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纳税信用复评需要的资料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纳税信用复评需要的资料,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企业纳税信用复评需要的资料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介绍
1、纳税信用等级
202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初步构建了现代化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纳税信用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随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
2、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级别设置
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
1、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
2、纳税信用等级的指标评价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细化为近百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扣分标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8号公告。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记录截止时间为评价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信息等非经常性指标缺少的,从90分起评;若评价年度内,有其中任一决定(或结论)文书记录的,从100分起评。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方式。
3、哪些情况不能评为a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三、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
1、如果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由当年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公示后至次年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始之前,四月份至次年一月,纳税人可申请补、复评。
1)补评:纳税人因《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符合补评情形的,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信用补评。
2)复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将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信用复评。
2、纳税信用修复:
1)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修复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2)申请流程:
纳税人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3)纳税信用复评:
a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b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c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4)纳税信用修复和纳税信用复评有何不同
纳税信用修复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
纳税信用复评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信用复评后,评价结果适用期限为当年年度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至下一次评价结果发布之日。
信用修复后,修复后的评价结果适用期限为修复结果发布之日至下一次评价结果发布之日。
特别注意: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是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进行纳税信用复评后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9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条款解读 1.可修复情形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限定修复情形:失信程度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扣分频次较高越早补办修复分值越高
30日内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30日内(含30日)纠正失信行为。
30日后本年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当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
30日后次年纠正,即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超过30日且在次年年底前纠正失信行为。
超期补缴的则不能申请修复
解除非正常户没有时间限制,但有次数限制
条款解读 2. 修复方式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条件且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条件但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失信行为确认发生的次年年底前。(申请修复的时限要求)
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启动年度(每年)纳税信用评价前发生的。
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再为d级的纳税人,其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之前被关联为d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信用d级关联。
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失信行为确认发生(对于非正常户原因被判d级,含征管系统中认定为非正常状态时间和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两种情形)的次年年底前。(申请修复的时限要求)
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适用评价结果规则。
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能针对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申请一次纳税信用修复。
关联为d级:d级企业或非正常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判为d级或非正常之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关联为d级。
条款解读 3. 修复申请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2)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调整表》(附件3)予以扣分。
三、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条款解读 4. 结果应用
五、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六、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纳税信用修复结果自修复完成后适用,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2023年1月1日后,存在16-19项情形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修复申请;2023年4月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时,自动采集1-15项指标纠正情况,并按照修复后的年度评价
【第2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划分为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标准: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类型——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划分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解读】
(1)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为纳税主体。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
(3)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4)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①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②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③提供劳务的场所;
④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⑤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提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与设在中国境内的实际管理机构完全不同,影响到纳税人身份的确定。
(5)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
①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②发生在境外但与其在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解读】
(1)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2)非居民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仅限于与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部分)——有条件的有限纳税义务;
②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无条件的有限纳税义务。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三)、税率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3篇】企业纳税申报流程图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办税流程可以按成立阶段、运营阶段、注销阶段来细分:
