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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5

【导语】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16篇)

【第1篇】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

个体户是要定期定额缴税的吗?个体户有哪几种缴税方式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是什么意思?

个体户一般是缴定额税,而且一般的个体工商户也不是按照开发票的金额去缴税,如果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额大的,或者自己去申请,也可以做一般纳税人,那样子就是按照经营额纳税了,税的额度,是一家店经营的行业、地区、坐落地段、面积大小等综合定税,只要是定额户,不开发票也要交税。

怎么对定期定额缴费个体户进行监督?

主管税务所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还可以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定期定额税有哪些特点?

定额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税率不受课税对象价格升降变化的影响。价格提高,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减轻;价格降低,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提高。因此,在价格变动的情况下,往往导致税额的频繁调整。

定额税对于收入水平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等量负担政策,即税额相等,实际税率不等,收入越高,实际税率越低。因此,根据合理负担、适当调节的税收政策,定额税是不合理的。

但是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定额税的形式,不仅因为定额税计算简便,更重要的在于:定额税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提高售价而税额不增,避免了从价征税的缺点;定额税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在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的情况下,税额固定,优质优价的产品相应税负轻,劣质劣价的产品相应税负重

以上就是有关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2篇】定期定额征收纳税申报

【导读】: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般会计核算不健全,规模也不大,税务机关对其的管理一般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经营额由于季节或其他原因,会发生大的变化,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十九条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十二条要求,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和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税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户,如果当月超定额要去国税局窗口申报,如果定期定额户因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实行简并征收,可以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内直接在国家电子税务局填写“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申报。

【第3篇】什么是定额纳税人

2023年,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

主要区别在哪里?

2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

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新创业者很纠结,请看如下建议: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

可以相互转换吗?

(1)原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一般纳税人不得转换成小规模纳税人。

(2)新规定:我国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特别说明:2023年已办理一般转小规模的企业,又达到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2023年还可以享受再次被认定为小规模,但2023年不再享受!

4

小微企业最新判定标准出炉!

小微企业所得税不再按月预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8日

5

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理解关键点

一、政策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不适用,即2023年1-5月对2023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适用。

二、政策内容

(1)具体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与以前计算方法不一样。

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

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25%×20%);

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50%×20%)。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的企业,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80×25%×20%=4万),此前即使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8万元(80×50%×20%=8万),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的企业,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9万(100×25%×20%+(240-100)×50%×20%=5+14=19万),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240×25%=60万),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不考虑其他情况: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则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的企业,则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75.0025万元(300.01*25%=75.0025万元)

提醒: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比300万元,多缴纳企业50.0025万元,该0.01万元的代价很高哦!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例】某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从业人数310人、资产总额4000万元,由于从业人数超过300人,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提醒1:政策中的“不超过”包括等于,比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情形。

提醒2: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为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调整后不分,所有的企业一个标准。

提醒3: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小型微利企业,一般纳税人标准为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者不同指标标准。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预缴政策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提醒: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不管以前年度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会大大减少预缴税款。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五、预缴申报表填写

(1)通过“按季度填报信息”判断是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先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 201030)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申报表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例】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第1-3季度实际利润额为240万元的企业,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9万(100×25%×20%+(240-100)×50%×20%=5+14=19万)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240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0行“税率(25%)”填报:25%;

(3)《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 201030)第1行 “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填报:41万(240×25%-19万);

(4)不考虑其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41万。

(3)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填写

直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第12-15行:

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税率”:填报25%。

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六、其他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不需要单独备案。

(3)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七、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4篇】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来源 | 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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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定期定额缴纳税费申报核定表怎么填写

个体户是要定期定额缴税的吗?个体户有哪几种缴税方式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是什么意思?

个体户一般是缴定额税,而且一般的个体工商户也不是按照开发票的金额去缴税,如果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额大的,或者自己去申请,也可以做一般纳税人,那样子就是按照经营额纳税了,税的额度,是一家店经营的行业、地区、坐落地段、面积大小等综合定税,只要是定额户,不开发票也要交税。

怎么对定期定额缴费个体户进行监督?

主管税务所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还可以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定期定额税有哪些特点?

