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购置税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购置税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车辆购置税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导读】:交强险和车辆购置税计入什么科目?这个需要分情况讨论,企业车辆购置税一般都是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处理,交强险的费用则是会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目处理。具体的介绍资料还是看看小编老师汇总的资料吧。
交强险和车辆购置税计入什么科目?
1、车辆购置税必须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
2、车船税计入管理费用中。
3、交强险计入车辆所属部门的费用中,销售费用等。
请给出贵公司的主营业务。
车辆购置税购买车辆的时候的缴纳的,款项也是一般支付给销售车辆的公司的:
借:固定资产-汽车
贷:银行存款
车辆原值中包含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计提:
借:管理费用-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什么是车辆的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交强险和车辆购置税计入什么科目?通过上文的资料学习,学习不少学员对于企业的车辆购置税应该都有了理解。其实企业在购买车辆缴纳的购置税会计都会做固定资产科目处理,如果还需要交强险的费用,那就是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专栏啦!对于车辆费用的处理在会计学堂上还有很多资料介绍,欢迎大家来我们网站学习。
【第2篇】车辆购置税证明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二、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第3篇】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最近,新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在2023年继续免征购置税,这也是我国第三次对这项政策进行延期,有购车需求的朋友不妨考虑一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同比增长3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国家是又延展了一年的一个政策,购车日期的话,是以2023年年初到2023年年底截止,以发票日期为准,可以享受咱们新能源政策国家政策补贴,免购置税、免保险的车船使用税,双税都是减免的。
在长春市朝阳区的一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介绍,他们目前拥有多款新能源车型,在售新能源汽车大致分为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两种,去年以纯电动汽车销售为主,平均全年单店销量在60台左右,混动车型销量全年则在30台左右,这一公告的出台也将再次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那么在利好政策下,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型究竟享受到多少实惠呢?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以一台车20万为基准的话,是首付6万,正常我们加购置税、加保险什么的,全下来的话就得核到将近8.5万到9万左右的一个首付预算,但是现在新能源车型也好、id系列纯电系也好,你只需要拿出6万的一个购车预算就可以了,它大大降低了首付的预算成本。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长春市政府换电站的建设和各大商超陆续推出充电服务,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五年它将会走进更多的家庭,在市民低碳出行的同时也会享受更多便利。
【第4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错了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6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首次申报时,税务机关将不再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者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据介绍,取消纸质完税证明,能有效防止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丢失或被伪造。如果购车者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等平台查询打印,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自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7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也将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来源:大众网)
【第5篇】车辆购置税服务大厅
9日,第十八届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精彩亮相,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2号展馆设立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通过宣传海报、操作手册、现场咨询办理等方法,为纳税人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务,让消费者在购车后,一目了然地知道去哪缴税、如何计税、办理等。
缴车购税,自己操作就可以完成!
在汽博会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前,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市民刘先生由衷的说:“我原来以为缴车辆购置税很麻烦,这回才知道,自己在手机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真是太方便了。”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不仅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政策宣传,为市民提供纳税咨询,还重点推广电子税务局掌上缴税系统,现场指导购车后有缴税需求的消费者如何操作、办理。巨大的海报上,长春市内各车辆购置税服务站的联系电话、地址、区位图一目了然;蓝色展板上,“81812366 车·房业务拨打全知晓”的宣传语,让过往市民知道遇到缴税难题怎么办;吉林省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操作指南、吉林移动办税手机端客户端操作流程、车辆购置税缴纳服务指南等宣传手册的发放,让市民全方位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缴纳与办理。
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的都瑞雪是现场工作人员之一,据她介绍,当天上午,已经有几位市民在现场通过手机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市民赵先生买了车后,来服务台咨询,最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用电子税务局完成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他说:“原本以为买完车后,还需要到税务局缴税,没想到这回一次就办完了,现在可真方便。”
办税服务台:
一站式为市民解决缴税难题
记者在办税服务台前看到,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其解答;有的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纳税人如何下载app,如何填写电子申报表,如何支付。
谈到在汽博会设立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台的初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文超称,车辆购置税是由长春市税务局所属各征收单位分别负责征收的,纳税人性质大多数是自然人,多数百姓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知和了解都很有限。汽博会期间,人们购车缴税的需求集中,搭建办税服务台,一方面是借展会机会,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服务,让百姓全面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办税指南;另一方面,服务台同时也是缴税台,为在汽博会上买车的消费者提供现场缴税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在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终端,录入纳税人车辆信息,实名认证后,按照系统操作进行缴税,非常方便,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一系列举措:
