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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0

【导语】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16篇)

【第1篇】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

前言:

自2023年5月1日实施“营改增”,各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多行业增加多个税率。颠覆了大家对17%和3%两个数字的普遍印象。今天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可能是)全网最全,最直观的归纳。

图片来源网络

一、税率和征收率种类

税率——0%、6%、11%、13%、17%

征收率——3%、5%

税率及对应行业

17%

(1)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货物除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销售或进口)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冷气、暖气、煤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5)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11%: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不动产;

(3)提供不动产租赁;

(4)提供建筑服务;

(5)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业;

(6)供邮政服务;

(7)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6%

(1)金融服务;

(2)增值电信服务;

(3)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

(4)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其它生活服务】;

(5)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其它现代服务】

0%: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5)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图片来源网络

征收率

(ps:增值税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3%——统一征收率为3个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改增

总结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纳税人提供其他应税行为适用6%的税率。希望给你有所帮助。

感谢大家可以转发分享,有问题可以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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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适用于6%的税率的有

一、 基本情况:

某企业是一家工业企业,a公司是其重要的客户,其每年的销售占企业对外销售的10%以上,由于长期形成的合作关系,企业与a公司均是采取先发货后收款的方式,给其三个月的账期,然后采用现金银行结算方式,由于a公司在与客户的结算中,经常收到客户的期限为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所以a公司经常向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a企业,考虑到某企业提供了3个月的信用账期,所以在收到银票进行贴现时,经常按实际贴现息,扣除3个月的贴息然后另开发票向a公司另行收取利息,开具的发票,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双方均为增值税纳税人,所以开具的税率为6%。

税务机关在7月份组织的半年度例行检查中,发现某企业1-6月份共向a企业开票利息发票26500元,其中金额为25000元,税额1500元,企业所作的财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26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财务费用-利息净支出25000元。

税务机关在仔细检查企业的计算贴现息的原始凭证,发现企业上半年度实际支付银行来源于a企业的贴现息为50000元,由于原已约定了三个月的账期,企业应自已承担23500元,所以a企业应承担26500元,从数据计算上没有问题。

税务机关通过认真分析,认为企业适用的税率6%不对,应适用13%。

二、 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

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向a公司收取贴现利息的行为本身是企业正常经营的一部分,是合规的业务,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企业因为应收票据的贴息而收取的利息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而非单独为收取利息可作为兼营业务的行为,所以应按销售商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所以企业实际交交纳的增值税应为26500/<1+13%>*13%=3048.67元,实际应补增值税3048.67-1500=1548.67元,同时应补附加税费为增值税的10%为154.87元,合计为1703.54元<,同时出也得对企业交纳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在此省略>,考虑到企业是因为理解税法出现失误,没有恶意,所以本次没有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处罚.

三、 解读税法是否需要与税务机关据理力争或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一,税法对增值税价外费用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符合条件的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通过对税务政策的学习,税务机关认定为收取的利息属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没有问题,所以其适用13%的税率没有问题。

第三、企业可以据理力争,但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因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有理有据,合规合法。

四、本案例给企业及财务人员的启示

第一、尽量避免价外费用而采取其他收费方式,如与a企业另签服务协议,这样达到的效果是企业能收到钱,a企业也可取得专票来扣除,对方有好处

第二、企业可以考虑给a企业开具专票,因为其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这样达到效益是公司可在贴现息的基础加13%的税率,a企业也可抵扣,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当然双方也可另行约定收多少税点,总之比直接开普票要节税,对这一点,目前税法是个空白,没有说一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另行收到的利息建议处理成其他业务收入不要冲减企业的财务费用,能取得不少好处,

1、加大了企业收入的规模,使依赖收入比例抵扣的业务招待费、广告与业务宣传费增加了扣除的基数,可能会减少企业所得税的交纳,

2、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自然计入了企业的营业收入,对改善相关的财务指标有好处

3.对税务预警有好处,在企业的损益表与纳税申报主表不一致时,税务机关经常会预警,为了减少税务机关找麻烦的概率,所以处理成其他业务收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4、有利于考核财务部门融资岗位的绩效,由于利息的收入及支出采用了两条线管理,有利于取得数据。

