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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纳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8

【导语】10月份纳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10月份纳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10月份纳税(16篇)

【第1篇】10月份纳税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大同市税务部门对平城区等地2023年10月份申报期限进行延长。

具体为→

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3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5日。纳税人若到11月5日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申报。

据悉,市税务局还将开展“非接触式”办税,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安全的办税环境。

记者 吴华

责编 王宇

【第2篇】2023年企业纳税信用

在大家办税的日常中,无论是领用发票还是申请退税,都需要考虑到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那么,企业纳税信用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评级的呢?下面和联贝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每年1月启动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4月确定评价结果,并在电子税务局提供查询服务。纳税人可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的详细信息。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一、a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b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三、m级纳税人(新增)

2023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评价标准: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一)新设立企业;(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四、c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五、d级纳税人

评价标准: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第3篇】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

告别“25%”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只交0.5%个税

在国内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是交易中不可忽视的成本之一,对个人来说,还包括个人所得税,当个人担任股东时,如果涉及股息,也涉及应付股息的税费。

那么如何准确理解并做出相应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特殊性代表了相应计划的准确性和最终税收减免的落地。在这里,以案例分享。

一企业获得了一个更好的税收计划,并反馈给我们。核心内容如下(未列出细节):

1.通过a有限公司收取即将到来的1000万财务费用。

2.通过将a公司a,b两个自然人变更为a,b两个自然人在c地区设立的合伙企业进行持股。

3、1000万将在增值税/附加税缴纳后,将利润分给c合伙企业。

个人持股的分类

1、自然人股权

目前,大多数股东仍然以股份的形式持有股份自然人,尤其是在私营企业。据了解,股东的性质几乎是一切自然人股东,一些民营企业的股东甚至是夫妻二人,家族股东。对股东征收20%的股息税让大多数企业家感到困惑。

2、合伙企业持股

近年来,合伙企业被广泛用作股东持股。作为股东,合伙企业收到的股息应该如何纳税?不要把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混为一谈。20%分红个税您真得按照20%来缴!!

面对以上企业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个税,作为老板该如何合理节税?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入驻重庆、上海、江苏、江西、湖北、青海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

公司股东可以在园区内设立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模式的转换,改变自身的收入方式,以给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将每年得到的股东分红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收入,通过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达到有效的节税目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在经济开发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后,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开展业务,就可以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入驻上海、湖北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核定后0.5%-2.1%,而针对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入驻上海园区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在0.5%--3.1%左右。

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企业增值税:3%(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最高2.1%)。总体税负最高不会超过5.18%,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案例解析

二、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即日起,凡是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均可免费办理,零元入驻园区。

【第4篇】2023年纳税征期

每逢征期都是各位纳税人格外忙碌的时候,为了避免您因忙碌出错,小编对征期涉及的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相关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形。

情形1: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附注:

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具体规定如下: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文件规定:

自2023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情形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附注: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具体如下: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三、增值税纳税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第5篇】纳税服务试题及答案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真题

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1-18)

1.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烟叶税的征税范围是晾晒烟叶和烤咽叶

b.烟叶税的征税机关是县级国家税务局

c.烟叶税体现国家对烟草“寓禁于征”的政策

d.烟叶税采用从价定率的机征

参考答案:b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是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烟叶税的相关规定。

2.某供热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取得供热收入860万元,其中向居民个人收取120万元()(上述收入均含税),当月外购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0万元。该企业2016.2应纳增值税()万元。

a.15.13

b.24.9

c.42.79

d.20.94

参考答案:a

解析: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供热就是暖气,增值税税率为13%.

应缴纳的增值税=(860-120)÷(1+13%)*13%-70=15.13(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供热企业的特殊规定。

3.2023年3月财政部、国税总局颁发的《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法律层次是()。

a.税收法律

b.税收法规

c.税务规章

d.税法规范性文件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规章的表现形式有办法、规则、规定。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税务规章的的举例应用。

4.下列关于城建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b.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一律退还城建税

c.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

d.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如果纳税人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则可以单独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对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予退还。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城建税的相关规定。

5.下列不属于法人居民身份一般判定标准的是()。

a.管理中心标准

b.办公场所标准

c.资本控制标准

d.总机构标准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法人居民人身份一般判定标准有4个:(1)管理中心标准(2)总机构标准(3)指标控制标准(4)主要营业活动第标准。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法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

6.下列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a.单位无偿向其他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b.单位无偿为公益事业提供建筑服务

c.单位无偿为关联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d.单位以自建的房产抵偿建筑材料款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抵偿债务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范畴

b.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纳税

c.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购置车辆免税

d.受赠使用的新车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购置车辆要正常交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规定。

