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 适配人群 | 系统安全管理员,监控服务器负责人,矿用IT运维人员 | 使用场景 | 监控系统运维,矿井信息化管理,工业控制系统防护 |
|---|---|---|---|
| 制定背景 | 电脑老中病毒,影响监控系统运行,怕数据丢、系统瘫。 | ||
| 适用范围 | 各矿监控服务器、工作站、u盘光盘硬盘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信息技术中心牵头,系统安全管理员具体干,各矿监控负责人配合执行。 | ||
| 管理规定 | 防病毒软件要公安认证,必须升级;外来u盘光盘先查毒再用;监控服务器尽量专机专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至少查一次毒,易感染机器每天查;发现病毒马上隔离机器;不按要求做要追责;检查结果要记录存档。 | ||
第一条 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应以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为辅。
第二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第三条 信息技术中心应设系统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病毒防范的管理工作,并要求其掌握常见计算机病毒的防护处理知识和必要的技术手段,了解、跟踪当前计算机病毒的流行趋势和有效对策。
第四条 监控系统使用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病毒软件的病毒码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五条 各矿新增的监控服务器,必须经信息中心检查、登记备案后才能使用,以防随机带来的病毒
第六条 定期查杀毒,定期查杀毒周期不能超过一周:对易受病毒感染的机器,必须启用实时杀毒并每天查毒。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记录存档。
第七条 监控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不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第八条 监控服务器要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要定期进行比较测试和分析;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u盘、硬盘,对外来光盘、u盘、硬盘,使用前必须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如果发现监控服务器感染病毒,必须马上将受感染的机器与计算机网络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杀毒。
第十一条 经常对硬盘上的重要数据文件进行备份,以备受病毒侵害后,能恢复数据。
第十二条 各矿监控负责人每月月初搜集整理在内部网上发布当月的病毒动态,内容包括当月可能发作的病毒名称、发作日期、可能造成的危害、推荐使用的杀毒软件。
第十三条 未经专门管理人员许可,擅自安装新软件或严重违反使用规定而导致服务器及其相关辅件损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
| 适配人群 | 值班人员,调度室,值班领导 | 使用场景 | 瓦斯超限,系统断线,主扇停风 |
|---|---|---|---|
| 制定背景 | 瓦斯超限没人管,数据异常没人报,上报拖拉不及时,怕出事没人盯。 | ||
| 适用范围 | 煤矿值班员、调度室、值班领导、安全技术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最先发现要喊人,调度室接消息,值班领导带头查,安全员配合干,上级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报警马上报调度,半小时一报进展,处理完要签字,没数据也得说,指令来了立刻转达。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九点前交前一天汇总,重大隐患随时跟,不报漏报要被问,记录全留底,上级会抽查核对,报错或迟报要重填再交。 | ||
1、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采取安全措施。并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
2、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无计划停风、馈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4、每日上午九时前将前一天的隐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要及时跟踪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上传上级主管部门。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
| 适配人群 | 测控技术员,瓦斯检查工,仪器检修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监测,抽放泵站,井下作业 |
|---|---|---|---|
| 制定背景 | 矿井里仪器不准会出大事,怕瓦斯测不准、报警不响、断电失灵,得有人专门管调校维修。 | ||
| 适用范围 | 各煤矿的测控仪器,主要是甲烷传感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各矿自己建检修室,技术人员动手调校维修,矿上领导盯着别偷懒。 | ||
| 管理规定 | 仪器必须定期用标准气样调校,新用或大修后要先试运行24~48小时,零点、报警点、断电点都得对得上。 | ||
| 监督与罚则 | 每10天就得调一次,有空气样和校准气,按步骤操作,填记录、签字;谁没做谁补,错一次就重来,记录不全要问话。 | ||
第一条 各矿应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第二条 甲烷校准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
第三条 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安全测控仪器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第五条 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小时方能下井。
第六条 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第七条 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每隔10天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压力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压力计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第八条 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
第九条 瓦斯抽放泵站监测系统每间隔10天进行核准和调校,确保抽放泵站监测的准确和可靠。抽放泵站监测系统出现数据不准、监测中断、仪器损坏或失效等各类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每隔10d应按以下方法调校
一、配备器材
1%-2%ch4校准气体、配套的减压阀、气体流量计和橡胶软管,空气样。
二、调试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调校零点,范围控制在0.00-0.03%ch4之内。
3、校准气瓶流量计出口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4、 打开气瓶阀门,先用小流量向传感器缓慢通入1%-2%ch4校准气体,在显示值缓慢上升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和断电值。然后调节流量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s。使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若超差应更换传感器,预热后重新测试。