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长春市内一些有影响力、销售量大的汽车4s店达成协议,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由其代为缴纳车辆购置税;还与车辆交管部门合作,在全市九个区域设置九个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点,涵盖整个长春市,让纳税人只跑一次,为百姓就地就近缴税办证提供方便。
此外,今年以来,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今年以来还创建了“车·房e税通”工作平台,纳税人通过手机端登录,可以享受咨询、查询、预约、投诉等网上服务,同时,工作平台还为纳税人提供自主计算应纳税额的功能,让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
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全面推进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局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最便捷的服务,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税务力量。
长春日报融媒体记者:赵娟 李依南
【第6篇】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8月份,全国约355.3万辆车享受了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征车购税230.4亿元。
具体来看,6月份109.7万辆,减税71亿元;7月份116万辆,减税75.8亿元;8月份129.6万辆,减税83.6亿元。3个月以来,享受政策的车辆数、减征税额均呈现逐月增长态势,显示出减征政策逐步发力,受益面稳步扩大。特别是8月份减税额和享受优惠的车辆环比增幅均超10%,分别为10.3%、11.7%。
根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在包括减征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助力下,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回暖,车购税申报数据显示,自6月份减征政策实施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高达17%,反映减征政策有效激发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动力,助力稳住汽车市场基本盘;1.6—2.0升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提升为10%左右,反映减征政策有效刺激了乘用车换购消费,促进了汽车消费升级。(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来源:央视新闻
【第7篇】车辆购置税可以退税吗
车辆购置税交多了怎么处理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于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多交了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吗?本文就针对车辆购置税多交了怎么处理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车辆购置税多交了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车辆购置税多交了的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实后,应当将应退还的车辆购置税退还给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可得:
纳税人所交税款如果超过了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发现的,则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交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申请,税务机关经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另外有关从国库中退库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退还。
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1.车辆由于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可申请退税。
2.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登记注册的车辆,可申请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3.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缴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纳税人应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办理退税。
注意事项:办理车辆购置税的退税业务,纳税人首先要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到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8篇】车辆购置税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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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车辆购置税发票怎么交
买车不仅仅要花去不少的钱,而且手续、流程和证件也是非常的复杂,什么驾驶证、行驶本、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辆登记证,还有各种各样的保险等。
车子买来,这些发票、底单、证件一大堆,就难免有时候不小心弄丢了,比如,车辆购置税发票丢了,严重吗?应该怎么办呢?
01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买车后,必须要缴纳的一种国税,跟车辆的价格有关系,有些是需要自己去车管所或者国税单独缴纳的,也有的是4s店在卖车的时候就已经把此项费用包含进去了。
无论哪种,最后买到车后,都会有一张车辆购置税发票,证明已经交过购置税了。很多人觉得车子反正也是自己买的私家车,也不用去找谁报销,交警也不查,那丢了就丢了吧。
其实,车辆购置税发票虽然会很长时间内在柜子里放着用不着,但还是会有两个作用的。
02 车辆购置税发票的作用
一个是,想换车、卖车的时候,作为二手车交易的一个证明,购置税发票是要提供给对方的,否则,会被认为手续不齐全,对方可能不会收车。
另外,在车辆已经接近年限,要报废的时候,或者参与某些4s店的以旧换新政策的时候,也需要提供购置税发票。尤其是车辆报废的时候,国家有相应的报废补贴,如果没有车辆购置税发票,就无法领到补贴金。
其实,还有些个别地区的交警检查车辆也会让出具购置税发票,虽然,这种现象很少,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发现购置税发票丢了后,一定要找时间去补办。
03 怎么补办
如果当时买车是自己单独办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本到车管所申领一个《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
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告诉,再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等报纸刊登出来后,再拿着报纸、《车购税换补证申请表》、身份证、驾驶证、行驶本,到车辆购置税过户补办窗口办理新的发票就可以了。
另外,车辆购置税交完后,还会有完税证明正本,也就是俗称的小蓝本,如果小蓝本丢失的话,也是需要同样的流程到车管所和国税局重新挂失办。
车辆的这些证件虽然不值钱,但是有时候比钱还重要,一旦丢了,不仅要花钱重新办理,还得搭上时间。所以,车辆的证件一定要像家里的存款一样,找个安全的、小孩子碰不到的地方;放到一个让自己可以随时找随时都能找到的地方。
【第10篇】国税局交车辆购置税
近日,驻马店市民张女士反映,新车应按一定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可她怀疑自己多缴了车辆购置税。
张女士说,几天前,她在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2.0l排量的新车,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14万余元。她去为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却缴纳了1.5万余元。按照规定,1.6l排量以上的汽车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她应缴1.4万余元,为何自己缴了1.5万余元呢?
