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假的营业执照能上美团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假的营业执照能上美团,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假的营业执照能上美团
福州的沈女士上个月盘下了一家烧烤店,上一个老板把所有的设备工具都留给了她,然而接手过来没几天就有部门频繁来店里检查了,到了8月6号她甚至收到了安全生产部门发的通知,要他们限期搬离,这下沈女士坐不住了。
查看店铺后立马盘下 第二天就营业
福州的沈女士称,
她在网上看到了这家店铺的转让广告,
转让费需两万五千元,
前老板还留下了所有的设备、配方。
沈女士觉得挺便宜的,
于是就接手了这间店铺,
在7月1号就开始营业了。
谁知营业没几天,
社区居委会就找上了门。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
投诉说这家店有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问题,
沈女士得知后就进行了整改。
多个部门接到关于该店铺的投诉
可没过多久,
城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也来了,
并贴出了“限期搬离通知书”,
理由是该店面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沈女士:
城管那天说收到有人举报我们非法占道,这原先是老板用水泥砌的,我们确实敲不掉,我们就想等过两天城管来了帮我们敲掉,然后我们自己搬进去。但是时间还没等到,就等到这一张通知书。
房东:转让前店铺就已被投诉
沈女士表示他从房东处了解到,
在她还未接手前该店铺就被投诉过。
沈女士说,如果自己知道
店面有问题是绝对不会接手的,
是前店主付某刻意隐瞒了这一情况。
如今店铺已经不能经营了,
于是她就找付某协商要求其退还部分转让费。
打了转让费后 才签署相关协议
沈女士:
然后老板直接就来了一句退钱是不大可能的,当时没有签转让协议之类的,就直接把钱就转给他了。这个协议是在7月9号,在居委会过来之后签的。
在这份转让协议里写到:转让是双方自愿,后续所有事情均与付某无关。
然而事后沈女士仔细回想后才发现,
这家店面的许多材料都存在问题。
就连店铺的营业执照和
卫生许可证都是另一家店的
沈女士:
这份营业执照是从美团跟饿了么里面截图下来的,他办的是小吃店是潘宅村60号,这边也不是60号。食品经营许可证是2023年3月份办的,但是他真正开店的时间是2023年。这个我们之前也都没有发现。
沈女士觉得很委屈,
她也知道自己盘店铺时不够谨慎,
但她认为前店主
也应该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律师:未全部告知情况 可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那么沈女士的诉求合理吗?
为此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
律师表示,目前只要能够确定
在沈女士接手前这家店面就有被投诉过,
沈女士就可以在合理范围内
要求适当损失赔偿。
于是记者和沈女士一起前往了
店铺所属的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
盘屿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
接到上级部门派发的投诉件之后进行处理,
至于7月1号之前这家店是否有被投诉过,
还需要前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政府询问。
店铺转让之前确实有被投诉过
记者随后来到了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政府,
盖山镇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
这家店面在6月份确实被投诉过,
并且多个部门都前往现场进行整治。
目前,沈女士的店铺开不了了,
她还在和前店主付某进行协商,
律师也建议沈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第2篇】营业执照怎么查询真假
姐为了给大家选好的护肤品也是操碎了心,关键是姐给大家选,不如大家自己会选,现在就把如何选择一款让人安心的护肤品的方法教给大家,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跟上,往下看
首先我们看到一个护肤品的外包装,先看厂家,为什么不先看成分!很多成分党都再三提出看成分,根据成分挑选合格合适的化妆品,没错,但是一切成分的基础是要有一个合格的生产厂家来出品,有的亲肯定要说:厂家的鉴别是化妆品公司的事,那我能不能说:脸是不是你自己的脸?如果化妆品公司能够把控好一切,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伤害你脸的东东,为什么我们买一款护肤品还要练就一副火眼金睛。一切都靠自己吧!
怎么看生产厂家是否合格,有通道,往下看:
首先搜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网站是国家的官网,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输入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来查企业是否靠谱。
我们用北京协和精心护肤品为例子来看一下:
北京协和精心护肤品号称是北京协和医院研制,协和医院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
现在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太多,不靠谱的公司为了销售什么牛皮都敢吹,不管粘不粘边都往自己脸上贴金。这个精心护肤品是不是也是这样呢?
手头有一款精心卸妆油,背后的生产企业显示:北京协和精心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我们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显示如下:
显示公司是1992年成立,我们可以继续点击公司名称看看里面具体是什么情况。
法人独资,什么意思呢?
一般公司按出资可以分为独资和合资股份,很好理解独资就是一个出资方,法人独资又是什么意思呢?一般公司设立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单位实体,个人就叫自然人,单位实体就是法人。
这里的法人独资就是一个单位实体作为单一的出资方来创办了这个公司,现在咱们要接着往下扒,
他的独资法人股东是北京协和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到这里除了名字上有协和字样,还没有看到北京协和医院(要知道协和两个字是没有专利独享,是谁都可以用的),
接着往下扒,北京协和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又是法人独资,这时候重点浮出来了
北京协和医院,股东,
现在可以确信协和精细是北京协和医院“嫡亲的宝宝”了。
我们在来看北京协和精细的官网:http://www.xiehejx.com/
对于精心护肤品的来源有了详细的阐述:
她们是来源于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科,早在70年代协和皮肤科的开创者李洪炯教授和药剂科陈兰英教授经过多次实验和工艺改进,把二甲基硅油制成硅霜类制剂。
现在的很多护肤里已经普遍使用了硅油,源头就在这里。
ok,协和精心的护肤品由北京协和医院研制,确认无误。
看了厂家,护肤品还有一个必看的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
依旧国家管理机构的官网上来查:
这次我们要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化妆品查询
依旧以协和精心的产品为例子,打开网站后-点击“化妆品”--找到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点击
输入产品名字,ok显示出来,再点击进去,
显示出来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化妆品外包装上的应该是一致的。
经过这两步,基本可以确认一个护肤品是不是可靠,起码是得到了国家监督机构的监督,
有了这两步,我们才能查证厂家,厂家可靠,才值得去仔细看看化妆品的成分。
第三步:选购护肤品的平台,一般淘宝京东旗舰店的东西是可靠的,实体专卖店的也相对可靠,现在的微信小程序的也是可靠的,为什么这样说,关键在审核,微信小程序对于商家的审核还是很严格的,相关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格证书,产品的备案证书都要齐全才可以上线化妆品的小程序开始销售。这个问题,姐会开新篇细细给大家讲。
第四步: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肤质,才能更好的选购到适合自己的护肤品,有句话:“她之蜜糖,你之毒药”,一定不要跟风,适合闺蜜的不一定适合你。好了,成分党们来吧,具体讲讲这个问题,姐也会开新篇详细给大家讲。
好吧,今天就到这里了,通过查证厂家来给自己选择安全护肤品,大家有没有学会呢。
跟姐走,用放心的护肤品。
【第3篇】假租房合同办营业执照
问:租房时遇到戏精黑中介咋办?
