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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增值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6

【导语】抵扣增值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扣增值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抵扣增值税(16篇)

【第1篇】抵扣增值税

不知道大家对于增值税了解有多少?其实增值税作为价位税,在计算时相对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但是,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并不是企业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增值税抵扣什么意思?

增值税抵扣的意思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经过认证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比如说,虎说财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0月经过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2万,而10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3万。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经过抵扣以后,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是1万。即增值税应纳税额=30000-20000=10000。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在2023年10月抵扣的增值税就是2万。如果虎说财税公司没有进行抵扣,那么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不是1万,而应该是3万了。

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是谁?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就是说我们在买东西时,我们不仅需要支付卖价,也需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

但是,由于我们看到的售价里面已经包括了增值税了,所以作为消费者并没有感觉到我们才是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

对于企业来说,由于增值税的进项可以用于抵扣,而增值税的销项也已经由消费者支付给企业了,所以企业只是征收增值税的“中介”。

当然,企业要是自己消费了应该缴纳增值税的产品,相应的增值税也就需要自己承担了。这个过程也会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对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问题,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展开了。

到底什么企业,才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也不是说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进行抵扣。

从企业类型上看,企业要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能具备抵扣增值税的资格。而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由于适用的税率低,实际的税负和一般纳税人相差无几。

当然,企业虽然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也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企业的销售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

对于企业来说,最后实际的计算并不困难,但是在具体分辨时反而成为了新的痛点。

比方说,企业把购进的商品用于了员工福利。购进这些商品的进项税额,就不能用于抵扣。而是需要把这些产品的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处理。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不能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进行认证,然后再进行转出处理。这样,后期一旦这些商品的用途发生了更变,有可能就可以继续进行抵扣了。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2篇】上海增值税抵扣

2023年3月,奥密克戎病毒突袭申城,时至今日,疫情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帮助更多企业,共克时艰,律新社邀请道达律师团队推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问题系列问答,以期助力企业解决在疫情期间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不仅展业困难,同时承担着高昂的人力、场地等成本,不少企业已出现经营资金短缺的局面。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旨在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中符合条件企业留抵增值税税额。根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23年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层面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最新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前申请留抵退税。

本文凭借可视化方式,以问答与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系统解读此次退税政策、实操问题与相关注意点,以期帮助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大企业合法合规地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收藏后作为工具表对照使用。

注1:留抵退税,是指对现在尚未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提前退还。

0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次留抵增值税退税政策?

解读 结合部分企业客户的实操经验,大部分小微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都可以享受本次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如实输入企业的财务数据或其他企业资料,系统会协助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退税主体要求。

注2:根据《14号公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注3: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参照《上海疫情之下,企业减租十问十答(上篇)|疫情公益系列问答》中q4的表格。

02

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为何仍无法申请退税?

解读 企业除了需要符合上述q1中所提及的范围,还需要满足以上四大条件方可申请退回增值税留抵税额。

p.s.:企业遵纪守法,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前提哦~

03

申请退税前,有哪些潜在风险需要注意?

解读 根据道达团队的实操经验,申请退税前,企业应排查以上三大风险点。通过自纠自查,若发现偷逃漏税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恶化。

04

本次留抵退税,为何需要区分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解读 考虑到一次性退还企业全部留抵税额国家财政难以支持,因此,为减少国家财政压力,以2023年3月31日为标准区分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时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后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后,存量留抵税额清零,增量留抵税额重新计算。

p.s.:厘清区别和退还顺位即可~

05

为什么企业账面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

解读 受到进项构成比例影响,部分企业若存在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部分、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留抵、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留抵的税额,或上述“进项构成比例”分子部分的留抵税额较低,则企业存在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的情况。

p.s.:部分留抵的税额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的政策原理在于:这部分留抵税额,由于交易上家无相应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国家并未收到相应增值税款,故不存在退税的基础。

06

企业何时可以开始申请退税?

