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免税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免税收入会计分录,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导读:政府出于某些目的,在某些方面是就是免税的,这里说的免税就是所得税,小编下面就来讲讲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怎么入账,相信你读完会有所得,本文详情如下。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怎么入账
对于减免的所得税,企业不应该将其重新纳入损益计算中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因为如果重新纳入损益计算,不仅会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实,而且也会对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带来影响的,下面列示了一些相关的会计处理分录,仅供参考。
1.先计后退的会计处理
a.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b. 减免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
2.先缴后退的会计处理
a.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b. 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c. 收到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3.法定直接减免,不作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篇】免税收入有成本吗
因疫情所带来的影响,很多人都想知道有没有收入是免税的。其实在新西兰是真的有些收入是不用交税的,请大家听我细细道来。这个收入就是寄宿生收入(boarding income)。
一直以来新西兰都有寄宿生免税额度收入的相关规定。理论上来讲,寄宿生也算租客,但是租金收入是需要交税的,除非您的租客是符合寄宿生的定义。
寄宿生的规定是要提供食物。所以一个国际留学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食物、暖气、电力、网路、家具、被单及毛巾等都要提供给国际留学生。如果您只是租了一个房间,没有食物供应,那么这是室友 (flatmate)。室友的收入是要纳税的。在ird新规定中提到要“每天提供正常的饮食”,所以如果只提供茶或咖啡是不能将室友变成寄宿生的定义!
截至2023年3月31日,如果您每周从寄宿生收取不多于$270, 您可以用标准成本法(standard cost method) 去计算收入,并不用缴税。对于第二个寄宿生,标准成本也是一样(每週$270)。如果您有第三个或第四个寄宿生,标准成本降至每人每週$222。
但从2023年4月1号开始,这个免税额度有新的规定。举个例子: 李先生和李太太有个寄宿生,合共3人同住,每周寄宿生付$320,一共付40周,总共是$12,800。每周开车接送寄宿生45公里。
新规定 - 三步骤:
1. 寄宿生生活成本运用税务局指定的每周寄宿生的生活成本 $186为计算基础。如果您每周寄宿生的收入低于$186,那么就不用继续下一步。以上案例是每周$320, 多于$186, 所以步骤1的成本是:$186 x 40 = $7,440
继续下一步:2.寄宿生的房屋成本计算属于每年寄宿生的房屋成本:房屋成本(包含维修) x 4% x 寄宿生人数 / 总居住人数 x 寄宿生的居住周数 / 52周 假设房子成本是$480,000,属于寄宿生的房屋成本是:•$480,000 x 4% x 1 / 3 x 40 / 52 = $4,923.08 例子中,$7,440 (第一步骤) + $4,923.08 (第二步骤) = $12,363.08, 因寄宿生收入$12,800 多于$12,363.08, 所以需要继续往下第三个步骤3.寄宿生的交通费用成本如果您不使用车载您的寄宿生,那么交通成本就不能计算进去。如果例子中没有载寄宿生,$12,800 - $12,363.08 = $436.92 就是要交税的收入。在这个例子中,交通费的成本就是ird指定的每公里79 cents去计算:45公里 x 40周 x 79c = $1,422, 或者用aa的公里率另外计算。
总成本 = 步骤1 $7,440 + 步骤2 $4,923.08 + 步骤3 $1,422 = $13,785.08 总收入 = $12,800因为总成本多于总收入,李生李太的$12,800的收入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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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计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第4篇】哪些属于免税收入
我们协会已获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不是从取得资格起所有收入都免税了呢?
您好,确实有很多纳税人都有这样的误解,但实际上,虽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也不是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的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包括: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除此以外的收入都不属于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范围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第5篇】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得税处理
导读: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在交税时我们大家可以先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再贷现金,计提时可以先借所得税再贷应交税金来处理,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的阅读。
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
银行利息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做会计分录的方法如下:
1、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现金
计提时
借:所得税(如果是当年度的)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收到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呀?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投资收益-(利息)。
1、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利息收入计提所得税会计处理
【第6篇】免税收入都有哪些
千万不要错过的免税收入总结,和小二财税小编一起来看看。
另外注意:国债利息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
①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
②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第(2)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
(4)国债转让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5)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6)国债转让收益(损失)征税问题
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7)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第7篇】非营利机构免税收入
今天,在会计头条app上看到一位老师总结的非营利组织、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学习笔记,总结的太好了,特分享于此。
一、思维导图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8〕13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一图读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中国税务》2023年第8期:《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注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会计头条app,作者小颖言税
【第8篇】一般纳税人月收入3万以下免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围绕这个政策
小编提醒大家注意这几个点
一、政策适用主体
第一,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
第二,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二、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能享受免税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开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
四、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税率,不适用此政策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出租或转让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符合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但符合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开票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免税收入
很多老板都有这个误区,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30万内不是免税的吗?那我为什么还要交税呢?小编来和您一次说明白一下。
企业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
ps: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如何开具?
方法一:专票需要先在网上申请,然后到税务局现场领取或选择邮寄到家;
方法二:税控盘自行开票,不过自行开具票面金额最多一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注意啦!!!!!免征增值税只免征30万元以内的普票部分,专票不免增值税!
