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风险纳税人什么意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风险纳税人什么意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风险纳税人什么意思
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
还是先自查为妙,等到直接被打入黑名单就凉凉了
一、有这 16 种行为,就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6、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二、成为风险纳税人的限制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三、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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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风险应对纳税评估
6.1 应对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措施
1、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以获取更可靠和更相关的审计证据或获取额外的佐证信息,例如,更多地通过企业外部的独立来源获取审计证据(例如:通过函证),或者增加某些资产的实物观察或检查程序。
2、调整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安排,尽量在期末或临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3、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例如,扩大样本规模或实施更为广泛和更为深入的分析程序,计算机辅助技术可能有助于我们对电子交易或会计文档实施更广泛的测试。
4、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上升,我们可以向具有发现和评估舞弊风险经验的人员寻求帮助。
6.2 对认定层次的考虑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可能因识别出的舞弊风险因素或条件的类型及其组合,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及认定的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具体应对措施的示例:
1、出其不意地或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实地查看或执行特定测试。例如,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观察某些存放地点的存货,或出其不意地在特定日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2、要求在报告期末或尽可能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完成日与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余额的风险。
3、改变审计方案。例如,在发出书面询证函的同时口头联系主要的客户及供应商,或者向某一组织中的特定人员发出询证函,或者寻求更多或不同的信息。
4、详细审阅期末调整分录,并调查性质或金额异常的分录。
5、对于重大且异常的交易,尤其是在期末或临近期末时发生的交易,调查其涉及关联方的可能性,以及支持交易的财务资源的来源。
6、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地区、产品线或月份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与我们的预期进行比较。
7、询问涉及识别出的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的人员,了解其对该风险的看法,以及所实施的控制能否应对和如何应对该风险。例如,在和企业会计部门人员会谈以获取或更新我们对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时,我们可以询问员工是否在常规交易处理、对交易处理中异常情形的解决或控制的应用中发现任何异常(例如:跟踪和解决输入编辑错误报告上的项目),或管理层在发起、记录、处理或报告交易时的异常参与。
8、当其他注册会计师正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与其讨论所需执行工作的范围,以应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这些风险是由在这些组成部分中,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交易和活动中产生的。
9、如果专家(包括管理层的专家和我们的所内专家)的工作对于某一财务报表项目(其由于舞弊导致的错报风险被评估为高水平)格外重要,应针对该专家的部分或全部假设、方法或发现实施额外程序以确定该专家的发现是否不合理,或聘请其他专家实现该目的。
10、实施审计程序以分析所选择的以前已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账户的期初余额,从事后的角度评价涉及会计估计和判断的特定事项(如销售退回的准备)是如何得以解决的。
11、对企业编制的账目或其他调节表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包括考虑期中执行的调节。
12、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例如数据采集以测试总体中的异常项目。
13、测试计算生成的记录或交易的完整性。
14、从企业以外的来源获取额外的审计证据。
6.3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的错报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举例如下:
6.3.1 收入确认
1、针对收入项目,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照月份、产品线或业务分部将本期收入与具有可比性的以前期间收入进行比较。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可能有助于发现异常的或未预期到的收入关系或交易;
2、向企业的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因为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适当,往往会受到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的影响,并且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所涉及的销售折扣或其相关期间往往记录得不清楚。例如,商品接受标准、交货与付款条件、不承担期后或持续性的卖方义务、退货权、保证转售金额以及撤销或退款等条款在此种情形下通常是相关的;
3、向企业的销售和营销人员或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以及他们所了解的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异常条款或条件;
4、期末在企业的一处或多处发货现场实地观察发货情况或准备发出的货物情况(或待处理的退货),并实施其他适当的销售及存货截止测试;
5、对于通过电子方式自动生成、处理、记录的销售交易,实施控制测试以确定这些控制是否能够为所记录的收入交易已真实发生并得到适当地记录提供保证。
6.3.2 存货数量
1、检查企业的存货记录,以识别在企业存货盘点过程中或结束后需要特别关注的存货
存放地点或存货项目;
2、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数量盘点,或在同一天对所有存放地点实施存货告知的情况下执行某些地点的存货监盘,或在同一时间执行存货盘点监盘;
3、要求企业在报告期末或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日至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数量的风险;