第四、不要将税务机关神圣化,那就是一群穿了制服的国家公务人员,他们理解的税法不一定比我们多,所以财务人员应比他们更专业才是。

第六,任何一个业务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都无小事,需提前作筹划,而非事后,特别是税务机关找上门了才知道错了这个要不得,避税在账外而不在账内永远是真理。

第五、对那些不懂法,比较狂妄的税务人员,有必要举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大旗,让他们知难而通,那是我们的权利,不能轻易拱手让人。

第六,对税务除非万不得已,不要撕破脸,因为跟税务机关打交道,是企业永远的工作,跟其斗智斗勇是财务职生生涯的重要组成,适当的感情投入与妥协必不可少。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致力于化解企业的各类疑难杂症,搭建切合企业实行的高效可操作的运管管理方案,私塾小课堂传授企业税务筹划,资本运作,业财融合、风险管控等各方面独门专家技巧,持续讲述企业的实务事,始终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理念独立去分享自已对企业具体事项特有的观察及理解,观点并不尽然全对,仅供参考,感谢大家的持续关注,期待能有合作共赢的机会,联系v号h691115.

【第3篇】一般纳税人6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指年销售额低于规定标准,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要求提交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申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的企业和法人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认证标准不同。《新政》实施后,中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被调整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该公司不符合认证标准,但希望该公司开发、,并在招标中具有优势,或者将来与大型公司开展业务,或者申请成为通用纳税人。

2、适用的税率不同。目前,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为6%、 9%、 13%,而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的统一税率为3%(不包括免税)。

3、所需条件不同。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政策要求也很广泛。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的、有效的,它可以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4、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帐户不同。一般而言,纳税人按金额支付,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小型纳税人已计入全部费用。

5、使用发票有所不同。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也有所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一般发票进行销售,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遇到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要求,则必须去税务局开立3%的特殊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一般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6、税收政策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也反映在税收政策中。小型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每季度报告一次。与一般纳税人不同,他们的纳税申报表是按月进行的。

7、计税方法不同。一般而言,纳税人按照“抵扣制度”计算税额,即减收后的余额按余额支付;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将销售收入除以金额(1+适用税率)然后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区别。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中,公司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选择。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发展客户方面,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更具优势。

【第4篇】2023年个体工商户核定个税税率最低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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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增值税政策已经发布了相关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超过10万就按照1%的征收率。不管专普票都是如此,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企业如果开具专票的话,税率比之前的低,比之前的更优惠。而原本增值税的税率为3%,开普票现在还是按照1%的税率征收,还是能减轻个人的大部分的税负压力。现在需要缴纳增值税,相应的也需要缴纳一些附加税。

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企业月销售额如果超过10万,就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为5%—35%,税率是相当的高的。但是现在在有的园区可以成立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经过核定后,个税税率为0.6%—1.2%,基本上的行业都能进行核定,没有太大的限制。

在山东园区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本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即可,从注册到注销都有专人负责。专普票都可开具,没有太大的限制,能解决企业成本缺失,利润虚高,高管工资,分红税等问题。能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问题。

【第5篇】运费发票6%税率

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采购价格可能包含运费,也可能不含运费。对于不包含运费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承运商支付运费。根据会计准则,运费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sap中,收到承运商发票后,可以通过'后继发票'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

例如,系统中有如下采购订单,数量为200,入库数量200,已全部开票。

当前收到承运商y000001的发票,不含税金额为50.00,需要录入系统。miro进入发票处理界面,

选择'后续借计',在原有发票的基础上再录入后续借向发票。录入发票日期和采购订单号,回车。系统显示数量为200,金额为0,表示已收到发票数量为200,需要手工录入后继发票金额。

录入发票金额,税金,税率等信息。此时可以发现默认的发票方还是a000020,选择'细节'页将发票方更改为承运商y000001。

然后模拟凭证如下,

模拟无误后,保存,生成系统发票凭证。mir4查看运费发票凭证如下,

选择'后继凭证'查看会计凭证如下,应付承运商y000001人民币54.40元,运费成本50.00计入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此物料为s价,因此计入差异科目)。

me23n再次查看采购订单历史如下,

说明: sap中通过'后续借计'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因此要先录入材料发票后,才能做后续借计。如果运费发票先到,一般等材料发票录入后再处理运费发票。录入运费发票时,记得要在'细节'页中更改发票方,否则系统默认应付给材料供应商。

【第6篇】增值税税率16调整到13

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16%降至13%、10%降至9%,那新税率的发票怎么开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税率变化情况一览表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那么到底怎么操作呢?朝下看~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先看开票软件省升级了么

一、确定开票软件已升级

金税盘用户开票软件版本号:v2.2.33.190318

税控盘用户开票软件版本号:v2.0.29.190318

提示:请自行对照查看!