定额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税率不受课税对象价格升降变化的影响。价格提高,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减轻;价格降低,税额不变,则税负相应提高。因此,在价格变动的情况下,往往导致税额的频繁调整。

定额税对于收入水平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等量负担政策,即税额相等,实际税率不等,收入越高,实际税率越低。因此,根据合理负担、适当调节的税收政策,定额税是不合理的。

但是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统一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定额税的形式,不仅因为定额税计算简便,更重要的在于:定额税有利于企业改进包装,提高售价而税额不增,避免了从价征税的缺点;定额税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内在质量。在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的情况下,税额固定,优质优价的产品相应税负轻,劣质劣价的产品相应税负重

以上就是有关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6篇】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纳税申报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该如何申报?今天主要是针对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况,来给大家讲讲:

增值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按月申报,每月定额在3万以下的,销售额超过定额的就要申报,不超过定额的不用申报。手工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开发票数额除以(1+3%),机打发票有的发票上就有不含税销售额。

具体申报规则如下:

注意:代开发票的销售额要计算在总的销售额以内。

一、按月申报,月定额小于3万,如定额为19900。

1、本月开手工发票20394,税率0.03,则销售额20394/1.03=19800,小于定额19900,该月不用申报。

2、如果开手工发票20600,则销售额20600/1.03=20000,超过销售额19900,要申报但不交增值税。

3、如果开手工发票31930,则销售额31930/1.03=31000,超过3万,税额31000*0.03=930元,申报并交增值税930元。

二、按月申报,定额大于3万,如定额为35000。

1、本月开手工发票0,则销售额0,未超过销售额,按定额35000征税,税额35000*0.03=1050元。

2、本月开手工发票37080,则销售额37080/1.03=36000,按实际销售额征税,税额36000*0.03=1080元。

按季度申报的也一样计算。按季度申报,季度销售额9万以下的,要一个季度不超过定额,而不是每个月不超定额。所以单月销售额可以超过3万,总量不超过9万就可以免交增值税。

◆ 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进行一次上一年度的分月汇总申报,也不要忘了申报。

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当期交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当月交纳增值税为0,计税依据为0,不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例:当月不含税销售额400000,交纳的增值税为12000,则计税依据为12000,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率一般7%、3%、2%,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12000*7%、12000*3%、12000*2%。

水利建设基金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乘以费率,费率一般是万分之九,所以当月交纳400000*0.0009=360。

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如果按照收入额核定征收,季度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应税所得率7%,税率1.5%,则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600000*0.07*0.015=630元。

印花税申报

印花税一般就是购销合同,如果有签订购销合同,以合同金额为依据,税率万分之三。必然当月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开发票60000,就可以交纳印花税:60000*0.0003=18元。也有的地方没有核定印花税,就不用交

【第7篇】申请核定纳税定额征收

核定征收:

1.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做核定。但是核定时一般纳税人不能做进项抵扣。

2.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正常情况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按5-35%缴纳个税,如果可以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税,可以按照定率核定或者定额核定个税。

1.小规模我们可以在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通过第三方平台办理入住园区,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个税在0.5-1%,企业的开票额度在500万内,避免升成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有所区别,贸易类公司核定所得税1.75%,服务类公司核定所得税3.5%。原本是25%,如果入驻园区后,正常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们可以按照核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入驻落户园区缴纳的增值税也有奖励返还。按照纳税总额的15-35%奖励企业(具体园区政策不同返还也不同,且在选择时候也需要寻找合法合规稳定的园区落户)

【第8篇】个体定期定额纳税申报流程

有朋友留言想知道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如何汇算,包括申报表填写。今天将个体工商户所有申报流程也一并发了,希望能够帮到你。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

1

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

增值税

个体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也有,不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

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2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

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

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建议你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

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3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流程

1、以山东省为例,打开浏览器(ie,360,搜狗均可)搜索“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有官网字样标注的点击进入。

2、进入官方页面后,点击“我要办税”。

(如果你是新办企业申报用户,要先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3、点击“纳税申报注册”。

按下图显示的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完成注册即可登入使用啦!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通过密码模式输入企业信息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我要查询”界面,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先查好自己的定额信息。

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其他不要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以下图为例输入好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已查询出本单位所有定期定额信息,注意找到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税月核定金额信息以备后面填写申报表。(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实例单位定额核定是月定额5000,按季申报时销售收入就是15000未达起征点收入)