答:我们通常所讲的“黑中介”有两种可能:一是“假中介”,根本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没有中介资质;二是“黑心中介”,合法注册的中介公司却利用各种手段坑害消费者。作为一般消费者,该如何防范?
1、 审查“两证”判断中介的真假
合法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该具备“两证”《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记住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的“咨询公司”、“信息公司”打着房地产中介旗号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对对方悬挂或出示的证件怀疑,现在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网站上都可以核实查询的。当然,拥有合法资质也不代表没问题,除了审核上述证件外,还有其它常识要注意
2、 尽量选择等级高、规模大的中介机构
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经营时间越长的中介机构也就越稳定,可信度也相对会较高一些,就算有问题找大些的中介追责也比找小中介要合适,所以在选择中介机构时,规模和等级应该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3、 选择经营规范的中介机构
收费标准是否明确?退费条款是否清楚?签订合同是否盖正式公章、是否双方各执一份?收费是否开具正式发票?这些细节都体现中一个中介机构是否规范经营,越规范往往就代表着越守规矩,反之,风险就越大。
4、 别被“占便宜”蒙住了眼
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现在是市场经济,人家毕竟是“营利组织”,讲情怀那绝对是骗人的,赚钱才是真的!在同一个市场区域中,不同的中介机构大致能给消费者的条件、价格相差不会太悬殊。如果您碰到一家特别优惠的中介机构,也要多加小心。很多非法中介,往往是采取“高进低出”的条件吸引消费者,如果他给双方的条件表面看起来他不获利,那就有问题了:要么是这些条件伴随着陷阱,等你签字之后在履行中就会发现问题接踵而来;要么就是干脆想骗钱,借着优惠条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大量收房、出租,打时间差,得到足够的房款后卷款而逃。
【第4篇】花呗假营业执照
最近在家很闲,想在网上兼职赚钱。但是我却遇上配音兼职高端局,差点被骗,损失数千元!我甚至怀疑对方多少是有点心理学知识在身上的。了解套路才能学会反套路,我来详细分享一波经验,以免更多人被骗。
1.上课流程
先来大致拆解一下这个兼职套路:首先,助教把你拉入直播课程,时长一个半小时左右。主讲老师激情澎湃地讲课,分享一些配音基础干货,不懂的小白会大受震撼。他甚至现场来了一段配音秀。但老师嘴型对不上。当时觉得可能是网卡的原因,现在想想或许是在作假。
其次,老师会强调这个行业前景广阔,用聊天截图展示之前学员上完课后的变化,他们现在兼职很赚钱(画饼)。如宝妈或者学生党,每天工作几小时,轻轻松松月入过万。
最后,到课程快结束的时候,老师便切回正题:卖课。常用手段是降价➕限额➕分期。原价9999,现在只要6666,仅限8个名额,赶紧添加助教老师微信,领取报名资格!不仅如此,今天只需预付200,剩下学费分期付款,边学边还!期间互动区有人提出学费太贵,老师开始给人洗脑,谈理想、谈付出、谈回报。
2.卖课行动
另一边,助教老师会疯狂私发你消息,提醒仅剩两个名额,速速报名。当我提出需要再考虑一下之时,他的态度很好:“好的哈”、“看下不”、“行呀”……然后步步为营,为了消除我的顾虑,他采取的策略有:发公司营业执照;主动要求验证国家反诈中心app;发公司环境视频;提出可以直接视频或者语音……公司好像很正规。最后使出绝招:如果预付困难的话,50预定方便吗?然后我便付款了。
但就在我头脑发热,准备将个人身份信息发给对方的时候,他要求我去办理助学分期,如花呗和京东白条。突然觉得事情不太对劲。于是我开始去其他平台搜寻这个公司的信息。冷静下来,拓宽信息渠道才能打破信息闭塞。果不其然,我在某平台上就找到一个质疑该公司的帖子,底下很多人也在分享看法,认为这个公司不可信。
最后我委婉地表达不想报名,申请退款。他便说学5天就能让我接单赚钱。哪有这么速成的配音课程呢? 我提出自己能力有限,短时间内学不好,对方直接说:“是觉得老师带不好你吗?”这招对我没用。可能是察觉到我的决心,他的语气开始不耐烦,催促我不要磨唧,我说好,直接把钱退给我。最后退款按原路返回。
3.经验总结
我虽然没有财产损失,却看到其他人的类似被骗经历。有人分享自己预付金甚至降低到10块钱,一心动就直接付款;有人交预付金之后不想继续报名,钱却没退回来;有人签完合同反悔却被要求交20%违约金;还有学生贷款报名,课没上到,老师无法联系,自己每个月却还要还贷款;甚至还有一个高中生,被骗了几千块钱现在都不敢和她爸妈讲……那些诈骗公司的套路相似,而且骗的多数是涉世未深的学生。
因此分享我这次经历,希望不要有更多人被骗。不得不感慨,骗子手段越来越高明,尤其是最新流行以知识付费名义,要求交学费的兼职。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急于求成。后面我稍微了解一下这个行业,才知道很多优秀的配音员需要练习好多年;行业也有正规专业的配音公司,接单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要是配音真那么容易又赚钱,那些骗子为什么不找自己亲戚呢? 如果真正热爱配音或者其他,可以去网上找其他免费资源认真学习,不香吗?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如果兼职让你先交钱甚至分期的,赶紧跑!希望大家不要被骗!!评论区说说你有哪些防被骗小知识,大家一起避个雷吧。
【第5篇】使用假营业执照的处罚
近期,顺德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大良街道一家招牌为“xx美容”的美容店检查时,发现该美容店内工作人员正在给顾客开展美容服务,该美容店持有《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美容店涉嫌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同时派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证指南》,向经营者耐心讲解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该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对该美容店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对该美容店作出了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哪些公共场所需要
办理《卫生许可证》?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1号)第四条,下列公共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住宿场所:包括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
(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等;
(五)体育场所:游泳场(馆)等;
(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七)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
(八)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
无证的公共场所,往往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毛巾、面巾、杯具、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未按要求清洗、消毒和保洁,公共卫生用品质量不明,场所内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等问题,消费者选择无证公共场所有较大健康隐患。本着对自己健康负责的态度,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公共场所时,请注意查看该场所显眼位置是否悬挂有《卫生许可证》。
无证经营将面临
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公共场所如何
办理《卫生许可证》?
