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
| 适配人群 | 高校后勤技术人员,高校后勤管理人员,高校后勤高级职称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校后勤聘任,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分开 |
|---|---|---|---|
| 制定目的 | 怕职称评聘乱套,大家光拿证不干活,影响学校发展。 | ||
| 适用范围 | 总公司所有评职称的老师和后勤技术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盯考核,人事管手续,老师自己干活攒分,科研要达标。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干满工作量,科研分不能少,五年里至少有一年达标才行。 | ||
| 监督与检查 | 总公司每年查一次,没达标先试聘一年,再不行就降级拿钱少,人事处备案监督。 | ||
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形成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风貌,根据江西省职称改革精神以及饶师院党发[____]1号文要求,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二年(以学年度为单位);考核时限为受聘当年之前五年;科研工作按自然年度计。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受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凡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相应岗位职级的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与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专业技术工作
1、正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具有领导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能力;组织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创见性的科研成果。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2、副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中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参与学科建设或在本学科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4、初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在本专业工作中有良好的成绩。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
1、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均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正高级职务12分,副高职务7分,中级职务3分
2、按五年考核达不到科研工作总量的,如其中任选一年的科研工作量达到年定额标准,可视为合格(仅适用____―____学年度的聘任)。
3、科研工作量化按《上饶师院科研工作量化办法(试行)》和总公司“凡是在高校系统办的后勤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均可计算科研分每篇3―15分”(《中国高校后勤研究》每篇15分;《江西高校理论研究》每篇8分;《中国高校后勤通讯》每篇5分;其它报刊上发表的后勤理论文章,按级别相应计分)的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和科研工作考核必须同时符合要求方可受聘或续聘。凡不符合要求的则试聘,试聘期间待遇不变。试聘一年后,仍不符合考核要求的则低聘,并按相应的待遇执行。
五、专业技术工作、科研工作量考核由总公司负责。
六、专业技术职务由总公司聘任,聘任手续由院人事处统一办理。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院本部同步进行。
八、本办法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九、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学院后勤总公司职带薪离岗
| 适配人群 | 事业编制职工,后勤中心主任,总公司人事岗 | 使用场景 | 后勤人事改革,离岗管理,编制人员分流 |
|---|---|---|---|
| 制定目的 | 怕老员工干不动又没法退,想让岗位活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只给在编的正式职工,试岗待岗解聘的不算。 | ||
| 职责分工 | 职工自己申请,中心主任签字,总公司最后批。 | ||
| 管理要求 | 签合同、不许在公司干活、按时发钱、保留编制和待遇。 | ||
| 监督与检查 | 没签合同不给钱,乱干活要自己担责,中心管发放,总公司查落实,出事了个人负责。 | ||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职“带薪离岗”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上饶师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精神,深化公司人事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的用人机制,经总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内部职工实行“带薪离岗”的暂行办法。
一、“带薪离岗”的对象
1、正式录用在岗的事业编制职工;
2、其他编制人员以及试岗、待岗、下岗、解聘职工不在“带薪离岗”之列。
二、“带薪离岗”的办理程序
1、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中心主任签署意见;
3、总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三、“带薪”规定
事业编制职工按以下三档“带薪”:(1)工龄25年(女20年)以上的,年带薪6000元;(2)工龄在20年(女15年)以上的,年带薪5000元;(3)工龄在19年(女14年)以下的,年带薪4000元。
四、“带薪离岗”职工的其它待遇和管理
1、事业编制职工“带薪离岗”期间的医疗、保险、住房、工资晋级等与在岗同类人员相同;
2、“带薪离岗”期间,保留其原编制、职级;
3、“带薪离岗”期间或期满,职工可回原所在中心参加竞岗,达到退休或内退年龄的,按有关规定退休或内退。
4、“带薪离岗”职工必须与各中心或公司办公室签订合同,按合同管理;
5、“带薪离岗”期间,职工不能在后勤服务总公司所辖范围内从事任何工作;
6、“带薪离岗”期间,职工必须遵纪守
