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营业执照章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营业执照章,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营业执照章
【导读】: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现在包括个人也有自己的公章,但是企业不仅是一个章。那么营业执照办出后要刻哪些章呢?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结合相关的知识点才会更容易理解,所以会计学堂小编就在下文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点。
营业执照办出后要刻哪些章?
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1、公司公章
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2、财务章
使用范围: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3、合同章
使用范围: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4、发票章
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5、法人代表人名章
使用范围: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公司变更的章怎么办?
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
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
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 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
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 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营业执照办出后主要有五个章,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这些企业必须要有章,并且每一章的使用情况都不一样的,不能够乱盖章。“营业执照办出后要刻哪些章?”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第2篇】营业执照公章怎么办理
不同的公司类型,所需要的资料有所不同,小编对不同类型公司的所需资料做了如下整理:
一. 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
二.有限公司(股份制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作股东的出示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销印章申请书,盖单位公章(包括对方单位公章);
3、股份制公司由法人及所有股东在注销印章申请书上签名按手指模,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注销必须出具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原件,交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及股东签名加指模,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加具意见及盖上级公章。(公司对公司做股东,需提交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国有、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加盖上级公章)。(变更地址注销必须出具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原件,交复印件。)
四、印章遗失或被盗抢需要注销的
必需先到所在地日报社以法人名义刊登遗失声明,持报社收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以文书形式写一份遗失或被盗抢说明书(经过),并由法人签名按手指模,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所有股东签名、按手指模,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申请书及委托书需法人及股东签名加指模,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1、以上如法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加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所有印章需一次全部注销。注销印章前,请先咨询银行、国税、地税、社保、车管等部门需否用章,确认不需使用后方可缴销,否则后果自负。
3、 注销印章后,请将[印章注销证明]复印留底。
【第3篇】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总局核名
如何办理国家局总局核名(无行政区划、无行业名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国家总局核名方法与步骤:
第一步:资料清单,提供至少2个预核准名称、注册地、股东身份证正面
第二步:总局核名通过之后,再到注册地工商局办理市局核名手续
第三步:待第二步完成,1个工作日后办理变更或者注册手续
一、需要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企业名称不带行政区域、企业名称既不带行政区域也不带行业;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1、不带行政区划以及既不带行政区域也不带行业名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
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并不是所有单位都可以使用外资企业的字号哦)
三、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的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国家局总局核名的要求:
1、申请不带行政区域的名称,要求任意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2家公司
2、申请不带行政区域和行业的名称,要求任意股东至少在2个省份成立3家公司
关注大表哥,核名不迷路,不定期更新核名知识
【第4篇】营业执照公章什么样
集微网报道(文/张轶群)今日晚间,在arm旗下公关公司向媒体发送的邮件中,以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身份表示,已合法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与公章。
公告中指出,即刻起,于2023年5月23日颁发的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印章不再具有任何约束本公司的法律效力,任何使用该等已经废止的营业执照和 (或) 印章的行为都是违反公司意愿的,将构成对公司权利的侵害。公司保留对此类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今日一早,同样来自arm公关公司的媒体邮件中,宣布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一致决议,聘任刘仁辰与陈恂担任安谋中国联席ceo,并依法完成工商登记,同时刘仁辰取代吴雄昂成为新法人。
随后,安谋科技发布印有公司公章的声明称,从未召开过有关前述变更事项的任何董事会会议,更未做出任何相关公司决议。公司也从未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过前述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安谋科技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本公司将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日下午,安谋科技管理层及430多名员工联名签署了团队公开信,信中指出,坚决支持公司对当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的有重大法律瑕疵的工商变更登记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耗时两年安谋科技的控制权之争,除了等待司法判决迟迟未有结果之外,另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吴雄昂依然持有安谋科技的公章,通常而言,进行企业法人的变更需要申请人持有企业公章并提交相关资料。
法律界人士表示,公章问题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首先,公章一般是由公安机关颁发刻章许可证。此前,鉴于安谋科技的公章并未遗失,公安局一般不会就公司内部的权力争斗做出判断,支持一方另刻新章。因为公司法人持有公章是职权所在,公安局也不会责令交出公章。股东方或者董事会其他成员,难以说服公安局、说服市场监督局协助取回公章、或者重刻公章。通常情况下,对于企业内部纠纷,公安机关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建议各方诉诸法律到法院解决。
但从操作层面,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公章便不能进行法人变更。市场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法人和董事变更,有一定的裁量权,相关申请人如果做出书面承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其身份并有权申请进行变更,申请书盖章的要求可能进行变通,公章可以后补或重新制作,但变更后的法人要承担相关责任。
如今,两个安谋科技,两个公章,两个营业执照,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安谋科技的控制权之争愈发白热化,也更加扑朔迷离。
对于安谋科技的后续走势,爱集微将及时带来报道。(校对/andrew)
【第5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河南广播电视台
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现场监督公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公告)
各潜在公证机构:
河南睿智久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广播电视台委托,就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现场监督公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公证机构积极参加,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2.采购编号:rzjz-dspd·fcgz-cs-2022-001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为确保我省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需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现对外寻求合适的合作公证处。
2.包段划分:1个
3.项目内容:详见磋商采购邀请文件“第五部分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增值税):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912,600.00)。
7.服务周期:一年,自2023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止。
8.服务内容:对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及采购人单位财务制度执行。