生意道路千万条,依法经营第一条。很多人认为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杂而且耗时较长,但当你去办证后,你会发现原来办证可以很简单快捷。
“你当场承诺 我立马发证”。为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2023年7月1日起,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根据《顺德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打击无证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正在开展打击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专项行动。
截至5月12日,已对35家无证公共场所进行立案调查,上述无证公共场所将面临最高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请尚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赶紧办证。
来源:顺德区卫监所
【第6篇】用假房产证办营业执照
注意啦!“办证刻章”广告电话可不兴打!不起眼的外表下隐藏着极大的危险这种行为或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为上学买房产证?
2023年10月,福建厦门,郑某不满意孩子根据户籍划片就读的小学,想让孩子去更好的学区上学,但无力购置该校片区内的商品房。于是,郑某将个人信息提供给路边小广告上的“办证”人员,花150元购买了一本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2023年7月,郑某携带该本伪造的房产证至小学为其女儿报名入学。之后,该校老师发现其产权证书信息真实性存疑,遂通知郑某到校核实,后被在场民警当场抓获。随后,福建省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证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系伪造的房地产权属实,并予以扣留。郑某归案后对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审理中,被告人郑某主动预缴罚金。
法院:郑某行为已构成犯罪
被告人郑某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庭审时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系为让其子女获得更好的受教育条件而购买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行为虽不可取,但初衷犹有可原之处,且在报名审核时已被学校及时发现,未造成相应后果,其获得伪造的产权证书后亦未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故依法可对其予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厦门中院
【第7篇】假营业执照能上糯米吗
近日,来自易观智库的数据表明,我国2023年的外卖市场规模达到457.8亿人名币。同时,在第三方餐饮o2o外卖订单份额中,第一名的美团占到了35.8%的比重,第二名的饿了么为34.2%,第三名的百度外卖为12.6%。除了这三家外,阿里巴巴旗下的口碑外卖以及到家美食会等市场份额都在10%以下。
2023年,美团、大众点评、饿了么以及百度糯米等通过烧钱补贴,推动着我国网络订餐市场的不断增长。在外卖平台的高速扩张中,不少餐饮企业使用冒牌证件、虚假地址就能够入驻到外卖平台上,这不仅影响到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的服务质量,更关系到广大用户的生命健康。
“3·15”已过,但留给饿了么乃至整个外卖行业及监管部门的风波远未停止。今年3月30日,新京报记者借用商家的名义与美团网的客服进行联系,对方表示只会审核商家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而这很可能造成部分侵权餐厅可以通过伪造正规地址、盗用门店照片,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新京报记者经调查发现,美团网的服务费一般在3%-3.5%。用户在美团上下单外卖后,不管是通过微信支付还是支付宝,消费金额都会打入到美团账户。然后,美团网根据实际消费的数据与商户进行核算,在扣除服务费后向商户返利。
这也就意味着,入驻美团的山寨商家每售出一笔金额,美团网都能获得提成。所以,正是这种追求销售规模的利益绑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美团网等平台放松对商家的审核,从而导致假店不断滋生,甚至不去思考“黑作坊”对于用户生命健康带来的潜在风险。
2023年以来,外卖平台的烧钱补贴仍然没有终结。虽然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组成了外卖o2o的第一方阵,但是仍存在不少虎视眈眈的中小平台。通过外卖补贴,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点外卖,而这种补贴也会带来b端的繁荣,也即希望更多的优质商家进驻到外卖平台中。通过更全、更多的外卖品种,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不过,吸引商家不等于放开对造假餐厅的审核。以电商举例,淘宝对于商家的审核肯定没有天猫严格,二者的商品品质在消费者心中自然不一样。对于开放第三方平台的京东,在笔者看来可能会影响到京东自营的品牌信誉。总而言之,不管是百度外卖、美团外卖,还是饿了么、阿里口碑,优质的外卖商家如同优质的今日,通过严格的审核,才能保证持续输出优质的外卖美食。
文/yy胡
【第8篇】营业执照可以弄假吗
来源丨创业邦(id:ichuangyebang)
作者丨巴里
编辑丨子钺
头图丨图虫创意
11月18日晚间,一个大雷引爆科创板。
紫晶存储(*st紫晶688086)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处罚告知书》),公司均属于欺诈发行,并有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从“光存储第一股”到科创板立案调查第一股,紫晶存储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
紫晶存储创立于2023年4月,主营光存储介质、光存储设备,以及基于光存储技术的数据智能分层存储及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公司于2023年在新三板挂牌,2023年摘牌,于2023年2月在科创板首发上市。
不过,仅上市半年,经营业绩就遭遇大变脸,连续两年业绩下降。2023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24.71%。2023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万元到975万元,同比减少93.74%到90.6%。
2023年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自查公告显示,其于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发生多笔违规担保,金额高达3.73亿元。2023年5月6日,紫晶存储变身*st紫晶,正式走到退市边缘。
被立案调查,频繁遭遇监管问询的同时,紫晶存储也开始被创投机构抛弃。
紫晶存储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几乎尽数为投资公司,其中不乏达晨创投、王思聪旗下普思资本等知名创投机构。然而限售期一过,曾“带病闯关”的紫晶存储就遭到了达晨系、天津普思等多家机构的减持。
不过,紫晶存储的暴雷,并没有妨碍一些投资机构赚到了钱。
虚增营收超4亿元,
第二个“乐视网”来了?
据证监会《处罚告知书》称,紫晶存储在其ipo报告期内的2023年至2023年间,紫晶存储接连利用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2017 年,紫晶存储虚增营业收入合计4349.7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3.9%,虚增利润合计 2162.71万 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35.82%。
2018 年,紫晶存储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11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75%,虚增利润合计 3903.63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32.59%。
2019 年,紫晶存储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合计2.7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2.46%,虚增利润合计 1.45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94.55%。
也就是说,在三年时间里,紫晶存储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1亿元。尤其是在2023年,紫晶存储正式提交ipo申请后,更是加大了财务造假的力度,这一年就有超过九成的利润为虚增。
这与此前乐视网ipo造假案例颇为相似,都为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虚增利润欺诈上市。
而紫晶存储最近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财报显示,紫晶存储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05.83万元,同比下降达91.7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9.91万元,同比下降2464.01%。亏损之大,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处罚告知书》还称,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 2016 年末、2017 年末以及 2023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 万元、1,000 万元、7,500.12 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亿元。
对此,紫晶存储11月19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董事长郑穆、实控人罗铁威终身市场禁入,多名主要责任人被罚2649万。
紫晶存储称,根据收到的《处罚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1日起停牌,11月22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由此,紫晶存储或成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背后大股东浮现,
王思聪两度减持套现上亿
那么,紫晶存储创始人郑穆到底何许人也?
