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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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第2篇】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河南芒果财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要填报哪些纳税申报资料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相对较多一些。具体来讲,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在内的纳税申报资料,芒果财税为你总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必须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注:本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7号公告调整)。
9.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一般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具体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分别有:
1. 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
3.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 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另,如果你所在的企业系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的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或者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还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增值税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而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纳税申报资料。
其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应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此外,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发生销售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的业务,应在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3篇】增值税纳税申报实例
“作为会计,连增值税的纳税申报都不会,你还是别当会计了”;在我刚开始做会计的时候,带我的老师傅总会这样怪我。“做会计没有真本事是干不下来的”;在财务的工作里,很多细节都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很多的流程我们也都要熟悉:纳税申报该怎么做,记账该怎么记,财务报表该怎么做,这些实操的内容都是必须要熟练掌握的。
到了今天,我也算是个老会计了,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还是很感谢老师傅对我的鞭策的。现在还有很多新手会计不会做账、不会报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只要你坚持学习,做账报税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小困难。今天我就把我工作的心得【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分享给大家,月薪2万的会计王姐花了3天整理了26页,一起来看看吧~(文末可抱走学习)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一、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增值税报税数据整理
包括:开票数据与抵扣数据
(一)利用开票系统抄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数据的整理
1、查找税务局网站
可以在浏览器中填入税务局并点击搜索,或者直接搜索省份的税务局都是可以的
2、登录后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输入密码登录
3、点击抵扣勾选
4、选择发票抵扣勾选
5、或者直接填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码、号码信息直接查询
6、点击确定并提交
7、在抵扣勾选统计中查询我们提交的发票信息
8、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申报就可以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资料准备
这三个统计表
1、 开盘系统的开票汇总表2、 勾选系统的勾选统计表3、 对账差异表
四、销项核对
什么是销项核对?销项核对就是核对开票系统开票数据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异。
包括:账务错误、发票开错、发票误作废了、未开票收入、开票未做收入、视同销售情况这6种情况。
销项发票登记表
五、进项核对
什么是进项核对?进项核对急速核对抵扣明细和账上应交增值税与进项税额的差异。
包括:账务错误漏认证;账务有,但是没有认证;不该抵扣的这3种情况。
进项统计表
......
篇幅有限,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就先到这里,希望我的分享能帮到大家。
(本文由联兴财税原创发布)
【第4篇】增值税纳税期限
增值税纳税时限:
1.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是1个季度。
2.纳税人实际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各自核准;不能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业、代理记账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农村信用社,及其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明文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4.纳税人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15天内纳税申报;以1日、3日、5日、10日或是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天内纳税申报并还清上个月应纳税款。
5.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在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天起15天内缴纳税款。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教育事业建设费,及其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大都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正常情况下实施按季申报。纳税人明文规定不实施按季申报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准纳税期限。
7.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旦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可变更。
【第5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
10月季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及抄报税顺序实操
10月大征期内放了7天长假,因此纳税征期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26日。
总体纳税申报流程是:抄报税—纳税申报—反写监控
企业在纳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不管上月有没有开具过发票,或者有没有购买过发票,都是要在报税系统中进行抄报反写工作处理的。抄报反写成功后,系统就会显示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11月15日。接着我们做增值税纳税申报处理,最后才是反写监控!
一、税务ukey版抄报税流程
1、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2、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二、金税盘抄报税办法
1、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2、金税盘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三、金税盘v3.0版本抄报税方法
四、小规模纳税人10月季报填写变化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顺序说明
2、小规模纳税人10月季报申报表填写变化
篇幅限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变化,在此不详细展示了。10月征期里有什么纳税申报疑问的,可以在下方留言讨论哦!
【第6篇】非增值税纳税人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般民⽤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住宅。非普通住房是相对于普通住房定义的,非住宅指的是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车库等。那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如何界定?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的界定为普通住宅: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就是套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二是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建筑容积率简称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一般来说,住宅小区容积率与立项时即已固化,但实际验收时,实际容积率并非与规划完全一致,在认定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时,应当以验收后的实际容积率为准。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如果是1,则实际成交价格低于1.20,如果是1000,则低于12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界定为非普通住宅。也就是说,住宅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即为非普通住宅。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在纳税上有什么区别呢?