三、潜在公证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公证机构执业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申报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证机构,拒绝参加本项目;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公证机构,请自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函(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开始,确定是否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
2.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公证机构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费汇款单截图(对公转账)及报名表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后扫描后连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zjz999@126.com,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文件及文件资料费发票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公证机构邮箱。
3.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文件售价:300元/包段,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时间地点
1.确定参加磋商的潜在公证机构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胶装: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版u盘:word版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版一份)。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郑州市北三环与金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平安果连锁酒店二楼会议室。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包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将不予接收。
六、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均接受质疑投诉)
采购人名称:河南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2号
采购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059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睿智久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方园路1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联系电话:19949282775
附:竞争性磋商采购报名表
河南睿智久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5日
竞争性磋商采购
报名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都市频道《天天福彩》栏目内播出的“福利彩票22选5”开奖现场的摇奖过程及中奖结果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采购编号
rzjz-dspd·fcgz-cs-2022-001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邮箱
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河南睿智久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账 号:371907731510899
联行号:308491031021
供应商
基本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联行号:
温馨提示
1.此表应如实填写,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2.此报名表、营业执照、标书资料费汇款凭证一并扫描,连同此表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rzjz999@126.com。
【第6篇】个体营业执照有公章吗
许多人会认为个体工商户有别于企业,也无需刻公章,无需开对公户,无需缴纳社保,无需财务记账、无需纳税申报甚至于还可以不接受税务局税务审查……真的可以这样吗?
一、突发,税局终于出手查个体户!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同胞多家个体工商户因不记账、不报税等问题被税局稽查!
对于此事,部分人觉得会不会不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就不容易找到我,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二、未按期申报纳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2、个体户常见涉税风险
赶紧自查!
1、建账
(1)满足相应条件的个体户需要建立会计账簿,未按照规定建账的应担负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而且建账时间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
(2)应当建账的情形
2、增值税
(1)常见税务风险点
(2)税务检查重点
3、个人所得税
(1)常见风险点
(2)税务检查重点
4、其他税费
(1)房产税账目房产、租房租金收入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房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2)土地税未按土地实际面积申报缴纳土地税;
(3)合同印花税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协议或凭证未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5、工商年检
(1)个体工商户需要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申报上一年度报告,如未按照规定申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将其标识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如报告不实的,个体工商户年报被发现瞒报实际情况、造假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改征,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将其标识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2)申报方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书面方式
(3)申报内容: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的内容是否公示
政策依据
(1)《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
(3)《个体工商户条例》(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
(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5)《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6)《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8)《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
三、突发,税局终于出手查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严厉查处开始
个体工商户开发票一定要特别注意的8个“无”
个体工商户是不同于企业的一类组织形式,他从“出厂”以来就与企业有很多不同,这里给大家梳理出8个“无”的特点:
依照最新政策明文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下列特征:
1、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依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明文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与公司的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无”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明文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无”对公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投资人个人的对公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而企业一定要开设单独的对公账户,且要保持资金独立性,不能与投资人财产混同。
4、“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
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
也不能开设分支机构。
5、个体工商户超标准“无”需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1、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
个体户可以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也能够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三条的规定:“年应纳税额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纳税额行为的单位和个体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个体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就可以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注意: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年底,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6、个体户“无”需缴付公司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户不属于公司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付公司所得税,也无需缴付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付的资金。
上述的缴纳费用行为主体中不包括个体户。
7、个体户的业主与个体户之间的房产
土地的权属转移“无”需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规定:个体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户名下,或个体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8、业主取得的工资收入“无”需按工资、薪金
所得缴付个得税