上世纪90年代,广东梅州人郑穆进入到了当时流行的音像行业,担任广州永通音像制作有限公司的工程师。
2000年前后,音像行业市场每况愈下,郑穆于是跳槽到了广州维加辉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引进德国设备实现自动化生产,也因此成为了光盘制造最早的一批人。
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flash闪存、dram内存逐渐成为主流存储器,容量甚至能够达到数百gb甚至tb级。但相比日本索尼公司的蓝光存储技术,国内企业很难生产蓝光光盘。
看到这一机会,2023年,他回到老家创办了紫晶存储的前身紫晶光电。公司从存储介质做起,开发了蓝光光盘的产业化技术,公司业务也变成了光存储产品。
伴随着国内数据中心的建设热潮,紫晶存储的市场价值得以凸显。睿兽分析显示,ipo前,紫晶存储共融资5轮,有多家vc/pe参与,其中还不乏格力集团旗下的横琴金投等国有背景的资本参与其中。
紫晶存储-融资历程,图源:睿兽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紫晶存储前十大股东中出现了王思聪的身影。
2023年6月,紫晶存储向达晨创投、普思资本、基石资本等定向增发1.64亿元,认购价为7.1 元/股。其中,王思聪旗下天津普思一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天津普思”)认购了704.23万股,总投资约5000万元,以5.92%的股权份额位列第四大股东。
上市前,除实际控制人的紫晖投资、紫辰投资作为控股股东外,其他前十大股东分别为达晨创联、普思资产管理、东证汉德、东证夏德、达晨创通、宝鼎爱平投资、远致富海、北京紫晶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其中,达晨系(达晨创通及达晨创联)累计对紫晶存储投资约1.25亿元,合计持有公司8.26%股份,天津普思则持股3.7%。
2023年2月,“光存储第一股”紫晶存储正式登陆科创板。上市当天,公司股价大涨264.08%,收报78.24元,总市值148.95亿元。郑穆作为公司创始人,身价达到了近30亿元。
然而限售期一过,紫晶存储就遭到了多家机构的多次减持。
2023年3月,持股5.5425%的达晨创联宣布拟减持1.93%,套现8150.5万元;今年1月,达晨创联再减持1%,套现4199万元。至此,达晨系基本收回此前投资。
几乎同时,王思聪的天津普思也在2023年两度减持了紫晶存储的股份。一季度从704.23万股减持至498.85万股,三季度再度减持至308.47万股。
由于天津普思并非5%以上股东,其减持价格和金额并未披露。根据区间成交均价估算,王思聪两次减持共套现1.15亿元,加上目前持仓市值,五年的投资回报率约为219%。
此后紫晶存储的暴雷,并没有妨碍普思资本的赚钱。
不过,在此前的乐视体育上,王思聪却没能躲过一劫。
普思资本曾在乐视体育最风光的时候成为其第八大股东,占股3.96%。随后,乐视体育爆发资金危机,贾跃亭出走美国。乐视体育公告显示,普思资本要求裁决乐视体育赔偿经济损失9785.16万元。
要追回这笔钱并不容易。7月3日,天眼查显示,乐视体育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ipo造假、撤回潮背后,
投资机构何去何从?
近两年,ipo频繁出现了“撤回潮”。
据大象研究院统计,截止2023年10月,249家终止企业中有225家均为主动撤材料而终止ipo,占比90.36%。从主动撤回情况来看,大多数是拟上市企业被监管部门进行了多轮问询后作出的选择。
据悉,去年1月底,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随后20家企业被抽中抽查,最终共有17家企业撤回ipo申请。
对此,北方一家券商曾分析称,“由于ipo现场检查过程细致,检查人员也很专业,对一些带有明显瑕疵冲击ipo的企业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一旦被查出问题,相关公司和保荐机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拟ipo公司和保荐机构都会比较谨慎,甚至很快撤单。”
针对撤回资料的拟ipo企业,沪深交易所曾明确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而如何避免“带病闯关”不仅是企业应该思考的,作为vc/pe机构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ipo造假不仅很有可能让投资机构在财务上损失惨重,还会影响一家机构尤为珍视的声誉。
一位投资人就曾感慨,“中国并不缺善于投资的优秀vc/pe,但投后管理和退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值得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内机构开始更多地重视被投企业公司治理层面的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中国股市过去一直存在“上市难”、“退市更难”的情况,并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
随着2023年初退市新规的发布,退市这条通道在中国才算打开任督二脉。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2023年以来a股市场共有46家企业退市,较2023年增长130%,是近五年来清退公司数量最多、增长幅度也最大的一年。
而在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早已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数据显示,1990-2000年间,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共有6500家上市公司,其中1180家在2023年仍存活,其中退市的企业有5300家,整体退市率高达82%。这其中,有25.7%是因为财务问题、流动性差、破产清算等原因而被迫退市。
形成“有进有退、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的机制,才代表着资本市场走向成熟。
【第9篇】营业执照可以做假的吗
2023年3月15日,国家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通告。通告宣布: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切实服务商标申请人,简化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提交的手续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商标局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申报商品或服务范围是否在其核准经营范围内不再进行审查。
很多人将此通告解读为,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中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再进行审查,实为谬误。笔者认为,在商标申请阶段,提供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合法,否则将会涉嫌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而被予以无效宣告。
近期,笔者代理的一起商标无效宣告案件,给此种案件类型指引了新的方向。河南某纯银制品公司对张某强在第14类“珠宝首饰”类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11577081号“珍祥”商标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主张张某强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提供的“郑州世贸商城饰品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虚假营业执照,并通过律师调查提供了该注册证号下的一家名为“郑州世贸商城宝贝空间婴幼儿服饰商行”的工商查询信息原件。根据两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证号一致,记载内容除名称和经营范围不一致外,经营者姓名和经营地址完全一致。根据此事实,可以初步证明争议商标注册人将合法核准注册的营业执照修改字号名称和经营范围,从而获得核准注册。
商评委经过审理后认为,河南某纯银制品公司主张张某强在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系伪造,并提供了工商查询档案原件。商评委按照张某强申请争议商标时提交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字号名称“郑州世贸商城饰品行”未能查到相关工商登记信息,被申请人亦未提交上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并作出合理说明。故,商评委认为,张某强申请争议商标时所提交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系伪造,争议商标已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无效宣告理由成立,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此案的结论说明,商评委已经明确肯定,评审阶段对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进行真实性审查。可是,问题又来了。既然注册商标如此,那么,通过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现虚假营业执照的问题又该如何评价呢,不能等到拿到商标注册以后,再提起无效宣告吧,这样太机械和缺乏时效性。
实践当中,提起商标异议的法律依据规定在《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在商标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侵犯驰名商标权益、代理人代表人特定关系人抢注、地理标志误导、商标相同近似、侵犯在先权和恶意抢注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禁用性条款、缺乏显著性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未有因营业执照虚假而被提起商标异议的规定,因而在商标异议阶段,仅以营业执照虚假提起的异议申请,大多因没有法律依据而被不予受理。
关于在异议阶段能否参照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后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高行(知)终字第359号行政判决书中认定: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该款明确规定适用对象是注册商标,规制“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破坏注册秩序的行为,虽然本案被异议商标尚未予以核准注册,但是,依据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对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商标的,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是该条规定的应有之意。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该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要考虑是否属于欺骗手段之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认定,笔者认为,在商标异议和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针对未注册商标的虚假营业执照问题,可以主张参照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一款规定以虚假手段取得注册的理由主张权利。
至此,无论是商标申请注册阶段,还是后续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和无效宣告阶段,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真实性是一项最为基本要求,商标局、商评委均予以严格审查。
裁定文书如下:
【第10篇】营业执照怎么知道真假
现在企业会办理很多证书,其中iso认证证书是办理最多的。比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这些证书会用于公司宣传、增加背书,或者是用于投标加分。当企业要办理iso认证时,市场上众多的认证机构,也是需要细心甄别,判断真假的。
如何判断一家机构是否有认证资质呢?办法其实很简单。国内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是认监委批准授权的。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认证批准书,再通过认监委官网的从业机构查询,就能判断该机构的真实性。
当验证了机构的真实性后,我们就可以判定对方是可以合作的吗?这里还有一个地方值得注意,很多机构的资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会存在冒用的情况。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去机构办公场所上门考察,或者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判断。在支付认证费用时,也可以要求对公转款。从多方面检验机构的真实性。
如果企业已经拿到了证书,也会存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的问题。iso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同样在认监委官网可以查询。百度认监委,打开官网首页,通过认证结果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证书注册号,正规机构出具的证书,会显示绿色有效的标签。
【第11篇】怎么查询营业执照真假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失效口罩的行为。
那么,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我们如何判断真假呢?