一、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是开发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还是非住宅,在土地增值税上有着很大区别:一是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比例不同;二是土地增值税清算上的区别: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而非普通住宅、非住宅就没有该优惠政策。
另外,对个人销售住宅(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暂免交土地增值税,但对个人销售非住宅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增值税。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若是满2年,免征增值税;若是不满2年,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销售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满2年,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依然按差额征收5%的增值税)。个人销售非住宅,可以凭合法凭据按差额的5%缴纳增值税。
三、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区分面积,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注意: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非住宅,应当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契税。
四、印花税。对个⼈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转让非住房,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买卖双方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0.05%,计税依据:按合同所载金额(增值税税额单独列示,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现行政策:印花税可享受50%的减免优惠。
【第7篇】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之一,营改增之后的建筑业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争议也非常普遍,今天,我们就建筑业中施工企业如何预缴增值税的问题进行详细解析,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一下。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预交增值税?
施工企业一般在两种情况下需要预缴增值税:
第一种情况:收到预收款时
《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中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这里很多人容易混淆的地方有两点:
1、什么是预收款?
文件中的预收款是指在施工之前业主或者发包方向施工企业预付的第一笔备料款,并非施工企业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前账务上做预收账款处理的预收账款。也就是说同一个项目有且仅有一笔预收款,那就是开始施工前的第一笔预收款。
2、施工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是否纳税义务已发生?
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但是时隔不久,财税【2017】58号文《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就对此条规定作了修改,将上述条款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去掉了“建筑服务”,也就是说自2023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或者发包方的预收款时,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不用向业主或者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仍需要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写预交税款表。
第二种情况: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
国税【2016】年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即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需要预交增值税,但同时国税公告【2017】年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印发)。
也就是说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二、企业如何预交增值税?
因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分别就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预交增值税进行分析。
一般纳税人
1、缴纳办法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那么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财税〔2016〕36号文中也做了说明。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也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2%,而且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这一计算原则充分考虑了建筑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既最大限度的保证建筑服务发生地的财政利益,又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造成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税额的情况发生,占压纳税人的资金。
②简易计税方法下的预征率是3%,而且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可以看出,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来说,其预缴税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致,也就是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所实现的增值税已经全部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入库,这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建筑服务发生地的地方财政不受影响。
2、计算公式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小规模纳税人
1、缴纳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这里不难发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预缴税款的预交方法及计算公式是相同的。
施工企业在预缴税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取得的含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在预缴税款计算时需要将含税价格换算成不含税价格。
2、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这样就保证了纳税人不会因为收入和支出取得时间不均衡造成多缴税款。
3、纳税人如果同时为多个跨县(市、区)的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缴纳。这样就保证了所有预缴税款与建筑工程项目一一对应和匹配,减少对建筑服务发生地收入实现的交叉影响。
4、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
①、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②、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三、企业预交税款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①、如果纳税人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同时需要预缴,应分项目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②、如果无法提供分包方的发票,将不允许进行扣除。
四、关于预缴税款的其他事项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此外,为避免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过多,机构所在地大量留低,占压纳税人资金的情况发生,财税【2016】36号文件还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2、由于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分项目预交税款并分别预缴,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以及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均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便于企业分项目核算,准确计算预缴税款以及应纳税额,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交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当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预缴申报表的填写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 “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异地提供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服务,都需要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申报时可扣除已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款,填写申报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栏“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栏“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与主表中本期应纳税额相比较的较小者。
如果主表中应纳税额较小则填写应纳税额,并将差额填写在第5列“期末余额”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预缴税款会体现在第28栏“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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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 20小题,每小题2 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下列各项中属于 12 月份的收入或费用的是( )。
a.12月份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
b.12 月份已经收款,但商品尚未制作完成
c.12 月份按照税法规定预缴的税费
d.商品在 12 月份销售,但货款尚未收到
2.目前我国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的复式记账法是( )。
a.增减记账法
b.收付记账法
c.借贷记账法
d.单式记账法
3.下列关于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
a.损益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结构类似
b.资产类账户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相似
c.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类账户结构相似
d.损益类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下列各项中,存货盘亏损失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
b.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c.计算错误造成的净损失
d.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净损失