点击左边菜单首栏返回上级字样返回前一页开始进行本期申报,注意看下方我的待办提示,根据下方事项名称选择未申报事项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点击后界面如下。

申报数据填写应遵循据实收入填报原则,在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取定额发票时候应分情况填写至相应栏次,分情况进行填写。

①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3%税额后,应将发票金额栏金额(注意是金额不是价税合计的票面总额)填至金额栏第1行和第2行,数字一致。

填好第1行第2行后,在第21行会显示出代开时预缴的税款数,核对第20行和21行应纳税款和预缴税款数是否一致,一致则无需再补缴税款,22行本期应补(退)税款为0即可,填写完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再确认申报。

②代开了普通发票或只领了定额发票,就将代开的发票价税合计总额(票面总价÷1.03=应填金额)或领取的定额发票总额填写至11栏未达起征点栏次,以截图单位为例,月核定额5000所以季度定额为15000(5000*3个月),将15000填至11栏即可保存申报。

填写完毕后把页面拉到下方点击保存申报,若报表有问题计算数字不对等也可以点删除把所有数据全清空重新填写。

4、在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第四项确认申报,确认申报后申报成功即可。

5、报完增值税之后再报定期定额,点击左边菜单返回上级字眼返回到电子税务局进入的首页,在上端搜索栏内输入关键字“定期定额”进行搜索。

搜索后页面如下,点击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后的办理按钮进入申报。

进入后页面如下,点击左侧菜单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字样。

6、点击后页面如图,将纳税期限点击按月申报后的下拉箭头改成按季申报,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继续申报。

7、点击下一步后页面如下,将本期收入数(增值税表上的数字)填入表内应税项第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数填至2、3、4、5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只有定额没有其他收入就以系统带出数字为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应税项填写完毕之后将下拉条向右拉,继续向后填写。

下面举例选一些减免性质,以没开票只领定额发票的收入为例可以这么选择。

如果有代开专用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后可以如下方填写,填写完保存申报即可。

如果个体纳税人自开了专票那么本期已交税款就不会有数字,和只有定额的收入是一个申报模式,自行填报即可。保存申报确认后关闭页面即可。关闭后会跳转主页面,主页面如下。

8、看我的待办中的项目,状态都为申报成功,这样申报就完成啦!

4

(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流程

3-6月,我们一直在说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问题。

其实,个人取得的两类所得需要汇算,一个是经营所得,一个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期清缴,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申报。每年3月31日之前进行。

为助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我们编写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案例(带纳税申报表),期待对阅读者有益。

【例】个体工商户刘某,2023年取得营业收入196万,营业成本112万,税金及附加8万(包含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万);

营业费用12.5万(其中业务宣传费5万,其他营业费用7.5万);

管理费用22万(其中业主刘某的工资薪金4.8万,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12.8万,职工福利费1.2万,业务招待费3万,其他管理费用0.2万);

财务费用0.3万;其他支出0.5万,为行政性罚款支出。刘某除以上经营所得外,未取得综合所得。

2023年,刘某费用减除标准6万元;专项扣除1.248万(养老0.96万,医疗0.288万,)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其中子女教育1.2万,赡养老人1.2万,住房贷款利息1.2万)。

【解析】

经营所得利润总额=196-112-8-12.5-22-0.3-0.5=40.7万。

职工福利费调整:

扣除限额=12.8×14%=1.792,实际发生额1.2万,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宣传费调整:

扣除限额=196×15%=29.4,实际发生额5万,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调整:

3×60%=1.8万,196×5‰=0.98,调增=3-0.98=2.02万。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业主工资4.8万;

(2)行政性罚款支出0.5万;

(3)个人所得税3万。

应纳税所得额

=40.7+2.02+4.8+0.5+3-6-1.248-3.6=40.172万;

应纳税额

=40.172×30%-4.05=8.0016万;