第一招 看渠道
线上购买建议选择各品牌官网及其在第三方购物平台的官方店铺。
线下购买建议前往正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查看其是否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在购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正式发票是购买凭证,一些非法销售往往没有正式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医用口罩在我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因此,企业需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才具备销售医用口罩的资格,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微商、小商铺不具备销售资质,这些购物途径风险较大。
第二招 靠感观
就各地通报假冒伪劣口罩案例来看,3m生产的 n95/kn95口罩成为假冒重灾区,如何通过外观来鉴别真假呢?
1.包装盒
3m包装盒上会有激光防伪标签,在斜视的情况下防伪标签会变色,即黑色会与红色融为一种颜色,而假冒口罩则不具备变色的防伪功能。
2.包装袋
正规3m口罩包装袋上文字为深灰色,有一定透明度,而假冒产品上的文字颜色更深,没有透明度。
3.闻气味
正规产品没有明显异味,仅有淡淡的活性炭香味。
4.看印刷
3m口罩上的文字是由激光蚀刻而成,打印痕迹为由左上至右下45度角,而假冒口罩则是油墨印刷,会有圆点痕迹。
5.看标签
非国产口罩,只要通过正规途径进入国内的,一定有la劳安认证,国产口罩,不管是国内用还是用于出口,一定要有qs标签和la认证。
第三招 查官网
要想判断口罩真假,还有一个绝招就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查询功能。凡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罩,其相关信息均可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到。
通常,正规医用口罩的外包装上都会印有注册证编号信息。国产口罩其样式为a械注准20xx2xxxxxx。a是国或者各个省份的简称,如浙、粤,表示其审批部门。数字的前四位是注册年份,第五位2表示二类医疗器,第六七位数字表示分类号,最后四位为编流水号。如为进口口罩,其注册编号开头则为a械注进。如果外包装上的注册证编号不符合这个规律,那很可能是假冒产品。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如何在国家药监局官网通过注册证编号查询口罩真伪。
第一步
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点击导航栏医疗器械后,根据口罩国产或进口选择相应数据库。
第二步
在高级查询注册证编号处填写所购买口罩的注册证编号点击“查询”,则会出现检索结果,点击检索结果可查看该产品的注册信息,这些信息需与口罩包装印刷的相关内容一致。如果该注册证编号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与口罩包装所印信息不一致,这样的口罩假冒风险较高。
对于3m n95/kn95口罩,可扫描使用说明上的防伪二维码,进入相关公众号进行真伪查询。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如果发现假冒口罩,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本文整理自经济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北京日报
【第12篇】制作假营业执照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对智力劳动成果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近年来,赤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参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推进诉源治理等工作。2023年至2023年,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2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3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1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赤坎区检察院选取了近期在办的1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主要案情
2023年5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了解到广州市某服装批发市场有一家可以售卖假冒“champion”“mlb”注册商标服饰的衣服档口后,于2023年6月底在赤坎区某商场租赁了一个临时快闪铺位,并在该铺位销售从广州档口进货的假冒“champion”“mlb”品牌的服饰。因害怕商场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其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孙某某在网络上搜索相关的营业执照、授权书、说明函、委托书图片,再在网上找了ps图文广告公司帮忙伪造假的授权书等资料,将上述材料和假身份证照片交给商场。经核查,孙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数额301850元,其中未遂数额223854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3年9月,赤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就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向区市监局提出建议。经查阅案卷、初步核实案情,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某在未获得服饰品牌的代理授权情况下,销售印有“champion”、“mlb”商标的服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向区市监局送达《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监督将该案移送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立案后,于2023年1月13日提请批准逮捕孙某某。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虽然孙某某犯罪数额达到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但综合考量案发后孙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该案证据已经固定,对孙某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为切实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全力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最终对孙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商标作为企业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知名度的载体,体现的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孙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然购买并出售,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还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守法律底线,培养尊重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而做出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赤坎检察
【第13篇】营业执照做假
来源|金陵民商法苑
现代社会里,印章是法人、自然人的重要信用凭证,依照相关法规,用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管理松懈,存在多枚印章且管理混乱,导致公司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在涉及伪造或私刻公章的民事诉讼中,有关“虚假印章”的认定、举证责任以及法律后果等问题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如果公司知晓“虚假印章”的存在、使用但并未采取措施防止相对人的利益损害,且在另案中认可其效力的,则使用该争议公章签订的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一、关于“虚假印章”的认定
“虚假印章”概念只是俗称,从法律规范角度讲,并没有在司法案例中出现过此称谓,法院在判决理由中也很少认定“虚假印章”,而是使用与备案印章或实际使用印章不一致印章,或争议印章等称谓。“虚假印章”的认定,往往从与备案印章、曾经使用印章是否一致,是否被他人冒用、私刻、伪造角度来认定的。
1、印章一经备案,即具有公示效力,不会被认定为“虚假印章”。
企业刻制公章时,需要在公安备案公章,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需要在工商备案公章,从这个角度讲,我国实际存在印章备案制度的。备案印章应具备公示效力,法律保护市场主体对备案印章的合理信赖。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748号“彭良兵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川惠皓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尽管工商材料中出现了五种不同印文的中十冶集团印章,且均与中十冶集团提供作为检材的印文不符,但最高法院仍认定工商备案印章具有公示效力,当事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工商备案材料中印章的真实性。
2、印章曾被使用或正在使用,即视为该印章能够代表所属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则该印章也不存在“虚假印章”的问题。