4、在观察存货盘点的过程中实施额外的程序,例如,更严格地检查包装箱中的货物、存货堆放方式(如堆为中空)或标记方式、液体物质(如香水、特殊的化学物质)的质量特征(如纯度、品级或浓度)。利用专家的工作可能会在此方面有所帮助。
5、按照存货的等级或类别、存放地点或其他分类标准,将本期存货数量与前期进行比较,或将盘点数量与永续盘存记录进行比较;
6、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一步测试存货实物盘点记录的编制。例如,按标签号进行检索以测试存货的标签控制,或按照项目的顺序编号进行整理以检查是否存在漏记或重复编号。
6.3.3 管理层估计
1、聘用专家作出独立的估计,并与管理层的估计进行比较;
2、将询问范围延伸至管理层和会计部门以外的人员,以印证管理层完成或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计划的能力和意图。
6.4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应对措施因企业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在通常情况下,对评估的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将针对特定的账户余额和特定类别的交易。尽管上述两类应对措施中的部分措施也可能适用于这种情形,但其工作范围应针对识别出的与侵占资产风险相关的特定信息。
应对我们评估的由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举例如下:
1、在期末或临近期末进行现金或有价证券监盘;
2、 直接向企业的客户询证所审计期间的交易活动(包括赊销记录、销售退回情况、付款日期等);
3、分析已注销账户的恢复使用情况;
4、按照存货存放地点或产品类型分析存货短缺情况;
5、将关键存货指标与行业正常水平进行比较;
6、对于发生减计的永续盘存记录,复核其支持性文件;
7、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供货商名单与企业的员工名单进行对比,以识别地址或电话号码相同的数据;
8、利用计算机技术检查工资单记录中是否存在重复的地址、员工身份证明、纳税识别编号或银行账号;
9、检查人事档案中是否存在只有很少记录或缺乏记录的档案,如缺少绩效考评的档案;
10、分析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等,以识别异常的模式或趋势;
11、向第三方函证合同的具体条款;
12、获取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的条款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
13、复核大额和异常的费用开支是否适当;
14、复核企业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方提供的贷款的授权及其账面价值;
15、复核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费用报告的金额及适当性。
【第3篇】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发放管理
一、物流企业常见合规风险
(一)物流企业作为开票方
1.应税服务项目选择问题
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适用9%的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按“物流辅助服务”项目开具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6%的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3%的征收率。
物流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后未按规定项目开具发票,可能造成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2.应税收入金额核算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故,物流企业提供不同应税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物流企业同时为客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与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分别核算,合并计算后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或是其销售收入金额未在多笔应税服务间作公允分配,致使部分销售额从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以此少缴增值税。
3.应税收入不入账,不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故,物流企业在发生经营业务后,对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可能会与客户选择账外结算,以致出现“假账”“两本账”情况。
4.业务凭证与发票备注信息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故,物流企业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开具发票时,应按运输合同、运单等业务凭证的约定,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物流企业如未予备注相关信息,会导致受票方无法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未提供服务而开具发票,或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的,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物流企业作为受票方
1.运输费发票问题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税总发〔2017〕5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践中,物流企业将运输服务委托给货车司机,而后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可以作为物流企业的进项予以抵扣。但如果业务并非真实发生的,则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形。
2.成品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对于物流企业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如使用成品油专用发票予以抵扣,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发票抬头应为物流企业自身,即成品油须是物流企业自行采购的,对于由实际运输户采购的,则不得抵扣;二是成品油须是实际承运人用于完成的运输服务,对于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则不应予以抵扣。
3.通行费发票问题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7〕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物流企业出于少缴税款的考虑,往往会选择收集通行费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予以抵扣的通行费发票所显示的行车日期与行车轨迹应属于开展运输业务的合理线路范围之内。非因开展经营业务而发生的通行费发票,不应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4.机动车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其所取得的机动车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购置机动车的业务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机动车销售发票所对应的购置车辆未在物流企业使用且没有报废、处置的记录,则机动车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5.维修费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而支出费用,其所取得的维修费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为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车辆维修记录及车辆使用情况不相对应记录,则维修费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无法与企业车辆实际维修情况对应。