3了解开票软件升级后变化

01

金税盘用户

1.2023年4月1日至3日,进入开票软件,系统自动弹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将16%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将10%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请遵照执行!”的提示 ,如勾选左下角的“不再显示”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不再弹出该提示框。

2.升级后在2023年4月1日后登录开票软件时税收分类编码自动更新至最新版本号32.0。

3.2023年4月1日后登录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更新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适用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4.月度统计表和发票资料统计中增加对13%和9%税率的汇总统计。

02

税控盘用户

1.2023年4月1日-4月3日登录开票系统均会提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增值税16%和10%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请遵照执行”, 如勾选左下角的“不再显示”后,再次登录开票软件不再弹出该提示框。

2.税收分类编码版本更新到32.0。

3.13%与9%税率的调整

发票填开界面的税率,调整后的税率排在前面,调整前的税率依然存在。

4.汇总表设置税率处,新增13%与9%两栏。

4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开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金税盘用户,可以在开票软件中选择13%或9%的税率开具发票。

提醒:

对于2023年4月1日之后登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票界面没有16%和10%税率可以选择,所以妥妥地不会选错税率哦!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前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1日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蓝字发票。

提醒:

① 开具红字发票时,原来发票按什么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就按什么税率开具哦!

② 如果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在2023年5月1日前,也是可以开具17%或11%税率发票的哦!

5税率下调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发票开具需要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决定业务的适用税率,影响发票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先认识下税率调整后对应的行业品目

我们还是用快速记忆法:

6%

一般来说,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9%

你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国内到处跑的。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13%

剩下的,都属于它~~

二、接下来就是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一)新税率的执行时间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说纳税义务发生在2023年4月1日之后的就要按新税率开票,而纳税义务在2023年3月31日及以前发生的,仍可以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各位亲在开具时一定要注意。

(二)针对已经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控开票软件内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要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未升级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纳税人请尽快升级。

(三)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呢?简单来说,当月作废,次月冲红,简单吧!

那如何正确的开具呢?

还是举个例子吧。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货物销售,该货物原适用税率为16%。在2023年3月-4月期间,共发生了2笔业务,根据情况不同,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上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业务:甲企业3月28日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4月1日前已经开具发票。但是在4月1日后,因为发生销售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时候就应该按照原适用税率16%开具红字发票。

b业务:甲企业4月10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并同时开具发票,但在开具发票时误将税率选择为16%,且5月份才发现开票有误。这时候甲企业需要先按照原税率16%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13%的蓝字发票。

(四)补开发票相关涉税提醒

先看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再举个例子,甲企业3月20日销售了一批货物给乙企业,且税款所属期3月申报了未开票收入,但是一直未开具增值税发票。4月20日,丁企业要求甲企业开具发票,那么甲企业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16%补开。

此处应特别注意:

若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之前,但未开票,4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其纳税义务发生当期必须要申报未开票收入。也就是说必须在税款所属期2023年4月1日前申报了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才可以补开发票。

6发票开具热点问题

1、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2、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我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请问我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销售方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3、我是一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在4月1日后,我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任何变化,您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扫描认证纸质发票或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4、我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您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您开具正确的发票。

5、我在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对调整后税率的启用时点进行了自动控制。4月1日零时前,纳税人只能选择调整前的税率开具发票;4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选择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6、我是一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应当如何处理?