5、在通气的过程中,观察报警值、断电值是否符合要求,注意声、光报警和实际断电情况。
6、当显示值小于1.0 %ch4时,测试复电功能。测试结束后关闭气瓶阀门。
7、填写调校记录,测试人员签字。
第十一条 新甲烷传感器使用前、在用甲烷传感器大修后应按以下方法调校
一、配备仪器及器材
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秒表、温度计、校准气(0.5、1.0、3.0%ch4)、直流稳压电源、声级计、频率计、系统分站等。
二、调校程序
1、检查甲烷传感器外观是否完整,清理表面及气室积尘。
2、甲烷传感器与稳压电源、频率计(或分站)连接,通电预热10min。
3、在新鲜空气中调仪器零点,零值范围控制在0.00-0.03%ch4之内。
4、按说明书要求的气体流量,向气室通入2.0%ch4校准气,调校甲烷传感器精度,使其显示值与校准气浓度值一致,反复调校,直至准确。在基本误差测定过程中不得再次调校。
5、基本误差测定。按校准时的流量依次向气室通入0.5、1.0、3.0%ch4校准气各约90s,每种气体分别通入三次,计算平均值,用平均值与标准值计算每点的基本误差。
6、在每次通气的过程中同时要观察测量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声、光报警情况。以上内容也可以单独测量。
7、声、光报警测试。报警时报警灯应闪亮,声级计距蜂鸣器一米处,对正声源,测量声级强度。
8、测量响应时间。用秒表测量通入3.0%ch4校准气,显示值从零升至最大显示值90%时的起止时间。
9、测试过程中记录分站或频率计的传输数据。误差值不超过0.01%ch4或2hz。
10、数字传输的传感器,必须接分站测量传输性能
11、填写调校记录,测试人员签字。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
| 适配人群 | 监控室值班员,井下瓦检员,跟班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监控中断,传感器损坏,线路故障 |
|---|---|---|---|
| 制定背景 | 监控老出故障,影响通风安全。怕瓦斯超限没人知道,得赶紧修好。 | ||
| 适用范围 | 监控室、监控中心、井下瓦斯员、巡检员、维护工、安监员。 | ||
| 职责分工 | 监控室值班员先汇报,巡检员现场处理,维护工修线路,安监员盯现场,总工批停运。 | ||
| 管理规定 | 发现故障马上报;不能甩开传感器;分站坏8小时换;传感器坏8小时换;修时必须专人来。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员盯屏幕,修完要汇报;通风部门查记录;没按时修要追责;安监员全程看着;修不好就人工测瓦斯。 | ||
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
一、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中断、无信号时,立即向监控中心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故障的地点、时间及情况,同时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监控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
三、跟班巡检员得知故障情况后,立即对该区的监控设备进行处理,首先分析原因是路线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把传感器甩开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
四、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故障,在8小时内必须更换完毕。
五、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
六、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8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检查。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七、在处理故障时,必须由监测维护人员现场处理。
八、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果确认需暂时停运时,必须经矿总工批准,方可执行。
九、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部门。
十、跟班巡检员对故障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部门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运行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查用。将处理结果汇报上管部门一级主。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
| 适配人群 | 监控值班员,通风队人员,安全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超限,系统无数据,馈电断电 |
|---|---|---|---|
| 制定背景 | 系统老出问题,数据不准,报警不响,怕出事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矿里所有监控值班员、通风队、安全员、工程师、矿领导。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最先发现要马上报,矿领导组织查,通风负责人分析数据,总工和矿长盯结果。 | ||
| 管理规定 | 超限必须立刻通知领导,无数据或曲线异常马上找人查,每半小时报进展,处理完还要报结果。 | ||
| 监督与罚则 | 谁没按时报就问谁,领导不定期查记录,上报漏了要补,查出瞒报得说清楚,月底汇总通报一次。 | ||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
1、瓦斯浓度超限;
2、传感器报警点定义不当;
3、馈电断电报警;
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馈电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15
五、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通风队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并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
九、通风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x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
| 适配人群 | 监控中心值班员,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员,安全生产信息查询人员 | 使用场景 | 监控值班,异常处置,数据上报 |
|---|---|---|---|
| 制定背景 | 报表没人管,乱七八糟 | ||
| 适用范围 | 监控中心值班员、值班领导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干活,值班领导审阅签字 | ||
| 管理规定 | 当天报表当天做完,签字送审;异常数据要存档;按要求保存周期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检查签字情况,没做完扣分;报表漏打或晚交,找值班员问清楚;连续两次出错要谈话 | ||
一、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当天的报表当天完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
二、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
三、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四、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