法,因违纪违规所致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7、“带薪离岗”职工是党员的,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8、职工所带薪金为一次性确定,以后不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9、职工所带薪金按月平均支付,由原所在中心承担。
五、本暂行办法自20**年6月1日实施,20**年7月30日终止。
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学院后勤总公司劳动工资
| 适配人群 | 后勤管理人员,一线服务员工,技术工种人员 | 使用场景 | 待岗管理,绩效考核,加班审批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干活没劲头,想多发点钱鼓励干得好的人,少发点给懒的。 | ||
| 适用范围 | 后勤总公司所有在岗、待岗、待聘、解聘的职工。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考核,班组长盯日常,员工自己守规矩、按时上班、不偷懒。 | ||
| 管理要求 | 考勤要实打实记,津贴按表现分三块发,出错就扣钱,严重就停发。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查考勤,部门负责人盯着,公司抽查。扣钱当场算清,三次不改就停福利,再犯可能不续聘。 | ||
学院后勤总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为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奖勤罚懒,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工资的管理
(一)对在岗人员,在德、勤、绩、能方面表现较好的人员,工资按月计发。
(二)对待聘、待岗、解聘人员的工资管理。
1.对待聘、待岗人员(指公司未聘用的人员及自行要求转岗而未落实岗位的人员)的计发工资额为:
工龄不满10年的,按60%计发;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工龄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龄满35年的,按90%计发;
2.待聘、待岗人员在待聘、待岗期间不享受津贴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3.对聘用而不服从分配人员的管理
对于本人不服从分配而拒绝上岗者,基本工资按50%计发三个月,停发津贴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二、津贴的管理
津贴的管理要体现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考勤考核,基本津贴的20%为综合考评津贴,根据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核发,基本津贴的60%为绩效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发放,基本津贴的20%为出勤津贴,根据月考勤情况发放,具体分配比例和办法如下:
(一)公司留存基本津贴20%为综合考评津贴。综合考评的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劳动纪律和政治表现。公司根据其考核结果发放综合考评津贴。干部、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法和内容与学院类同。考评津贴的发放分以下四种类型。
1.年终考核为优秀者,按120%发放。
2.年终考核为良好者,按100%发放。
3.年终考核为合格者,按80%发放。
4.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者,20%全部取消。
(二)基本津贴的60%为绩效津贴
1.后勤总公司的员工按照《后勤总公司指标考核标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按月全额发放绩效津贴。
2.有下列情况者扣发相应津贴或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1)有值班任务的岗位人员,不准时接班者,扣发日平均津贴的50%。
(2)正常上班时间脱离工作岗位者,扣发2倍的日平均津贴。
(3)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被举报一次且情况属实的或者有被质检员记录在案的有关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的,按其本人日平均津贴的2倍扣发。
(4)无故不接收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者,经教育无效者,停发津贴和一切福利待遇。
(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元者,扣发1个月的绩效津贴;损失1000--3000元者,扣发3个月的绩效津贴;损失在3000--5000元者,扣发6个月的绩效津贴;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扣发1年的绩效津贴。
(6)因违纪受到总公司总公司或学院通报批评者,扣发1个月的考评津贴;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者,扣发3个月的考评津贴;受党内或行政记过处分者扣发6个月的考评津贴;受记大过处分者,扣发1年的考评津贴。
3.绩效津贴主要体现总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完成任务等工作方面的情况,各部门的考核主要是�量所属职工本人的工作;真正做到按劳取酬,不劳动者不得食。
(三)基本津贴的20%为出勤津贴
1.后勤总公司的员工无旷工、病事假、婚、丧、产假者,出勤津贴按全额发放。
2.旷工1天者,扣发全额5倍的日平均津贴;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额津贴;累计15天者,扣发5个月全额津贴,超过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
3.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或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岗工作者,请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日平均津贴。
4、无故不参加学习、开会、集体活动者,扣发日平均出勤津贴。
三、职工培训费及津贴的管理
(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培训费本人承担40%,公司承担60%。
(二)考试不合格,培训费全部由个人自理,出勤津贴的发放,按第二条第三款第三项执行。
四、职工的加班费用管理
(一)后勤总公司总公司各服务部门原则上严格控制职工的加班,电工、公寓值班员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一天,支付加班费10元。电工、公寓值班员凡是夜间值班的,电工每班3元,公寓值班员每班5元。寒、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各工作部门应提前上报加班计划,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加班,加班费的标准由公司根据财力临时研究决定。