答:您应当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按照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7、我是一名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

答:您应当及时联系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服务提供商或平台开发商对电子发票开具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确保4月1日起能够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8、2023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

答:申报表调整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1%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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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出口退税率查询16税率退多少

相关政策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答疑补充

q:退税率调整的过渡政策是什么?

a:在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中,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退税率调整前,出口企业已经按原16%(10%)税率购进的货物服务,我们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政策。

下面具体讲一下过渡政策。首先强调一下,过渡政策是针对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出口货物服务,对于此次不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服务,不涉及过渡政策问题。过渡政策区分不同的退税方式而不同:

39号公告第三条第二款在表述过渡期政策时,在“2023年6月30日前”之后有个“(含4月1日前)”。

例1:一家外贸企业4月1日前报关出口了一批适用税率16%、10%的货物,4月1日之后取得13%、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13%、9%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取得16%、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执行16%、10%的退税率。

例2:一家生产企业4月1日前报关出口了一批适用税率16%、10%的货物,应执行16%、10%的退税率。

供稿:上海·奉贤税务

【第8篇】税率6%的发票如何认证

近很多小伙伴留言问通行费发票如何认证?今天有必要给大家解答一下,让大家彻底明白这个通行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通行费发票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到底如何认证?

全面营改增,财税2023年36号文附件1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是10%,按照增值税的特殊计税方法,上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额可以在下一环节征税时扣除,使各个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

所以,正常情况下,我们取得的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都应该按照10%来抵扣,而上游如果是免税,比如是财政负担的通行费,开的是财政票据,下游就不得抵扣。

但是同时财税[2016]36号附件2有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47号有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图所示:

所以就有了后面的,高速低率,和低速高率抵扣的一个归纳。具体来讲就是

「高速低率」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低速高率」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x5%

至于为什么是计算抵扣,公式都是按照票面价格先换成不含税价格再乘以抵扣率。这个很好理解,其实你注意观察一下生活就明白了。

我们开车取得的过路过桥费用,你看看有没有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实中也没办法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这是和这种行业的特殊性密切相关的,

收费有其特殊性,金额小,开票速度要快,不可能让排队的车辆提供税号等着开票,所以营改增后我们看到的发票还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通用定额发票,如下图。

人工收费取得

人工收费取得

etc通行的委托银行开具

预付充值

不管上述是人工收费取得、etc通行后去银行开具的还是预存费用取得的。它们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是从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

至于计算出来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所以在实行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之前,我们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就都是填写到附表2的8b中。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前世今生,到底变化在哪?

国家对发票的管理一直没有止步,目标就是一个系统两个覆盖,也就是一个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覆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对于通行费这种普遍存在的还未纳入新系统管理的,逐步都要纳入,这也就有了2023年开始实行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2023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也就是你之前使用etc过路的发票,通过银行开的通行费发票是这样:

现在变成这样:

可能很多人还不明白。

都是发票,有啥不同呢?其实大不相同。

最大的不同就是:

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这些是非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它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查询。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是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能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全国通查。其信息会纳入全国统一的发票电子数据库,形成电子底账的重要数据。

而且通行费电子发票上还加了车牌号,自动带出你etc绑定的车牌,你以后抵扣哪些车辆的通行费,车辆是不是属于你公司的,通过电子底账就可以调出明细,不再是一锅粥的填写一个数字那么简单了。

三、道路通行抵扣凭证,两种不同的抵扣方式

至此,道路通行抵扣凭证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就分了两种。应该说是一种业务,两种不同的抵扣方式。

而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也就是和专票的填写位置一样,而且必须是勾选认证,勾选成功后按照统计表填写申报表。

所以,这个同学问怎么认证?其实就是指的这种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勾选认证。

至于怎么勾选?和专票一样的操作。

现在明白通行费发票的一个演变过程了吧。

按照现在的政策,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抵扣执行到2023年6月30日。

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

我们可以预见这个趋势,就是尽快的会把所有的过路费发票都纳入新系统,通过电子发票开具并抵扣。

四、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

原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国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这是什么意思呢?且看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2023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6月30日后,您需要使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看概念很模糊?

来,上样票 !

问题又来了,

去哪儿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呢?

要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需先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1、在办理前,先科普一下什么是etc卡或用户卡?

社会公开发行的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缴纳功能的智能卡,称为etc卡或用户卡。

2、有了etc卡通行费电子发票去哪儿开具呢?

需要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

3、什么是票根呢?

票根是全国唯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于2023年1月1日正式上线。

纳税人可以通过“票根”app或票根网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下载或登录票根发票平台并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在票根发票平台上就可以轻松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啦。

当然,开票成功后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也想到了。

4、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后,怎么验证真伪呢?