| 适配人群 | 监控维修工,防爆检验员,瓦斯检测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通电测试,井下设备升井,防爆面检修 |
|---|---|---|---|
| 制定背景 | 监控设备老坏,影响安全。怕出事没人管,得有人定时修。不然井下看不见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井下用的安全监控设备,修设备的人和管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维修室牵头干,维修工动手修,技术员盯着看修得对不对,队长查有没有漏修。 | ||
| 管理规定 | 新设备要烤48小时再用;送电前必须检查线、电源、插件;修完要按出厂标准测;隔爆面不能有伤痕。 | ||
| 监督与罚则 | 修前备好工具图纸,修中分三步查外观、内腔、电路,修后填记录、通电烤、送检定。没按步骤修的重来,超3天没修完要说明原因。 | ||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会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做好系统的检修工作,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定期检修制度。
第二条 新开箱或经检修完毕的监控设备要进行通电烤机,通电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
第三条 送电前,操作人员要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连线,并仔细检查设备外观有无异样、连接线是否正确、所接电源及保险是否合适、仪器的内部插接件和电路板是否插紧、接线有无短路及断路,在确认无误时,方可送电。
第四条 通电烤机期间分三个阶段对设备工作状态进行观察和调试,并做详细记录。首先,要进行粗调,即对仪器主要性能进行大致的调正和观察;其次,在经过2小时的通电运行后进行精调,即对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使仪器满足技术指标的要求;最后,严格按出厂指标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故障,在处理中有更换电路元件或电路板情况时,通电烤机时间要从故障处理完后重新算起。
第五条 检查仪器达到出厂指标后,即可拆除外连接线,在确认仪器内腔紧固件无松动、连接线无损伤后方可恢复原状。
第六条 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进行例行检修。
第七条 安全监控维修室应配备电压等级齐全的交(直)流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校准气样配气装置、校准气体、维修工具、维修材料等仪器设备和必备的维修材料,维修人员应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 监控设备的平均维修(护)、检修时间不超过3天。
第九条 检修前必须备齐检修仪器、仪表、图纸和说明书,并检查所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保证仪表正常工作。
第十条 设备检修检修程序
一、外观检查
1、清除外壳表面油垢、煤粉及其它附着物。
2、查看外壳、接线腔、引入装置是否有变形、裂纹或损坏现象。
3、检查开关或其它旋动部件是否完整、灵活。
4、给外壳涂敷与原外壳颜色相符的防锈漆。
二、内部检查
1、检查隔爆面的完好情况。隔爆面要完整,其光洁度不低于0.5,无锈蚀,伤痕深度及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云影长度不超过结合面长度的50%。有毛刺或不光滑的隔爆面,要用油石细磨,只到符合要求。
2、清除内腔粉尘和杂物。
3、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气元件及连接线是否完好齐全,各连接件接触是否紧密良好。
4、遥测绝缘电阻,即外壳与电源间的电阻值,如因潮湿使绝缘电阻下降,应对仪器进行晒干或烘干。
三、电气检查
1、一般先要进行通电检查,发现问题再进行分析处理,不要盲目乱调乱拆,采用替换电路板或部件的方法易于发现故障,缩小故障判断范围。在测量电路电位的基础上,根据电路原理进行分析判断,不要随意拆换元件,以免扩大故障范围。
2、拆卸和更换电路元件一定要停电进行、更换元件时,要注意虚焊或损坏元件,用螺钉坚固的原件,一定要旋紧适当。
3、维修本质安全型监控设备时,应保证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参数和保护性能不变。维修后的本质安全型监控设备,其电气参数应保持在产品说明书标定的范围之内,其保护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若需要更换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的电气组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电气组件,不得擅自更改。特别是当更换保护组件时,除应保证更换的新组件的规格和型号与原设计完全相同外,还应经过严格的筛选,并保证保护整定值及性能满足原设计要求。对于特除的防爆组件(如胶封组件)应向厂家购买或按照原设计仿制,如果需要修改本质安全电路的设计时,应将修改后的图样和样机送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审查检验,合格后可使用。
第十条 设备检验
1、查看和测试仪器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要严格按出厂验收标准及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2、组装通电烤机,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凡经大修监测、监控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质量性能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当瓦斯传感器黑白元件灵敏度下降到仪器指示值低于实际测量值而又无法调整补偿时,应及时更换。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
| 适配人群 | 运维值班员,IT设备管理员,机房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开机检查,周度清洁,月度诊断 |
|---|---|---|---|
| 制定背景 | 机器老出问题,开机老不稳,清洁没人管,怕小毛病拖成大故障。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这台设备的同事,还有管设备的师傅。 | ||
| 职责分工 | 操作员每天做日常检查,班组长盯周维护,技术员负责月和年维护,主管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开机前必查环境和电源,设备脏了马上擦,发现松动或异常立刻报修,不准跳过检查步骤。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登记检查结果,每周交记录表,每月汇总问题,没做的扣当月绩效,严重失误要重新培训。 | ||
一、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
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
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
二、周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
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
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
三、月维护的主要工作:
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
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
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