6.轮胎、零部件发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物流企业采购轮胎、零部件作为汽车耗材,其所取得的轮胎、零部件发票可作为进项予以抵扣。但物流企业采购轮胎、车用零部件应当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物流企业的采购记录、库存清单以及领用记录不相对应,则该发票不应予以抵扣,,且物流企业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的情况。
(三)电子发票管理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物流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做好电子发票的整理、入账及归档工作。
二、合规监管要点
【第4篇】报税时提示风险纳税人
企业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完申报表提交时通常会收到一个对话框提示“风险提示服务”,选择该服务后系统将自动为填报企业扫描出潜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时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创新服务,依据系统反馈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企业可以自行排除后再申报。
服务的基础信息
该服务的全称是“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它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来持续优化广州税收营商环境。该服务的服务对象是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暂时无法使用该服务。
该服务的具体内容为:依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分析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在内的规律和联系,通过现代技术手段遵从风险指标体系,对还未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进行扫描,如果扫描结果存在疑点信息,将会被及时推送给纳税人,并对纳税人进行符合税法规定的正确指导,从而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
纳税人操作流程
纳税人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后,系统在对纳税人提交的数据表和相关信息进行扫描。纳税人之后会受到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
如果纳税人的扫描结果是不存在风险,那么纳税人点击提交申报就可以了。收到风险提示信息的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调整、修改或者补充数据和信息。
当纳税人修正信息之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重新检查一遍,或者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人不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直接进入下一步提交申报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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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风险纳税人好解决么
为了能防范涉税风险,提高纳税人最新税法遵从度,提高税务局管理效率,我国税务局引进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将纳税人风险评定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4个等级,假如公司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话,就表明公司在财务数据上出了问题,老板们得想办法解除税务异常了。
税务风险
公司出现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1、公司登记后长时间未展开经营也未申报纳税;
2、公司无特殊原因长时间进行零申报;
3、逾期申报纳税、虚假申报或者缴税出现异常情况;
4、公司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
5、未按时对开票软件进行更新或是清卡报税;
6、公司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等其它特殊情况。
公司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会有哪些后果?
1、成为税务局重点监控的对象,面临各种罚款;
2、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3、进入税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影响企业形象。
近几年来国家政府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已全部实现信息共享,如果你真的因为税务异常进入黑名单的话,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因此,公司一定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若出现税务异常需及时解除。
那么,公司如何解除税务异常?
1、向税务局咨询自己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名单的原因;
2、获知原因后,准备资料说明情况;
3、将相关资料交给相关办税点,由办税人员核对资料,受理;
4、公司根据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5、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公司补充申报、滞纳金、罚款,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以上就是风险纳税人的相关知识了,总之,一家公司若出现税务异常不仅会影响正常运营,也会有损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老板们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
【第6篇】风险纳税人无法抄税
近几年,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国家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相信有不少财务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自己开发票用的税盘不能网上抄报、清卡,并且开票系统提示企业已成为风险纳税人。
为什么企业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又有哪些税务行为容易被严查,今天誉商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容易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16种行为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6.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那么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该如何解除异常呢?