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5、通行费电子发票能不能正常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5]84号)公告,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可以正常报销。

到此为止,这张普通发票的前前后后,算是讲完了,是否有帮到你呢?

财税知识1000问,每天知道多一点

第12问:小汽车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七、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第9篇】增值税税率16

01

税务局明确了

今天起,原税率发票这样开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二)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02

新政提醒

必须在24小时内开完票

1.自2023年9月20日起,关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人端自行开具17%、16%、11%、10%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

【通俗的说】不能自行开具了,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后,在24小时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提醒】如果自行符合规定重新开具13%/9%/6%/3%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提醒】如果是2023年4月1日前的6%/3%专用发票,按规定重新开具蓝字发票,也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2.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2〕,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补充】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前,进行申报未开具发票的,可以按照原税率补开;开具发票的,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按照原税率补开红字发票或蓝字发票。

3.留存备查资料: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例】2023年9月2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必须在24小时内,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例】纳税人2023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从文件的要求是“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仅仅是要求“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需要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并没有要求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其中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流程: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4.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前,未进行申报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进行补充申报或者更正申报,涉及缴纳滞纳金的,按规定缴纳;

(2)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后,不得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已经开具的,按规定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新适用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5.开具红字发票

(1)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答:上例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2)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是否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规定,如果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对于已经交付购买方的专票,购买方需要将未用于申报抵扣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给销售方;

对于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情形,如果购买方已经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如果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也无需退回。

(3)销售方开具了专用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一步: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第四步: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6.如何申报

【案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2023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23年4月,该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人2023年4月补开原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金额、税额填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列次。同时,由于原适用16%税率的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案例2】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纳税人2023年4月开具原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将红字冲减的金额、税额计入4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列次。

7.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纳税人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8.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03

附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

—完—

【第10篇】软件企业增值税税率6%

一.增值税

1.增值税 税率为9%

(1) 销售或进口货物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包含花生油、豆油、菜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等,不包含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指经过一定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不包含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包含煤球、蜂窝煤和引火炭,不包含工业煤炭)。

③图书、报纸、杂志、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包含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不包含饲料添加剂)、化肥、农药、农机(包含拖拉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产品、养猪设备系列产品等,不包含农用汽车、农机零部件等)、农膜等。

(2) 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产权)、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注: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增值税 税率为13%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法规定适用较低税率的除外)。

(2) 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

3.增值税 税率为6%

(1) 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增值电信服务。

(3)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4)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4. 增值税 税率为0%

(1)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服务、无形资产。

(3)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

注:销售使用增值税零税费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税率。

5. 增值税农产品 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1. 基本税率

(1)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适用于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

(1) 适用条件

·年度应缴纳所得税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均可享受优惠

(2) 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优惠具体规定

①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3. 减按15%征收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4)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5)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6) 从事污染防止的第三方企业

4. 减按10%征收

(1) 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 非居民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注:本文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仅供参考学习,具体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index.html

【第11篇】增值税税率6的项目

营改增以后,人们日常的消费行为缴纳的是增值税,但是由于增值税通常都是包含在消费额以内的,并不需要消费者自己缴纳,所以很多朋友都不清楚增值税究竟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1万元6个点的税点怎么算?

6个点是通俗所说的6%的适用税率,一万元6个点的增值税计算分为含税和不含税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含税:

一万元6个点的税=10000/1.06*0.06=566.04。

含税就是指我们所支付的金额里面包含增值税,一般情况下我们买东西看到的价格都是含税的,也就是说我们在买东西时支付的金额里面都已经包含了增值税。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税点),即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

如果1万本身含税,那么我们就需要先将含税的金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然后再乘以6个点的税点,及6%的税率即可。

2、不含税

一万元6个点的税=10000*6%=600。

不含税就是指我们支付的金额里面不包含增值税,这种情况主要是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会出现,由于现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比较快,所以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直接签订不含税的合同。

如果一万本身是不含税的,那么6个点的税点就是6%,我们直接用金额乘以税率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1万元6个点的税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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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运费增值税6%税率

1. 增值税

1.1. 税率和征收率(一)

1.1.1. 增值税税率

1.1.1.1. 基本税率13%

1.1.1.1.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较低税率、征收率的外)

