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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票勾选认证(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8

【导语】进项税票勾选认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项税票勾选认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进项税票勾选认证(16篇)

【第1篇】进项税票勾选认证

发票勾选认证月月用,可是有些会计朋友还是不了解勾选认证都有哪些功能。听说,还有撤销功能呢?今天就跟小编一起系统认识一遍勾选认证吧。

一、勾选认证日常问

日常提问一:

答案分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称“勾选认证平台”)一旦提交成功后,还可以继续勾选哦,换句话说,一个月内可以多次勾选认证。

日常提问二:

这个月的进项在勾选认证平台上多勾选了,不想留抵,想交一点税,怎么样能撤销一些?

答案分享:只要勾选的时候不点击确认按钮就可以撤销的。

日常提问三:

是否还可以选择认证不抵扣?

答案分享:勾选认证平台没有认证不抵扣按钮,认证不抵扣是申报软件发票采集时的按钮。如果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是可以选择认证不抵扣,认证不抵扣界面选择如下:

二、勾选认证深入知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深入地了解下勾选认证平台:

1.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月份,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注: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如果单位是按月申报的,那么可以查询的是查询当天前1日开具的发票(比如6月7日可以查询6月1日至6日开具的发票)以及本月1日前360日内开具的发票,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2.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已勾选的发票,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您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8.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实务扩展:进项认证与税负率的问题

实务中企业有时销项税额小于或略多于进项税额,本不交或交很少的增值税,会计们担心达不到行业平均税负税局容易查验,常常控制这些月份少认证一些发票留待以后再认证抵扣。其实对此也不用太过担心,企业单个月份税负率波动也是正常的,只要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就可以。

【第2篇】单位拿到进项税票不抵扣用认证吗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公众号

收录于合集#财税知识199个

一、问题背景:

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其业务特点导致公司进项税远大于销项税,公司又不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那么,是否可以进项税直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扣除?

二、问题回复

最近有一个网友留言咨询这个问题,笔者看到问题后回复了恐怕不行。后边又收到该朋友的追问:可以增值税认证但不抵扣,是否可以如此操作。

由于本问题涉及到税控系统操作等特别细节的事情,笔者也不负责这些操作,但是本问题较为有趣,所以我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些答案,都是肯定的回复。笔者还是不太信服这些答案,接着咨询了目前在公司负责纳税申报的朋友。

并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可以勾选认证但不抵扣。但是不抵扣还需要写明原因,我们从这些原因中可以得知,这里的认证但不抵扣还是与传统的不符合抵扣要求的类型相一致,比如说福利费的相关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认证后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虽然不抵扣原因有其他项,但是显然其他项属于兜底条款,性质应该是与以上列举的类型类似,即属于一些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如前述的福利费相关。当然如果是本案例的背景,本身进项税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只是因为销项太少,累计了较多进项税,则不适合勾选这里的不抵扣原因。勇气可嘉的公司可以做一下尝试,勾选其他项,可能税务局会询问具体的原因了。

说到底,这里可能还是税务局设计专票和普遍的思路和发票使用方法及作用不同,所以不希望企业将专票按照普票的方式来使用。进项税还是抵扣销项税,如果进项税较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退税。具体可以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最后,如本案例公司所述,该公司并不符合退税的条件,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可见,企业还是应该遵守税法规范,出现违法情况,信用等级低等情况将导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3篇】进项税票网上认证

在报税之前,我们需要把上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认证平台上进行认证抵扣,操作方法流程大图呈现

确认税控盘处于联网状态,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此,因为各省平台的网址不同,因此根据需要进入各自管辖地认证平台,操作的步骤都是一样的。确认后进入操作

输入数字证书的密码。如果是首次使用,需要下载驱动程序后,重新打开页面。

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发票抵扣勾选”功能

检查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可显示您要勾选发票,也可以输入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所选日期时间段内本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提交

显示本次勾选的发票汇总信息,确认后提交

勾选认证工作到此并没有结束,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抵扣勾选统计”,在页面右方选择“申请统计”按钮

系统出具抵扣发票统计表,再次确认抵扣的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正确,如有错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返回抵扣勾选模块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可重新选择认证发票。如无误,点击确认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

确认后,打印抵扣发票统计表,与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叠放在一起。抵扣发票统计表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的填写依据,是填报前的重要准备工作。