解读 不同类型的企业申请退税时间详见上表。

根据《17号公告》,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可以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申请退还;

根据《17号公告》和《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3年6月30日前,企业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提示的是:

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贯彻本次政策效率较高,具体以当地税务口径为准;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办理完毕后,再办理留抵退税的申报;

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

p.s.:早退总比晚退好^^

07

因上海疫情,财务人员均在家远程工作,是否也可申请退税?

解读 本次退税采用线上申请+线下申请相结合,若企业相关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亦可在家就能完成申请。具体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及办理期限详见上图。

p.s.:远程线上也可办理,不耽误!

08

为何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不能同时适用?

解读 留抵退税,本质上是国家为纳税人提供的无息贷款,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在纳税人产生销项税额后,考虑到已无留抵税额,先前退回的留抵税额实际需要“全额返还”。

而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退)政策实质上是税收减免,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若同时适用,则企业实质上获得了“双重优惠”

p.s.:同志们,咱可不能太贪心$

09

收到留抵退税款后,我们能申请注销企业吗?

解读 如q8所述,本次留抵退税政策实质是国家的“无息贷款”,意在解决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推动企业继续生产并将产品或服务最终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完成产品或服务最终的增值使命并将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额转嫁至终端消费者。

若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即着手注销,应注意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企业账面如有实物资产应依法变卖或作价分配给股东,应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完税(可能涉及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义务)。

未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的投资者,不仅可能面临税务稽查风险,亦存在被外部债权人刺破公司面纱,要求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p.s.:要注销也得把债权债务“捋清楚”。

10

企业的主营业务已是夕阳产业,能否将退税款转至关联企业作为经营性资金吗?

解读 原则上,国家推行留抵退税政策系出于纾困企业的初衷,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可用于企业经营使用,若将退税款对外出借,需要考虑如上三类风险。

落实本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推进退税政策,旨在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国家此次退税力度之大、规模之巨,税务主管部门也着重强调,针对退税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将秉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的原则予以处理。

鉴于增值税留抵税额形成的周期较长,关系到的历史交易及凭证资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精准理解此次留抵退税政策,诚信合法地申请退税。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税务或者法律的疑难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税务团队或者律师团队,避免潜在的退税风险。

来源丨道达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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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防伪税控抵扣

导读:防伪控税设备对于企业开票来说是非常便利的软件系统,虽然没有强制性规定购买,但是一般企业都会准备的。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

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

答:一、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在有增值税的月份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管理费用(红字)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可以抵扣吗?

企业初次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可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希望各位的新手会计对于“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这个内容的解答一定要了解清楚,因为非常重要是每个新手必备的新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第4篇】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税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在外地购进的货物因需火车运输,故由汽车运到火车站,承运方开具公路运输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铁路运费发票,收货方和发货方均为一个单位,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所以,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将可以抵扣。

哪些运费发票是可以抵扣税的?

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达到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要符合相关税务总局针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要求才能抵扣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5篇】增值税抵扣流程

第一步:搜索对应区域的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

第三步:选择税收业务

第四步:选择登录方式(一般情况下,选择手机验证码登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第五步:输入验证码登录

第六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的进项抵扣平台

第七步:抵扣勾选

一般都是次月进行进项的抵扣,因为月底有可能会进来进项。查询之后会出来进项发票,然后进行勾选,勾选之后进行提交。

第八步:勾选发票统计

这里可以看到你上个月进项份数是多少,进项金额是多少,是否正确,比如

第九步:进项勾选完成之后就可以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的申报了

点集成申报,之后根据提示导入数据,抵扣进项之后,确定增值税及其附加之后就可以进行申报了。

【第6篇】可抵扣增值税

今天这篇必须收藏!太有用了!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全!

