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
一个年轻人,有些迟疑地来到办公室,说:你是梁老师吗?我可以问你几个业务问题吗?是某某让我来找你的。
虽然我没听清某某是谁,但这个不重要,于是我问:有什么问题?
他说:是这样的,我是一个建筑公司的会计,刚参加工作不久,有几个税务问题不太明白。我尽量快些少占用您时间。第一个问题是,建筑公司是不是收到预收款就需要缴增值税?为啥总听说是预缴,预缴不是缴吗?有什么区别?
我说:建筑公司收到预收款,按政策规定其实并没有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备注:财税[2017]58号)理论上讲,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税。但是,因为建筑劳务时间跨度比较长,如果严格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计算缴纳税款,会造成资金前松后紧,入库税款的波动也比较大,不利于均衡入库。所以国家规定,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的时候,应该先按一定的比例预缴一笔税款。预缴和缴的区别就在于,没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叫预缴税款;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叫缴纳税款。
他说:哦,我明白了,设立预缴就是为了调节税款在入库时间上的不均衡。
我说:预缴除了调节时间上的不均衡,还要调节地区上的不均衡。对于公司来说,增值税是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但你们公司肯定不是只在当地盖楼,应该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工程,如果所有工程的增值税都在咱们这里缴税,是不是不太合适啊,所以建筑企业需要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他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那我们这个月有三个项目,一共预收了1500万的款项,该预缴多少增值税呢?
我说:你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吗?这三个项目是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
他说:是一般纳税人,有两个项目是一般计税,有一个项目是简易计税。
我说:如果是一般计税项目,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如果是简易计税项目,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他说:我们只有一个项目有分包情况,要不我一个个算算,你帮我看看对不对?
我说:嗯,你算吧
他说:第一个项目用一般计税,在河北,预收了1000万,分包了800万。那应该预缴的税款=(1000-800)÷(1+9%)×2%=3.67万元。
第二个项目用一般计税在四川,预收了300万,没有分包,那应该预缴的增值税=300÷(1+9%)×2%=5.5万元。
第三个项目在河南,预收了200万,简易计税,分包了190万,应该预缴的增值税=(200-190)÷(1+3%)×3%=0.29万元。
所以,我应该让项目经理分别去当地预缴这些增值税对吗?
我说:对,就是这样计算的。
他迟疑地说:可我怎么听说如果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就不需要在当地预缴增值税了,好像是2023年的新规定。是不是我们第三个项目就不用在河南预缴了?
我说:看来你还真是紧跟政策学习了,总局2023年4号公告中有相关规定,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不过你要注意这个政策的适用前提是小规模纳税人,你是一般纳税人不适用这个。
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是我没仔细看。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每个项目我搞不清什么时候该一般计税,什么时候该简易计税,是可以随便选择的吗?
我说:建筑业的简易计税,有两种情况,一类是必须简易计税,一类是可选择简易计税。
必须简易计税有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
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有五种情况:
一是清包工工程;
二是甲供工程;
三是建筑工程老项目;
四是销售自产或外购机器设备(含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对于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是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建筑安装服务可以简易计税。
他说:听起来还挺麻烦的,我要不还是写下来回去慢慢琢磨一下吧。
我说:好,你先回吧。税法就是挺麻烦的,不能着急,不可能一天都搞明白,只要每天用心琢磨一个问题,时间长了就搞明白了。
转自晶晶亮的税月
【第2篇】一般纳税人政策吗
2023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核定是指企业所得税的核定,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核定固定的税率。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享受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没有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值税以外,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自由支出了。像有限公司这一类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等税,通过一般纳税人核定政策只需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主体公司的增值税还能抵扣,园区还可做贸易、建材、黄沙、石子等类型的企业。
目前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全行业可做
服务类行业所得税核定1%
商贸行业所得税核定1%
建筑行业所得税核定2.5%
大宗贸易可核定所得税率0.5%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我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准备好小本本,
现在小编马上为您一一解答。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ø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ø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第4篇】装修一般纳税人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产发生装修费用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
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是否计入出租方的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1.租入的房产发生的装修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租入的不动产发生的装修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经营租入的房产发生的装修费有两种情形:
一是日常普通的装饰装修费用,不属于改扩建的情形;
二是属于改扩建支出的情形,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对于不属于改扩建支出的日常装饰装修费用,应计入当期费用,在所得税前直接扣除。属于改扩建支出的费用,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扣除。
其依据是: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否则按照长期待摊费用不低于3年摊销。
【小案例课堂】
2023年8月初,某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间厂房,租赁期为5年(60个月)。2023年1月初对租入的厂房进行装修,2023年7月份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发生的装修费用为96万(不含税),2023年10月份收到装修费发票。请问:应当从哪个月开始摊销?每月摊销的费用为多少?