应补缴税额

=8.0016-3=5.0016万。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5

(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季度申报流程

汇算用的是b表,a表是平时预缴用,那平时预缴如何申报呢?下面就以四川省的申报为例讲解,一看就懂!a: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填哪张表?财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b:哪些人需要填这张表呀?财姐: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该表。c: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汇总填还是分别填?财姐: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a:对了,申报期限是多久呢?财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a:若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如何扣除呢?财姐: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具体步骤怎么操作?那就看好啰!第一步进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以四川省税务局为例):方式一输入网址:https://its.sichuan.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方式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sichu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方式三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sichuan.chinatax.gov.cn/)进入个人所得税专区内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直接进入。方式四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按钮即可进入。

注意1:请不要选择“自然人登录”方式。注意2:已注册的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二维码或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如未进行自然人身份注册的需先注册后登录。注册方法一: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册。注册方法二:持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获取大厅注册码,打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册。

第二步

点击【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自动带出:

如果被投资单位类型是合伙企业则会带出合伙人分配比例;征收方式(大类)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还需选择征收方式(小类)哦~

第三步

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小类),录入相应计税信息:

第四步

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若无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

如企业类型为合伙企业,则计算公式和明细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如果申报错误怎么办?别担心!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填写的金额、所得项目等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报更正”功能进行更正和作废申报。

申报更正

用于已申报成功发现有误的报表可进行更正重新申报。

操作步骤:

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需要更正则点击【修改】,即可对报表信息进行更正,再重新申报即可。

注意事项:

(1) 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年度b表申报,则不允许更正a表;(2) a表已申报信息中存在税款所属期止大于当前税款所属期止的申报记录,则属于后期已申报,存在后期已申报时,不允许更正;(3) 被投资单位信息不可修改。

申报作废

用于已申报成功发现有误的报表可进行作废,发生已开票或发生抵缴业务时,则无法作废。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作废】:

2.点击【已作废】,可查看已作废成功的申报项目。

注意事项:

(1) 相同纳税人、相同被投资单位、相同年度已进行经营所得年度b表申报,则不允许作废a表;(2) a表已申报信息中存在税款所属期止大于当前税款所属期止的申报记录,则属于后期已申报,存在后期已申报时,不允许作废。

怎么缴款呢?

纳税人在完成各个申报或更正申报后,生成应补税款时,通过缴款模块完成税款缴纳。

有哪些缴款方式呢?

纳税人完成申报表提交后,可进行税款缴纳操作,缴款方式分为三方协议缴税、银联在线支付、银行端凭证支付。

三方协议缴税

适用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缴款时进行选择。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立即支付】:

3.确认此次缴税所使用的三方协议缴款账户,点击【确定】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银联在线支付

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的纳税人,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款。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3.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银行端凭证支付

纳税人在缴税支付时可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立即缴税】(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3.纳税人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后,可下载打印,持纸质凭证前往可办理业务的银行窗口完成支付:

可以查询已缴税记录吗?

当然可以!

操作步骤:

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已完成】,即可查看已缴税情况。

还可以在线打印税收完税证明哦~

啥叫税收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税收票证。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管理】-【已申报】-【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

2.选择【缴税记录】后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即可生成完税证明,so easy~

【第9篇】小规模纳税定额申报

一、纳税零和零申报区别。纳税零,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申报,只是应纳税额为零。应纳税额为零,不一定是零申报,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后,出现了负数,也就是说有留抵税额,他的应该税额为零,但不是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同样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申报,但是申报表中所有数据为零,这是零申报。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就是没有应税销售额,没有销项税额,同时也没有进项税额,也没有留抵税额,这就是零申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是当月没有收入,没有代开发票,没有预缴税款,总之就是申报表为空。

二、没纳税与纳税零、零申报区别。没纳税形成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纳税零和零申报形成的没纳税。但是不仅如此还有其他情形,如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应该纳税但是没有申报纳税;如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是因为没有缴纳应纳税款,形成了欠税,造成没纳税;如个体定期定额户,实行以缴代报,不达起征点,也不申报,也没纳税。

三、零申报与没纳税、纳税零的区别。这是一个税收概念的区别,零申报是指在申报后,形成的一种申报状态。而没纳税和纳税零,是申报之后缴纳税款的情形,纳税零,可以理解为没有形成税款,不需要缴税;没纳税,可以理解为没有缴纳税款,但这种情形可能有税款,也可能没有税款。

仅仅代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申报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0月征期时,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第一次使用新的报表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1.【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查账征收适用。