1、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户的业主从个体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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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营业执照盖章位置
法人的书面意思表示主要通过加盖公司印章体现。加之我国严格的公章管理制度,因此,在既往的商事审判实践中,根据印章判断公司的意思,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裁判标准。
但过于看重印章,可能走向“印章崇拜”的极端。特别是有人通过假章、“萝卜章”、一个公司多个章等方式,刻意隐藏公司意思、虚拟公司意思、逃避合同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将导致以印章拟制的公司意志完全取代真实的公司意思,产生裁判结果的混乱和不公。
在此背景下,《纪要》在合同法部分的合同效力部分,专门以第41条对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今天笔者将围绕公司印章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展开分析。
《纪要》第41条对盖章的效力专门做了详细的介绍,我们不在此赘述原文,还是规范精要,进行总结:
1、明确《纪要》重点解决的是真人假章的问题;
2、明确认定效力的主要依据是认“人”,而不是认章;
3、特别强调了法定代表人盖公章的当然效力和例外情形;
4、明确了代理人盖假章的审查重点;
法人不是生物体,而是法律拟制的主体。因此,法人的意思表示主要通过法人机关实现。法人的书面意思表示,主要通过公司印章实现。在商事交易中心,印章因便捷高效的特点亦得以广泛使用,其效力得到立法认可。但我国关于法人印章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
因此,实践中法人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亦不规范,有些法人存在两枚甚至多枚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签订合同,产生纠纷后法人往往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进行抗辩,此类案件中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
一、从律师角度看应当把握的问题
在《纪要》出台前,涉及盖章行为法律效力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印章的真实性之上,并由此引发对印章进行鉴定、刑事报案、申请中止审理等程序。《纪要》出台后,代理律师必须调整诉讼策略、评估案件风险。
1、被告律师应当把签约人不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作为抗辩重点
当签约人为法定代表人时,应重点收集原告明知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证据;
当签约人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时,应重点收集该签约人不具有代理权的证据。
2、原告律师应围绕签约人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收集并组织证据
原告律师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收集签约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构成职务代理、一般委托代理的证据。当被告举证证明签约人不具有代理权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提供签约人构成表见代理的证据。
当被告抗辩印章不真实并申请对印章真实性进行鉴定时,应当主张签约人具有代表权,或具有代理权,或构成表见代理,印章是否真实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法院不应当对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3、被告律师应谨慎评估印章鉴定申请被法院准许的可能性
在以下情形下,被告申请对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法院通常会予以准许:
(1)合同书只加盖印章无签约人签名,且无法确定签约人;
(2)签约人无权代理,原告主张签约人构成表见代理,印章的真伪对表见代理的认定具有重要证据意义。
二、从法务角度看应当把握的问题
从公司法务角度看,需要在经营效率和交易安全之间寻求一个妥当的平衡。具体而言,应当重点把握对外签约中的签约过程和对内印章管理中的操作风险。
1、关于对外缔约中的风险防范
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签约过程主要由公司前台经营人员完成,法务通常不直接参与。但如果前台经营人员未能关注到相关风险点,必然会给后续公司法务维权带来麻烦和被动。
因此,公司法务应当向公司前台经营人员,包括公司高管,反复强调签约过程的审查要点和证据留存的重要性,实现公司合同管理风险的前置。具体而言,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①选择签字还是盖章
最优选择是法定代表人签字加上加盖公司公章。从证据留存的角度,以双人面签加视频录像留存为最优。签字的意义在于确定签约人,盖章的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以法人名义签订。
除即时清结的合同或者己方后付费的合同外,尽量不采取只盖章的方式签订合同,防止产生纠纷后,无法举证证明签约人。重要合同才采取上门面签方式,防止签字和盖章不真实。
②对签约人的身份审查
应认真审查签约人的身份,优先选择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应当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营业执照、章程列名一致。
③谨慎与仅持有空白合同书、空白介绍信,或仅持有印章的人签订合同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为由签约人,必须把这些证据、包括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表等事实进行逐一查明,并将查证过程制作成证据留存。
④关于印章的审查
首先,文书性质与印章的种类应当相符。合同上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对账、结算等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
其次,对印章本身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一致、是否与备案公章一致。
最后,对公章的来路要进行必要审查。管章之人和盖章之人是否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专门管理印章的人员、实际经营人员,是否存在盖章的人、场所、时间不明或故意隐藏、隐匿等非常规操作。
2、关于公司内部的公章管理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印章由专人管理,并加强对印章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2)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和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
(3)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4)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
(5)法人分支机构、下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赊销后,相关印章必须及时收缴并作废;
(6)离职人员承诺书中设定后续赔偿责任条款,防范其利用曾经的公司职务身份对外订立合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3、关于个人名章的使用
从公司法务角度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建议采用加盖个人名章的方式订立合同或者出具凭证。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个人名章不唯一,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为自己或者他人刻制个人名章;
二是个人名章缺乏法定的备案和公示方式,公司名章有市场监管机关备案可以进行核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公信力,但个人名章没有;
三是个人名章缺乏鉴定和比对样本。虽然由当事人在个别案件中以其他文书的印章证明涉诉印章的真实性,但该结论具有或然性,不是必然性,没有唯一性。
对合同主体为个人的,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合同本身非常重要,为证明缔约过程的真实性,视频录像签约过程加本人现场亲笔签名是最优选择。
谁的一生没签过合同?老板更是与合同形影不离。一份份合同承载着您的利益,堆积着您的财富。但稍有不慎,您又会陷入合同纠纷,落入合同圈套。来这里,我们——合同拟定专家,为您避坑、帮您填坑。
我们的团队由数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合同律师、管理咨询专家及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组成,专注合同研究和服务。
【第8篇】营业执照盖公章
如果你去网上搜索如何制作电子公章,有非常多的教程及工具教你制作,但是这些方法制作出来的电子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随意伪造公章并使用的将带来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想要在网上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公章并进行使用需要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印章平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的要求:要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因此,各地的政务平台都有对应的电子印章系统可进行申请电子公章。为了便于管理以及签署电子合同操作更方便,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申请。
在签盾电子合同平台申请电子公章的操作流程如下:
1、进入签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注册,需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
2、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到实名认证的页面,选择企业认证,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完善组织的基本信息,再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确认。
3、在线生成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信息由公安、工商、银行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审核,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一枚电子印章,其中由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予以确保电子印章的法律权威性。
4、新增各类电子公章:进入到工作台后,可进行新增印章操作,制作生成电子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签盾电子合同平台支持印章权限管理,通过对电子印章数字化管控,保障了电子印章设置、授权、使用、管理过程的安全,使得印章使用前可靠、使用中可控、使用后可追溯。
【第9篇】营业执照盖什么章
公司注册成功后,就会领取营业执照和4个印章。
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再加上法人章,一共是5个章。
同心财税将陆续整理公司印章相关的知识!