分析:前面已经说到发生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因此,该装修费支出应当从不动产装修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次月即2023年8月份开始分期摊销。
摊销费用如何计算?
从2023年8月初租入房产,2023年8月份开始摊销,剩余的租赁期为4年,即48个月,每月应摊销费用2万元。
3.发生的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由房产所有人缴纳。房产所有人将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租入的房产发生的装修支出,由承租方承担装修费用,计入承租方的“长期待摊费用”,未计入出租方的房产原值,故不缴纳房产税。
【思考】
假如某老板准备将自有的房产出租给企业使用,该房产需要先进行装修后才能为企业所用。请问应先请装修公司装修好再出租给本企业还是直接出租给企业,由企业请装修公司装修呢?
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那么发生的装修费用不能抵扣增值税,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因为装修公司只能开具老板个人姓名作为抬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且即使取得了普通发票也没有什么用处。因此,在实践中应采用先将房产出租给企业,再由企业装修,这样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发生的装修费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最后,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告诉企业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处理,而且是为了提醒各位老板,企业在租入房产之前就应当开始筹划,否则要多缴税。
【第5篇】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
兼并导致企业规模扩大,而分拆则缩小了企业规模,它将企业分成更小的部分或部门,然后将之出售或解散。
如何运作
发生分拆的典型情况是:企业为扩张到新的业务领域而借入了债务,但新的领域尚未盈利,企业只得奋力偿债。为了将企业的其余部门从债务负担中解救出来,管理层决定启动分拆。一般而言,分拆的得是剥离盈利性最差的业务领域;或者,从潜在买家的角度来看,分拆即剥离有前途、但尚未盈利的领域。通过分拆而进行重组的过程,其目的是使企业摆脱低回报部门,削减债务、降低融资门槛,给予股东更高的回报。通过分拆、母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通常会强力反弹,而分拆出去的企业也会兴旺起来。
实践中的分拆
史密斯工业有限公司(smith industries ltd)是一家工业涂料联合大企业。由于在中国的销售扩张,该公司的利润上升,使之在过去五年迅速发展。该公司奉行多元化经营,涉足农业化工品、纺织和生物技术领域,并为每项业务设立了独立部门。然而,糟糕的财务绩效使公司股价迅速下跌。
进行决策
面对商业的不景气,该公司分拆掉了新的商业领域,这些领域虽有增长的迹象,但并未显示出强有力的回报。
宣布出售
史密斯工业有限公司宣布出售剩下的三个部门:农业化工品、纺织和生物技术。
股东的好处
原有企业的股东会从三家新公司获得相同比例的控股股份。
公司一变四
三个部门被分布卖给投资者,形成三家独立企业。三家企业的股票均在市场上出售。母公司收缩回核心业务,其股票价格反弹。
成功的分拆
亿滋国际(mondelez) 卡夫食品(kraft foods)的分拆企业,拥有奥利奥(oreo)、乐之(ritz)和清至(trident)等零食品牌。
蔻驰(coach) 莎拉李(sara lee)食品公司的分拆企业,生产奢侈品皮具。
expedia公司 iac传媒集团将在线旅游业务分拆到expedia公司名下。
必备知识
分拆企业(spin-off) 分拆形成的新企业;也称作剥离企业(hive-off)。
追踪股票(tracking stock) 母公司为即将出售的部门或子公司发行的特殊股票类型;追踪股票与特定部门而非整个公司的绩效相关;也称作目标股票(targeted stock)。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严肃陈述经营意向的文件,通常与并购相关。
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 不应与分拆相混淆,指的是通过购买一家壳公司——一家因破产或清盘而不再营业的公众上市公司,而使一家私人公司以低廉的成本迅速上市的办法。
分割(divestiture) 美国用以表示分拆的术语。
【第6篇】四川一般纳税人
四川成都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入驻核定税负2.06%
四川税收洼地
2023年一些企业今年甚至逆势增长,比如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等企业。
企业营收上去了,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意味着面临缴纳更多的税收。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这两个行业经常会面临着一些实际开出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造成账面上利润虚高,虚高部分的利润就会多缴税,企业税负加重。
这不仅是软件开发、信息技术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服务型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2023年已来临,企业可以尽早制定一个税筹方案,通过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洼地来大幅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税收洼地就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提升地方财政收入,规划的园区,采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让去全国各地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当地的税收扶持政策。
2023年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园区的核定征收和税收奖励政策。
那么软件技术行业应该如何通过筹划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呢?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轻松省税上千万
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建筑行业可以通过拆分业务结构,分流业务模式来降低税负,企业可以在重庆、上海、湖北、江苏、江西、青海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对主体公司实行业务分流,一些市政工程设计及咨询、项目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设计、咨询、景观设计、咨询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 总部税负2.06%
核定征收
案例分析
四川成都软件服务a公司,主要从事大型软件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所有收入均开票,去除企业的人力成本和设备研发成本后,企业的真实利润近500万,所得税税率为25%,想针对性筹划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去做呢?