【第4篇】如何网上认证进项税票

以前到了月末都要拿着很多进项发票去税务局排队认证,很浪费时间。后来有了扫描仪,很多公司用扫描仪自己来认证。现在只需要登录网址就可以进行进项发票认证了,节省了纳税人大量的宝贵时间,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操作步骤吧:

1.首先插上金税盘在电脑上,保证金税盘在闪光;

2.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输入税控盘证书密码;

3.登录进来以后就点发票勾选,开票日期可以自己选择的,选择好日期之后就点击查询,就会出现你未认证的发票;

4.然后就开始勾选发票,确认你当期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完后就点击保存。

上面步骤结束后就点击确认勾选,然后点已勾选未确认按钮,然后点确定按钮。确认完后可以打印出来,而且可以查看认证的明细。

认证完后,过一段时间就能查到申报抵扣发票统计表了。一个月可以进行多次认证的,最后会统计起来。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注意事项

1.可以进行勾选操作的发票为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查询,并在“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3.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4.请纳税人一定注意:进行勾选确认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2023年5月24日,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了,现行版本v2.0.00。升级取消了系统自动确认,纳税人一定要手工确认,一旦没有确认就进行申报,则没有进项税额。纳税人每期可多次确认,在申报前一定要打出已确认数据,认真核对正确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第5篇】进项税票逾期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先认证,然后才能抵扣;不认证,不可能抵扣。

所以,如果未认证,肯定未抵扣。如果已认证,可以抵扣,也可以不抵扣。

如果没有认证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认证当月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当月已经认证的进项税发票未入账怎么处理?

当月未入账,那你的帐、表肯定不相符了。

第一,如果你尚未报税,那就把已认证未入账的发票补入进去。

第二,如已报税,那就只能去税务局作废报表,然后再重新补入发票,正确结账后再申报。

【第6篇】代理运费进项税票如何处理

代理运费进项税票如何处理?

物流公司开据的代理运费服务业发票不属于可以抵扣的扣税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运输发票抵扣问题规定,……(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所述物流公司只有取得了税务机关授权,代开的运输发票才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2《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其它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附件3《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中规定,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第7篇】发票进项税票认证期限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不再设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3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8篇】增值税票进项认证

说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现在叫勾选确认),对财税人员来说司空见惯了,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认证吗?了解为什么要认证吗?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1、什么是认证?

这得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来说,销售方通过该系统开具的发票直接上传到税局服务器,采购方从销售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将发票数据同样上传到税局服务器,系统自动对上传的进项税发票数据和销售方的销售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票数据相符,则认证通过;如果不相符,则不通过,退回查明原因。简单的说,认证其实就是个数据比对过程,将销售方发票数据和采购方发票数据进行核对。

2、为什么要认证呢?

在笔者看来,认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发票的真伪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从空白发票到已开具发票,目前都纳入税控系统的监控之下。首先,如果没有领购发票,就没法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即使通过别的途径开具发票,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所以假发票是进不了税控系统的。

(2)确定发票的领购方是否是发票上的销售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借票”。在领购发票的环节,领购方的名称和税号已经与领购发票的号码进行了关联,如果第三方借用领购方的专用发票,以第三方的名义即使发票开具成功,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

(3)确定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

这种情况的前提:发票是真实的,也是发票领购方开具的,但是发票各联内容不一致。这里的内容主要指金额,即销售方的记账联和采购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记账联的金额小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系统的比对结果数据不符,认证不能通过。

3、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

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了,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发票的用途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抵扣要求。简单的说,进项税要想抵扣必须认证通过,认证通过了不一定能抵扣,即认证是抵扣的先决条件。

那如果不认证,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税务局会进行核查,多生一事不如无事。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认证,及时抵扣进项税,即使以后用途发生改变,大不了进项税转出,一定要尽量提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第9篇】光伏即征即退进项税票能抵扣吗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哪些范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优惠政策呢?退税比例是多少呢?不要担心,与其独自思考,不如跟着网校来学习,只要3分钟,教您如何看懂增值税退税相关程序。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2016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2023年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ps: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ps: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ps: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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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进项税票怎么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今天我们来说说生活中能够作为抵扣凭证的“普通发票”有哪些?这些“普通发票”如何抵扣?小编整理了4种能抵扣进项税的普通发票,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第一种