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它们的用途:
公章:是使用范围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时需要加盖。
财务章:涉及到银行、支票等跟钱相关的业务,财务章就派上用场了。
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出具支票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合同章:顾名思义,即签订合同时使用。
在创业初期,常用公章代替合同章。
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户在购买及开发票时,需加盖发票章。
印章内容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法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例如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
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不同的印章的法律效力大小有区别吗?
严格来说法律效力大小是没有区别的,只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
关于公章,我们需要重点认识下!
公章相当于古代将军的兵符,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但合同专用章不能代替公章。
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
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第10篇】有了营业执照怎么刻章
拿到营业执照后,接下来就是:刻章备案。
现在新注册公司,从工商局领取的都是新版营业执照(即: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开头字样,左下角有个二维码),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原件和副本原件,正本原件企业自行留存保管,出门办事通常携带副本原件即可。既方便,又简捷,这就是五证合一以后带来的一个好处。
1
刻章备案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要准备的材料很简单,但仍有很多当天不能受理的,原因就出在第2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现在通讯发达,所以提供材料的方式也有很多,比如:身份证拍照后的微信文件、mail邮件,以及身份证的扫描件等等,但以上都不是办事提供身份证件的正确打开方式。正确的只有一种,就是要用身份证直接在复印机上复印出来的。审核部门要求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字迹清晰可见,要有边框和底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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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刻哪几个章?
1、公章
2、合同专用章
3、财务专用章
4、发票专用章
5、法定代表人名章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涉及进出口业务的,还需要刻制备案报关专用章。需要刻制其它带有公司名称的,如:业务专用章等,同样需要进行规范流程的刻章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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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公司印章的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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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后的发票专用章的更换
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增加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代码数字为18位,更换新版发票专用章,在发票专用章上印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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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业务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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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都具备哪些法律效力?
由于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所以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公司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同时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公司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公司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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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盖不清楚或盖错如何处理?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发票应当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在开具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出现发票盖章不清楚或盖错的情形,建议当即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加盖清晰或者正确的印章。
【第11篇】有营业执照的违章建筑
重庆一厂房被征迁获过亿补偿引起争议,曾被法院认定为违法建筑
近日,重庆一厂房被征迁获过亿补偿引争议,曾被法院认定为违法建筑。据了解,某彩钢棚厂房位于重庆某工业园区内,面积达1.8万平方米。区住建委与享有涉案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某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建筑补偿费用为1.09亿余元。
但是,另外有一家公司对涉案厂房的所有权提出了异议,认为在与涉案征收补偿无关的另一民事诉讼中,法院曾查明涉案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其他两家公司对该事实也予以认可,故被征收厂房的权属及是否为合法建筑引发争议。
北京楹庭律师针对该事件,简单跟大家聊一聊关于违法建筑以及厂房征迁过程中需要的事项。如果遇到类似的征迁的时候,可以早做准备和积极正确的应对,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在法律上违法建筑是如何认定的,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2、是不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都是违法建筑?3、如果没有相关的建筑规划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遇到征迁该怎么办?4、企业厂房在征收前企业主该做好哪些准备?5、如果工业园区的企业遇到征迁,对补偿有异议的,该如何正确地处理?
1、关于违建的认定和处罚规定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违法建筑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般情况下,在拆迁过程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590号令的规定,征收决定之前要对相关的房屋性质、建筑面积相关的情况做一些调查,以及进行相应的认定。一定要有这个法律的过程。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也是这样的,在征收过程中,有一个补偿登记的程序。对一些无证建筑,它的合法性要进行一个认定以及对它的面积等等进行一些相关的认定。
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是拆迁补偿的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比如相关的房屋如果是国有土地的,说你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说你没有相关规划手续。往往以这种理由来认定或者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以此来确定你的建筑是属于违章建筑。用这种方式来让你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那么,这种是不是合法的呢?
我们也做过类似的案例,如果说前期的征收程序过程中,已经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确认,而且进行了评估,给出了具体的评估数额。反过来,如果再给你下这种违章决定的,这是明显的以拆违促拆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被相关的法律规定所认可的。相关的案例也是这样判定的。这种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要被撤销的。
2、是不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都是违法建筑?
咱们要区别对待,认真分析自己的建筑。在建设的时候,企业主一定要注意,符不符合规划设计。在建设的时候,而不是现在,因为有很多企业是在十多年前进行建设的,当时该区域并不是城市规划区,没有城市总体规划,当时是符合城乡规划的。因此,不能说是行政部门的规划修改了,所以说建筑不符合城市规划。
一定要区别对待,是不是历史原因形成的要区别对待。《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乡村的一些建筑,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前,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筑的房屋也可能是合法建筑,比如说建筑的房屋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外,其他的证件都是齐全的,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比如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而相关机关没有对该建筑进行处罚,则可以认为该“无证”建筑是合法的,应当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如果没有相关的建筑规划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遇到征迁该怎么办?