8.某便利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40000万,代收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共计50000元,取得代收手续费收入1500元,该便利店2016.6应纳增值税()元。

a.3617.43

b.1208.74

c.1236.48

d.2664.05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40000+1500)÷1.03*3%=1208.74(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9.2023年7月,张某销售一套住房,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60万元,该住房于2023年3月购进,购进时支付房价100万元,手续费0.2万元,契税1.5万元,张某销售住房应纳增值税()万元。

a.21.90

b.17.14

c.12.05

d.0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460÷(1+5%)*5%=21.90(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个人转让住房的相关规定。

10.某烟厂收购烟叶,支付给烟叶销售者价款600万元,开具烟叶收购发票,该烟厂应纳烟叶税()万元。

a.132

b.116.8

c.120.00

d.106.19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烟叶税=600*(1+10%)*20%=132(万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烟叶税的计算。

{#page#}

11.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大客车

b.洗发水

c.合成宝石首饰

d.轮胎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合成宝石首饰属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消费征税范围。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消费税征税范围。

12.2023年7月,王某出租一处住房,预收半年租金48000元,王某收取租金应缴纳增值税()元。

a.720

b.0

c.685.71

d.2285.71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48000÷(1+5%)*1.5%=685.71(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计算问题。

13.下列说法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都是()。

a.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的,未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4.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蔬菜取得销售收入24000元,销售粮食、食用油取得零售收入13200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零售收入98000元,2023年6月该超市销项税额为()元。

a.18518.97

b.15757.90

c.16157.27

d.18918.33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免征蔬菜流动环节增值税。

销项税额=13200÷(1+13%)*13%+98000÷(1+17%)*17%=15757.90.(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减免税的特殊规定。

15.下列方法不属于国际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是()。

a.成本加利法

b.可比受控价格法

c.再销售价格法

d.可比利润法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四种即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利法、可比利润法。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国际反避税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16.根据“营改增”试点过度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增值税的是()。

a.销售不动产

b.退役兵创业就业

c.个人转让著作权

d.飞机修理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转让著作权属于“营改增”过渡政策,免征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营改增”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7.下列业务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a.残疾人福利企业销售自产产品

b.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业务

c.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d.单位销售自建住房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属于“营改增”过渡政策,免征增值税。

【点评】本章考核的知识点是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18.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销售柴油90000升,其中包括以柴油调和而成的生物柴油10000升,以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纯生物柴油30000升,且已分别核算,该企业2023年3月应缴纳消费税()元。(消费税税率1.2元/升)

a.108000

b.6000

c.72000

d.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90000-30000)*1.2%=72000(元)。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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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购进的钢材

b.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购进的不动产

c.增值电信服务

d.公共交通服务

e.装卸搬运服务

参考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没有可以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增值税简易计税的范围。

2.下列属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产生的负面影响有()。

a.影响纳税遵从

b.跨国企业注册地转移

c.形成资本弱化

d.扭曲资源配置

e.造成税负不公平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负面影响,包括:1.造成税负不公平;2.扭曲资源配置;3.影响纳税遵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负面影响。

3.下列属于车辆购置税税收缴纳方法的有()。

a.自报核缴

b.查账征收

c.查定征收

d.集中征收缴纳

e.代征、代扣、代收

参考答案:ade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

4.下列车辆中。凡纳税人能够出具有效证明,以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a.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b.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c.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d.库存超过2年的车辆

e.进口旧车

参考答案:abe

答案解析:进口旧车、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选项c,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忌计税价格按每年1年扣减10%;使用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零。未满1年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5.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具体要求体现()。

a.执法程序合法

b.执法内容合法

c.执法对象合法

d.执法主体合法

e.执法根据合法

参考答案:abde

答案解析: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主体法定。(2)执法内容合法。(3)执法程序合法(4)执法根据合法。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的相关规定。

6.下列业务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b.残疾人福利企业销售自产产品

c.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帖业务

d.担保机构为大型民营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

e.军队出租空余房产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c,免征增值锐;选项e,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7.下列属于对所得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有()。

a.巴拿马

b.英属威尔克京群岛

c.赛浦路斯

d.中国香港

e.中国澳门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仅就来源于本国(地区)的所得征税,如中国香港、巴拿马、.赛浦路斯。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国际避税地的相关规定。

8.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业务计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石化厂销售自产汽油

b.研究经销商销售外购的已税白酒

c.贸易公司进口游艇

d.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商销售卷烟

e.涂料生产企业销售涂料

参考答案:acde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的(卷烟除外),烟酒经销商销售外购的已税白酒,只交增值税,不交消费税。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9.下列属于国际税收合作形式的有()。

a.情报交换

b.税务工作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

c.征管互助

d.对跨国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

e.税收网络信息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国际税收合作的形式主要有情报交换和征管互助。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国际税收合作的相关规定。