1.依法成立:领取营业执照
2.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3.从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办理纳税申报前,办理税种的认定手续
4.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及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发票领购簿》
6.发生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后,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开具缴款书或完税证——纳税人到银行以划账方式缴纳税款
7.如果发生变更,从依法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若要终止:
8.缴销发票,结清税款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0.办理注销工商登记
【第4篇】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一、居民企业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法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法
其中,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上述“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举例】某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其申报的收入无法核实,但成本费用核算准确。故决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20%。假定其2023年发生成本费用300万元。要求:计算该居民企业 2021 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所得额=300÷(1-20%)x20%=75(万元)
(1)假如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
应纳所得税额=75x12.5%x20%=1.875(万元)
(2)假如该企业不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
应纳所得税额=75x25%=18.75(万元)
三、自 2012 年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规定
1.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 4%确定
2.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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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
【第5篇】民营企业纳税排行榜
全国工商联9月7日发布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据了解,今年是全国工商联连续组织开展的第24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共有8602家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参加。
从榜单看,2023年我国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为38.32万亿元,有19家企业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具体来看京东集团(9515.92亿元)位居榜首,这也是京东连续两年位服务民营企业100强榜首,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8364.05亿元)、恒力集团有限公司(7323.45亿元)、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7227.54亿元)、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368.07亿元)等紧随其后。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规模的企业有88家,比上年增加10家。
当前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创造税收等发挥了巨大作用,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榜单透露,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纳税总额达1.37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7.91%。
虽然过去一年受制于宏观经济形势严峻,部分企业纳税额较去年有所下降,如华为纳税额从903亿元下降至672亿元。但从整体来看,民营企业500强的纳税总额相较去年仍小幅上升。
备受关注的互联网大厂中,腾讯纳税391.13亿元,阿里旗下的蚂蚁科技纳税170.17亿元,分别排在第五位和第十一位。值得一提的是,纳税额前5中,腾讯纳税增幅和名次变化最大,相较去年的284.25亿元(工商联2023年报告显示198亿,新报告进行了勘误调整)涨幅超30%,排名上升5位,稳居互联网企业纳税贡献第一。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与净利润息息相关,但企业纳税种类中还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教育附加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中,增值税和企业营业收入相关,在纳税总额中占比也较高。根据2023年财报,腾讯仅企业所得税一项即202.52亿元,其增值税等其他税种合计至少188亿元。
可以说互联网大厂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纳税大户”,素有“万里长江第一桥”美誉的武汉长江大桥总投资额为1.38亿人民币,这意味着仅腾讯一年的纳税总额就可以修建400座这样的桥。
其实,依法纳税只是企业责任的冰山一角,在其他领域,民营企业的贡献也可圈可点。
在就业方面,华为发布《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截至2023年,华为公司全球员工总数达19.5万人。在如今“就业难”的背景下,华为为更多的人创造了就业机会。
另有腾讯财报显示,2023年第二季度,微信月活用户继续保持增长至12.99亿,微信生态内的数字化工具带动了大量就业、创业。2023年微信生态衍生的就业机会达到4618万个,同比增长25.4%。
关于乡村振兴,电商平台也早就讲起了助农故事。拼多多以农产品起家,从基因上就有扶农助农的优势;阿里淘特、京东京喜也都将生鲜农产品的销售当作重点发力方向之一;快手则从2023年就开始践行“幸福乡村战略”,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赋能乡村振兴。
如今度量一家企业的社会贡献早已不是依法纳税,最重要的判断指标是,它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增益了多少人的福祉与价值。
未来我们还需要更多像华为与阿里腾讯一样的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助力社会发展,才会有更多的善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第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导读:大家只知道企业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却不知道有哪些企业是需要缴纳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哪些?以及有哪些义务需要遵守,对这个内容不知道怎么处理的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哪些?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企业所得税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存在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中“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主要是指:
(1)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事业单位;
(2)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社会团体;
(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除上述所述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3. 一人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范畴,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要明确区分,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7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发票吗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8篇】m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样式【实务】d级一般纳税人可以勾选认证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样式:通行费发票如图1和不征税发票图2。
电子发票上含有“通行费”字样的发票通增值税勾选认证平台进行认证抵扣。
二、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的认证
纳税信用等级为a、b、m、c级一般纳税企业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而d级一般纳税企业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只能认证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有效期是一样的360天。
操作方法如下:
(一) 登录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
应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安徽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https://fpdk.tax.ah.gov.cn/
(一) 进入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通过“档案信息维护”查看企业纳税信息等级如图4
(二) 勾选发票
点击“发票勾选”,查询未勾选的发票,勾选未勾选发票并保存
(四)确认勾选
点击“确认勾选”菜单,查询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点击“确认”确认已勾选的发票。
(五) 查询统计勾选认证结果
点击“勾选统计”,查询当期认证的结果情况。
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5栏次中。
【第9篇】200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前言: 轻松记账,就是精斗云!