针对此事,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在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系统中,会有每款车的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以下两个价格的比较: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格和国税局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这两个价格作参考,哪个价格高就以哪个价格作为计税价格。
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市民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低于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照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算车购税。如果市民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高于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照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车购税。
对于质疑多缴纳了车辆购置税,该工作人员称,有些市民认识4s店老板,对方给其便宜了。其中,便宜的只是车价,但市民不能少缴税。发票可开高开低,为了公平起见,国家税务机关严格控制计税价格。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不能按发票上的价格缴纳,而是按照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缴纳。
(记者 袁敏 责编 杨晓晖)
【第11篇】购置税车辆计税价格
问: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12篇】国税总局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车
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新能源汽车广受消费者青睐,那么,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吗?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什么条件?记者为您整理了以下热点问题。
一、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免征车辆购置税吗?
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购买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怎样确定?
答: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2023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目前,工信部官网已公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梅赛德斯-奔驰、宝马、东风汽车、比亚迪、上汽通用汽车、吉利、零跑汽车、福特汽车、广汽、长安等在列。
四、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附:一图读懂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办理流程。
内容综合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微信号
【第13篇】2023年2月1日车辆购置税
汽车已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之一。每逢节假日,很多人都出门自驾游,高速公路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交通强国”的英明论断,让我这个搞了大半辈子交通工作的人感慨万千。回顾过去增添力量,展望未来满怀信心。若想预见我们“交通强国”的未来,就要看看它的历史和现状。
30多年前,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路面临“里程少、标准低、路况差、断头路多、卡脖子路多、破桥危桥多”的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公路都处于“路难行,行路难”的状况。公路交通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当时,交通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国访问,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时,感叹我们什么时候也能如此啊? !
30多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我国的公路通车里程超过470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过1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成果令国人骄傲、令世人瞩目,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
讲到交通大国,说点儿修路造桥的“小事儿”,其实更有趣。但本人从未干过造桥铺路的具体工作,恐怕没有足够能力讲清楚路桥建设中那些令人叹为观止的“世界第一”和让人肃然起敬的“大国工匠”的故事。咱们就说点儿宏观的“大事”吧!
从哪里说起呢?我想从30多年前说起。当时交通人提出了“要想富,先修路”的响亮口号,得到了各方响应,一时间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使用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口号提出容易,做来艰难。
要修路,钱从哪里来呢?
本人带着这问题,到交通运输部公路院查阅了1984年立项的《建立国家公路建设基金加快公路的技术改造和建设》的项目档案。该项目由当时的交通部立项,交通部公路所牵头,公路规划设计院和情报所参加。
项目研究报告怎么说的呢?
研究报告指出,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我国公路在解放以前十分落后。建国30多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公路通车里程由8万公里增至91.5万公里,但仍存在等级低、路况差、里程不够的问题。建国初期,公路建设是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央对干线投资11亿元,修建了川藏、青藏、滇黔、川黔、海南、福温、烟潍、沈丹等公路。1958年,公路全部下放地方负责管理,除国防公路外,中央在基本建设投资中不再列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的修建和养护主要靠养路费和民工建勤。公路投资严重不足,工程材料得不到保证,全国公路缺乏统一规划,发展极不平衡。
报告建议,今后全国公路应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对国家主干线公路的建设与技术改造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对一些有重要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老根据地和经济贫困地区公路的建设应给予资助。
报告还提出,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建议国家征收汽油消费税、柴油消费税和汽车购置税,用以建立公路建设基金,由中央掌管使用,使国家具有足够的财力来统筹安排全国干线公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1984年9月,交通部公路局所提“建议稿”,在征求有关业务局的意见后报送交通部领导。交通部又于1984年10月13日至15日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征求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了送国务院的汇报提纲。1984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对加快公路建设作了专门研究。国务院决定适当提高养路费征收标准,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资金来源。同时指出,目前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少于国家从养路费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这种情况应当改变,如不能做到国家投资多于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至少也应当拉平。可以考虑调整公路建设的投资比例。
国务院的决定有何重大意义呢?这一决定结束了自1958年以来20多年间只把公路运输作为地方交通、国家对公路建设很少过问的局面,使公路的修建和养护获得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公路交通建设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转折。
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对于加快公路建设,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 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决定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宗旨,就是《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第一条的内容,“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加快公路建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公路交通日益增长的需要,决定设置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一项资金来源。”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内生产或组装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生产厂或组装厂代征,以车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计费依据。组装自用的车辆向所在地交通部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参照同类车辆的当地价格计费。国内生产和组装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均为百分之十。第九条规定,国外进口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海关代征,以计算增值税后的计费组合价格(即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为计费依据,费率为百分之十五。