常规情况下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约125w
股东分红:约75w
合计:200w
筹划后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约10.5w
完税后无需缴纳20%法人股东分红个税
相比筹划前的200万,节税高达94.75%!
具体操作方式
软件及信息技术类型的企业,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筹划,可对原公司的业务体系进行分割,将部分业务或利润分流至新成立的个独企业,设立新业务为软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工程指导等等,而原企业必须向该外包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来维持双方的合作,利润转换为收入,享受个独公司核定低税率。
通过这样的模式调整,原企业200w的所得税降低至10.5w,总体节税效果非常可观。
合理节税
【第7篇】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税率
什么叫税负?
税负就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称。也就是企业应交的税金除以不含税收入而得到的比例。
税负有几种?
税负一般有增值税税负和所得税税负。
什么叫增值税?
它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其交易增值部分而缴纳的税款。(免税项目除外)
增值税征收计算
不含税增值部分=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外购成本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增值部分*税率
工业的外购成本:材料成本、运输费用、技术服务成本、固定资产.
商业的外购成本:进货成本和运输费用.
运输业的外购成本:固定资产、油费和修车费.
其他服务业的外购成本:固定资产、发外承包的成本.
举例:明月机械生产的 a 机械,生产成本构成是材料 100000 元,运输费 2000 元,技术服务费 5000 元。a 机械的售价是 150000 元。(材料增值税税率 17%,运输费税率 11%,服务费税率 6%)
a 机械增值税部分={150000/1.17-(100000/1.17+2000/1.11+5000/1.06)}*0.17
={128205.13-(85470.09+1801.80+4716.98)}*0.17
=(128205.13-91988.87)*0.17=36216.26*0.17
=6156.76 元
举例:天蓝百货购进平板电视一台 20000 元,售价是 23000 元。
进出的税率都是 17%平板电视增值部分
=(23000/1.17-20000/1.17)*0.17
=(19658.12-17094.02)*0.17=2564.1*0.17
=435.90
举例:快速运输公司代明月公司运输货物一批,收取运费 10000 元,这次运输耗用了油费 5000元。
运输服务的增值部分:
=10000/1.11*0.11-5000/1.17*0.17
=9009.01*0.11-4273.50*0.17
=990.99-726.50
=264.50 元
举例:凌天科技公司为某企业提供了一项技术支持服务,收取了对方 50000 元的服务费,凌天公司为了这项服务购进了仪器一批 10000 元.
服务的增值部分
=(50000/1.06-10000/1.17)*0.06
=(47169.81-8547.01)*0.06
=2830.19-1452.99
=1377.20 元
根据前面的举例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四个行业的实际税负是:
工业: 6156.76 元/128205.13*100%=4.8%
商业:435.9 元/19658.12=2.22%
运输业:264.50/9009.01=2.94%
其他服务业: 1377.20 元/47169.81=2.92%
例子中四行业的标准税负:
工业:一般是 3%到 5%
商业:一般是 0.7%到 1.5%
运输业:5%
其他服务业这个是新营改增行业,而且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没有统一税负.