1.1.1.1.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1.1.1.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1.1.3.1.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1.1.2. 较低税率9%

1.1.1.2.1. 货物类

1.1.1.2.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

1.1.1.2.1.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1.1.1.2.1.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1.2.1.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1.1.2.1.5. 不属于较低税率9%的范围

1.1.1.2.1.5.1. 农业初级产品—植物类

1.1.1.2.1.5.1.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各种蔬菜罐头;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中成药;锯材、竹笋罐头。

1.1.1.2.1.5.2. 农业初级产品—动物类

1.1.1.2.1.5.2.1.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各种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按规定生产的调制乳。

1.1.1.2.1.5.3. 食用植物油

1.1.1.2.1.5.3.1. 皂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1.1.1.2.1.5.4. 自来水

1.1.1.2.1.5.4.1.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

1.1.1.2.1.5.5. 居民用煤炭制品

1.1.1.2.1.5.5.1. 工业煤炭

1.1.1.2.1.5.6. 饲料

1.1.1.2.1.5.6.1. 饲料添加剂

1.1.1.2.1.5.7. 农药

1.1.1.2.1.5.7.1.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蚊香、消毒剂等)

1.1.1.2.1.5.8. 农机

1.1.1.2.1.5.8.1.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1.1.1.2.1.5.9. 食用盐

1.1.1.2.1.5.9.1. 食用盐以外的其他盐

1.1.1.2.2.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1.1.1.2.2.1. 交通运输服务

1.1.1.2.2.2. 邮政服务

1.1.1.2.2.3. 基础电信服务

1.1.1.2.2.4. 建筑服务

1.1.1.2.2.5. 不动产租赁服务

1.1.1.2.2.6. 销售不动产

1.1.1.2.2.7. 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3. 低税率6%

1.1.1.3.1.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1.1.1.3.2. 增值电信服务

1.1.1.3.3. 金融服务

1.1.1.3.4. 生活服务

1.1.1.3.5. 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4. 零税率

1.1.1.4.1.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4.2.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1.1.1.4.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4.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5. 适用零税率的租赁业务辨析

1.1.1.4.5.1.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5.2.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承租方

1.1.1.4.5.3.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6.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1.1.5. 易错易混

1.1.1.5.1. 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低税率,只可能是基本税率或征收率。

1.1.1.5.2.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1.1.1.5.3. 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货物的适用税率,非征收率。

1.1.1.5.4. 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适用征收率。

1.1.1.5.5.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视具体情况有所差异:(1)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

【第13篇】企业综合税率16

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分红税20%。单单这几个税种的税率都在40%以上,再加上零零散散的印花税、附加税啥的,一家企业综合税率达到40%,甚至超过40%。若是企业的进项票或者成本票都能正常获取的,税负率就没这么夸张,但架不住现在很多企业的上游都是个体或者自然人,根本就不会开具发票。通俗地来讲人家手里有货,卖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很多,就想简简单单卖货,发票啥的就不用想了。对于这种成本票获取困难的企业,综合税率达到40%也就很正面对这么高的税负这些企业都是怎么存活的呢?

有一部分企业根本就不靠开展业务盈利,例:传统制造业,传统制造业对比现在的高新技术以及互联网行业可以说没有优势,但它可以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g j近几年一直强调就业困难问题。这不就一拍即合了吗。这也是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传统民营企业与g j进行合作的原因,不靠企业盈利,有g j对企业的政策补贴就够了。这种合作模式也是现在民营企业最普遍的现象。那么其他高税负的企业有另外的出路吗?

一. 增值税高(返税奖励)

增值税高的原因是缺进项成本,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的监察力度很高,基本断绝了歪路子补票解决方式。现在对于增值税负高的企业,最妥当的税务筹划方式就是在税收园区设立子(分)公司,把部分难获取增值税票的业务拆分出来交由设立在税收园区的公司进行开展,享受返税奖励政策。以重庆为例: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额度为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

二:核定征收/自然人代开

体量较小的企业可以在园区设立个体来进行业务开展,小规模增值税免征,个税核定0.6%--1.2%。

或者让与之合作的自然人到税收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基本没有品目限制。增值税同样免征,个税核定0.75%--1.5%.