5.甲公司 2023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 100 万元,年利率为 4%的 a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1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利息4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2 万元,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 1 月 5 日,收到购买时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4万元,2023年12 月 31日,a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8 万元,2023年1月5日,收到 a债券 2023年度的利息 4 万元;2021 年4 月 20 日,甲公司出售 a 债券售价为 120 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出售 a 债券时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8
b.12
c.16
d.20
6.某企业临时租赁一套租期为 12 个月的公寓供总部高级经理免费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确认该项非货币性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b.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d.借记“管理费 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 年 5月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 100 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 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 (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102.3
b.101.7
c.103.4
d.113
8.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100 万元,根据信用减值损失模型确认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 5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为 20 万元,则甲公司期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
a.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b.借:管理费用 5
贷: 应收账款 5
c.借:坏账准备 15
贷:信用减值损失 15
d.借: 信用减值损失 25
贷:坏账准备 25
9.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方登记本月结转的代扣款项
b.借方登记本月应分配的职工薪酬
c.贷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d.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销售商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c.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增值税
d.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篇幅有限,请关注后,查看完整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考点】会计基础 参考教材 p3
2.【答案】c
【解析】复式记账法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选项c 正确。【考点】借贷记账法 参考教材 p14
3.【答案】a
【解析】在借贷记账法下,损益类账户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类似,但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相反,选项 a 错误。【考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参考教材 p14-15
4.【答案】a
【解析】选项 bcd 计入管理费用。
【考点】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参考教材 p94
5.【答案】b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120-108=12(万元)。
【考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参考教材 p66-67
【剖析】本题考查的时间点是出售时,需用出售价款-出售前的最后一个公允价值(即账面余额)。如果题目考查的是从买到卖的投资收益(不考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还要减掉购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加上持有期间应计提的利息。
6.【答案】d
【解析】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考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参考教材 p136-137
7.【答案】b
【解析】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购货方或接受服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企业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进而确认应收账款;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所以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100×(1+ 13%)×(1-10%)= 101.7(万元)。
【考点】应收账款 参考教材 p56-57
8.【答案】d
【解析】甲公司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20=25 (万元)。
【考点】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教材 p61
9.【答案】a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本月发生的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包括实发工资和结转代扣款项等);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考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设置 参考教材 p132
10.【答案】a
【解析】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选项 bcd 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考点】应交税费概述 参考教材 p138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第9篇】202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一般纳税人的专票只能做成本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用专票作为抵扣,相当于你的普票作用。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特殊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要注意三点: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间为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
二、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只要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抵扣。
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却隐瞒收入,即使没有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要怎么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文的规定,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认证抵扣。如果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或稽核比对,需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纳税人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的执行日期为: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则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1.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第10篇】增值税辅导期纳税人怎样抵扣税款
答:关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规范
(一)在填写申报表主表时,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其他栏次按正常情况填写。
(二)在填写申报表《附表二》时,按下列规范填列:
1.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等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不予填写。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之和。本栏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8)第8栏“运费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货物运输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9)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数据之和。
2.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
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如何抵扣?
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为6个月。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抵扣凭证同其他性质(正式、临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自开票之日起36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但其他性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而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在帐务处理上,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申报表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既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该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呢?
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税务规划及税收核算的相关工作~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
本文目录
一般一家公司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企业都需要交纳什么税?税率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月缴纳税怎么计算?
有谁知道国税地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般企业应纳税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怎么计算各项该交的税?
一般一家公司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的企业必交的有5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税率我国采用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另外:
(1)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个企业,总是需要经营的,不管经营范围是什么,总之是逃不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反正已经全面营改增了,增值税一统天下。所以增值税是每个公司都绕不过去的。
即使有的公司是免税,那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但申报还是必须的。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个公司,最终的经营成果肯定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即使是分公司,虽然不是自己算,但也需要总公司计算分配后自行缴纳。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于公司来说,本身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雇员工资需要缴啊,股东分红需要缴啊。公司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少代扣了也是要负责任的,所以不可掉以轻心。
