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
一、怎样申请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刚注册下来的企业一定是小规模企业,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要进行一系列的申请审批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申请有以下两种方式:
1、 小规模企业销售金额超过标准后,税局责令企业申请,企业必须申请。
2、 新办企业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可申请,有固定经营场所。对于经营场所的要进行查看,并且要出示经过政府备案的租赁合同。还要一定限额的销售合同。
在前海注册公司免费提供挂靠地址。
二:成为一般纳税企业销售额标准
1、 商业企业如贸易企业连续一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
2、 工业企业如生产企业连续一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
一般纳税人申请的优势:
1、小规模企业缴纳增值税是固定征收率3%。
例子1:销售100万元消耗产品(不含税),应纳增值税:100万元×3%=3元。
不管你进货价是多少,不管你赚钱销售,还是亏本销售都要交3元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执行的是6%-17%的税率,根据不同行业,税率也会有所不同。
缴纳税款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方式。
例子a:如消耗产品(税率17%)本月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销项税额17万元(100×17%),
购进是90万元(对方开专用*票,不含税金额90万元,税额15.3万元),进项税额为13.6万元(80×17%),
本月缴纳税款为17万元-15.3万元=1.7万元。
例子b:同上例,只是本月采购不同,本月是购进的110万元(对方开专票,不含税金额110万元,税额18.7万元),
本例子进项税额为18.7万元,本月缴纳税款为17万元-18.7万元=-1.7万元,负数就是不用交了,而且还可以在下月抵扣。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一下两点:
1.作为一般纳税人每月要缴纳增值税多少不但与销售收入有关更重要的是与采购有关。
2.同样销售100万元电子产品,作为小规模缴纳税增值税为3万元, 作为一般纳税人只交1.7万元。当然前提是你要取得您的供应商开给专用*。
【第2篇】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疫情逐渐远离我们的视野,电子商务等行业又开始大力发展起来,选择入驻天猫淘宝的公司和商家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企业的经营质量和运营实力,天猫商城提高了企业的入驻标准。其中一项要求是入驻天猫商城的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那么哪些企业可以认定成一般纳税人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因此可以看出,只要具备一定的标准,是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别是加工、修理修理劳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的;
3、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
4、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
符合标准的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话,都需要准备好这些申请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草长莺飞,公司认定不同的纳税类型,对今后的业务规划都是有极大影响的。你的公司是什么类型呢?
【第3篇】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节税超30%!
公司原为一般纳税人,近几年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左右,所销售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率为13%,其主要销售象牙饰品,单位进价为100元,售价为150元,产品增值率为50/100=50%。
公司咨询大象法税,是否有节税方法?大象法税掐指一算,该企业的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为30%(设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为x,则(1+x)*0.13-1*0.13=(1+x)*0.03),调整后得x=0.03/0.1=30%)。
因该企业的实际增值率(150-100)/100=50%,大于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30%,因此应当申请转换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反之,如果企业的实际增值率小于增值税无差别点增值率,则应当继续保持一般纳税人的身份。
因大象公司近几年销售收入未超过500万元,其可以在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换身份前,其单位增值税负为150*0.13-100*0.13=6.5元。
转换身份后,其单位增值税负为150*0.03=4.5元。
节税幅度达(6.5-4.5)/6.5=30.77%!
以上计算是按3%征收率的计算,如果考虑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1%的优惠税率以及全年120万以下的免税税率,则节税效果更加显著,具体可以节税多少,大家不妨按照上述方法演算一下,评论区告诉我?