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购买方通常会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温馨提醒

因此,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以上七类票据凭证时,也要记得办理申报抵扣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2.(财税〔2016〕36号)

3.(财税〔2017〕90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来源:中税答疑

【第7篇】不同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相互抵扣吗

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伙伴该抵扣的没有抵扣,不该抵扣的却抵扣了,主要是平时对税法知识不够扎实,今天一起分享哪些进项税不得抵扣及账处务理如下:

一、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况:

1、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2、免征增值税项目

3、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注意:购进进项税不得抵扣仅指“专用”上述项目;如果既用于上述面目,又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是否可以抵扣?

二、不同的两种情况

1、货物

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如果“购入”或“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额抵扣”。

例如:购进楼房办公进项税合额抵扣;如购进楼房一层用于职工福利(职工食堂),其他楼层用于办公,则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3、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货物或不动产。因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非正常扣失的库存商品,或在产品、在建工程等而领用的原材料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哟。

4、特殊项目: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如住宿发票,如果是差旅费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抵扣,如果用于业务招费其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哟。

三、不得抵扣其账务处理

愿来购进时“勾选抵扣”时入了“进项税额”,发生以上情况不得抵扣则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下(例如修建职工食堂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成本+进项税)

贷:原材料(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8篇】建筑工程增值税抵扣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否实现税负降低,一是要看总部税务筹划能力,二是项目部是否执行到位,接下来我们看看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30个项目有何要点!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为例子。

(1)2023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管理要点: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6%;

(2)外租周转材料:16%;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0%。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0%;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6%、分包10%;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人工费

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6%。

管理要点: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2)推行机械租赁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0%。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差旅费-住宿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

由法人单位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0%,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0%;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邮寄费:10%,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石油、、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10%;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定期进行结算。

(4)车辆保险费: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在股份公司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比价招标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0%;

(2)汽车租赁费:16%;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16%。

管理要点:

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费

包括机关办公楼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经办部门应该明确划分办公用与职工福利部分,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水电气暖燃煤费

进项税率:

(1)电费: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6%。

管理要点:

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进项税税率: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0%。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0%;

(2)办公设备维修:16%;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6%。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广告宣传费

进项税率:

(1)印刷费:16%;

(2)广告宣传费:6%;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览活动:6%;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6%。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中介服务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税率:6%。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注意用于食堂、职工宿舍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已抵扣要做进项税转出

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

(1)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生;

(2)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检验试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应尽量选择集团四通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验。

研究与开发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1)研发劳务:10%、3%;

(2)研发设备、材料:16%;

(3)委托研发服务:6%。

管理要点:

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6%。

安保费

(1)如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费用:6%;

(2)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17%。

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13%。

财产保险费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6%。

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密目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彩条旗、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防爆防火器材等。

进项抵扣税率:16%。

管理要点:由安全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选择定点定量采购。

财务费用

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定期结算直接收费项目。

【第9篇】取得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是实务中,却出现了几种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下面来进行举例说明。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其实样式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特点是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同时税率栏次填写免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于生产者自身不方便开具发票,而由收购企业“自己给自己”开的一种发票。国家为鼓励农业生产,对农产品执行低税率,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我们知道增值税环环抵扣,具有传导机制,国家对上游的初级农产品免税不能加大下游企业的税负,才出现了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这一特殊规定(如果按照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势必会加大企业税收负担)。

因此自己给自己开普通发票抵扣,这就是这个收购发票的特色,所以当然管控也非常严格,不然虚开就会泛滥。想想,如果自己不控制,大量给自己开抵扣凭证,然后再往外虚开卖发票,这个涉案金额都会很大。

除了审批严格,开具后各种与发票相关的凭据都要准备齐全,以备税务局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购进农产品的过磅单、检验单、入库单、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付款凭证、销售方身份证复印件、销售方自产能力证明材料、购销合同或协议等原始凭证。