实践中,同一单位使用多枚印章的情况较为普遍。如果能证明印章曾被使用或正在使用,即使与备案章不一致,通常也不会认定为“虚假公章”。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396号“山东兴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薛启盟、陈兴旺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认定,由于原审法院已查明原审被告在向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部门提交的文件中及与案外人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时均使用过其私刻的“山东兴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公章,为上诉人行使相应的权利,上诉人均未提出异议,时任法定代表人也未予以否认,因此,被上诉人作为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上诉人的担保行为是真实有效的。
3、印章确被证明被他人私刻、伪造、冒用的,且排除经备案、曾使用或知晓等情形的,将被认定为“虚假印章”。
如各方举证证明,或所涉刑事案件调查结果等足以证明印章确被他人私刻、伪造、冒用,且排除经备案、曾使用或知晓等情形的,则该印章将被认定为“虚假印章”,即不代表所属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二、关于“虚假印章”的举证责任
对于争议印章是否为“虚假印章”,是否能够代表所属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首先面对的就是举证责任及分配问题。司法实践中通常按照如下原则分配各方举证责任。
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主张印章真实有效的一方应承担争议印章为对方印章或由对方加盖印章的举证责任。
在虚假印章争议案件中,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乙方否认所涉文件中印章是其印章及由其加盖情形下,对方当事人应承担争议印章是真实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案例(2012)民抗字第55号“唐兰与程永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认定,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盖章行为是其所为,即否认与对方成立合同关系时,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该方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该枚私章为对方所有以及盖章的行为为对方所为或对方委托他人所为。就本案来说,唐兰否认合同书上的私章为其所有,也否认在合同书上盖过私章,实质是否认与程永莉订立过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在此情况下,程永莉应该举证证明其与唐兰之间成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即私章为唐兰所有且盖章行为也为唐兰所为。
印章鉴定的申请问题,根据举证责任原则,应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申请鉴定,以证明该印章为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有效印章。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法官对鉴定申请责任的不同分配,一方面是囿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是为了由真实印章所属方申请鉴定更便于其提供检材等,方便鉴定申请。另外,也存在法官根据原告已经提供的其他证据,基于自由心证认为印章真实的盖度较高,而责令被告申请鉴定并承担不利后果。
2、如已经证明争议印章与其备案印章或正在使用印章不一致,则主张争议印章真实一方应继续承担举证责任。
如通过申请鉴定或提供其他证据,已证明争议印章与备案印章、正在使用的印章不一致,则应由主张争议公章真实一方继续承担举证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民终104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化国际石油(天津)有限公司等保理业务纠纷案”认为,中化公司已经申请鉴定,证明保理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中的争议印章与中化公司正在使用印章、工商备案印章不一致,法院在庭审中即要求中行青岛分行提供中化公司曾经使用过争议印章的相关证据,并认定其另案提供的中化公司已经否认真实性的印章使用,属于循环证明,应另行提供其他曾使用过争议印章的证据。中行青岛分行未能提供的情况下,山东省高院最终认定中行青岛分行承担举证不利后果,中化公司不承担应收账款偿付责任。
三、关于“虚假印章”所涉合同效力的认定
“虚假印章”所涉文件包括承诺、合同等效力的认定,往往是案件各方的争议焦点问题。如果争议印章被认定为“虚假印章”,即争议印章与印章所属单位的备案印章、正在使用印章不一致,且未曾被印章所属单位使用过,则该“虚假印章”会被认定为不能视为印章所属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所涉合同往往被认定为无效或未成立。但“虚假印章”所涉文件、合同,往往与表见代表、表见代理、职务行为等连接在一起,从而致使“虚假印章”所涉文件、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或未成立。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使用“虚假印章”,或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一般应认定合同成立并生效。
企业法定代表人使用“虚假印章“的文件、合同,或者同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行为时的签字或盖章均可使合同成立,此时印章真实与否已不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06号“阳朔一尺水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王杰与阳朔一尺水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王杰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认为,虽然一尺水公司的印章与一尺水公司现在使用的印章样本不一致,但其法定代表人丁磊的签字是真实的,丁磊时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是真实的,王杰有理由相信作为一尺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丁磊履行职务行为的真实性,丁磊的行为代表了一尺水公司的行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终字第381号“上诉人滨州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滨州新天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认定,在本案202号融资租赁合同及202号保证合同签订数月之前,港务公司曾向国泰公司出具委托书,授权田某全权办理有关资金融资业务,该授权委托书未明确限定代理期限,也未明确限定办理具体哪笔业务。田某也曾据此委托书以港务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与国泰公司签订过005号保证合同,为国泰公司与新天阳公司所签005号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港务公司对该笔业务中田某的代理行为认可。005号保证合同签订数月之后,田某同样也是以港务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签署本案202号保证合同,而且在该合同签订时田某是港务公司的总经理,主持公司融资工作。以上事实前后连续,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与田某及邢某的出庭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所形成的事实链条可以证明,田某以港务公司名义签署202号保证合同的行为应当属于有权代理。田某以港务公司名义签订202号保证合同的行为对港务公司有效,原审法院判决港务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正确。退一步来说,即使田某就202号保证合同的签订在客观上确实未得到港务公司的授权,本案上述事实也足以使合同相对人国泰公司有理由相信田某有签订202号保证合同的代理权,那么田某的行为也构成表见代理。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公章,从事明显属于违反法定忠实义务的无权代表行为,具有明显的超越代表权的外观,相对方不构成善意,代表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208号“宁波绣丰彩印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汽配机电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认定本案所涉的协议条款使机电公司只承担巨额债务而不能获得任何对价,不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且孙跃生同时代表公司和个人签约,行为后果是将公司利益转移给个人,具有明显的超越代表权的外观。在孙跃生不能提供股东会同意证明的情形下,绣丰公司根据协议内容理应知道孙跃生的行为不是为机电公司经营活动所从事的职务行为,而是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侵占公司财产行为。绣丰公司以协议和委托书加盖了机电公司公章为由主张善意信赖孙跃生代表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三)无权代理人使用“虚假印章”,如构成表见代理,亦应认定所涉文件、合同成立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620号“合肥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华瑞物资有限公司与合肥鑫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华瑞物资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鑫丰公司承包民和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工程后,与刘建民签订《幢号承包责任制合同》,刘建民实际负责鑫丰公司该项目6号楼、7号楼、8号楼的施工。对此节事实,鑫丰公司无异议。鑫丰公司虽称其与刘建民之间是分包关系,但刘建民个人并无工程建筑的施工资质,鑫丰公司应当知晓刘建民只能以鑫丰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而对华瑞公司而言,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实签章的真实性并非签订合同的必要环节。华瑞公司根据“合同、付款协议、以及现场勘查”,已有理由相信刘建民具有鑫丰公司的授权,华瑞公司已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刘建民以鑫丰公司6号楼、7号楼、8号楼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鑫丰公司承担。