本事件中的企业厂房是位于工业园区内的,那么很可能当时是企业与当地的相关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相关的协议。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的企业没有及时地办理相关的手续,这种企业在拆迁或征收过程当中是不是应当补偿?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遇到最多的情况就是因为历史原因,或者因为招商引资的原因进驻园区,没有及时地办理相关的手续。
2023年10月4日,有关部门作出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产权的意见,该文件是指导法律完善的一个重要文件。其中该文件中第七点就提出,完善行政机关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法治和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当中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机关换届、领导人更换等违约。如果因为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实需要改变承诺的,要严格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进行补偿。
2023年,最高院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保护司法保护的意见,同时也作出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产权案件的通知。
2023年,最高院又作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为企业家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这几个文件又强调了上面的一些规定,特别是后来提出的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认定行政机关与企业之间签订合同的效力,对有关部门做出违反承诺,特别是因换届,相关负责人更换产生的毁约等行为,要支持企业的合法诉求,妥善审理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起的民事商事行政纠纷。对确因行政部门规划调整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其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4、工业园区厂房在征迁前企业主该做好哪些准备?
这几年,我国各地城市大力对城郊、城乡结合部等地段,以城郊一体化、旧城改造等项目的名义进行征收拆迁,目的是为了解决旧城区或者城郊的规划问题,增加城镇化经济。
而这些地段中,往往包含一些大中小企业。一旦遇到拆迁时,企业拆迁补偿的命运却常常被他人而左右,那么,企业拆迁输与赢,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由于拆迁补偿问题因地制宜,复杂多样,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因此拆迁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做好以下六大方面准备工作。
1)了解自己营业执照信息
“知己”第一步,即重视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首先,了解自己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其次,企业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经营用地面积,批准方式等信息是否一致,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拆迁人少给或者不给停产停业损失,譬如:拆迁人发现经营面积不一致,极有可能少给相应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甚至有一些企业根本拿不到停产停业损失。
2)了解自己企业的用地性质
“知己”第二步,即了解自己企业的用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性质对于补偿总额的多与少,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不同的土地性质,适用的法律不同,其补偿的单价及计算方法都不同。
了解企业土地性质可从以下几点入手:1、是国有土地出让还是国有土地划拨;2、是集体土地、农用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3、企业是否有土地证;4、企业在使用土地时,是否缴纳了相应土地出让金;这四种不同的情况,对于补偿都会产生影响,甚至是天差地别。
3)了解自己企业用房的性质
“知己”第三步,即我国企业用房多样性,性质分有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产权分有自有产权和租用产权,从用地上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从土地规划上分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从规划合法性分有合法建筑物和违法建筑物。
作为企业首先要了解自己房屋性质,如果是租赁房屋一定事先审查租赁合同中有关拆迁征地的条款,该条款在拆迁补偿中起到至关重要。
4)制作拆迁损失明细表
“知己”第四步,在拆迁前一定了解企业实际损失有哪些,做好预判工作。主要针对停产停业的损失或停止经营的损失、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租金价差损失、搬迁费用及设备重新安装费用、设备测试费用、无形资产损失等等。
5)了解拆迁项目
很多企业经营者对于拆迁项目的一头雾水,“知彼”的第一步,即为对拆迁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日后的补偿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拆迁主体是谁,规划的目的是什么等,只有了解项目,才能制定出相对的补偿计划。
了解拆迁项目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注意留存拆迁公告,宣传文件等等资料;
2、侧面打探,从朋友,同学等等圈子了解拆迁项目相关信息。
因企业经营者并非专业法律人士,所以,企业经营者对于拆迁的了解,仅仅到这个阶段,若还需进一步了解,就需要体系化的知识。
6)及时聘用专业拆迁律师做顾问
大多数企业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术业有专攻,就像兽医不能给人医病一样。
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更侧重于企业经营、劳动等法律范畴,对拆迁并不熟悉,所以,遇到拆迁时,需找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接洽,对日后工作进行指导。
选择拆迁律师时,建议找非本地的律师,因为本地的律师往往会受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扰,无法完成委托代理工作。
企业遇到拆迁时,对于知己部分的了解往往不够透彻,对于知彼部分往往知之甚少,因此造成了企业了解的信息不对称,无法根据成功操作经验作出有的放矢。
拆迁补偿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专业拆迁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诉讼、协商及谈判,所以,企业单打独斗很难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在此,建议企业经营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5、如果工业园区的企业遇到征迁,对补偿有异议的,该如何正确的处理?