2.【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核定/双定户适用)。

申报规则

填表顺序:主表--附列资料(一)(非必填)--减免税明细表--附列资料(二)--主表

(1)填写并保存增值税主表(填写并保存附列资料(一),非必填);

(2)填写并保存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填写并保存附列资料(二)中附加税费情况表;

(4)回到主表核实表单内容无误后保存进行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

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实现了多个税种联合申报,包括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共十一个税种。

【注意事项】目前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模块,不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分支机构进行填报。

申报路径

1.原有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原有路径仍可正常办理申报)

2.新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点击图片看大图)

【申报提醒】在企业所得税表单填写界面,点击右上方主附表树可进行《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主附表的切换。主附表分别填写并保存成功之后,点击【返回】按钮,回到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

(点击图片看大图)

在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选择要申报的所属期,勾选企业所得税左边勾选框--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按钮--确定税源信息-点击【下一步】跳转申报界面--确认数据无误--点击上方的【申报】按钮即可。

(点击图片看大图)

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申报路径

1.【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

(1)通过its系统网页端进行申报。

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办税人员个税app账号登录its系统网页端后点击单位办税--经营所得。

如投资者自行申报,登陆投资者自己的个税app账号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申报。

(2)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点击左上方[经营所得]。

2.【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

定期定额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个税及附加)。

四、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水土、人防、地方水库、水利建设基金)模块进行水利建设基金的申报。

(点击图片看大图)

【第11篇】小规模定额纳税申报

说到个体工商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蛋糕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都属于个体工商户。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由此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

01

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02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编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1、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2、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查账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03

个体工商户申报流程

1、以山东省为例,打开浏览器(ie,360,搜狗均可)搜索“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有官网字样标注的点击进入。

2、进入官方页面后,点击“我要办税”。

(如果您是新办企业申报用户,要先完成企业信息注册)

3、点击“纳税申报注册”。

按下图显示的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完成注册即可登入使用啦!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通过密码模式输入企业信息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我要查询”界面,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先查好自己的定额信息。

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信息查询”进入界面,其他不要选,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以下图为例输入好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已查询出本单位所有定期定额信息,注意找到在有效期内的增值税月核定金额信息以备后面填写申报表。(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实例单位定额核定是月定额5000,按季申报时销售收入就是15000未达起征点收入)

点击左边菜单首栏返回上级字样返回前一页开始进行本期申报,注意看下方我的待办提示,根据下方事项名称选择未申报事项点击办理进行申报。

点击后界面如下。

申报数据填写应遵循据实收入填报原则,在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取定额发票时候应分情况填写至相应栏次,分情况进行填写。

①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预缴3%税额后,应将发票金额栏金额(注意是金额不是价税合计的票面总额)填至金额栏第1行和第2行,数字一致。

填好第1行第2行后,在第21行会显示出代开时预缴的税款数,核对第20行和21行应纳税款和预缴税款数是否一致,一致则无需再补缴税款,22行本期应补(退)税款为0即可,填写完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再确认申报。

②代开了普通发票或只领了定额发票,就将代开的发票价税合计总额(票面总价÷1.03=应填金额)或领取的定额发票总额填写至11栏未达起征点栏次,以截图单位为例,月核定额5000所以季度定额为15000(5000*3个月),将15000填至11栏即可保存申报。

填写完毕后把页面拉到下方点击保存申报,若报表有问题计算数字不对等也可以点删除把所有数据全清空重新填写。

4、在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第四项确认申报,确认申报后申报成功即可。

5、报完增值税之后再报定期定额,点击左边菜单返回上级字眼返回到电子税务局进入的首页,在上端搜索栏内输入关键字“定期定额”进行搜索。

搜索后页面如下,点击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后的办理按钮进入申报。

进入后页面如下,点击左侧菜单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字样。

6、点击后页面如图,将纳税期限点击按月申报后的下拉箭头改成按季申报,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继续申报。

7、点击下一步后页面如下,将本期收入数(增值税表上的数字)填入表内应税项第一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本期缴纳增值税税额数填至2、3、4、5行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只有定额没有其他收入就以系统带出数字为申报。