(四)主张争议印章真实一方证明印章所属单位知晓该印章而未作否认,即使争议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也应认可其效力。
在实务中,企业使用多枚公章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要求企业只能以备案公章签订合同,因此即使争议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也不能直接否认争议公章的效力。此时,只要证明公章所属企业知晓或曾使用争议公章,则表明其认可这枚公章,进而使其具有与备案公章相同的法律效力。简言之,知晓或使用行为可使公章由假变真。
(1)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255号“汪天雄与重庆群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朱惠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虽然已有生效刑事判决书认定合同公章是伪造,但是最高法院认为,重庆群洲公司对假公章的存在、使用是知晓的,由于其明知该公章存在并使用而未采取措施防止相对人的利益损害,因此,使用该公章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重庆群洲公司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537号“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洪英与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洪英等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中,《担保保证书》上加盖的‘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印文虽经青海创新公司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认定与其在西宁市公安局备案的印章不符,但青海创新公司确认其曾使用过的公司印章不止一枚,洪英难以有效识别《担保保证书》上加盖的‘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印章是否为青海创新公司曾使用过或正在使用或在公安局备案登记的印章。本案并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二审判决认定两份《担保保证书》均对青海创新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青海创新公司应当向洪英承担担保责任,并无不妥。”
(3)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519号“湖南宏欣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鑫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南腾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权保护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认为:案涉《房屋租赁协议》系鑫都公司与电力公司之间签订,对于意思表示真实各方并无异议,存在争议的是电力公司的公章问题。由于该租赁协议上所加盖的公章与电力公司在2000-2005年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两枚公章从表面上看确实存在差异,但同时也证明在该协议签订期间,使用的公章不具有唯一性,在宏欣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租赁协议上电力公司所加盖的公章系伪造印章的情形下,不能排除该公章系电力公司在此段期间使用的两枚以上的公章之一,因此宏欣公司关于公章系伪造的再审申请,本院不予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24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与中国航空技术珠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判决书”认为:“中航技公司对于衡阳案和广州案保证合同中其非备案公章使用效力的认可,其效力不应该仅仅限于衡阳案和广州案,同样也应当延展到本案。企业使用或者认可使用其非备案公章,其行为效力同样具有公示效力。对于使用或者认可使用非备案公章效力的企业,无权对其非备案公章的使用效力作出选择性认可。原审判决认定中航技公司对涉案公章的效力认可只是限于特定交易行为,不涉及其它交易行为,以及景德镇工行并未将衡阳案和广州案中航技公司非备案公章作为签订本案02号保证合同的依据,与公章的公示力相违背,本院不予支持。不论本案02号保证合同与衡阳案、广州案加盖中航技公司非备案公章是否为中航技公司所有或者使用,中航技公司只要认可其非备案公章的使用效力,便具有公示性,从而必须为其行为承担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84号“邹春金与陈怀深、海南鲁泉实业有限公司、王洪英、崔传珍、陈延峰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认为:根据本案证据显示的内容,鲁泉公司成立后,没有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公章备案;鲁泉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使用两枚公章的情况。一审法院委托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可反映,鲁泉公司的两枚公章在公司年检、经营管理中均先后使用过。鲁泉公司主张合同上加盖的该枚公章系刘法亭私刻使用、鲁泉公司不认可,但就此没有充分证据证实,且与案件证据反映的内容不相符,本院不予采信。况且,陈怀深作为与鲁泉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根据经济交往常理,客观上也有充分理由相信合同上加盖的公章系鲁泉公司使用的印章。至于鲁泉公司使用公章不规范的问题,不属于本案审查的范围。因此,两枚公章对外均代表鲁泉公司,合同上加盖哪一枚公章,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6)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426号“张家口市景泰商贸有限公司与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一案审审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案中兴隆公司虽然提供了案涉合同的印章与其持有的印章不符的鉴定意见,但因其提交的作为比对检材的印章亦非备案印章,考虑到张希林与兴隆公司北京工程处存在着挂靠的约定,故原审判决以现实中企业存在两枚以上印章的情况客观存在这一经验法则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基础,并无不当。
(7)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342号“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贺强与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贺强等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认为:南通公司、李贺强、军安公司均在该协议上加盖了公章或者签字。经原审查明,军安公司在该协议上加盖的公章印文确非其工商备案的带有防伪编码的公章形成,但一审时李贺强提交的军安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核准证以及唐山市路南区政府函等材料上加盖的军安公司公章均未带有防伪编码,而上述材料系军安公司材料员...提供给李贺强,...在一审时出庭证实上述情况属实;另外,军安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在一审法院调查中亦证明军安公司同时使用多枚公章。据此,原审法院认定《钢材供应协议书》上加盖的军安公司公章印文是军安公司使用的公章形成,军安公司应当按照《钢材供应协议书》的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该认定有事实及合同依据,并无不当。军安公司再审申请主张证人郑学栋与军安公司有矛盾,其有合理理由怀疑该印章系造假形成,但该主张并无证据予以证实,不能成立。