首先,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照税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要保证材料齐全有效)。在相关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后,企业需要根据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企业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因此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
除此以外,这些税务行为将会被严查
1.公转私。202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其中明确: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2.虚开发票。虚开发票简洁的说,就是依据公司根本没有依据合同和实际业务相符合的状况下开展开票,依据朋友介绍赚取中介费来协助朋友开票,倒卖发票,开票额远远地少于实际发生额等状况都应属虚开发票的情形,虚开发票带来的后果不仅是远远几倍的罚款,乃至会将公司拉入失信企业的名册中,影响公司法人高消费以及贷款等业务。代价将是十分惨重的。
3.出口骗退税。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第7篇】开票软件风险纳税人
税务预警,也称税务风险预警,这是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而采取的一项征管措施。税务机关设置了很多指标,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数据分析,对纳税人进行内部税收预警,并辅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法,对企业进行监管。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抵扣、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涉税业务时,利用大数据和风险指标模型对纳税人发票领用风险等级和发票开具预警级别进行评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识别和处理。
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是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管理和科技的手段,运用现有数据资源自动比对,辅助税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及快速发现虚开行为的风险防控系统。根据开票软件从税务端系统获取的企业风险等级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开具发票时,系统将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风险等级提示分为红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三种情况。
税务机关通过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预警并非代表企业账务或者税务上有问题, 财务人员应正视预警,学会应对与解释,财务要尽可能的真实地反映业务、还原业务,切记弄虚作假!
红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红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红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红色预警),不能继续开具发票,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当系统红色预警时,开票软件将阻断发票填开功能。
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您公司的行为触发增值税发票风险红色预警,主管税务机关将对您公司开展风险事项核查。若您公司对预警等级存有异议,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核实风险事项,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约谈、调查巡查结果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维持或解除。
黄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黄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黄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黄色预警),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蓝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蓝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蓝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蓝色预警),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当系统蓝色预警时,企业可勾选“当天不再提示”,勾选后当天不再弹出提示。
注意:
① 企业登录开票软件或开具发票操作时,系统对企业进行风险等
级预警提示。
② 当系统红色预警时,开票软件将阻断发票填开功能。
③ 当系统蓝色预警时,企业可勾选“当天不再提示”,勾选后当天不再弹出提示。
【第8篇】风险纳税人怎么处理
对于公民而言,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要缴纳税费。企业作为纳税人也要根据国家的规定缴纳税费。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纳税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四个等级。那么,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1、什么是纳税人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如产品税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又如国营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为纳税人等等。
2、怎么解除风险纳税人
联系所属税局或税局驻点人员查询原因,根据税局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你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不要觉得冤枉,毕竟国税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3、成为风险纳税人和原因
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
1、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是企业可能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所谓“走逃企业”是指税务机关找不着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各位企业家有帮助。被纳入了风险纳税人的行列就需要积极的去面对解决,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佛山鼎立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经市工商局、市财政局批准成立的财税顾问服务机构,并取得财政局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专业提供佛山工商注册、税务代理、进出口权、商标注册、各类许可证代办等一站式工商税务服务。
【第9篇】税控盘提示风险纳税人
1、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时,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及财务到所属税务大厅,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然后找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需要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
2、企业注册地被例入“高风险地址”, 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到场,带着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的有效期内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各种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报表、合同、公章,配合税务查账,
3、税控器未升级为最新版本,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到所属税务大厅找税控商进行税控设备升级,解除风险纳税人。
4、税务系统申报收入金额与税控器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找出不一致原因进行更改报表,补齐相应税费,解除风向纳税人。
5、税控器开具的发票税率与企业符合开具的税率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出税率是开低了还是开高了,开低了按照实际的补齐收入及税金,开高了税点的以高税点申报收入及税金,核实以后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
6、企业的经营成本太低,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各种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报表、合同、公章,配合税务查账,并向专管员合理的解释成本低的原因,写情况说明,专管员认可后解除风险纳税人。
7、企业进行工商变更以后未及时的做税务信息的变更。
解决办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以及变更项的相关资料,到税务大厅做相应的变更,变更完成以后找专管员解异常。
【第10篇】纳税人常见涉税风险
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
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所得的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商业保险和通讯补贴是否被免征了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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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纳税人涉税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
近期纳税人关注最多的12个涉税风险点,各位老板谨记!