“普通发票”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收购发票其实样式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特点是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抵扣方式:农产品收购发票是计算抵扣,不是认证或者勾选抵扣。

买价×9%=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于生产领用当期按10%与9%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

提醒:

1.农产品收购发票是计算抵扣,不是认证或者勾选抵扣。

2.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3.加计扣除部分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

第二种

“普通发票”是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跟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同的是,农产品销售中农业生产者是单位性质,可以自行开具发票,所以无需再由收购者代开。

买价×9%=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于生产领用当期按10%与9%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

提醒: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2.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第三种

“普通发票”是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性质,那么就是应税项目,就得开具发票,支付方也需要凭发票入账。

目前有效的通行费发票主要有两种,纸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23年1月1日后,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一律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提醒:

1.办理纳税申报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时,上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填入第8b栏“其他”。

2.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种

“普通发票”是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这里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包括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提醒:

1.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办理纳税申报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时,上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填入第8b栏“其他”。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须填入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相关政策

《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本文来源:中税答疑

【第11篇】进项税票认证期限

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天呢,对于这一问题,现在还有不少会计新手表示疑惑。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解答,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就有明确的规定说明了这一问题,详情如下。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及相关政策说明

:会计学堂了解到,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会计学堂提醒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希望您可以记住这一点。更多税票知识,欢迎您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第12篇】进项税票当月抵扣

导读: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关于进项税我们最近都有更新大量的相关资讯,这不,今天又来了! 金老师 在本文针对上个月进项税票没抵扣完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教一教大家如何记账.

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

你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

按增值税的规定,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月必须抵扣,不得结转抵扣(辅导期纳税人除外)

你的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相关案例分析:

问一:上个月的凭证是:

借:办公管理费 600

贷:库存现金:600

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怎么记账比较好?

答: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是的,需要用红字处理.因为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贷方特定为结转本年利润时使用,而错账更正要用红字.

怎么记账比较好?

进项税未抵扣怎么能计入费用科目呢.增值税都是价外税,单独核算,不参与企业利润的计算.你这么处理,等于变成'价内税'了.

借:办公管理费 -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00

问二:发票本月没有认证,但是款项忆经支付了,该怎么记账?

答;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认证期内,当月没有认证的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该专用发票可以有效期内认证的.

当月未认证的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在下个月认证了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认证税金

问三:增值税进项税上月已认证未抵扣本月怎么做账?

答:'因此我们专用发票先认证,再在每月申报时,把已经认证的发票转为不抵扣发票' ----认证通过,应先将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因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个人建议不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数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

【第13篇】进项税票网上勾选

上次给小伙伴们讲了如果认证进项发票,可是有的小伙伴们在问,如果勾选错了,可以取消勾选吗?别着急,方法我下面会有具体的实操案例给大伙介绍清楚。

第一步:进入电子税务局(有不知道进入电子税务局方法的爬楼哈,以前有好多文章都讲过),点我要办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

第二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后看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告诉我们要到什么日期前进行申报,说明我们是勾选认证过进项的,如果我们要取消勾选,我们还是点发票勾选确认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三步:在发票勾选确认里点抵扣类勾选。

第四步:注意啦!直接在抵扣类勾选里点统计确认(给大伙标示了红色箭头)

第五步:看到没,进行统计确认后,如果是认证过进项还没申报的,我们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行撤销确认就好了(注意了,如果是已经申报了,还未缴款,如果还在申报期,我们可以先作废申报再撤消确认)。

第六步:我们撤销确认后再点撤消统计,这里有给大伙标示箭头。

第七步:我们返回到抵扣类勾选界面,下面的勾选状态注意了,是选已勾选的(红色箭头有标示哈),其他的按需选择。

第八步:我们按上图选好后点查询,就出现了我们之前认证过的发票,我们点要取消认证发票前面的小方框进行选定,地方小编用红色箭头有给大伙标示哈,最后我们点最下面那个大红箭头标的地方进行撤销勾选,我们就把之前认证过的发票勾选给撤消啦!是不是很简单呢,关注小编喔,小编会持续给大伙分享干货喔!