由于发票是普通发票,因此农产品收购发票是计算抵扣,不是勾选抵扣,计算税率为9%。

举个例子:蓝景公司从某农业生产者处取得农产品,自行开具1张收购发票,票面金额1000元,税率是“免税”,这个时候可以按照票面金额计算能抵扣的进项税=1000*9%=90元(由于是免税,我们可以理解1000元就是不含税金额,因此是1000*9%而不是1000/(1+9%)*9%

增值税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份数1,金额1000,税额90.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跟上面收购不同的是,这类农业生产者是单位性质,可以自行开具发票,所以无需再由收购者代开(可以简单理解和农产品收购发票区别只是开具主体不同罢了。

主要有下面两种情况:

1、农场和农村合作社等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免税普通发票。

进项税额的计算和申报跟农产品收购发票相同。

【第10篇】材料增值税票能抵扣多少

一般会计认为增值税普票发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但有几种例外情况: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农产品销售发票;

3、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6、铁路车票

7、公路、水路等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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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17抵扣掉交多少

增值税专票怎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当月购进货物金额为10000,专用发票上开具的税额为1700,这个1700就是可以抵扣的部分,如果卖出金额为11000元,那么开具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就为1717元,应纳税额就为1717-1700=17元。通谷而言:购货是要向对方支付增值税税额,销货时向对方收取增值税税额。你已经支付税额的部分,就可以抵扣。

17%增值税专用发票和3%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算抵扣的金额?

增值税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来抵扣的。征税是17%的货物,那么只能是抵扣按照17%征税的货物的增值税。3%的票只能作为征税3%的货物的增值税。根据提问的例子得出的结算答案:30000/(1+17%)*17%=4358.974359。

如果要3%的进项税票的话,那就是含税金额[4359/0.03]*1.03=149659。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是怎么样的关系?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是不是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

不是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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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什么叫抵扣增值税

平时我们都会看什么什么抵减,什么什么抵扣,那么在税务上,抵减和抵扣有啥区别?南宁老板可不能错过这篇文章!记得收藏喔!

抵减和抵扣都有着减少的意思,但它们在税务上可是有很大不同的,具体如下:

1. 关于抵扣

平时我们在看到抵扣这个词的时候,大多也会看到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抵扣即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抵扣的是进项税额,抵扣凭据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需要注意一点,抵扣是针对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而言的。

在企业所得税这一块,也是有抵扣的,平时我们都会看到它和应纳税所得额一起出现。

2. 关于抵减

增值税抵减是国家针对企业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及支出的技术服务费,制定的一个专门的政策。根据相关文件显示,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因此,抵减指的是抵减应纳税额。

需注意,增值税抵减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并不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在抵减这里,还有一个加计抵减,加计抵减中“加计”的是进项税额,抵减的是应纳税额,也就是说这个优惠政策是通过加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

注意: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纳税人,且提供上述四项服务所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需超过50%。如果是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则纳税人应是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且需满足其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这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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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怎么抵扣

a会计过来问:公司买个车,能抵扣吗?

b会计过来问:我们买的工作服,能抵扣吗?

其实啊,想要得到这类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就像网上有些文章,给你列出很多可以抵扣的业务,能抵多少税率,正面列举个123456的看起来很充实,虽然没毛病,但是对于咱们会计来说,没什么营养,太过于教条,并不准确。

同样是公司买车,那你也要看用途啊,比如说:

a公司买车用来接送客人,接送员工外出办事,这就可以抵扣啊;

b公司买车用来奖励年度销售冠军,这就属于员工福利,不可抵扣了。

学习知识就是这样的,知其然,还要使其所以然,这才叫学会。

1+3=4你会了,换成了2+2你自己也要会不是吗?

所以,对于公司财务来说,能不能抵扣的判断是件很灵活的事,最重要的是根据业务性质来判断,除了业务符合以外呢,还要同时满足几项标准。

税法上只对不可抵扣的事情做过规定,除了不可抵扣事项,那剩下的都是可抵扣的了!