(8)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终字第91号“龙口市遇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口市复兴机械有限公司为与中国农业银行龙口市支行、烟台绍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农技中心专用肥料试验厂、山东复兴集团公司承兑汇票垫付款、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认为:一审法院以机械公司和遇家公司未能提出其只有一枚印章证据,而认定机械公司和遇家公司的两枚印章均为有效印章,从而判决两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当。对此问题,机械公司和遇家公司在一、二审中均已提供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机械公司自1994年至1999年,遇家公司自1988年至2000年,一直使用备案的惟一一枚公章。龙口农行主张上述两公司在使用备案的公章的同时还使用过其他公章,应依法负有举证责任。二审期间,龙口农行委托鉴定部门对上述有争议的遇家公司的公章进行了司法鉴定,并向法院提交了《鉴定书》。上诉人遇家公司对《鉴定书》提出异议,认为龙口农行提供鉴定部门的样本,即1997年9月12日龙口农行与绍宇公司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承兑保证协议》承兑保证人处加盖的遇家公司的公章,亦系他人伪造。因该协议债务人已履行了债务,未涉及到保证人的责任,故遇家公司对此以前并不知晓。故该鉴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院认为:因龙口农行提供鉴定的样本与遇家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章不一致,且由于所取样本的合同,并没有遇家公司履行或者认可的证据,故龙口农行以该样本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证明上述4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担保承兑协议》上的遇家公司的公章系遇家公司加盖。因龙口农行对上述问题未能再举出有力证据,故机械公司和遇家公司对上述7份盖有有争议公章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担保承兑协议》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虚假印章”与备案印章不一致,且无证据证明“虚假印章”为当事人自己加盖或授意他人加盖,也而不能证明明知争议合同文本存在、在其他业务中使用过虚假印章、明知他人使用伪造公章而不否认等情形的,不能认定或推定合同为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终字第155号“建行浦东分行诉中基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案”中认为:经本院委托司法鉴定认定建行浦东分行《不可撤销担保书》上中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系伪造、公章系由其他公章变造盖印形成的,且经当事人举证和本院查证均不能证明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系中基公司自己加盖或者授意他人加盖的,不能证明中基公司明知该担保书的存在而不作否认表示,也不能证明中基公司自己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该变造的中基公司章而不作否认表示,《不可撤销担保书》上的签名和变造的中基公司章均不能认定或者依法推定为中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不可撤销担保书》不成立。
【第14篇】办假营业执照
男子颜某
因丢失公司营业执照
害怕被领导责骂
从网上购买假证
心存侥幸试图“瞒天过海”
结果被一眼识破逮个正着
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案件回顾
case review
2023年6月,颜某不慎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弄丢,因害怕不能及时办理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业务而被老板责骂,于是在某购物平台上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假的工商营业执照。
收货后,颜某带着伪造的工商营业执照前往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法人代表业务。就在颜某以为能够蒙混过关的时候,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件有问题,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颜某提供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为虚假执照。
2023年12月8日,颜某主动到莆田市公安局拱辰派出所投案。2023年1月17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颜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等,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出品:荔城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法制大队
【第15篇】假房产证办理营业执照
首先,随着社会的基本设施的完善,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导致了很多人提前消费,比如刷信用卡,花呗,借呗,白条,金条等等,最后很多人沦陷到贷款的深渊,也就是压倒现代青年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我想说的是贷款是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没有控制能力的朋友,建议不要轻易碰它哦。那么当普通老百姓的我们在人生中难免会遇到要用大笔资金解决问题的时候,我的建议是首选和亲戚朋友借下,其次可以考虑下在银行做笔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那么我先简单地讲下这个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提出申请简而言之是银行会给你发一个太阳码(这儿就要说到太阳码就是相当于查大数据看你符不符合,从而进行评分判定做什么类型的产品)。其次就是提前将需要递交的资料准备好;资料有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有就提供),近一年流水,贷款用途等等。
二,进行房屋评估,贷前审查,审批
有的银行会有评估公司需要线下去家里进行评估房子价值,有的是线上评估。最后会根据房子的总价值最终判定能批多少额度。审查的就是你的贷款用途是否真实,所以很多客户自己去银行就办理不下来,毕竟90%的客户贷出来的资金都是用到其它的地方,其次放款后银行还会在一个礼拜左右做次贷后管理,就是查验你的贷款用在哪里,有没有什么佐证,这个都是需要操作的。提交的资料齐全的话审查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完成,之后就能出批复啦!
三,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审批通过银行就是已经出了批复,就会显示能贷多少资金啦,办理入押之后就是能放款。
四,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五,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解押手续。
以上就是一个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整体流程,如果自己的房产是按揭房的话,想做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就会涉及到一个过桥的手续,在这可以和大家说下,武汉的过桥一般在千一一天,过桥的周期具体看上家隐行解押的快慢,我有做过过桥只用了4天的,但是也有遇到过过桥用10几天的,
房贷置换到底合不合理?
首先在这要讲到一个常识,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分消费型贷款和经营性抵押贷款。
消费型贷款最高的是10年期,20年分摊式还款,讲白了就是你前十年按照20年房贷月供还款,到了第十年就需要归还房贷的剩余本金,市面上最常见的就是平安银行的气球贷。
经营性抵押贷款最高的是可以做到30年期,就是汉口银行的产品,像其他的银行一般都是20年期,10年年底归还本金的方式,宁外也有四大行和一些商业银行的先息后本产品,这个具体情况会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匹配。
说到这儿就会有一个疑难点,所以经营贷需要贷款人有经营实体的,但是很多客户没有经营实体,想做经营贷,这个就涉及到办理一年以上的经营执照,如果客户的房贷尾款不多,利率不高,我们也是不建议客户做房贷置换,毕竟办执照,办理抵押贷款也是有成本的。
如果大家有想法的话可以随时咨询,最终做不做都好说,起码自己了解到这个方式,能节省多少肯定是大家最终想要了解的。最终看划不划算,划算的话,有实际经营的话,个人还是建议客户做的。
【第16篇】营业执照造假怎么处罚
和西安招财猪合作的服务商数量众多,每位服务商在正式开展企业微信推广工作前和工作中,招财猪都会多次提醒,在考勤机推广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并带来哪些后果?
1.手机刷机造假行为
2.推广的企业微信考勤机并没有被正常使用,而是为了在数据上达标,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活跃人员。但如果只是推广客户在使用考勤机时出现操作错误,推广企业实际正常使用的,可以联系西安招财猪辅助申诉。
3.人员重复率超过合理比例。重复率指重复账号数在申请奖励企业账号总数的占比。如果一个人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能获得推广奖励的企业中打卡将会被认为是一个重复账号。如果重复率超过一般人正常的理性认知,就会被判定超过“合理”比例。
在这里西安招财猪提醒一下,有些企业微信考勤机服务商为了保证推广后期设备活跃率,会让推广人员也加入客户企业微信方便后期促活。但请注意,一定不要让推广工作人员在客户的考勤机上录入自己的指纹。
4.现在给推广客户安装的企业微信考勤机是完全免费的,如果有收费情况,并被客户严重投诉,也属于违规行为,影响考勤机奖励结算。
5.设备及sn码造假。
6.所推广的客户企业,其员工企业微信账号绑定的微信账号大规模出现违规行为。
7.利用有营业执照但无实质运营行为的皮包公司注册企业微信,以及利用真是企业的营业执照,在企业不知情情况下注册企业微信。或者员工身份真实性存疑,人员重复,或人员与企业无关等。
西安招财猪提醒这类打卡行为属于作弊,产生的推广数据会被腾讯风控系统查出,并不予结算奖励。
8.恶意竞争的推广行为,即若客户企业已被服务商服务,完成考勤机的绑定激活,其他服务商对同一企业重复推广,恶意竞争客户,将被判定为服务商存在恶意竞争的推广行为。
现在越来越多的服务商开始以渠道招商的模式开展企业微信推广业务,下级渠道作业的质量管控成为渠道模式服务商所面临的核心问题。西安招财猪提醒,真实推广真实企业真实员工是推广企业微信考勤机的唯一选择。
如果有其他有关企业微信考勤机推广的问题可以直接在文章下方评论区留言或者搜索西安招财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官网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