五、临时工工资管理
(一)临时工的工资根据其本人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标准。
1、锅炉工、上下水维修工、电工日工资15元,固定加班费50元。以后不再产生加班费,特殊情况的加班必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产生加班费。
2、技术工在岗工龄满10年以上,月工资增加10元;有专业技术岗位证书的,月工资另增加10元。工龄满20年以上的,月工资增加20元;持有2个技术证书的,另增加20元。
3、茶炉工日工资为15元,另从售开水票中捉成60%作为延时供水补贴,不再另外产生加班费。
4、环卫、教学楼、公寓清洁员基本工作量原则上为:环卫工5000
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学院后勤总公司员工考核
| 适配人群 | 后勤考核小组,中心负责人,员工代表 | 使用场景 | 高校后勤管理,服务对象评议,岗位绩效挂钩 |
|---|---|---|---|
| 制定目的 | 怕服务出问题影响教学和师生生活,想让员工守规矩、有好作风。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负责人、办公室人员、各中心员工。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带头干,考核小组打分,员工互相评,服务对象也能提意见。 | ||
| 管理要求 | 每周每月每季度都查,随时抽查,意见箱常开,互评每学期一次。 | ||
| 监督与检查 | 总公司和中心两级小组负责考,群众参与打分,结果连工资和岗位,差的扣钱甚至走人。 | ||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核办法(一)
(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议通过)
一、考核目的与意义
李岚清副总理在全国第四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上强调指出:严格管理才能出好成绩,出好校风。保障为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提供优质服务,需要后勤员工出好成绩,出好作风。因而,需要规范行为,严格考核,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员工考核体系。
二、考核主要内容
1、遵纪守法方面。包括:员工是否遵守党纪国法;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遵守校规校纪;是否遵守总公司的章程和各项规章等。
2、道德品质方面。包括:员工是否有爱岗敬业精神;是否有艰苦创业精神;是否有廉洁奉公精神;是否有求真务实精神;是否有谦逊好学、团结协作精神等。
3、工作态度方面。包括:员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服从组织统一管理;是否钻研业务技能、开拓进取;是否牢固树立“三服务、三育人”宗旨等。
4、业务能力方面。包括:员工是否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是否有较强的工作创新能力;是否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5、工作业绩方面。包括:员工是否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在工作、学习、技术、作风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有重要或突出贡献等。
三、考核方式
(一)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1、组织考核。成立两级考核小组:总公司考核小组与各中心考核小组。总公司考核小组由负责人2人、办公室主任1人、干事1人、财会人员1人共5人组成负责,整个考核工作以及实施对各中心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工作。另外,组建由各中心主任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负责对总公司负责人和总公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各中心考核小组由主任、副主任(或助理)、干事、员工代表5人左右组成,负责本中心的考核工作。
2、群众考核。(1)员工相互评议;(2)接受服务对象评议或受理其意见等。
(二)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
1、定期考核。考核小组以周、月、季度、学期为时间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定期考核。群众互评可以学期为时间单位定期进行。
2、不定期考核。考核小组可视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考核;受理服务对象意见是不定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考核对象范围
总公司所有员工都是考核对象,均应接受考核。公司负责人既接受学校的考核又接受群众考核与联合考核小组的考核;总公司考核小组成员既接受联合考核小组的考核又接受群众考核;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既接受总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又接受群众考核;各中心考核小组成员既接受总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又接受群众考核;各中心员工既接受中心考核小组考核又接受群众考核。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1、考核结果。考核可分优、良、中、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直接与效益工资、岗位工资、聘用挂钩。
2、奖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考核结果不佳或不称职的员工予以扣发或不发效益工资、岗位工资,甚至解聘。
六、其他
1、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学院后勤公司工作作风投诉处理
| 适配人群 | 后勤办公室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 使用场景 | 后勤服务监督,行政效能考核,部门作风整改 |
|---|---|---|---|
| 制定目的 | 怕投诉没人管,乱扔不管,大家意见大,影响公司形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部门、所有员工、所有投诉电话信件来访。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登记投诉,责任部门查实整改,分管领导把关,投诉人要收到回音。 | ||