类似这种工业园区企业搬迁的,哪个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拆除和补偿呢?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权限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只有区县及以上的主管部门才有权进行征收、拆迁、补偿等等这些法定的职权。当然要依法进行,依照法定的相关的法律程序。
主管部门能不能以“违建”的名义关停企业或者不补偿或者少补偿呢?这就涉及到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好多企业都是招商引资入驻工业园区的,在进入园区的时候可能一路绿灯,当时很多主管部门都有绿色通道,可以先建厂先投产再不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导致很多这种工业园区的企业要么是没有房产证、要么是相关的手续不是特别齐全,很多都是这种情况,但是这个责任全部让企业来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所有国有土地上在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都要适用这个条例,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第17条、第22条、第23条和第27条等,大家可以仔细研究一下。
大家在遇到这类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上这些内容。各位企业主如果你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然每个案子是不一样的,咱们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如果各位业主你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大家一定要记得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尽量多的搜集证据、事实依据。第二,尽量多地去翻看、查阅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一定要制定一整套正确的维权方案,比如说要不要起诉、要起诉谁、凭什么告、为什么告、依据什么告等等这些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这就需要咱们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团队进行操作。
律师也是分专业的,很多律师就只做刑事诉讼,不做民事和行政,很多律师就只做民事或者只做融资,只做上市类案件等等。楹庭就是主做政企纠纷类包括征收、招商引资合作当中的一些行政协议的纠纷的,包括关停引起的一些纠纷。如果企业主遇到此类的纠纷,要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案件,制定维权方案,因为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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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营业执照章是什么样的
随着政策的大力推行,电子合同以及电子公章已被大家熟知。但在合同签署、文件盖章的环节中,部分企业仍选择自己熟悉的纸质合同进行签署盖章。在当下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面临着许多困扰:
1、审批不及时、流程长等耽误业务进度;
2、合同签署双方异地,需邮寄,时间、费用成本高;
3、打印设备、耗材、纸张等消耗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4、还容易遭遇冒签、代签,“萝卜章”、伪造合同等情况,对业务造成影响的同时法律纠纷也很麻烦。
此时,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签名的应用,可以很好的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什么是电子合同呢?
顾名思义,电子合同就是以电子的形式订立的合同,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可靠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电子签名则满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的要素。
并且相较于实物印章管理,电子公章在管理上有很大的优势:
1、电子化管控,管理更高效便捷
电子公章也叫电子印章,它是电子签名有效的表现形式,通过数字技术来模拟实物印章,使其具备与实物印章相同的可视效果和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公章要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即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认可签署内容以及签名不可被篡改。
电子公章通过电子印章平台或电子合同签署平台进行管控,选择企业内部可信赖的员工作为管理员进行管理,需要用章时,管理员可设置用章人的权限,授权其使用公章,在整个用章过程无需管理员监督,平台即可记录用章人整个的用章过程,可随时查看,一旦发生用章问题,可追溯,且不可抵赖。
注意:公章账户的管理人选择要确保可信,严格的把控公章的使用权限,不要滥用权限,针对需要的员工进行授予,以确保员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此外,要做好离职人员的权限回收,避免出现离职人员还能使用企业电子公章的情况。
2、防止伪造,保障用章使用安全
实物印章容易出现伪造、私刻的问题,且无法避免。
而电子印章相比较而言,有效的杜绝了伪造、私刻等问题的发生。
首先电子印章是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制作生成;
其次利用数字认证以及电子签名技术,保障了用章人的身份是真实有效的;
最后,在线合同文件的签署需要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在签署前,系统会要求签署人进行实名认证,即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料以及法人或个人有效的身份信息,人脸识别等,再由公安部、工商局等管理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认,ca认证机构颁发数字证书,确保了签署主体的身份是真实的。
因此,相比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具备“高效便捷、实时管控、安全合规”的优势。不仅为企业各类业务开展,办公管理等场景,提供了更加“可靠、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签约体验,而且避免了合同篡改、伪造印章等问题的发生,法律安全更有保障。
【第13篇】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福山公司与艾尔公司签署艾尔烟台公司章程,约定设立艾尔烟台公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6000万元。福山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艾尔出资折值人民币4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023年11月,山东省商务厅下发鲁商务外资字(2010)xxx号《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艾尔(烟台)xxx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中外双方共同投资设立艾尔烟台公司。
2023年5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艾尔烟台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注明的公司成立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某某。
2023年5月27日,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出具《王某东涉嫌合同诈骗案情况说明》。内容:福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某报案称,艾尔公司委派的董事、总经理王某东,以艾尔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合资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福山公司财物,涉嫌合同诈骗。2023年12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立案侦查,后将王某东执行逮捕。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经侦查认定,王某东隐瞒了以美元800万元购买设备、专利技术的真相,隐瞒了设备已经折值出资设立平高公司且平高公司已经支付美元2300万元用于购买设备的真相,隐瞒了已实现产业化存在不确定性的真相,虚构了设备、专利技术价值美元2.9亿元的事实,虚构了生产线安装后可以立即生产且经济前景良好的事实,骗取中方股东美元2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职务侵占公司资金,数额较大,并伪造公司印章,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