下面就送给大家,六点判断标准:

(1)看身份。

一般纳税人才有抵扣资格,小规模由于适用的是较低的征收率,是没有抵扣这一说法的。

(2)看来源。

外来发票的项目是与个人消费类似的服务和商品,不能抵扣,但是出差员工的住宿费可以抵扣。

比如: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因为这些项目很多都与个人相关,与公司交际应酬有关,一旦放开抵扣,对税局来说征管漏洞很大。

另外还有一种来源不能抵扣,就是贷款利息支出。如果允许利息支出抵扣进项税,按照增值税抵扣的规则,相应要对存款利息征税,在现阶段,对存款利息征税难度很大,所以,对贷款服务也暂不允许抵扣进项。

(3)看结果。

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都是不能抵扣的。

比如说:你们公司a施工项目是申请了简易计税,按低征收率交税的,那为了这个项目建设买进来的材料,就别开专票了,因为那是不能抵扣。

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变质的货物,违法被没收、销毁的货物,或者被强拆的不动产,都是不允许抵扣的。

(4)看凭证。

现在有效进项抵扣凭证有7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票面上的税额进行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根据缴款书上的税款金额进行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由于农产品多是免税的,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

10%的情况: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9%的情况: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算出抵扣的进项税额。

重点注意: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开了征收率为3%的专票给你,你按3%抵扣就亏大了!要用计算抵扣!公式为:票面总金额/1.09*9%=你要填表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还要勾选抵扣,申报填表时转出3%进项。

4.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代他们缴增值税的完税凭证;

抵扣税收缴款凭证上的增值税额。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司抬头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按发票上的税额抵扣。

6.桥、闸通行费发票;

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的收费金额按公式计算抵扣: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带有员工身份信息的旅客运输票据。

(1)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5)看时间。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定要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或确认,并在下个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

(6)看开票方。

如果你的开票方是个专业卖票公司,没有交税,跑路了,那就亏大了,进项票不能抵扣!需要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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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勾选确认 票面税额

2.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勾选确认 票面税额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申请比对 票面税额

4.接受境外应税服务,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票面税额 无需认证 需配套合同.付款.票据

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无需认证 税额合计

6.销售农产品自开的专票 (商业小规模)

无需认证 金额×税率

7.销售农产品代开的专票 (商业小规模)

无需认证 金额×税率

8.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业生产者个人)

无需认证 价税合计×税率

9. 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业生产者)

无需认证 价税合计×税率

10.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勾选确认 票面税额

11.车辆道路通行费机打发票(桥闸)

无需认证 票面金额÷(1+5%)×5%

12.客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无需认证 票面税额

1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无需认证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1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无需认证 票面金额÷(1+9%)×9%

15.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无需认证 票面金额÷(1+3%)×3%

【第15篇】土地款抵扣增值税票据

一、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三、一手房交易的相关例题

1.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位于吉林市,公司于2023年5月-2023年3月开发“翰林官邸”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23年5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20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登记、过户费10万元,并规定2023年8月1日之前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23年9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3000万元,其中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包含小区内可以有偿转让的卫生站支出80万元。该卫生站尚未转让。

(3)2023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不含税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一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8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

(5)2023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底销售建筑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

a、税务机关可于2023年12月份要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d、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e、印花税可以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房地产项目,印花税不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

(2)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a)万元。

a、18909=40500÷45000×[20000×(1+5%)+10]

b、20909

c、18900

d、21010

(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b)万元。

a、5912.50

b、5321.25=(3000-80+3150×95%)×90%

c、5535.00

d、5766.50

房地产成本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包括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d)万元。

a、1744.58

b、1649.22

c、1769.22

d、1938.42=(18909+5321.25)×8%

(5)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为(a)万元。

a、437.40=40500×9%×(7%+3%+2%)

b、364.50

c、457.65

d、384.75

(6)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c)万元。

a、2046.55

b、3752.51

c、2714.36

d、4041.23

扣除项目金额=18909+5321.42+1938.42+437.4+(18909+5321.25)×20%=31452.12

增值额=40500-31452.12=9047.88

增值率=9047.88÷31452.12=28.77%,适用税率为30%

应纳土地增值税=9047.88×30%=2714.36

2.某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23年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4000万元,取得财政票据。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23年5月才开始动工,将土地的3/4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支付土地闲置费100万元;