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
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
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
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
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
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维修
| 适配人群 | 监控维修工,瓦斯检测员,安全监控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监控维护,瓦斯超限处置,采掘面设备巡检 |
|---|---|---|---|
| 制定背景 | 井下监控老出问题,探头不灵、信号断、维修慢,怕出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修监控的工人、地面机房和井下各采掘点。 | ||
| 职责分工 | 维修工天天巡检处理故障,技术员填记录编计划,队长盯着落实,矿长兜底管大事。 | ||
| 管理规定 | 探头坏了两小时必须修好;入井前得先调试;半年就得升井大修;电缆挂高过1.6米;瓦斯探头要定期校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检记台账,月底查记录本子;没按时修或乱挂线,扣当月奖金;严重失职喊矿长来现场看。 | ||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县煤管局或煤科院驻宜办事处联系,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
| 适配人群 | 监控队,瓦检员,采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瓦斯监测,采掘面监控 |
|---|---|---|---|
| 制定背景 | 监控系统老出问题,怕影响井下安全,得有人专门管安装和维护。 | ||
| 适用范围 | 井下用的分站、传感器、报警器、断电控制器、电缆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监控队负责安装、使用、管理;瓦检员每天检查;采掘班组长管移动设备。 | ||
| 管理规定 | 安装前要地面测试48小时;断电再搬设备;传感器挂哪有具体尺寸要求;电缆不能乱接共用。 | ||
| 监督与罚则 | 监控工24小时值班,故障8小时内修好;瓦检员每班比对数据,误差大就先按大的处理;不按规定做要汇报调度。 | ||
第一条 为保证安全会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做好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第二条 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监控队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监控队在接受安装任务时,要弄清安装地点,确定监控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电源连接方式、监测量传输方式及控制其它设备方式,并估算通讯线长度。
第四条 领取、安装仪器时,要检查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厂标准,各连接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外壳是否变形及锈蚀,隔爆面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
第五条 监控设备在正式安装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场所进行调试和测试,测试合格并在试验场所试运行至少48小时后方能下井安装使用。对安装所用电缆要做导通及外皮检查,电缆密封圈要合适,档板、三通、悬挂电缆物品等要备齐。
第六条 安装或搬迁仪器、电缆(本质安全型除外)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第七条 监控设备在正常搬迁中,要防止撞碰、剧烈振动和冲击,搬迁后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和电缆有无损。
第八条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500mm。
第九条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第十条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浓度或温度;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粉尘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底板2m处,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
第十一条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第十二条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第十三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上限不低于40% ch4高浓甲烷传感器;非突出矿井安设上限不低于10% ch4的高浓甲烷传感器。
第十四条 安装时监控设备、电缆、接线盒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井下机电管理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毕,应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送电经30分钟预热后可对仪器进行调整,并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后,可投入报警和控制功能,并检查其功能的可靠性,通讯正常经监控调度同意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十六条 井下监测分站的交流供电电源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在交流供电电源停电后,监测分站的后备直流电源在满负载情况下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的连续供电。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第十七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第十九条 井下工作站同传感器相互连接的电缆,必须严格按照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井下监测电缆用非金属耐磨损材料吊挂,每间隔3m 分钩分挂于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压,不得有过紧张力,吊挂整齐。监测电缆每间隔100m作标签标志。
第二十一条 井下监测分站牌版按集团公司颁布的《阳煤集团矿井通风标准牌板图案》的格式制作和填写。
第二十二条 监控工经常擦扫监控设备外壳粉尘和污物,保持仪器清洁,定期更换探头里的防尘罩和清扫探头罩里的污物。
第二十三条 监控工必须24小时值班,监测监控装置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理,故障处理不得超过8小时,故障停机期间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第二十五条 瓦检员必须每天检查负责瓦检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如发现显示数据误差、设备损坏、系统运行异常、线缆破损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并在瓦检图表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十六条 瓦检员每班三次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