时隔一个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又变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起,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力度。此次调整不仅调高了应纳税所得额的额度,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口径也首次放宽,这是自08年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首次调整这两项指标。
现行政策下,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定义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据测算,这一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覆盖范围。
一方面是因为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数已经超过千万,其中30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95.8%,中小企业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解决了80%的城镇就业。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这次调整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要定在300人以下。
另一方面,虽然小型微利企业和条件中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下”,但是实际工作中,小型微利企业按季度预缴申报所得税时就可以享受优惠。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再次强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按此规定,即使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在符合非禁止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规定的前提下,只要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也可以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之后再进行补税。由于涉及的税款额度较大,相当于得到一笔免息贷款,对小企业也是非常有利的。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无需审批、也无需备案。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修改
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覆盖范围扩大,原来很多不满足条件的企业也可能在2023年开始享受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虽然文件标题只是提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但是文件内容同样也涉及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修改。本次共修订5张表单和填报说明,我们逐一了解一下:
季度申报表
季度申报表涉及到三张报表的修改:
1.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本报适用于享受减免所得税额优惠的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填报。
此次调整修改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
原政策:未采用分段计算,本行填报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15%的金额。
新政策:需要分段计算,本行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填写方法提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本行的填写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20%。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金额超过10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本行的填写金额=100万×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100万)×15%。
注意,本行金额通过标内关系归集入表a201030第30行之后,过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
【案例】
假设某企业资产总额4000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从事国家非禁止的行业,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按季度预缴税款,2023年一季度计算出来的当季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填列申报表时: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写,100万×20%+(200-100万)×15%=35(万元)。该金额归集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常见的预缴方式有两种:“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另外,纳税人还可以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9、10、11、12、13、15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5行。
不管选择何种预缴方式,都要填写“按季度填报信息”来申报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信息。
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本行根据《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a201030)填报。等于表a201030第30行。
(一)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
必报项目。
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季度的季初和季末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季初从业人数”填报开业时从业人数。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季末从业人数”填报停止经营时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二)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
必报项目。
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季度的季初和季末资产总额。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季初资产总额”填报开业时资产总额。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季末资产总额”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必报项目。
纳税人从事行业为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四)小型微利企业
必报项目。
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计算方法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接上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10行“税率”为25%, 11行“应纳所得税额”(9×10)为50万元,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写《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a201030)中的35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15万元。
提示:采用“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小型微利优惠的填报方式同上例中“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类似。采用“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无需进行上例中的方式填报,税务机关在采用其他方式预缴时,会考虑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影响,确定出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核定征收的方式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10行至第17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7行。
不管选择何种预缴方式,都要填写“按季度填报信息”来申报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信息。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填写方法提示:
如果主表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第15行的填写金额=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第15行的填写金额=100万×20%+(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5%。
按年度填报信息填表说明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申报时填报,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纳税人不填报。