(2)发生开发成本共305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12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4)2023年该商品房竣工验收,9月到12月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楼盘全部出售并交付业主,取得含税收入14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③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共6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a)万元。

a.3150.00=4000×(1+5%)×3/4

b.3250.00

c.3000.00

d.4200.00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b)万元。

a.352.50

b.310.00=(3150+3050)×5%

c.302.50

d.362.50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应缴纳增值税为(d)万元。

a.672.73

b.523.81

c.400.00

d.308.26=(14000-4000×3/4)÷(1+9%)×9%-600

注意:在计算增值税进行价税分离的时候含税收入扣除土地出让金并没有扣除契税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税金(c)万元。

a.40.00

b.48.00

c.36.99=308.26×(5%+7%)

d.57.00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c)万元。

a.6558.00

b.6565.00

c.7786.99=3150+3050+310+36.99+(3150+3050)×20%

d.7798.00

(6)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c)万元。

a.1842.69

b.1845.63

c.1732.55

d.2532.75

不含税收入=(14000-4000×3/4)÷(1+9%)=13091.74

增值额=13091.74-7786.99=5304.75

增值率=5304.75÷7786.99=68.12%,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5304.75×40%-7786.99×5%=1732.55

3.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4000万元,2023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800万元,支付契税24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该办公楼成新度折扣率为60%。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评估价格为(b)万元。

a、1000

b、1200=2000×60%

c、1600

d、2000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转让环节的税金为(b)万元。

a、19.05

b、21.05=2+19.05

c、22.86

d、24.86

增值税=4000÷(1+5%)×5%=190.48

附加费=190.48×(5%+3%+2%)=19.05

印花税=4000×0.5‰=2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b)万元。

a、2043.05

b、2045.05=1200+800+24+21.05

c、2046.86

d、2048.86

(4)该商贸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b)万元。

a、601.82

b、603.54

c、604.44

d、679.73

不含税收入=4000÷(1+5%)=3809.52

增值额=3809.52-2045.05=1764.47

增值率=1764.47÷2045.05=86.28%,适用税率为40%,扣除系数为5%

应纳土地增值税=1764.47×40%-2045.05×5%=603.54

【第16篇】交通费抵扣增值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对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笔者在实务中发现,许多纳税人对如何把握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一直比较困惑。在此,笔者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总结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一二三四法”,归纳了一些政策适用技巧,供读者参考。

一个时间点

4月1日,是适用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必须关注的一个时间节点。

31号公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指纳税人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需要强调的是,旅客运输服务必须在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发生,所取得的票据须为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实务中,有一些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抵扣凭证,是在2023年3月31日以前购票并开始接受服务,4月1日及以后才结束服务。这种情况下,由于服务发生在4月1日之前,且票据的取得时间也在4月1日前,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两类员工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中的旅客仅指两类人:一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二是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也就是说,只有这两类人员发生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有资格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的运输服务,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类凭证

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凭三类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过,购买方为个人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三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运凭证。

值得关注的是,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客运凭证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如果票据上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或者是手写的旅客身份信息,则不能作为抵扣凭证。例如定额汽车客票,就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四种计算方法

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多少进项税额呢?针对取得的凭证不同,有四种计算方法。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0月18日b3版

原标题:交通费抵扣“一二三四法”

作者:姜涛,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抵扣增值税(16篇)

不知道大家对于增值税了解有多少?其实增值税作为价位税,在计算时相对来说还是很简单的。但是,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并不是企业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下面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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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抵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