【第14篇】如何买增值税票进项

《芳芳说税》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票不够怎么办?成本票不足怎么办?总要不少企业老板、财务存在这方面的困扰,确实对于企业而言,进项成本欠缺早已成为企业的通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两大税种。

对于企业而言,成本票欠缺就会导致企业账面利润虚高,税前抵扣不足,企业所得税就会多缴纳,而企业进项欠缺就会导致企业多缴纳增值税,这两大税种也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不少企业都因为企业税负重苦不堪言。

现在大多数服务类企业,比如设计企业、广告企业、信息技术服务类型的企业都存在成本进项欠缺的税务问题,这也是企业的一大痛点,其实无论是服务类企业还是贸易类企业税负压力重的问题,都建议通过合理的业务拆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合理的降低税负压力。

像一些地方性都会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税负重的企业能够享受奖励扶持,能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或是在一些能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

企业扶持奖励政策——有限公司

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奖励扶持补贴,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扶持,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增值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

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

企业当月纳税,奖励扶持补贴次月到账

个独、个体核定个人所得税

操作模式就主要是“业务拆分”、“业务分流”,用新成立的个独、个体对外承接业务,做到银行流水、合同、发票三流一致。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3%-0.6%,综合税率1.6%左右,企业不需要缴纳分红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后账户上的签可以自由支配。

除此外像企业和个人发生的一些业务往来,个人是没有办法开具发票的,就可以办理税务临时登记,到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综合税率2.5%左右,1-3个工作日出票,基本上全类名都能代开,出具完税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芳芳说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知识,可关注《芳芳说税》了解~

【第15篇】发票进项税票认证

头条中的各位一般纳税人老板,没有谁不知道,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材料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可以抵扣的(题外话,如果不可以抵扣,估计要哭倒一大片了¥%#¥)。当然不是说你拿到进项增值税发票后就完事了,这些发票想要抵扣就要在取得当月月底之前把它们全部认证了。

是否进项发票认证成功就表示一定能抵扣成功呢?

各位老板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成功不代表一定能抵扣成功。认证成功表示税务局说到抵扣的意愿,只有进项发票的上游缴税后税务局才能批准进项抵扣,所以认证成功到抵扣成功这个过程也是有一定风险的。进项发票购买有风险,万一供应商失联了,税务局一定会找上门的。

如果有一天税务局就找上门来了,说你的供应商失联了,能做的就是,赶紧把税和滞纳金补上。至于供应商为什么失联,各位一般纳税人老板们都很清楚。

【第16篇】增值税票进项怎么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 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 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显示在发票密码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 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 通过认证,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 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直接在企业将发票扫描或输入税务局网站,并通过网上传送发票认证信息的方式。如某市网上认证,按以下步骤 进行操作:

(一)进入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再点击“入口二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二)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三)扫描或是手工直接录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发票数据,完成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 查录入数据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去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进行认证的形式。发票在网上认证失败或者不能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可以携带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三、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 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务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发票审核和保管。

(一)发票的审核

实务工作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其联次、盖章、发票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图2-2-4所示:

审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5点内容:

1、审核收到发票的联次是否为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

2、审核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盖有销货方的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与销货单位的企业名称、税号是否一致;

3、审核购货单位信息是否与本企业信息一致;

4、审核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审核发票密码是否超出框外,如果超出框外,发票无法通过认证,应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

(一)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实务中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收到发票的保管;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发票的保管

收到的发票,发票联应交给会计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统一装订;另要将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税务平台上打印的 《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次月统一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只丢失 其中一联的,购买方可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实务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开错了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开错时,可先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可以用,如果不通过应寄回给供应商重新开 具一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辨别真伪?

答:(1)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发票查询真伪”功能;(2)可到当地税务局柜台现场鉴别。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做丢失处理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为当月开具,可以退给开票方让其直接作废重开。如果跨月,可以自己开具一份红字信息单,或是让开票 方开具红字信息单后,校验通过让其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课前小结:

一、发票认证分为两种: (一) 网上认证 (二) 柜台认证 (三) 勾选认证

在发票认证实务中,税务会计还应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进项税票勾选认证(16篇)

发票勾选认证月月用,可是有些会计朋友还是不了解勾选认证都有哪些功能。听说,还有撤销功能呢?今天就跟小编一起系统认识一遍勾选认证吧。一、勾选认证日常问日常提问一:答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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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进项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