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政策,城建税及附加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印花税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2023年时还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收入按月申报核算不超10万或者按季申报核算不超30万的纳税人在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时可享受免征税政策,在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即可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应税项填写完毕之后将下拉条向右拉,继续向后填写。

下面举例选一些减免性质,以没开票只领定额发票的收入为例可以这么选择。

如果有代开专用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后可以如下方填写,填写完保存申报即可。

如果个体纳税人自开了专票那么本期已交税款就不会有数字,和只有定额的收入是一个申报模式,自行填报即可。保存申报确认后关闭页面即可。关闭后会跳转主页面,主页面如下。

8、看我的待办中的项目,状态都为申报成功,这样申报就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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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定额征收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什么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三、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3篇】小个体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2023年1月这个大征期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但是,作为会计的我们已经快要疯掉!这两天税务局人头攒动,人满为患,朋友圈、qq群不停闪动着来自纳税人各种申报问题:申报不成功,税款缴纳不了,清卡比对失败等等,一到征期,我们会计人就要马不停蹄的赶工作,这个月更甚,加之国地税合并,新个税法的实施,国地税系统不稳定,对于会计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真心觉得时间不够用,强烈希望税务总局延期,延期!

这个月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为啥迟迟未扣,,这可急坏了个体业主和会计们,'我们个体工商户上个月定额没有扣款是什么原因?''我们也是个体工商户,从系统里查不到定期定额申报成功了没有?'今天去税务局发现好多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我也是因为这种情况去税务局咨询过两次了,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扣税在10号以前都会从三方协议的对公账户或个人卡扣除的,这个月已到了14日,有的还没有扣款,而有的收到扣款短信了,但是扣除的金额跟之前的定额税额不一样,而且是比之前少。你是不是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了呢?根据我的分析,现在个税改革,很有可能是税务总局给咱们个体工商户减免税啦!

1.首先我们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查询

2.先来看一个月核定销售额为33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28%,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3.

4. 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31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7%。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7%,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9%,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5. 4.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28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大家对比这三个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查询状态,发现了什么规律呢?

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上的税率是原税率的70%,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下的税率为0,那就是免征啦!

基于这个分析,回到我们的定额扣税问题,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下,那么这个月就不用交定额个税啦,所以就会出现没有扣税的情况,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上,那么这个月你收到的扣税短信显示的金额比之前的定额少了30%,也就是这个原因啦!

最后温馨提示大家,如果你确定扣税了,那说明税务局后台已经帮你申报了,如果你没有扣税,还是要到税务局咨询窗口咨询一下,看这个月的定期定额申报表是否申报了,预期未申报可是有罚款和滞纳金的哦!

以上观点均是我本人分析得来,到底事实是不是如此,我们翘首以盼,期待着税务局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哦!

【第14篇】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目 录

一、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

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出台新指导意见!

三、联合发布:工程质量保证金阶段性缓缴!

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告!

五、国家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六、广东:发布省版权条例!

七、 广东:2023年全省月平均工资公布!

八、珠海:新规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

九、珠海:优化营商环境,发布新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一、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 !

国务院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国令第755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体工商户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在《个体工商户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亮点如下值得商业精英关注:

1、明确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内容,包括禁止乱收费、乱摊派、拖欠账款等。

2、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3、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可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无需“先注销、后成立”。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商业精英对于“个转企”,仍需先行办理原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再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对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详情: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10/25/content_5721592.htm

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出台新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8日发布国市监法规【2022】2号《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同时废止。《意见》值得关注内容如下:

1、新增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

(3)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新增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

主动供述市场监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3、新增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4、新增应当依法从重行政处罚情形:

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有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行为的。

5、《意见》对同一行政处罚事项新增指导意见,即对同一行政处罚事项,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当直接适用;如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不能直接适用,可以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但不能超出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划定的阶次或者幅度。

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冲突的,应当适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建议企业了解,并依法经营。如涉行政处罚事宜,及时联系法律顾问沟通处理。

详情: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210/t20221010_350620.html

三、联合发布:工程质量保证金阶段性缓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铁路局综合司、民航局综合司于2023年10月4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

1、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2、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涉及工程项目企业,可根据《通知》进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缓缴事宜,但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