10.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有()。

a.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基镶嵌首饰

b.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c.以已税小汽车改造生产小汽车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参考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金基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选项c,小汽车没有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的规定。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消费税的准予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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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题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成本为600万元的产品对外销售,取得含税价款1000万元;另外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2)购入生产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51万元。

(3)购进一辆小汽车作为销售部门公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3.4万元。

(4)在某市购入3间房屋作为当地办事处工作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450万元。

(5)支付某广告公司广告设计费,取得该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5万元。

(6)上月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失,已知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15万元(含税费0.15万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上月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63.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万元

a.170.00

b.145.30

c.181.62

d.212.50

64.该企业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

a.29.70

b.49.50

c.27.00

d.19.80

65.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转出()万元。

a.0.17

b.0.19

c.0.15

d.0.14

66.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77.59

b.97.39

c.108.44

d.89.15

参考答案:c,a,a,b

答案解析:当月销项税=1000÷1.17*17%+1000÷80*20%÷1017*17%=181.62(万元)

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50*11%*60%=29.7(万元)

当月进项税额转出=1÷(1-13%)*13%+0.15*11%=0.17(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81.62-(51+3.4+450*11%*60%+5*6%-0.17)=97.39(万元)

资料下载地址:

https://www.gu

eizu.com/file-451158.html

https://www.gueizu.com/dlink/451158/税务师教材下载.pdf.txt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报税资料

因为审批流程的不断优化,小规模纳税人季报已经成为普遍的纳税行为。但是,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如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季报却令人感到困难重重。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的资料准备和了解规定的审批流程是必不可少的。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纳税人范围相对较小,但其提交和审批流程却和大规模纳税人的流程并无二致。

为了保证流程的规范与快捷,纳税人应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例如:国税和地税的申报表、税控盘和经营活动凭证等。此外,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前咨询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填报错误信息。

纳税人需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面对可能的经济风险。出现问题后,就需要更长时间和更大的精力去解决。无论是在资料准备,还是在流程中,都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来保证正确性与合法性。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准备和流程,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纳税规定。在整个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流程中,资料准备和审批流程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正确的资料准备和了解规定的审批流程,纳税人可以准时上报相关信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并重视这个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篇幅有限,系统内容就先展示到这里吧。

【第7篇】企业纳税自查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的自查

要对“主营业务收入"等收入类明细账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发票、收款单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原始凭证进行详细核对;检査已实现的货物销售收入或工程结算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纳税;现金结算的未开票销售是否作为无票销售申报纳税。

2、往来账户的自査

详细检查有没有将已取得的销售收入或已完工的工程收入挂在“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负债类的科目,而不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推迟收入确认时时间或者不确认收入。

3、价外费用的自査

是否存在直接冲减了“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是否与销售的货物适用相同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是否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

4、视同销售的自查

将产品用于偿债、投资、发放福利、赠送客户、分配利润、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5、其他业务收入的自査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劳务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多种经营收入等。适用的税率是否正确?是否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是否未申报纳税?

6、印花税的自査

企业签订的不动产转移书据、租赁合同、建安合同以及视同销售合同的有关票据、账薄资金等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合同性质的凭证是否申报缴纳了印花税,是否错用税率少缴印花税?有无未交印花税的应税合同等?

7、以物易物的自査

企业发生的以物易物、以旧换新是否分别按销售和购进货物进行税务处理

8、关联交易的自査

判定的关联关系是否正确?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应该提交同期资料的是否提交了同期资料?对外支付的费用是否公允?对方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服务?

服务价值是否与对外支付的费用相匹配?

9、废料、废渣的自査

生产产品形成的废料废渣,销售后取得的销货款是否申报纳税

10、其他成本的自查

结转成本的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发票是否真实合规?成本利润率是否过高?是否有预估的成本?是否倒挂?

【第8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0申报

当发现应补税较上一年度大幅度提高时,抵扣的6万为0的时候

个人所得税提醒: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

专项扣除为0 了

出现这个问题,会导致应补税大幅提高,这个问题出现了补税是20000多。苦于在各平台查询解决方法,查了很多说的不对,不准确,我把我查到的正确方法发一下,方便更多这个问题的人搜索到,方便解决。

解决方法是:

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走入官网,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申报查询

点击已完成和未完成

申报记录

点击作废按钮

作废按钮

完成后,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重新申报个税,就是同去年一样正常补交或退税了

【第9篇】一般纳税人普票交税吗

【导读】: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增值税发票都是抵扣进项税的,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企业都需要按照适用税率来计算销售税额的。更多介绍资料大家还是一起来阅读下述文章吧。

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只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凭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与该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出去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关系。开出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一样,都必须按照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申报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也注明了增值税额,但取得发票的一方是无法抵扣的。

什么是企业的销项税?