风险点一
关注纳税人利用自然人代开、小规模免税来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二
关注纳税人利用小汽车“高买低卖”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三
关注纳税人去年12月份集中取得费用发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四
关注纳税人存在成本费用与取得的进项发票差额较大疑点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五
关注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销倒挂等有骗取留抵退税嫌疑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六
关注纳税人比如建筑劳务企业收入大但是没有人工申报个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七
关注纳税人会计账目上的工资薪金支出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的“收入额”差异过大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八
关注制造业纳税人用电总量(电费)与销售额严重不配比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九
关注纳税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但是未申报印花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
关注纳税人自然人股权转让但是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一
关注纳税人列支大额咨询费等非货物类项目但明显不符合经营常规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二
关注纳税人相关联的个人卡资金流水异常大但是企业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涉税风险。
【第12篇】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目前很多会计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增值税的抵扣,进货时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殊不知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想知道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有哪些涉税风险吗?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小规模有销无进存在的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只有销项无进项存在着很大的涉税风险,一不小心很可能成为税务局的重点稽查对象。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的涉税风险点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以下4种风险:
个体户主要有以下3种风险:
那么,对于个体户来说,怎样才能知道企业是否符合建账标准呢?来看看个体户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设立账簿吧!
以上就是小规模有销无进存在的风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常见的涉税风险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
【第13篇】什么事风险纳税人
很多纳税人发现自己不能进行电子税务申报了,才知道已经被列入了“风险纳税人”。有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成为了“风险纳税人”。那么出现什么情况会造成纳税人成为“风险纳税人”呢?
企业法人或财务人员联系不上
企业在营业执照下来之后,法人先做实名认证绑定该企业,去税务局现场开通电子税务局、核定税种,再由法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绑定企业的办税人员等。专管员会不定期询问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企业法人或者财务人员,一直电话联系不上,下到企业注册地址也找不到相关负责人的话,就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公司地址不符
当税务部门核查公司地址的时候,发现公司地址不真实,涉嫌虚假,就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关联企业出现异常
如果企业的股东公司或者企业控股的其他公司被列入非正常户、风险纳税人或者税务黑名单,都是会影响到本企业的征信情况的;或者与经营异常并走逃的企业有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在这些情形下,企业也会受影响成为风险纳税人。
成都千易财务提醒:如出现上述的情况,则很有可能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名单。成为“风险纳税人”要及时去到税务局解除,不然会影响企业的后续报税跟企业法人、高管和股东的征信情况哦。
【第14篇】怎么样会被风险纳税人
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税局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规范经营,否则,很容易被划定成“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愈发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给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确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10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关照”,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单,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管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管员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认真对待企业的工商财税问题,及时并合规的进行纳税申报。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文所说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编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局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局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国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如果老板总是我行我素,那么财务人员应当做好自保!
【第15篇】什么是风险纳税人
对于企业老板或者财务人员来说,“风险纳税人”这几个字并不陌生,企业如果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话,说明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风险纳税人的“风险”到底在哪儿?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是什么?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一、企业如何知晓自己成了风险纳税人?
1.税控器上报汇总无法成功操作;
2.税务局通知。
二、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1.未及时准确地向税务局申报相关资料或者纳税;
2.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导致企业少交税或者多交税;
3.隐藏收入;
4.利用虚假信息开立多个账户进行偷税;
5.税负率忽高忽低;
6.购买虚假发票进行偷税漏税;
7.没有真实业务进行虚开发票的违规现象;
8.未及时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升级税控;
9.税务局系统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三员一致;
10.免税小微企业临界点大量作废发票;
11.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12.大量开具超经营范围的发票;
13.存在滞留发票和失控发票;
14.企业地址经营异常。
三、成为风险纳税人的限制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四、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税务局系统持续完善,全网络无死角地监控企业。所以,企业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觉得曾经多少年都没查没关系。一定要取得合理发票,按规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消磨了时间,还面临巨额罚款。
【第16篇】风险纳税人会怎么样
2023年,税务稽查也很严格哦!最近小慧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老板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小慧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帐,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十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箪,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务部门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述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慧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老板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