| 管理要求 | 投诉必须记清楚,10天内要答复,7天内要处理,办不完也要解释。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每月核对记录,没按时办的扣分,年底算总账,影响评优,领导抽查落实情况,漏登漏报要重填补报。 | ||
科技学院后勤公司工作作风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工作作风投诉处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登记。对公司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投诉(电话、来信、来访),公司办公室要填写工作作风监督反馈记录单,逐一登记。
第三条 处理。对直接反映各部门工作作风问题的投诉,由公司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投诉属实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无特殊原因一般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条 转办。对应由被投诉部门进行解释或解决的问题的投诉,公司办公室要及时转有关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一般应于7个工作日内,对投诉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直接答复投诉人。对7个工作日内处理不完或因各种原因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 反馈。责任部门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办公室归档。
第六条 考核。每年年末,公司办公室要将各部门处理投诉的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于____年1月1日起施行。
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学院后勤总公司员工竞聘招聘实施
| 适配人群 | 后勤公司负责人,中心部门主任,人事管理专员 | 使用场景 | 高校后勤改革,岗位竞聘上岗,聘用合同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招错人影响后勤服务,怕用人不公大家有意见,怕人浮于事干不好活。 | ||
| 适用范围 | 后勤总公司所有岗位,全院师生和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经理管整体,主任盯自己中心,员工守规矩干活,小组负责招聘全过程。 | ||
| 管理要求 | 岗位条件全公开,报名要符合硬要求,必须签合同,交500元履约金。 | ||
| 监督与检查 | 竞聘小组组织考试面试,结果张榜公布,不守规矩就解聘,考核不合格也走人,担保人要担责。 | ||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竞(招)聘实施办法
(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体制,形成公开竞(招)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饶师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三定”原则。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实际需要,实行定岗、定职、定薪的“三定”办法。
第三条平等竞争的原则。除中心副主任(含主任助理)以上职位按有关规定选聘外,总公司其它岗位一律面向全院乃至社会公开竞(招)聘,凡符合竞(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第四条择优原则。打破身份、编制和部门所有界限,根据岗位职责和职数要求,择优聘用。
第五条优先原则。符合竞(招)聘条件,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同时又属下列对象之一者,在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用:
1、学院引进的特殊人才的配偶或子女;
2、成建制分离到后勤总公司的全民编制干部、职工。
第三章竞(招)聘程序
第六条员工竞(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总公司统一公布竞(招)聘岗位、职数、岗薪、岗位条件;
2、应聘者报名;
3、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组织竞(招)聘;
4、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统一公布聘用名单;
5、受聘人与总公司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报名应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心理、思想健康;
4、承诺遵守总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下列情况为应聘报名必须具备的特别条件:
1、报名应聘财会、水电、锅炉等岗位需持有效上岗证;
2、参加应聘的非全民编制和非大集体编制的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在18周岁至50周岁),特殊岗位除外;
3、岗位条件中规定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证件等特别要求。
第五章聘用
第九条经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确定的聘用对象应与总公司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员工聘用期限一般为一个学年度(含试聘期);期满后如符合应聘条件仍可报名参加下一届竞(招)聘。
第十一条受聘员工必须交纳履约金500元。
第十二条受聘非全民编制和非大集体编制人员必须有校内正式编制职工为其担保。
第六章解聘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自动离岗的;
2、辞职不干的;
3、按考核规定应予解聘的;
4、《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地》中规定的有关解聘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受聘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适当调整聘用岗位。
第十五条员工受聘期间被总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又没有解聘情形的,可免于参加下一学年度竞(招)聘,予以续聘。
第十六条试岗、待岗、转岗的规定执行《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员工竞(招)聘小组由总公司分工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中心主任组成。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竞(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