自1985年至1993年,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方式是代征,其结果是相当一部分汽车制造企业欠缴车辆购置附加费,而且情况特别严重,其本身的代征额就不足,还不能及时上缴。代征的方式成了征收的“瓶颈”。其实,早在1986年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了这个问题:有的放走了不少车;有的对已征的附加费拖欠不交;有的厂家甚至无视国家规定,议价车按平价收;免征口子没完全堵住,违背规定乱开减免等。从1993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后,交通部成立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同时专门组建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队伍(有的地区与养路费征稽部门合署办公),集中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各环节代征,收费的环节则改在了车辆的购买使用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漏征。同时,将进口车的费率降到10%。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后,从此修公路有钱了。开征当年就征收了约9亿元。从1985年到2000年的15年时间里,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约1600多亿元,为解决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车辆购置附加费较好地发挥了调控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和吸引外资”的公路建设投融资机制 ;另一方面在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实现了投资效益更大化的目的,使我国公路交通的结构和布局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明显改善。15年里,车辆购置附加费拉动了其他资金配套,累计投资建成公路超过41万公里,通车里程超过134万公里,新建桥梁(涵洞)和隧道都超过1万多座,高速公路超过1万公里,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车辆购置税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接下来就说说车辆购置税今天的故事。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该新税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征收环节为使用环节(最终消费环节),税率仍为10%。从此,车辆购置附加费由车辆购置税所取代,从法治的角度而言前进了一大步。
“费改税”迄今已走过17个年头,征收的税额呈井喷式增长,近五年来车辆购置税约征收1.5万多亿元,2023年预算数为3580亿元。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为推动公路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国公路建设呈繁荣发展态势。
但是,钱有了,问题也跟着来了。浪费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曾经有一段时间,有的省的几任交通厅长因为腐败问题接连倒下。另外,由于该税种不具有法律刚性约束,有关部门时常改变征收税率,实在不严肃。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到2023年两年间国家对车辆购置税实行了减征政策,2023年又恢复原征税率。2023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随时决定减免,任性改变税率,显得很不严肃,似乎也有违法之嫌。
最后,我再说一说车辆购置税的明天。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国家财税法治进程加快步伐。2023年3月15日,“税收法定原则”正式载入立法法,我国财税立法驶入“快车道”。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准确把握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授权立法的关系,不仅要求增加立法的数量,更要保障立法和执法的质量,让税法在实践中得到尊重和奉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可以廓清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和归属,由此理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实现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国家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良性社会秩序状态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能以此为切入点,由点及面、由面及体,逐渐延伸至改革全局,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车辆购置税将来的走向如何呢?
这里,我想起了《商君书》中的一句话,“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意思是说,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可以肯定地说,车辆购置税应当“税收法定”。税收关系到人民最基本的财产利益与经济自由,必须加以法律甚至是宪法的约束。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是在原交通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的,基本保留了原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特点,从立法角度看存在诸多瑕疵。为了更好地发挥车辆购置税税收的调节作用,强化车辆购置税的调控功能,很有必要把当前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车辆购置税法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大家期待的是,车辆购置税法不能简单地从条例平移为法律。立法应当深思熟虑,根据我国当前及未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反映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体现多用车多缴税、少用车少缴税、少污染保环境的原则。同时,应当重视税收效率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征税一是要有经济效率,把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经济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建议考虑把燃油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合并 ;二是要体现行政效率,以最小的行政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建议考虑利用现在的行程记录和互联网技术征税。
制定车辆购置税法,体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只是一个起点。在立法过程和内容中更多地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和时代的进步,以实现税收领域的“良法之治”,这才是立法的更高境界和追求。
(作者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14篇】车辆购置税缴纳时间限制
汽车产业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面临全球经济放缓情况,我国为有效让利与民,刺激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近期出台了对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的惠民政策,对近期有计划买家用燃油车的朋友来说非常利好。具体减征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减征幅度
减征50%!
就是说在原来燃油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10%税率计算车购税的基础上减征一半,广大购车人只用缴纳原来一半的购置税。
例:小李购买一辆不含增值税10万元的家用轿车,原来需要缴:10万乘以10%=1万元;现在只用缴:10万乘以10%除以2=0.5万。
优惠车辆范围
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且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的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政策执行时间
车辆购置时间在2023年6月1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日期以购车发票或进口时关税缴款书开具时间为准。
最近有计划购车的朋友,可要注意政策执行时间及范围哟,不要忙碌中忘记这购车一利好,毕竟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确实省下来一笔不小的费用。
【第15篇】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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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车辆购置税没发票吗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难免会碰到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问题。
一、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车购税有两个计税依据:一个是车主支付的购车款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的不含税价格(发票金额);另一个是税务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这两个都是可以作为计税依据的,原则“就高不就低”。
举例:纳税人购买一辆奔弛发票金额100万,税务机关系统内最低计税价格95万。按照100万缴纳车购税
纳税人购买一辆奔弛发票金额93万,税务机关系统内最低计税价格95万。按照95万缴纳车购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车主应当在购车之日60日内,到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否则会产生滞纳金,按照税款的万分之五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