举个栗子
(栗子1)我公司2023年10-12月专票开具10万,普票开了25万,合计35万
应交增值税=(10万+25万)*税率
累积超过30万的,那就要进行全额增收,也就是说不仅超出部分,还包括本季度30万这部分都需要交增值税。
(栗子2)我公司2023年10-12月专票开具10万,普票开了15万,合计25万。
应交增值税=10万*税率
累积未超过30万的,专票部分全额增收,普票部分不交增值税。
另外除了增值税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呦~~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对应税率
有了收入,没有取得足额的成本、费用发票,利润部分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征收;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征收;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全额按25%征收。
举栗子:
栗子1:年利润80万
应交企业所得税=80万*5%
栗子2:年利润280万
应交企业所得税=100万*5%+180万*10%
栗子3:年利润380万
应交企业所得税=380万*25%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重要细节
【第10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
朋友们知道吗?企业通过权益性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能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参考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权益性投资的企业,在取得股息或红利之后,应以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企业免税收入的范围,其中就包括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中,指出免税的投资收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该收益必须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
3、在财税[2016]36号中,规定了“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从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
通过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持有金融商品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信用卡透支后产生的利息收入;
通过返售金融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
融资/融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通过融资性售后业务(包括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取得的利息收入。
以上所述的各项收入,以及以货币投资收取的利润(包括固定利润和保底利润),都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给出“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定义,合同中明确承诺的,到期本金可以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保本的利息(或者利息性质)收入,因此不计征增值税。
二、印心提醒
1、企业收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后,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2、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企业取得免税投资收益后,无需前往税务局备案,但是需要留存以下资料备查:
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
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表(或者分配决议、公告);
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三的复印件;
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按月汇总表或者科目明细账。
有这项收入的企业注意啦,记得及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哦!财税相关工作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1篇】非营利性组织免税收入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税〔2021〕5号)精神,经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审核,现将我省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8户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在其免税资格有效期内,对其当年符合下列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做好有关后续管理工作。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3年6月24日
来源 贵州省财政厅网站
编辑 徐然
二审 施昱凌
三审 田旻佳
【第12篇】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已经实施一段时间,4月开始还计入营业外收入?六税两费减免部分需要计提吗?到底如何做账?
以前的做法是:
其实,大可不必计提,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会计司早就明确了,“减免的税费,企业应当冲减相关费用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优惠政策后,可以这样处理:
六税两费的享受主体有:
三者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同时,须得注意企业涉税风险,不可为了税收优惠而虚开、虚列成本费用,放任重复费用、虚假费用进入公司账目。
财务需要做的就是把好发票这关,员工提交的每一张发票都需要经过《发票小工具》的查重和真伪查验,确认无误后,再生成台账。
这样尽可能地避免发票带来的税务风险,为享受各项税务优惠开辟绿色通道。
六税两费的优惠内容:
申报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第13篇】非营利组织哪些收入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这4条政策都给你讲全了!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那么具体哪些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呢?且看如下政策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目前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4类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定免税收入,可以免除相应的纳税义务。需要强调的是,税法对于上述4类免税收入的适用范围以及适用对象等均有严格的限定,具体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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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收入确认一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中的重点问题,为了便于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近日,大白对企业所得税中免征企业所得税情形进行了归纳汇总,具体内容如下!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即: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2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内地居民企业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第二条规定: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清洁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三)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四)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6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8
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9
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
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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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农机属于免税收入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等文件:
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生产环节农机属于低税率(9%)税率商品。
具体农机解释如下。
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的范围包括:(一)拖拉机。是以内燃机为驱动牵引机具从事作业和运载物资的机械。包括轮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机耕船。
(二)土壤耕整机械。是对土壤进行耕翻整理的机械。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旋耕机、镇压器、联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机械。
(三)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是指从事农田基本建设的专用机械。包括开沟筑埂机、开沟铺管机、铲抛机、平地机、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四)种植机械。是指将农作物种子或秧苗移植到适于作物生长的苗床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
(五)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是指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虫害的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器)、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
(六)收获机械。是指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料等收获机。
(七)场上作业机械。是指对粮食作物进行脱粒、清选、烘干的机械设备。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
(八)排灌机械。是指用于农牧业排水、灌溉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
(九)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是指对农副产品进行初加工,加工后的产品仍属农副产品的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包括棉花打包机)、食用菌机械(培养木耳、蘑菇等)、小型粮谷机械。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农业运输机械。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不包括三轮运货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农用汽车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一)畜牧业机械。是指畜牧业生产中所需的各种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
(十二)渔业机械。是指捕捞、养殖水产品所用的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机动渔船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林业机械。是指用于林业的种植、育林的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不属于本货物征收范围。
(十四)小农具。包括畜力犁、畜力耙、锄头和镰刀等农具。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因此,如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属于上述规定的农机范围,则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16篇】免税收入不申报表
申报表中开票的收入可以申报,部分还可免税,不用承担太大的税务风险。这些,大家都知道。但是,未开票的收入如何申报?如何申报增值税?后期补票又怎么申报,才符合税务局要求呢?
在实际销售中,开发票往往涉及到的是金额较大的业务,拿到发票,财务会在《发票小工具》上查验发票是否重复或是虚假篡改的情况,然后入账进行费用申报。
而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买只笔。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费》可以得出,收入入账不是按有票和无票入账的,而是按权责发生制,对每一笔业务进行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