【第4篇】认证一般纳税人的要什么资料
前提请准备好进项专票(抵扣联或发票联)
一、插入税控盘,打开“云平台”—单击“查询平台”—点击“是”。
输入登陆密码:白盘初始密码:12345678,点击“登陆”;黑盘密码一般是:4006822219;或详见税控盘上面的标签。
二、登陆系统后,注意所属期,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根据发票上面的开票日期,选择开票日期的期间,点击“查询”。
点击查询后,如果有未认证的进项专票,就会有数据弹出来,请看下图:
需要核对的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对方单位、金额、税额等,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会弹出如下对话框:
核对发票份数、金额合计、税额合计、点击“确定”。
三、确定后,再次点击“抵扣勾选统计”——“统计查询”
一般情况下,操作流程就是:
1、申请统计:就是刚才点击提交进项发票信息的界面;
2、发票统计表:点击统计查询后,点击“申请统计”并提交;
同一个月,可以进项多次进项勾选;如果所有进项客户都已经给到给我们,那么我们就按收到的发票进行核对,不过有时客户没有及时给我们,那么就需要跟客户确认,该张发票是否在客户手上,原则上都不要“无票勾选”。
3 确认签字 确认签字必须在次月1号以后才能完成 :完成确认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
【第5篇】申请一般纳税人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或成为普通纳税人的诸多优势,一些小型纳税人企业具有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的吸引力。那么,企业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呢?壹洽通小编将对此进行介绍,供广大企业参考。
一、为一般纳税人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果已处理了'一份中的三份证书'和'一份中的五份证书',则只能提供营业执照);
(2)一般纳税人的书面申请报告(由纳税人本人出具,说明申请理由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3)固定生产和管理场地(有些地区要求场地面积达到一定标准);
(4)房地产证书、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发票(租赁期超过一年);
(5)开立银行户口证明书(开户许可证);
(6)所有投资者(法人、股东)的身份证明、税务组织者的身份证明、会计身份证明和会计证明;
(7)公司员工时间表和社会保障证书;
(8)公司章程、合同等;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二、掌握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操作流程
目前,企业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根据国家税务编号和密码登录国税局官方网站,在'所有功能'模块中,查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登记,填写公司基本信息,然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传递及时、解析和重新提交的理由。
(2)在收到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识别通知后,应在网站上批准票型。在发票模块的票型审批栏中,增加发票类型信息:增值税通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按需选择)。为增加税务人员的信息,需要对个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正反两面拍照上传,最后确认提交结果,并在3~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
(3)经票型审批后,企业税务人员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印章、法人印章等带到税务局购买白王税号或空间信息税牌,并在税务管理窗口签发。
(4)将上述文件和税控面板放在收购单窗口,也可以在网上申请发票。
(5)企业自身在税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发票软件,输入管理员、企业和客户的相关信息,输入商品代码。发票可以开具,发票可以打印。
以上是壹洽通小编对'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一问题的具体介绍。如果企业希望在营业期间申请成为普通纳税人,可以对本文的内容和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把握!
【第6篇】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步骤
抄税报税流程
开票软件金税盘抄报税流程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流程
第一步: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系统提示:抄税成功;
第二步: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申报(以浙江省电子税局网上申报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1:全申报操作
2:全申报校验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全申报校验通过,进入辅导审核
3: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是否通过:
①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申报或继续提交。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并生成异常处理任务推送至税务人员的申报比对“待办任务”中
②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通过,再判断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第四步:判断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①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不通过,显示辅导审核结果,由纳税人判断是否继续提交。若返回,继续修改申报;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②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通过,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5:全申报保存
6:全申报结束
第三步:申报完成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二、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抄报税流程
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后系统提示“金税设备以及完成清卡操作。
三、抄报税清卡成功后确认方法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界面查看【锁死日期】显示为当前月的下月(如当前月为2023年1月,则锁死日期显示为2月中旬),说明已完成抄报税并清卡成功(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四、特别重要说明
严禁在抄报税过程中随意点【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此模块是用于航天信息异常维护使用,如误操作后,需携带金税盘去税局处理。
【第7篇】一般纳税人税负怎么算
之了君发现最近有小伙伴在关心如果判断一个公司的负税率是否正常,以此来判断该公司的运营状况如何,同时避免自己进入了一个黑公司,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之了君今天就在这里给小伙伴分享相关的内容,同时也告诉小伙伴该如何计算企业税负率,快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公司税负率是否正常?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一般来说,较高的税负率和较低的税负率都不太正常,一般有下面几种情况都需要注意: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
3、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预防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不一致
4、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5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6、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确实减少的。
企业税负率如何计算?
而对于税负率的计算,小伙伴需要知道以下的公式:
1、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
2、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3、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4、增值税率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以上就是之了君今天分享的有关如何判断公司税负率是否正常?企业税负率如何计算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小伙伴们的疑问。
同时如果对于之了君所列出内容有疑问,欢迎大家随时咨询与交流。
【第8篇】建安行业一般纳税人
做过建筑业财务的都深有感触:建筑业会计是真难当!
因为建筑业的毛病太多了!