销项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一般纳税人普票销项税可以抵扣吗?整体上来说,只要开具的是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对于普通发票的销项税都是需要按照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的。当然企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也是需要写在发票上的,只是取票的一方不能抵扣。

【第10篇】金税三期对纳税人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已于9月8日在广西正式单轨上线运行。

“金税三期”是什么?

“金税三期”是指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简称。

其实就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系统。

“金税三期”系统的运行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1.办税简单化

金税三期最大的特征是实现了国税和地税共用一个征管系统,通过系统可以实现征管数据大集中,形成覆盖所有税种、税收环节、各级国地税机关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

2.效率提高

该系统的运行将对“互联网+税务”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现涉税办理无纸化、电子实体同质化、方便快捷智能化,全面实现以“网上办税为主、大厅办税为辅、自助办税为补”的办税服务新格局。

3.执法规范化

该系统以便捷高效为目标,通过简并纳税事项,重组涉税业务,取消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办税环节,变事务管理导向为流程管理导向,信息透明度变高,在办理涉税事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国税和地税的税收执法行为,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为纳税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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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2023年五月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因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延长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30日(星期一)。

二、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5月30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

【第12篇】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多少天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3年12月27日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好处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其中,“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的标准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小规模代账有什么好处呢?

1、会计工作延续性好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人员变动大,会计人员更换频繁,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企业账务处理中断。

而代理记账公司的出发点就是为企业解决财务、税务等方面的问题,有一个专门的团队为客户服务,因此,即便出现人员变动,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人员流动而造成工作交接失误、账务处理混乱的情况。

2、可以确保工作高效完成

代理记账公司一般都使用专门的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并且,每一个代理记账会计都熟悉各项财务计算方式,且账务处理经验丰富,对于各项记账报税的事务都比较了解,所以,相比于企业自己组建的团队更能高效的完成各项财务相关的事务,让记账报税更加快速、高效完成。

3、可以节省企业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招聘全职会计,每月支出至少需要3000元,而且还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一系列费用。若组建会计团队,花费就更高了。但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每月代理记账服务费通常只需要200-300元,且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等等,因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企业成本。

4、服务更全面、业务性更高

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工作处理虽然简单,但涉及的领域其实很宽广,不仅是简单的记账、报税工作,还会涉及到年检、注册变更等等,而代理记账公司的经验包含各行各业的业务,能够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并且提供全面的会计手续的委托、咨询服务等

【第14篇】印花税应纳税期限

一、使用电子发票有哪些好处?

1、发票领用只需电子发票号段,无需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简化领用流程;2、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填开,无需打印,节省设备、人员成本;3、发票实时接收,随时下载, 减少邮寄、保管成本,避免取得跨期发票;4、利于保管,无需纸质载体,避免丢失损毁风险。

二、企业因汇算清缴产生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三、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的保存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四、企业销售货物当月收取定金,下月发货时收取尾款,什么时间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汇算清缴时多缴税款,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因此述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仅供参考。

【第15篇】一般纳税人注册

我们通常说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w;而一般纳税人如果获得增值税专票,是可以进行进销项抵扣,不过开具出去的增值税税负比较高(一般为6%、9%、13%);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的,不能够抵扣增值税,不过小规模的增值税的税负一般较低(一般为3%)。

另外,今年四月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征增值税,如果开专票,税率恢复为3%。那么,今年下半年,为什么建议一般纳税人再注册一家小规模或者多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呢?

原因一:如果你是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如果与上游单位合作没有取得足额的进项增值税专票,与下游单位合作时,又开具出去的是6%、9%、13%的足额发票;那么这些情况就会导致账面上利润虚高,增值税的税负负担非常重。

原因二:今年小规模增值税开普票免征,开专票为3%;那么主体公司可以再布局两家小规模企业,一个负责普票的客户、一个负责专票的客户,合理地把税负成本降到最低。

如果在国内的税收园区布局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除了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外,还有以下的一些优势:

优势1、免企业所得税(25%)、免分红个税(20%),因为个独企业与个体户的经营模式为个人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即可。

优势2、综合税率极低,正常情况下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为5%-35%,但是入驻税收园区,可以享受个税仅1%左右的核定征收政策(500w的开票额,只需要缴纳5w的税费即可)。

优势3、如果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不用开设对公账户,税收利润可以直接体现,免去了公转私的风险。

优势4、可以开专票、开普票,除特殊限制行业外,一般的品目都可以开(如各种建材贸易、服务、咨询等),可以实实在在的解决企业和个人的一些缺票问题。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内容,请移步,公众号,节税宝典。2022下半年,为什么建议一般纳税人再注册一家小规模?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哦。

【第16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小编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三、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四、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

10月份纳税(16篇)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大同市税务部门对平城区等地2022年10月份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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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纳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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