税法上的应交增值税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目前对一般纳税人采用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购进扣税法,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这是对销售全额的征税),然后对当期购进项目向对方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对当期增值部分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的销项-(当期的进项+上期留抵)
举例 5:明月公司,当月开出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 100 万税额 17 万,当月购时材料不含税金额 90 万,税额 15.3 万元,当月的销售成本 80万,其中材料成本为 70 万。算算当月应交增值税有多少?
应交增值税=17 万-15.3 万元
=1,7 万元
实际当月销售的商品要承担的增值税=17 万-70 万*0.17
=5.1 万
税务局如何监督企业的纳税情况的?
因为企业是实行购进抵扣税法纳税的,也就是企业有多少进项就可以抵减多少进项,它不是与企业的产品一一对应的,所以为了避免企业人为的操纵这个抵扣金额,税务局会根据各行各业各地区制定了一个标准税负,也就是企业可以抵扣的下限。
企业是不是一定不能低于标准税负下限呢?
答案:不一定。
低于标准下限会有几种情况:
1、新开业的企业,购进了大量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但是销售或生产还跟不上,这些的进项就会大于销项。
2、工业企业购进大型的机器设备,它的进项金额过大,企业目前的销售消化不了那么多进项,也会造成企业进项大于销项。
3、企业产品出现滞销,商品需要打折销售或亏本销售,这样一来商品没了增值,所以也会进项大于销项。
4、还有一种很普遍的情况,就是企业销项开出时间与进项回来时间不一致,造成进项暂时多于销项。
前面三种情况,是属实的,那我们就不需要担心税负偏低税负局来查,但是第四种情况,我们平时就要控制好自己的税负率,尽量不要低于标准税负下限。
【第8篇】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属于“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因此,其账务处理,主要涉及三级明细科目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科目的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9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公司一旦注册下来,基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公司因为自己的客户都是一般纳税人,而产生了把自己的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想法,那么问题就来了,南宁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呢?会很难吗?
南宁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是不难的,当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超过500万时,如果你不主动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也会强制将你的公司纳税身份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了,即使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也是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因此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
那么当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时,我该怎么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1. 准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2. 企业的资产资本需要在100万以上,老企业资产资金在50万元以上就可以申请;
3. 有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有按国家规定的账本和相关凭证;
4.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 准备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南宁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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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五条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第七条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与管理层、治理层和监管机构的沟通(★)
(一)与管理层的沟通 当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证据表明存在或可能存在舞弊时,尽快提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关注这一事项是很重要的。通常情况下,适当层级的管理层至少要比涉嫌舞弊人员高出一个级别。
(二)与治理层的沟通 如果确定或怀疑舞弊涉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其他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当尽早将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三)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1.如果识别出舞弊或怀疑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责任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报告;2.尽管注册会计师对客户信息负有的保密义务可能妨碍这种报告,但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履 行报告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含义和分类(★)
(一) 违反法律法 规的定义
违反法律法规,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地违背除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外的现行 法律法规的行为。 包括:被审计单位进行的或以被审计单位名义进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被审计单 位管理层、治理层或员工代表被审计单位进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不包括:治理层、管理层或员工实施的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不当个人行为。
(二) 违反法律法 规的分类
第一类法律法规:通常是对决定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的法律法规(如 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类法律法规: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法规:对财务报表没有直接影响,但遵守这些法律 法规(如遵守经营许可条件)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持续经营能力或避免大额罚款至 关重要,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在治理层的监督下确保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责任、绝对保证)
【第11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一)应税服务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戚、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青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二)建筑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1.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销售不动产1.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5.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目前的高速公路。
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其他应税行为及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 的征收率征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蒙古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3.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6.自2023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7.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自2023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第12篇】一般纳税人优惠政策
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比较多的,像前不久两会召开后,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直都是我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方面又有税收优惠政策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季度30万提高到45万,小微企业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有对于小型个体工商户在年纳税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原有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一般纳税人又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目前一般纳税人除了国家的普惠性政策还有西部大开发对企业所得税有税收优惠政策外,还有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是在一些经济开发区,招商园区或者一些贫困落后的地方,地方政府通过出台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具体政策就是企业在园区成立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能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政策,企业可以通过迁移主体公司或者是在园区成立新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形式,将税收缴纳在当地,就可以得到地方政府的税收扶持款。
一般是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去年正常缴纳的增值税为500万元,所得税为700万元。 这家企业在园区能享受多少财政奖励呢?