虚列成本、虚开发票、公转私、无发票报销、
不愿意交所得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
管理人员没交个税、
委托付款、“挂靠”...
建筑业会计不仅累,工资低,风险还高,
到哪办点事儿,让你留指纹、拍照
全部的压力都是会计来承担!
关键老板可能还会怀疑你让公司多交了十几万税!
今日,和大家说一说建筑行业的那些财务事儿,涵盖建筑企业税务稽查4大自查清单、建筑行业预缴的财务处理办法,以及建筑行业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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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四大自查清单
一
是否正确选择计税方式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增值税计税方式有两种情况:
1、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开工标准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如实际开工日期有不同,以实际开工为准;税收稽查中会检查老项目条件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将新项目强行包装为老项目享受简易计税的情况。
2、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务中的土方、劳务、装修都有可能是清包工模式。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全部或部分甲供都可以作为认定甲供工程的条件;
2>不仅仅是设备材料,动力甲供也可以作为认定条件;比如电力供应就属于动力;
3>对于建筑总包而言,按照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需要注意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总包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不能进行选择。
二
是否按照要求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
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建筑企业如果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交税款,直接在征管局申报即可;如果跨越地级行政区,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具体交法同上面的跨区域预征,这里不再赘述。
【延伸拓展】
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举个例子】
某建安异地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10万元,公司机构所在地本期应交增值税15万元
1、异地预缴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2、月末处理
a、结转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b、预缴转入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3、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对于增值税预征,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是三个
——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征;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
——如果有分包,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并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三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确认纳税时间节点
建筑企业增值税最大的问题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把握问题。
根据2023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举个例子:2023年12月,建筑企业同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1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付工程量的80%即800万元,但实际支付了500万元。
增值税纳税义务究竟是按照哪个数字?
按照税法规定应税行为和收款应同时成立纳税义务才发生,对于收款又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际收款,一个是按照合同的应收款,这两个采用孰早原则。
分析一下:应税行为应为1000万,实际收款500万,但合同约定应收800万,合同约定的日期已到,因此应按照800万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很多建筑企业直接按照实际收款确认增值税收入缴纳税款,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这个正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
四
是否将各种价外费用确认交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对于价外费用的描述更为简洁: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建筑企业在实务中的价外费用比较常见的如奖励款和违约金,都需要跟随主税种缴纳增值税,并向建设方开具发票。对于价外费用的判断,有两个点需要注意:
第一,合同有效,交易发生,主价款存在,是价外费用判断的第一个标准;
第二,价外费用同主价款的支付方向必须一致。
如建造合同正常实施,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违约金就属于价外费用,反过来,施工方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就不属于价外费用。
再比如说,双方合同未开始就解除,即使是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解约违约金,也不视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建筑行业的财务们,请切记上述4大自查清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除此之外,身处建筑行业应该如何合理筹划?避免被老板误会多为公司缴纳税款。
一起往下看!
02
建筑行业
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一
建筑业个税申报及社保筹划妙招!
1. 建筑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要做到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在其他配套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做到建筑业全员全额征管是不现实的。
因此,建筑业的个税申报,基本都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根据工程项目总金额核定征收,这种就不需要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资表原则上是据实列支,有差异税务局可能没有办法来核实。
那有人会问:核定征收农民工社保怎么办?
如果在核定征收下,没有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税务机关也没有办法来核定农民工的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对于工人数量不多的情况(如吊装等工程),尽量按照全员全额申报。这样与核定征收相比,缴纳的个税要少一点,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也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建筑企业与个人包工头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的用工形式在建筑业中也是很常见的。
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支付劳务费:
1> 直接按照工资表来支付,全员全额申报。这种在未来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社保等风险。
2> 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支付劳务报酬时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发票,它与公司是一种服务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就不存在社保等风险。
向包工头支付劳务费的时候,他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且每个月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
3> 以包工头个人的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一定要以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方式去代开,千万不要以劳务费的形式代开。
因为从2023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作为综合所得,将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会涉及补税风险。
注意:并不是说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建筑业就万事大吉了!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因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主体资格,农民工的安全责任仍然是建筑公司承担。
二
招投标中“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税负谁低?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招投标,那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一般计税”9%与“简易计税”3%哪计税方式更好呢?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4、进一步换算成为材料的进项税额(以13%税率为例):
材料价税合计/(1+13%)*13%=5.35%a
材料价税合计/a=46.52%
(1)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三
既有一般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如何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只有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等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时可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在项目部是租赁的情况下,对方开的是租赁发票时,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第9篇】一般纳税人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申报表怎么填
第一步:纳税人在'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正税.申报成功或扣款中、扣款失败、扣款成功等情况下,可以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二步:纳税人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报表打开时会自动带出增值税或消费税申报数据,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数据.同时,填入地税计算机代码等信息后,提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三步:纳税人在'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点击'受理结果',查询申报受理情况.如果受理成功,则登录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缴纳税费事宜.