“小型微利企业”:本栏次为必报项目,按照以下规则选择: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案例】
假设某企业资产总额4000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从事国家非禁止的行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可以准确核算,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 2023年一季度收入总额为1500万元。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10%=150(万元),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填列申报表时:
无需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第10行“应税收入额”为1500万元,第11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13行“税率”为25%, 14行“应纳所得税额”(12×13)为37.5万元,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填写100万×20%+(150-100万)×15%=27.5(万元),17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10万元。
提示:若纳税人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总额,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小型微利优惠的填报方式同上例中填报类似。
若纳税人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的方式核定征收,无需进行上例中的方式填报,税务机关在合营应纳所得税额时,会考虑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影响,核定出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年度申报表
年度申报表涉及到两张报表的修改:(均只调整了填报说明)
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与季度申报表中《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的调整思路类似。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填写方法提示: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填写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填写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填写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填写金额=100万×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5%。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
此次调整,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年度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填写上述报表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24行“税率”为正常的25%,计算出25行“应纳所得税额(23×24)”,之后将填入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由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导致的所得减免汇总后统一通过26行“减免所得税额”进行扣减。
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和税额计算的方法略有不同。申报表填写时将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基式减免和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式减免,统统通过税额式减免进行体现,此处需要考生予以重视。
【案例】
假设某家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2023年度计算出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正好等于300万元,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条件。但现行优惠政策,计算出当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25%+(300-100)×50%]×20%=25(万元)
比原政策正常适用25%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75万元(300×25%),整整减少了50万元的税额。
填列申报表时:
首先,《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填写,100万×20%+(300-100万)×15%=50(万元)。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23行“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4行“税率”为25%, 25行“应纳所得税额”(23×24)为75万元,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的50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28行“应纳税额(25-26-27)”为25万元。
【第10篇】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第11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5月底前必须完成,会计小伙伴们,你们都完成了吗?这可是事关公司税务的大事啊
当然,有一些小伙伴不知道该怎么做,觉得很难,尤其是会计小白,根本就不知道从何入手。
不要紧,这里分享一套填报指南!只要按这19张填写说明,一步一步照着做就行了,基本上能解决一切问题。一起来看看呀~
【文末可抱走】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a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模板
a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模板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想要的小伙伴按下面的方式拿走,不谢~
【第12篇】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1.某公司2008年7月1日向银行借入资金6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为6%,到期还本,按月计提利息,按季付息。该企业7月31日应计提的利息为( )万元。
a.0.3 b.0.6 c.0.9 d.3.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7月31日应计提的利息=60×6%×1/12=0.3(万元)。
2.2023年9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期限2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生产经营周转款项200 000元,年利率6%。借款利息不采用预提方式,于实际支付时确认。11月1日,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借款本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短期借款 200 000
应付利息 2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b.借:短期借款 200 000
应付利息 1 000
财务费用 1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c.借:短期借款 200 000
财务费用 2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d.借:短期借款 202 000
贷:银行存款 202 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采用预提方式,即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选项c正确。
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购入原材料一批,并支付银行承兑手续费及运输费。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采购原材料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支付的运输费计入材料成本
b.支付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材料成本
c.支付的原材料价款计入材料成本
d.支付的票据承兑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13篇】企业纳税情况
企业要纳税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印花税等。这几类税种具体需要缴纳多少税率,举例如下:
举例:一家贸易一般纳税人企业,一年营业收益在1000万(不含税收入)。进项税额50万,企业成本合计500万,按照企业的收入、进项、成本。那么该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具体纳税额是多少?
增值税:1000*13%=130万-50万=80万
企业所得税:(1000万-500万)*25%=125万
分红个税:(1000万-500万-125万)*20%=75万