增值税: 500万*50% (地方保留) *90% (奖励比例)=225万
所得税: 700万*40% (地方保留) *90% (奖励比例)=252万
财政奖励共计: 477万元
目前在少部分园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也就是直接核定行业利润率10%,所得税税率最高3.5%,相比起25%的所得税也就是节税90%。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农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现在分3个档次次 分别是基本税率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较低税率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低税率6%(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电信服务),还有一个特殊的就是零税率(出口货物、劳务或者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这个就是咱们税法上看到的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很好理解,但是较低税率,低税率,零税率很多人就分不清了,今天给大家做了总结如下图;
低较低税率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油、食用盐
石油液化气、
二甲醚
图书
报纸
杂志
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
饲料
化肥
农药
农机、农膜
基础电信
天然气
煤气
自来水、热水
冷气、暖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沼气
交通运输
邮政
建筑、不动产租赁
低税率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著作权、自然资源
金融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
这些就是咱们常见的一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到的税率了,好好记下吧,以后增值税率不迷茫
【第14篇】一般纳税人国税计算方法
个体户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大企业才能做一般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很多纳税人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以及适用的政策,今天就来和大家好好介绍一下, 如何区别。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注: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式不同
1、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收入额=含税收入/(1+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例1:某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9%,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5.5万元。
销项税额=100/(1+9%)×9%=8.26万元
进项税额=5.5万元
应纳税额=8.26-5.5=2.76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收入/(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某建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取得工程收入100万元(含税),适用税率3%,发生建设成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纳税额=100/(1+3%)*3%=2.91万元
认定条件不同
当企业连续12个月的年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时,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超过500万,则会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税收优惠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4月1号到2023年12月31号期间500万以内3个点增值税普票是免增值税的,而一般纳税人没有这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进项抵扣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票和普票都不可以进行抵扣,而一般纳税人的专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 (适用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适用税率9%)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能否互转?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
a.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另有规定除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b.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是有可能的。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上述政策已于2023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目前没有政策延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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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一般纳税人无票收入怎么报税
许多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都会涉及到无票收入,很多人会很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企业收入都做无票收入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很显然这是错误的。今天小编就聊聊这个无票收入。
无票收入就是不开发票的收入,通常是企业发生的正常交易后客户没要发票。企业发生无票收入不代表无需纳税申报。无票收入是正常的收入,需要与有发票的收入一样处理,正常反映收入并计算销售税金。比如很多零售店,超市都并未开发票,但他们收进的钱都是营业收入,所以收入不是以有无开票为依据,而是以有无款项进账为依据。
如果确定了一笔无票收入后又开具了发票要如何处理呢?确认无票收入后再开发票是否会重复纳税。
确认无票收入后如果需要开发票还是可以开,但需要冲减之前的无票收入,不会造成重复纳税!若当月存在无票收入,申报当月可以暂按未开具发票做纳税收入,下月购货方索取发票,那么在下月纳税申报时可将上月已做无票纳税收入,本次申报以负数填列;在开具增值税发票里填正数,一正一负不影响当月的实际税负等。
【第16篇】深圳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1.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如何新增和变更办税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办税权限?
方式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新增办税人员】-【扣缴办税权限】。添加成功后,点击“企业办税人员列表”-“已授权”界面可查询已添加的授权人员信息,点击具体人员还可以对办税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和“解除授权”。
方式二: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点击【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页面点击【查看详情】,可【新增授权人员】信息。添加成功后,可对有操作权限的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和“解除授权”。
2.如何查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纳税记录、纳税清单),请问应该如何操作?
2023年及以后的纳税证明(纳税记录)查验方法: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可通过【服务】-【公众服务】使用【票证查验】功能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或者手动输入查询信息,也可击首页右上角【扫一扫】直接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右上角二维码。
(2)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公众服务】-【票证查验】,进入票证查询页面,选择票证查验,点击【立即查询】,输入查验信息即可。
2023年之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验方法: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可通过【纳税服务】-【公众查询】-【电子签章文书查验】,通过该功能进行验证。
(2)扫描页面二维码直接进入验证页面。
(3)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电子签章文书查验】。
3.公司为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4.请问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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