总结:只要业务是基于真实的基础上,就放心大胆地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吧。收起阴谋论心态,g j近几年发布的各项减税退税节税的政策出发点都是考虑y q这几年企业运营困难的基础上,完全是利民的政策。对于那些用税收政策节税后被查的,也应当考虑其业务是否真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第14篇】住宿发票税率3%还是6%

会计注定要和发票打一辈子的交道,关键是天天要用。就在这几天,又收到一个粉丝咨询问题,问住宿与餐饮费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看来又有很多新手会计上班了,一些发票常识又要普及了。

1

问住宿与餐饮费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

答:在索要发票时,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餐饮、娱乐等不可以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娱乐等分别开票,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住宿与餐饮、娱乐可以开在一张专票上,认证后将餐饮、娱乐部分的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2

关于住宿发票内容提醒:这张“住宿”发票不能报销(日常业务)

发票样式:

政策依据:

实务分析: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通俗的说:发生什么业务开什么票,实际发生的是住宿费,应该开具住宿费发票;

2.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角度,如果是旅游服务,往往税务稽查会定性为“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从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所以对方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如果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住宿费,是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提醒:虽然发票备注栏写明了“住宿费”,但是,旅游服务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住宿费”,到时候解释不清楚哦;

3.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职工旅游费用支出,很多地方定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也有的地方定为“职工福利费”,按相关标准在税前扣除。如果是真正意义的出差过程发生的住宿费,可以按规定(没有标准)税前扣除。

4. 从个人所得税角度来说,要缴个税。不管是职工还是企业外部人员旅游费用支出,个人所得税都应征税:员工的旅游费支出,合并当期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外部人员员工的旅游费支出,可能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或“偶然所得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还是那句话,虽然发票备注栏写明了“住宿费”,但是,旅游服务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住宿费”,到时候解释不清楚哦。

5.我说不能报,报不报,您看着办!

3

关于餐饮费、会议费发票报销需谨慎

餐饮发票、会议发票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发票,但这类发票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单位财务人员对这类发票的入账也应该格外谨慎,其中原则就是入账合理。

比如企业逢年过节的员工聚餐或者企业向员工提供的工作餐等,这种情况下的餐饮费发票就可以入账,但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需要入到不同账目中。参加聚餐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那么就可以计入“福利费”。但如果不全是企业员工也有外人,那么就应该计入“招待费”。

此外,如果是企业员工出差带回的发票进行报销,那么如果是宴请客户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但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再如一些企业经常邀请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各种会议,其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则可以作为会议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的原则,并没有哪种发票绝对能或者不能入账,关键要看是否合理。

因此在对一些报销行为上,除了发票还需要有其他辅助材料。比如会议费报销,最好同时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以便甄别是否有与会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

再比如业务招待费报销,最好提供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5篇】百分之6的增值税税率

六年级数学|第2单元百分数的考点税率专题讲解,核心还是理解

税率问题是百分数这一章节中五大考点之一。虽然难度和利率不相上下,但是这部分的内容学起来想要做到真正的掌握还是比较困难,主要是同学们对税率这一实际应用题当中生活中接触的比较少。所以理解起来比较抽象,想要真正地掌握从其计算的公式和概念的理解当中出发,才能真正地了解税率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其计算的方式和方法。

下边唐老师将带领大家看一看税率这一部分的内容都有哪些重要的知识点?

(1)纳税:纳税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也就是说将个人收入中的一部分上交国家,只需要按比例把这部分计算出来就可以知道了上交税率的多少。

(2)纳税的意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安全等事业。纳税的意义让同学们进一步地了解纳税的作用和功能,对下一步对利率的运用和税的计算做好了铺垫。

(3)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叫作应纳税额。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要进行纳税,只有按照国家的要求,应当作为纳税部分计算的税款,才按照税率进行纳税计算。

(4)税率: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的比率叫作税率。应缴纳的税额与自己的总收入的比例即为税率,这部分内容一般是由国家规定的,针对不同的收入标准有不同的比例。

(5)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收入×税率

收入额=应纳税额÷税率

这两个税率和应缴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就是我们在计算最后总收入或应缴纳税额过程当中重要的两个公式,清楚地了解其中的每一个量所代表的内容,对于能够顺利的进行计算能起到促进作用。