【第10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
概述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内容
情况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情况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3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情况三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情况四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情况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情况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案例/解析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税收政策有特别规定的,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税答疑)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那么具体都有哪些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三、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户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四、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五、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六、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百万版出售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张老板将公司的财务经理李先生叫到办公室,和蔼可亲说:老李啊,我们公司需要资金开拓业务,现打算把 a区的厂房和办公楼出售,还有厂房里机器和办公楼里办公设备也基本上不需要了,也处置卖掉吧,公司有一部奥迪车使用率偏低,也出售吧,您说说,咱们这一折腾,这些要怎么交增值税?李经理一时懵了,只能赔笑道:张总,我先去查看一下这些资产,再来向您汇报吧。李经理回到自己办公室,急忙将固定资产资料调出来查看。要出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a区厂房是企业自己建造,2023年4月建造完成投入使用,办公楼是2023年8月外购的,奥迪车是2023年5月购买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有些是2023年前购买,这么多种类资产购买时间又不同,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呢?李经理陷入沉思中。
各位财税同仁伙伴们,在企业工作过程中,是否也遇到过像李经理处置固定资产的情况,面临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的困惑呢?本文将结合上述例子对企业处置各种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逐一讲解。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自建房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3年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八)销售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规定,上述例子厂房是2023年4月建造完成投入使用,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假设该房产出售总价100万元,应纳增值税=100万/1.05*0.05=4.76万元,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外购房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3年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八)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规定:上述例子办公楼是 2023年8月外购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假设办公楼出售总价1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09*0.09=12.39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出售自用汽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规定,出售2023年后购入固定资产,可以采用一般计税。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购进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以及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并没有从2023年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不能根据2023年前后购买时间点来判断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采用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上述例子中奥迪车属于应纳消费税的汽车。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政策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据此判断,出售2023年8月份后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采用一般计税,出售2023年8月份之前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汽车采用简易计税。上述例子的奥迪汽车是2023年5月购买,现在出售可采用一般计税,假设出售奥迪汽车的总价3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0万/1.13*0.13=3.45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售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规定,上述例子,有些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是2023年前购入,则出售时采用简易计税,出售2023年后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采用一般计税。
假设2023年前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出售总价款5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额=50万/1.03*0.02=0.97万元,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看到此处计算公式中0.03,0.02税率,有些财税同仁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两个税率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规定,简易计税可采用4%征收率减半征收即征收率为2%,再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规定理解,即可得出税率0.03、0.02的由来。假设2023年后购入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出售总价款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1.13*0.13=9.20万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上述讲解,希望对各位财税同仁伙伴们理解一般纳税人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有所帮助。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公式
为了帮助初级会计考生更好的备考,根据官方发布的2023年新版教材和考试大纲,为大家整理了2020初级会计考试常用公式,提分必看!