4、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虽然有限,仅是列举的合同书据和账薄,但每一个公司开业总需要设置账薄,需要投入资本金、需要签订一些合同。这些业务都少不了印花税的身影。
5、城市维护建设税
简称城建税,这是个影子税种,紧跟流转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不复杂,不需要过多考虑,知道即可。
一般企业都需要交纳什么税?税率多少?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收入/1+3%)×3% 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 注:根据公司行业不同税率不一样,主要税率有:3%、6%、11%、17%。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零申报。
2、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公司等可适用1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按照实际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免征额 )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实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这要宽泛的多,“工资、薪金所得”只是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的一种。 更多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等。
4、印花税: 应交印花税=收入×0.03% 印花税是非常重要的调节税种。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比如:营业执照,按件贴花五元;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总额的千分之一;购销合同,技术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等。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3%
6、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2%
7、水利基金: 应交水利基金=收入×0.08%
8、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 应交工会筹备金=工资总额×2.5%,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0.004%
9、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 按员工人数计算,每年都不一样的标准。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增值税额×7% 以上就是现在大多数企业承担的税费,还没有说有些行业特殊的税费,比如果是广告行业,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税。 扩展资料: 注册资金大小与公司的税收没有直接关系,公司的纳税主要根据收入计算,唯一的区别就是缴纳注册资金印花税,注册资金印花税(1000万以内)=注册资金*0.05%,注册资金的印花税仅交一次。 在旧的工商注册政策中,因为有实收资本一项,所以无形中公司注册资金的大小体现了一个公司的基础实力,现在实行新政策以后,注册资金仅是一个数字而已,但固有的观念很难短期内改变,因此许多客户注册公司时还是比较在意自己的注册资金大小。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公司的注册资金大小为:销售类、服务类大多注册100万——300万居多;工程类公司大多1000万——3000万居多。具体注册资金大小根据自己面对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情况而定
一般纳税人的月缴纳税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都需要交什么税种:
1、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16%;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货物及应税劳务*16%(增值税专用发票);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营业税一般税率为5%。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扩展资料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有谁知道国税地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国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17%,小规模是3%。
所得税税率25%,微利企业20%。
地税:营业税3%到20%不等;城建税按主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主税的3%。
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的大小有专门的速算扣除数。
另外印花税等小税种,视情况而定,按实收资本或者增资的万分之五缴纳,账本五块钱贴花,购销合同的70%的万分之三。
一般企业应纳税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要交的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个别企业还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缴纳以下税费:
一、流转税
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是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征。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税率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纳税人按增值额的13%计征;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3%计征。(受疫情影响2023年湖北省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的小规模减按1%征收增值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所得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还可能有15%或2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公司利润为基础,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而得出的。公司投资于其他公司而分回的利润,一般不再纳税。公司的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要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种
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般企业不涉及,即使涉及,其计征金额很小,对企业影响也很小
一般纳税人怎么计算各项该交的税?
1、增值税 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其中:销项税额为销售货物的不含税依照增值税税率17%计算,进项税额为取得增值税专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以及采购农产品按照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采购、销售货物运输费用按照7%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城建税按照应纳增值税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印花税,购销按照按采购和销售记载的金额万分之三税率贴花,营业账簿,记账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数依照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就增加额贴花,其他账簿按件五元贴花。
5、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25%税率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此外,如果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有土地面积依照规定单位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以每辆(乘人车辆)每吨(载货汽车)按照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具体纳税期限,减除比例、单位税额,因这三税属于地方税种,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个人所得税以工资薪金收入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再扣除2000元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依照5%-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有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第13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于5月1日正式启用。目前正值5月申报期,企业申报纳税需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下面这张图将告诉你新版申报表有哪些变化,赶紧收藏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2023
说到增值税,不得不说是很多财务会计都会“头疼”的一件事情。增值税涉及的税目比较多,对应的税收政策还经常变动,这样一来,很多财务人员在计算增值税时会有些麻烦,税率还老多记也不好记。今天过后就别再烦恼了!接下来是最新汇总的增值税税率表、征收率、扣除率、预征率表,也希望可以对日常的增值税处理有帮助哦!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表
下表中可以知道,现在的税率就剩下13%、9%、6%、零税率。
但是税目比较多,大家可以分类来记忆。
增值税税率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
13%和9%易混淆的货物和农产品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表
征收率,一共分为3%和5%。需要注意的是,截止到12月31日,减按1%征收率的政策就到期了。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适用5%减按1.5%的征收率。还有一种是3%减按2%的情况,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是适用这个情况。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1)5%征收率的情况
(2)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情况
3、增值税预征率表
预征率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下面是详细的预征率税目和征收率表。
好了,以上有关“增值税税率、征收率、预征率及扣除率表”的内容,就到这里结束了,上述的内容希望可以为大家日常的增值税处理工作有帮助。
【第15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什么方法呢?我们来看看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那什么是一般计税方法呢!一般计税方法是指先按当期销售额和使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的方法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如何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是多少?进项税额的金额从哪里知道的?
一般来说,进项税额的金额从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还有就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卖家和只用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的收费金额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16篇】增值税纳税地点
文章来源:上海税务
“纳税地点”是纳税人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纳税地点判定。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梳理一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税收属地管辖原则,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是一般性规定。这里的机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地。如果固定业户设有分支机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6.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