艾尔烟台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福山公司向艾尔烟台公司缴付所认缴的出资人民币15800万元。一审法院驳回起诉,随即提出上诉。
被上诉人福山公司辩称,本案从程序上讲,上诉的提起无公司盖章,不是艾尔烟台公司的真实意思。
(案例来源:(2018)最高法民终209号
文中信息系简化)
法院认为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之一,是关于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是否有权代表艾尔烟台公司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根据公司法法理和上述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意志代表机关,法人的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得以实现,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当然诉讼意志代表。
艾尔烟台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董事长是艾尔烟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上诉规定,马某某作为艾尔烟台公司的董事长,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艾尔烟台公司提起上诉。
案例解读
首先,针对不同公司类型,需针对性查看相应法律法规关于公司的规定。
例如本案中,由于艾尔烟台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因此通过查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并没有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提起上诉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规定。
其次,若章程有特殊规定的,也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来对公司进行治理。本案中,艾尔烟台公司章程也没有上述规定,故不能因艾尔烟台公司董事会未对提起上诉行为作出决议,而否定马某某代表艾尔烟台公司提起上诉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法院的审判逻辑,本案还另外从一般法中寻找法定代表人可代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现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院在本案中认为:加盖公章和签字均是法定的代表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我国并无法律规定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不足以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
此类案件中,对于非常态化的盖章问题,也需要对公司印章目前的实际控制情况,结合公司内部治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若存在客观原因导致诉讼材料无法盖章,法院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该因素。
本案中,法院认为艾尔烟台公司前总经理王某东涉嫌犯罪,艾尔烟台公司存在公章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上诉状上没有加盖艾尔烟台公司公章具有客观理由,不能因为没有加盖公司公章而否定艾尔烟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提起上诉的合法性。
综上,法院认为福山公司关于马某某无权代表艾尔烟台公司提起上诉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the instructions
律师建议
若诉讼材料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存在无法加盖公章的情况,为使得诉讼得以进行,可以从一般法与特别法、公司章程、内部决议等方面寻找依据。若存在无法加盖公章的客观原因,例如公司陷入瘫痪、公章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时,可最大限度争取法院关于诉讼受理及继续的支持。
关联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14篇】营业执照居委会不盖章
浅析居委会代章通知并决定临时管控区的合法性
近日,重庆市因疫情突然爆发,很多小区被纳入封控管理。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重庆市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就是:“将某个小区进行临时管控”。居委会盖章发出临时管控的通知的做法是否合法?
一、居委会代章通知并决定临时管控区的做法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是否有权在执行封控中代章通知并决定临时管控区?在疫情肆虐的今天,各地疫情防控压力山大。然后在疫情防控中,实施封控或临时管控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依法应当由法定的有权机关作出决定,而且作出的决定还应当包括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首先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同时,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目前,本律师发现有多数小区的封控公告或临时管控公告都由居委会盖章通知,甚至有的小区居委会直接决定将某某小区定为临时管控区域,并直接实施临时管控,将小区大门用钢板隔断。疫情防控的实务中,这种现象和做法时有发生。那么,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是否有封控的执行权呢?居委会是否有权作出将某小区临时管控的权利呢?居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居委会依法属于自治组织,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依法可以协助人民政府开展防疫工作。但是,居委会的“协助”行为应当是辅助行为,而不应是主导行为,更不能直接代行职权。实务中,居委会仅可传达地方政府的决定,不可代行职权,对于有权机关确定的具体管控区域、方式、期限等关键要求,不可越权“加码”。
所以居委会代章通知并决定临时管控某小区的做法是违法的,有类似行为的居委会要尽快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在对小区人员实施限制自由流动措施或行为(比如禁止人员进出小区、通过钉门板的方式封闭小区、拉警戒隔离线、将楼道封闭等)时,居委会是无权做出管控人员和限制人员人身自由相关决定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由法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并行使,行政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依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同时,行政机关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尤其是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依行政强制措施权依法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必须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居委会无权做出临时管控的决定,更无权决定将某小区进行封控。