一、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二、会计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三、试算平衡公式
发生额试算平衡: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计算公式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五、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2.先进先出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当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当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成本+本次进货的成本)÷(原有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末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收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六、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七、销售商品的核算
1.毛利率法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八、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九、有关税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消费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适用税率
4.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十、利润相关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十一、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计算公式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应付款项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预付款项项目=预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
预收款项项目=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
应付账款项目=预付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长期借款-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借款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项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存货项目=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
十二、本量利分析基本公式
营业利润=(单价-单位变动成本)×业务量-固定成本
十三、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材料、燃料、动力费用分配率=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总额÷分配标准(如产品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产工时等)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该产品的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产工时等×材料、燃料、动力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单价
十四、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
生产职工薪酬费用分配率=各种产品生产职工薪酬总额÷各种产品生产工时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生产职工薪酬=该种产品生产工时×生产职工薪酬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耗用的定额工时=该种产品投产量×单位产品工时定额
生产职工薪酬费用分配率=各种产品生产职工薪酬总额÷各种产品定额工时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生产职工薪酬=该种产品定额工时×生产职工薪酬费用分配率
十五、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产品分配标准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种产品分配标准×制造费用分配率
十六、约当产量比例法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单位成本
在产品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单位成本
十七、该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单位定额成本
完工产品总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成本
十八、定额比例法
直接材料成本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材料成本+本月投入的实际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成本)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分配率
月末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分配率
直接人工成本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人工成本+本月投入的实际人工成本)÷(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成本=完工产品定额工时×直接人工成本分配率
月末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人工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直接人工成本分配率
制造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制造费用+本月实际发生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月末在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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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纳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都需要申报增值税的,大家对于这块都是比较上心的,但是好多中小企业的新手会计对于增值税申报很是头痛,先别着急,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附案例解析),需要的赶紧收藏学习了!
纯干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附案例解析
(文末有完整版ppt资料领取方式)
目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案例解析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登记标准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
(三)、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准备工作
案例分析
…………
篇幅有限,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全套ppt已打包好了,想要领取的小伙伴,可以通过下面方式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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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纳税人认证
三、简答题
2.47(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增值税发票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部分种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请列举至少三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题考查增值税发票的分类。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含凭票和计算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客票。
2.48(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某新办纳税人在工商机关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拟于一个月后正式开展经营。为了提前办理涉税事宜,该纳税人向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a咨询其在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的涉税事项,以及办理方式。请代税务师a回答纳税人的下列问题:
(1)正式开展经营前,应办理那些涉税事项?
(2)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分别为多少?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当日办结?
本题综合考查了税务登记、信息报告、首次申领发票等规定。
(1)正式开展经营前,纳税人应办理如下涉税事项:
①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到税务机关对《“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进行确认,对不全和不准确的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正;
②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和相关信息的报告备案,例如: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软件等信息备案、存款账户信息报告、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采集和认证;
③如需办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④首次申领发票,应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领用发票。
(2)新办纳税人首次领购增值税发票的数量和限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符合下列情形下,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当日办结。
①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
②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求,主动申领;
③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2.49(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在某些情形下,纳税人虽已收取款项但尚未发生销售行为或未产生纳税义务,请简述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并列举至少三种情形。
本题考查发票开具中不征税项目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主要适用情形包括: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5)建筑服务预收款;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以及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行为等
2.50(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至少四类业务以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本题考查开票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的情形。
包括下列情形: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公司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2.51(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某企业2023年1月销售一批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已经将该发票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月由于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销售退回。该企业财务人员找到a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小陈咨询应如何进行处理。请代小陈回答该企业财务人员的问题,并逐步详细说明该如何进行发票处理。
本题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该在销售退回的当期冲减销项税额。
由于销售退回已经跨期,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购买方如果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购买方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3)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
(4)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方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52(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请简述至少两种属于虚开发票的情形,并说明如果受票方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本题考查虚开发票行为和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
(1)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受票方如果属于善意取得处理的情形,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不能重新取得的,不准其抵扣进项税额或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对于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加征滞纳金。
2.53 请说出至少两种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
本题考查异常扣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②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③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申报表,规避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6)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申报抵扣异常扣税凭证后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2.54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在邮寄给该企业时丢失。该企业咨询应如何处理。请代税务师回答上述问题。
专用发票丢失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
2.55 请说出至少两种应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本题考查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56(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某纳税人因为资金紧张,拖欠债权人贷款,同时还存在欠缴税款和欠缴的行政机关罚款。请简述该纳税人所欠上述款项的优先原则。
本题考查税收优先的规定。
(1)欠缴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如果欠缴税款发生在抵押、质押或留置之前的,欠缴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2)欠缴税款先于行政机关罚款。
2.57(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税款。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
本题考查多缴税款的退还。
(1)税务机关发现后,发现之日起10日内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16篇】速看|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及查询一般纳税人方法!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序:1.提出申请报告;2.提供有关资料;3.主管国税机关审核;4.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5.审批;6.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认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认定程序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如何查询企业资质:
方式一:通过企查查-搜索企业名称(以小米为例)--数据可能有延迟--仅做参考
方式二:到企业所在地方性税务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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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