查各种事故原因。

2、市卫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3、市安监局: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同专家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

4、西宁供电公司: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电源处置工作。

5、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向灭火救援现场进行区域管网增压工作,保证足够的用水量,处置水力故障。

6、中油燃气公司: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区域断气及各种燃气泄露的处置工作。

二、出动原则

西宁市发生下列情况,各级部门(单位)接到政府调动,必须立即出动,履行各自职责。

1、各种重大、特大火灾;

2、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泄露事故;

3、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

4、空难及重大灾害事故;

5、恐怖袭击和破坏性突发事件;

6、建筑物倒塌事故;

7、有关单位和群众遇险求助;

8、市政府组织的各种联合演习。

三、指挥原则

在重特大火灾扑救、暴力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战斗行动中,由市政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凡是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出动,一律要奉命出动,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灭火救援。指挥中要突出消防指挥专业特点的原则,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有其专业特点,指挥方法、战术运用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必须突出灾害现场消防指挥员的主导作用,避免各自为战、分散指挥,确保指挥员权威,实现领导小组的决策意图。要突出专业指挥的原则,不同的救援现场要根据单位的情况和专家的决策为主,实施有效指挥。

四、处置原则

各单位的灭火救援力量,要按照“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减少损失”的原则,充分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各种灾害事故,各单位救援力量要依据灭火抢险救援处置预案,快速、有序地组织实施;在现场处置中,要按照“救人第一”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及减少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二)服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 听从命令,勇敢顽强,坚决完成各种灭火救援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着手,事先准备,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树立协同配合意识,确保各项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结合各自的分工任务加强宣传动员以及教育工作,选派政治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社会救援工作,防止出现完成任务不坚决、质量不高的现象。

(五)严格按照总体要求,统一本单位出动规定、统一着装,配备救援所需器材和装备,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灾害现场,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指定的区域内实施作业。

(六)执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擅自行动,防止出现现场混乱,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信息反馈,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救援应急预案:某酒店电梯救援

适配人群电梯管理员,工程部人员,监控中心值班员使用场景电梯困人,火灾停梯,地震停梯
制定目的电梯困人、溜梯、夹人这些事常发生,怕大家慌乱乱动受伤,也怕设备坏掉。
适用范围只管上海嘉定区绿地万怡酒店里的所有电梯。
职责分工监控中心24小时盯屏幕;工程部管救援;电梯管理员现场指挥;维保单位30分钟内必须到。
管理要求困人先安抚别乱动;不能撬门、不能伸身体出去;用对讲或警铃求救;停电或故障按钥匙开门。
监督与检查值班员接到报警马上联系工程部和维保单位;没及时处理要记录在案;每年至少练一次救援;不按流程做要追查原因。

上海绿地万怡酒店电梯救援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困人、开门运行、溜梯、冲顶、夹人和伤人等)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帮助人们应对电梯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所指电梯,是指动力驱动、沿刚性导轨或固定线路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等。

1.3本预案只对上海市嘉定区绿地万怡酒店所属电梯适用。

2电梯的应急管理

2.1应急救援方框图

2.2电梯管理员:李东来、周兴龙。

2.3工程部为电梯应急救援的具体管理部门,酒店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电梯的运行状态,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为救援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现场由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

2.4电梯发生异常情况,酒店监控中心应得到报警后先确认电梯梯号和电梯内情况,做好安抚,并立即通知酒店工程部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知120、119或110等。

2.5管理部门要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3电梯困人的应急救援

3.1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

3.1.1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况,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3.1.2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救援人员指挥。

3.1.3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3.1.4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

3.2电梯使用管理部门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3.2.1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管理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2.2电梯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得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告知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3.2.3值班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3.2.4电梯管理部门的专职人员到达现场应安抚乘客,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4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4.1到达现场的救援人员应当先根据指层灯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再实施救援。

4.2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4.2.1拉下电梯电源开关.

4.2.2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4.2.3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4.2.4协助科客离开轿厢。

4.2.5重新关好厅门。

4.3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4.3.1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4.3.2拆除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3.3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米左右)为止。

4.3.4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远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4.2条款进行。

4.3.5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应请救公司帮助救援。

4.3.6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

4.4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4.2和4.3的方法解救被困人员。

4.5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 4.3的方法解救被困人员。

4.5 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报后,救援人员应首先关闭该电梯主供电电源,再使用三角钥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到场抢险;

5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5.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5.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5.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5.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6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6.1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1.1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6.1.2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当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在乘客离开电梯轿厢后,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电梯轿厢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6.1.3井道内或电梯轿厢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

6.1.4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6.1.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由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应断电停梯,以避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同时通知管理部门和电梯维保单位。

6.2应对地震的应急措施:

6.2.1已发布地震预报的,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处理措施,由管理部门决定电梯是否停止,何时停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具体操作。

6.2.2震前没有发出临震预报而突然发生震级和强度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应当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离开电梯轿厢。

6.2.3地震后应当由电梯维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6.3应对电梯进水的应急措施

6.3.1发生电梯进水时,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应当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6.3.1.1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电梯轿厢进水。

6.3.1.2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应当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6.3.1.3对进水电梯应当进行除水处理。确认湿水消除,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6.3.1.4电梯恢复使用后,要详细填写进水检查报告,对进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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