详情: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0/04/content_5715765.htm

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告!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0月1日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缓缴项目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涉及缓缴项目的企业,如有需要,可根据《公告》进行相关行政费用缓缴事宜。

详情: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0/01/content_5715514.htm

五、国家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0月初发布《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中发布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比2023年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告》中的清单取消了5个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5、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公告》中发布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仅有1个许可事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建议企业关注清单事项,涉应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及时申请许可。

详情: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81863/content.html

六、广东:发布省版权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9月30日发布《广东省版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广东省版权发展工作起到指引作用,值得企业关注的是:

1、《条例》鼓励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版权源头保护。

2、《条例》鼓励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获取、固定版权保护相关证据。

3、《条例》明确版权侵权处罚事宜,包括:

(1) 对版权侵权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判决生效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再次侵犯同一作品版权的,版权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从重处罚。

(2)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故意侵犯版权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生效的版权相关法律文书、侵犯版权构成犯罪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请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和参与表彰奖励等活动,其相关情况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为更好地保护版权,建议企业建立内部的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对职务作品的相关权利进行规定,如版权被侵权,及时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证据保全及维权事宜。

详情:

http://www.rd.gd.cn/zyfb/ggtz/content/post_175499.html

七、广东:2023年全省月平均工资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统计局于2023年10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如下内容,值得企业关注:

1、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310元;

2、全省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25元;

3、珠海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121元,位于全省第三。广州为12024元,深圳为12964元。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仅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还影响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上限。因此,企业每年都应及时关注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信息。

详情: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gds/2022-10/12/content_6113677738ad4935af9875d391bd60cd.shtml

八、珠海:新规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

珠海于2023年10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政府其他各类资源,在珠海市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其中亮点如下:

1、明确建设单位、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等主体责任。

2、明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约定事项及备案要求,其中包括应当在承包合同中载明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行为的条款及相应违约责任。

3、明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

4、根据上述的要求增设了与施工管理制度、分包管理制度以及与“三包一挂”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规定》中增设了多项行政处罚措施,意味着政府对相关建设工程的监管更加严格。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前,应当谨慎审核对方的相关资质。针对相关合同以及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可与法律顾问一起,依据该《规定》进行梳理和审改,以管控风险。

详情:

http://www.zhrd.gov.cn/zhfg/202210/t20221025_58924837.html

九、珠海:优化营商环境,发布新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珠海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同时废止。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条例》亮点如下:

1、珠海市推行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改革。除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外,市场主体需要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多个经营场所备案。

2、多种市场主体住所类型,包括:集中办公区、集群注册。

3、逐步推进网上登记系统智能审查、核准。

4、市场主体因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登记机关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法律顾问精细化指引】

建议企业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企业信息登记、变更等义务,确保企业信息真实性、合法性。

详情:

http://www.zhrd.gov.cn/zhfg/202210/t20221009_58890152.html

【第15篇】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一、共性问题:

1、网上税务局1.0车船税代收代缴模板复制数据注意事项。

(1)、复制数据时注意,复制粘贴后要选择【匹配目标格式】。

(2)、建议使用office 软件的exce2007版编辑打开。

2、网上税务局联合版代收代缴车船税模板复制数据注意事项。

(1)、被代扣代缴纳税人是企业时,必须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被代扣代缴纳税人是自然人时,必须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能填写【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

(2)、复制数据时还要注意:在模板中复制数据时,应选择【粘贴数值】不要将原表的格式一块带过来

(3)、自然人的姓名必须要和身份证号对应,且填写的身份证号要是真实唯一对应,使用的身份证号位数应为18位。

(4)、如果是外地纳税人或者机关纳税人没有纳税识别号的,【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使用保险公司识别号码。

(5)、发动机号码中还有大写字母e的后面,字母后面要加空格。

(6)、建议使用office 软件的exce2007版编辑打开。

3、纳税人陆网上税务局后,如何切换主管税务机关?

登陆网上税务局后,在网上税务局右上角点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切换,在主管税务机关选择界面切换。

4、报表下载之后打开为什么是空白的?

(1)建议使用ie9或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的用户请切换成兼容模式。

(2)电脑上必须安装了adobe reader dc 软件,并且再打开报表pdf文件时用该软件打开。

5、企业所得税下载下来为什么文件大小是0k?