综上,居委会以自己名义传达疫情管控通知,理论上属于行政协助行为,原则上不违法。但是,实务中,居委会不宜以自己的名义发布疫情管控通知,只能转述或传达政府的疫情防控指示和通知。而且在转述或传达时,居委会依法应当标明所传达文件制作机关名称、日期、文号等内容。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无权做出应对突发事件及采取紧急措施的决定和命令,甚至连无法定职权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也是没有权力来制定或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别是在实施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时,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居委会无权传达的有关实施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通知,更不得直接实施。
二、疫情防控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平衡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大多数基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为了提高疫情防控的效率,往往疏忽了依法行政。在疫情防控的当下,情感上表示理解,但是有些基层政府借着疫情防控之名,大搞违法行政,肆意决定疫情管控,乱搞临时管控,这是严重违背依法治国精神的,是严重缺乏合法行政的理念的表现,这些做法都是要不得的,也是很危险的。
疫情当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治理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要求,时刻梳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疫情防控必须要与法治理念相结合。
任何单位、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要符合防疫管理者或服务者这个主体身份的形象。既要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发动群众,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必须坚决杜绝“简单化”、“随意化”,绝对不能搞“一刀切”。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基层政府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充分赋予和尊重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最基本的知情权。疫情防控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回归正常生活、共享疫情防控的成果,让社会工作、生活回归正常状态。
总之,疫情终将过去,但疫情防控给人民群众的造成的伤害将长期存在,疫情防控确实应当追求效率,但是不能成为违背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借口,疫情防控中,各级政府必须合法,人民群众应当守法。
【第15篇】营业执照需要街道盖章
背景
现在国外边境陆续解禁,今天澳洲又宣布了2月21日开放边境。出境需求越来越迫切。而出境基础证件之一的护照,却成了很多国人的老大难问题。
目前国内疫情管控比较严格,为了防止疫情境外输入的扩散,国家从护照上进行了管控。
目前办理护照主要有以下几种申请理由:
1)留学:容易,国家支持,手续简单,成本低,资料简单,很多省市的出入境拿offer就能办。有些省份就比较严格了。需要留学中介的合同,留学中介的盖章说明信,留学中介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学费缴费证明等等;
2)出国务工:目前大部分人的情况,但是也是审核最严格的类别,补件概率很高,核查概率高,没有之一。主要是形式太多样,国别情况太复杂等等。同时也是太多乱七八糟中介导致的后果。涉及的材料有:国内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派遣证明盖章、企业劳务派遣资质、国外公司的营业执照,往来合同等等。有些省份的出入境还比较麻烦,材料还需要做境外使馆认证。一方面麻烦,其次周期久,2-3个月起步,通过率普遍不高。
3)移民:审核宽松,不刁难,成功率高。材料难度较高。
疑难问题解答:
1)为什么别人用留学方案办理下来,我自己办不下来。
答:合理性。各个出入境审核并没有统一标准,关键是合理,刚需。例如: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去留学要办护照与一个四十多岁小学学历的人、拿一个非洲或者东南亚国家一个很普通学校的offer去申请护照。2种情况,你是出入境工作人员,你会怎么判断?如果你去了很多次出入境都没有办下来。不用埋怨太多,一定是申请逻辑出了问题。还有很多拿着菲律宾、泰国、马来的学校offer去撞南墙。我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勇气。
2)我去出入境问过了,人家说不行,他们要这个材料这个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就办不了,你的办法不行的。
答:卡护照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出国。如果你的理由不充分,不刚需。出入境工作人员的首要作用就是劝你不要办。毕竟出状况了。他们是要担责。我还遇到过有去出入境大厅咨询的说想办护照放着的...不用,就纯放着。这肯定办不下来。办理成功的首要就是刚需的理由,然后准备好充分的材料。一定要明确自己办理的需求。
3)我找过中介了没办下来或者失败了,是不是就没希望了。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前很多中介做法太激进了,没有根据合理性给申请人准备材料。主要表现为不顾合理性给申请人做整套假材料,一套假材料套用多名申请人,假材料含量太低经不起调查核实,材料的方案和申请人严重不符等等。咨询我的很多人,有东南亚某公司大量出担保文件导致大批申请人被拒的,有四五十岁文化水平不高想出国留学的,有务工名义国内国外双重公司都是虚构一个核查电话就穿帮的...
4)护照用于不是很重要的用途
答:有很多人用护照有其他用途,比如开境外公司,境外开户,其他境外上市,考察,考国际考试等等。很多其实非必须。而且资料逻辑上很难筹备用护照的证明文件,就是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自己需要用护照。这类的情况,建议换方案申请,拿到护照后,再实现自己的用护照需求。
5)敏感原因导致的困难户怎么处理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会涉及到不合规的资料被警告的,或者多次尝试方案不一致上重点关注名单的。或有东南亚(菲律宾 越南等国)旅居史的,或敏感省份户籍的,这部分比较敏感。有这类情况的私聊吧。
给各位想申请护照的建议:
1)明确自己申请的方案。合理、说服力强
2)别乱试,别乱问。如果你的情况是刚需。可以大胆地去问出入境工作人员。他们会指导。如果不确定。那么换其他地区的问。不要让最后递交申请的出入境工作人员对你太熟悉。确定了方案递交后就会留底。出入境工作人员会把整套资料扫描留底。所以如果第一次没有办下来。第二次的方案就会被动很多。
3)目前申请护照主要有几个平台,国家移民管理局网页、app、微信,支付宝、政务网等多个渠道。不同省份略有差异。个人经验建议,不要去大厅填表。最好预约再过去。其次各种bug,我觉得是故意给各位增加申请难度,心态要好。
4)护照政策是全国通办,但是政策执行起来,现在基本要户籍地或者常住地。
5)早办早好,目前越来越难。
【第16篇】营业执照刻章需要什么
问:我听人说:注册个体工商户不用刻章,也不用开对公账户,据说还可以不用记账,免税、避开工商、税务部门的审查?
网商云谷:谁说的,我保证不打死他。下面的内容你一定要看:
一、个体户不需要记账,大错特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当然,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您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每个月的营业额在1万左右,那确实不用设置账本…可以申请成为“定期定额户”。可“定期定额”不是不用缴税,而是按照核定比率缴税,况且这征收率都是特别计算过的,你也不可能少缴!
不过很多老板就会说了:公司还没有开始经营,也没业务,而且我也没想开发票。
其实不然,公司成立之后不管你有没有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开始经营了,所以你一定要马上建立账本,并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如果你既不记账,又不报税,还说你根本没开始营业,如此一来超过6个月,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你的营业执照,而税务局早就认定你为“非正常户”了。
二、工商等核查是一样的
很多人以为,只有公司每年才进行工商年报,其实个体工商户每年的上半年也要进行年报操作,否则你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只要你注册了工商实体,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都是一样的,工商的东西都一样,就是个体填写的东西少点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