年营1000万,纳税就要280万,这样纳税完,对于企业来说拿在手上的利润就所剩不多。由此可见,企业税负高不高?税种越多,纳税就越高,那么税负压力就大。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可以直接入驻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这样可以享受增值税、所得税财政扶持。财政扶持奖励是按照地方留存的40%-80%奖励,纳税额越高,扶持奖励就越高。奖励周期为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企业账户,园区稳定,奖励及时。这样纳税可以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双重纳税奖励政策。
备注:企业根据自身的税负压力,选择适合的方式来给企业达到节税效果。不管是以哪种方式,企业都必须是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第14篇】山东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企业发展能够一个地区带来哪些好处?促进就业,给人民提供生活保障不用多说。另外,就是推动经济发展,尤其是那些比较优质的大型企业。一般来说企业越大,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就越多,而这些都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一个地区的财政实力影响很大。财政收入往往对应的是财政支出,有收入才有支出。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医疗、交通、教育上的建设,都离不开财政。
山东省是我国北方综合实力第一大省,即使是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河南也与山东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最新的由联合国社会与经济理事会发布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榜单中,山东省12市上榜,仅次于江苏的13个。经济发展好,自然企业实力不差,尤其是山东省10强企业,全部为全国500强企业,当然山东省全国500强企业还有很多。
由于2023年全年的营收,各个企业还未公布。以2023年营收的高低作为唯一参考,山东省10强企业分别是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今天我们就从企业实力与地区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一起来看看山东省10强企业分布。整体来看,还是那句话,那就是经济越发达,所拥有山东省10强企业数量就越多。
济南市是山东省省会。近年来,在经济发展上虽然处于一个低谷期,但毕竟拥有整个山东省做后盾,在10年的缓慢发展之后,在最近两年开始增速,尤其是在合并莱芜之后,使gdp总量快速跨入万亿大关。在山东省10强企业中,有4家都来自济南,包括山东能源集团(6752.39亿元,1)、山东重工集团(3176.47亿元,2)、山东钢铁集团(2207.33亿元,6)、山东高速集团(1559.39亿元,8)。
说实话,这4大企业并不能体现出济南的经济实力,更多的是省会地位。不过,如果济南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估计也很难让这四大企业发展的如此之好。作为山东省经济第一大城市,青岛一共有2家企业上榜,分别是海尔集团和海信集团。这应该是山东省最耳熟能详品牌,全国人应该都用过海尔牌家电。
除了两大省内经济强市之外,山东省还有潍坊、滨州、聊城和烟台4市也各有一家企业上榜全省前十。分别是潍坊的潍柴控股集团、滨州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聊城的信发集团、烟台的南山集团。从行业来看,山东省整体还是处于重工业和能源行业,像金融、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在山东顶尖企业中并没有看到,不得不说山东的新旧能源还需要加快推进。
【第15篇】小微纳税企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文件中多次提到了中小微、小微,小型、微型、小型微利企业,让人容易混淆,那么这些企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呢?只有确定企业类型,才能判断自己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下面教你如何区分它们。
中小微企业一般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三类企业,具体可参照2023年6月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在税务政策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小微企业一般是指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两类。
需要特别提示一点: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不要把小微企业当成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二者范围不同,出处也不同。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来自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指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除了“小型”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
简单来说,小型微利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中的满足特定条件的一部分,小微企业的范畴要远大于小型微利企业。所以大家不要混淆。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上述就是有关各类企业类型的判定标准了,有不清楚的可对照自查!对企业纳税人和财务会计人员来讲,弄清楚这个非常关键,关系到了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所以要弄清楚自己企业的类型,然后再去判断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第16篇】企业纳税收费总额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 (记者 金龙)全国工商联9月7日发布了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调研分析报告。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再创新高,达263.67亿元(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8.66亿元。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达125.72亿元,比上年增加25.21亿元。
总的来看,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整体规模稳步提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纳税总额小幅上涨。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整体规模和利润保持较快增长、纳税和就业贡献就一步加大。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数据显示,“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38.32万亿元,增长9.13%;税后净利润1.73万亿元,下降12.28%。税后净利润超百亿元的有37家,较上年增加4家。
(2012-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单位:亿元,来源:全国工商联)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达263.67亿元,其中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达125.72亿元,比上年增加25.21亿元。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入围门槛达301.16亿元,比上年减少21.61亿元。
在资产运营质量方面,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51%、3.74%、11.44%,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净利润分别为350.24万元、15.79万元,总资产周转率为82.98%。
科研创新力度加大
纳税总额达1.37万亿
在政策支持引导下,过去一年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民营企业500强中,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超过3%的企业288家,超过10%的企业158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3%的企业80家,超过10%的企业6家。有406家企业的关键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开发与研制,426家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完成科技成果转化。
在纳税和就业方面,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纳税总额达1.37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7.91%。3家民营企业纳税额超过500亿元。民营企业500强就业总数1094.15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1.47%。
2023年,民营企业500强出口总额2454.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131.08亿美元,增幅为85.48%。民营企业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此外,民营企业500强中,有467家企业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426家企业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270家企业参与“两新一重”建设,186家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378家500强企业参与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