建议使用ie浏览器自带的下载器进行下载,不要使用迅雷等p2p下载软件进行下载,有可能会损坏文件,造成这种情况。如果排除了下载软件的原因,另外一种原因就是服务器将数据文件转换成pdf文件需要有一个过程,建议纳税人申报完成后,稍等一天再下载打印报表。

6、纳税人做了水资源税税费种认定或者税源采集,水资源税申报表没有带出

水资源税a表:当纳税人有认定信息,且水资源税采集信息中取水行业选择特种行业与其他时带出a表(季报)。

水资源税b表:当纳税人有认定信息,且水资源税采集信息中取水行业为空、或者选择农业与城镇公共用水时带出b表(季报)。

7、纳税人做了环保税税费种认定,环保税申报表没有带出

环保税带出规则如下:

环保税a表:只有有采集信息在按期应申报中自动带出,只有按季申报

环保税b表:其他申报中所有纳税人都带出环保税b表(次报),当纳税人采集信息抽样测算方法选择“是”时,自动带出环保税b表按季申报。

8、纳税人使用银行端查询缴款如何作废重新发起?

纳税人需要在申报缴税-申报错误更正-银行端查询缴款作废”模块对需要进行作废的银行端缴款凭证进行作废,然后重新在“清缴税款”模块发起银行端查询缴款。

注意:社保费的银行端查询缴款作废,需要纳税人到大厅窗口办理。

9、纳税人有部分税种申报完成后申报状态依然为“填写申报表”。

按期申报里申报状态分为2种情况:

(1)对于可以重复申报的税种,在申报完成之后状态依然为“填写申报表”,可以继续申报;如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2)对于一次性申报的税种,在申报完成之后状态会变为“已申报”,不能继续申报;如资源税、增值税等。

10、纳税人将申报作废后,在申报的清册中【申报日期】列仍然显示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是告诉纳税人有申报过的历史操作记录。关于申报数据是否存在,可以在【涉税查询】--【申报征收查询】--【申报信息查询】中确认结果。

二、个性问题:

1、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比对不通过。

检查报表填写的数字和税控盘统计的发票数据是否一致。

2、自然人用手机号登陆时,提示该手机号存在多条注册信息。

建议纳税人尝试用注册时的身份证号登陆。

3、纳税人反应,在网上税务局申报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提示“上期未申报”,经核实金三系统发现,这部分纳税人在5月新增加了有效期起为2023年1月1日起的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这个新增加的企业所得税认定滞后于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申报清册,所以金三也没有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未申报信息,但是申报时会有未申报提醒。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大厅进行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网上税务局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即可。

4、纳税人为“双定户”,申报清册界面既带出来了定期定额申报表,又带出附加税的申报表。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这是因为主管税务机关在给纳税人认定双定户的时候,没有把所有的税种征收方式认定为定额征收。这种情况,需要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再进行其他税种的定额核定。

5、国、地税金税三期系统均有企业所得税认定信息,登录网上税务局后,申报清册中生成两条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

问题处理建议如下:纳税人联系国、地税主管税务局共同确定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非主管税务机关需通过问题平台上报问题进行处理,一是删除该纳税人二季度或6月份的应申报信息;二是修改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认定期限,有效期修改至2023年12月31日。

【第16篇】纳税申报事项定期定额申报

业务介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由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

流程指引

进入界面

1.登录电子税务局二期网站:

http://dzswj.szgs.gov.cn

2.根据未申报提醒,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或点击【功能导航】-【申报缴税/报表报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填写申报表

选择定期定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未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如有,请注意区分【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请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自开或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额填写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开具定额发票及未开具发票收入填写在【开具其他发票及未开票销售额】,如有免税备案,请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其他免税销售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

如有应纳税额减征额,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若无可忽略此步)。

在下拉框中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本期应抵减税额和期末余额自动计算出。

在下拉框中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名称,填写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免税额,扣除后免税销售额自动计算出。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生成报表。

报表报送

报表生成后不可编辑,点击发送,转到完结界面,申报完成。

定额纳税一般是多少(16篇)

个体户是要定期定额缴税的吗?个体户有哪几种缴税方式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个体户定期定额缴税是什么意思?个体户一般是缴定额税,而且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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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定额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