首先,不同的行业其缴纳税款的方式以及方法都各有不同,但是我们在解决问题和计算的过程当中,题当中都提供了有效的线索,所以在读题时一定要画出这个重要重要的条件和数量关系,对于计算至关重要。

其次,在进行税率计算的过程当中,涉及到的百分数计算和我们之前学习的百分数计算方法相同,将百分数转化为小数,然后进行计算,得出最后的结果几所需要缴纳的税款。

在计算过程当中,除了比较直接的需要大家计算出所缴纳的税款之外,还会换一种方式来进行求解及最后的问题是,可以通过先计算出所需要缴纳的税款,用总收入减去这部分内容就可以得到最后的收入。第二种方法我们可以采用单位一的方式,把所有的收入看作单位一减去缴纳税务所占的百分比,剩下的百分比即为自己收入的占比。

通过以上对税率和缴纳税款纳税内容的基本了解和计算方式的总体认识,下面我们将通过经典的例题解析给大家展现在具体的运算过程当中,该如何进行计算。这其中核心的计算方法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是在具体的运算过程当中,其计算的方式比较复杂,我们只需要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具体分析即可。

总之,六年级有关百分数的考点之税率问题,难度并不是很大,但是对于我们接触较少,与生活实际息息相关的内容来说,解决这部分问题的首要关键就是对概念和纳税缴税问题有充分的了解。其次,对于缴纳税款和最后的总收入计算问题一定要根据题目当中所提供的计算方式和解决办法进行计算即可。而且唐老师在之前的视频当中通过例题解析的方式已经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分析,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进行翻看。

【第16篇】2006年个税税率

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

出品 | 搜狐商学院

编辑 | 王珍

尽管全国经济受疫情影响减速,但就个税收入的单项来看,近两年都是处在快速增长的状态。比如2023年全国个税收入为11568亿元,同比增长11.4%;2023年为13993亿元,同比增长更是达到21%。

数据显示,2023年的个税收入,已经恢复到了2023年减税前的水平,并且个税重新回到了第三大税种的位置。个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原因是什么?搜狐财经对话了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

对于个税收入的快速增长,贾康认为,这首先反映了老百姓收入总体而言的稳步增长。其次也反映出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个税调节力度最大的这部分人的贡献有所提升。“因为专家型创新型人才是接受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的超额累计税率征收的,这些人的贡献比前一年度有所增加。”

针对企业家董明珠在今年两会继续喊出为富人加税的建议,贾康认为,原则上大家觉得有道理,但是要考虑到,所谓的资本家型的富人非常容易巧妙避开个人所得税,最典型的就是一些企业家给自己只开一块钱的工资,高水平的花销都打入了公司的费用支出。“真正调节有力度的政策落不到富豪头上,而是主要落在了那些躲不开的专家、知识分子、创新型人才,因为他们要在单位领薪酬、领奖金等。”

全国人大代表 董明珠

那么,如何真正调节富人的收入?贾康的观点是,鼓励富裕阶层做更多的直接投资。同时,适当地把利息等非劳动收入拉入综合的税基,这合乎个人所得税合理化的取向,也可以加大对真正的富裕阶层的收入调节力度。“鼓励富裕阶层做更多的直接投资,这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低收入阶层都是有利的。”

董明珠个税起征点一万元的建议是否可行?贾康认为,把现行的五千直接翻一倍提到一万,这并不合理。2023年,我国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五千元,当时只有不到四千万人交个税。如果现在把起征点提到一万,交个税的社会成员的数量肯定会急剧减少,这不该是一个走向现代国家的应有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状态。

因此,贾康建议,可以考虑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七千左右;同时降低低档税率,比如降低到2%、1.5%,甚至可以降低到1%。“这样不会急剧地减少纳税人规模,也有利于培养国民的纳税意识。”

以下为搜狐财经与贾康教授的对话精编:

搜狐财经:去年我国个税同比增长超过20%,在各大税种中增速第一。原因是什么?

贾康:去年个税增长之所以有这么比较高的幅度,肯定是它的税源有支撑力。也就是过去一年里,中国老百姓的收入总体而言的增长比较可观,否则无法解释它能够增长20%。

第二个原因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个人所得税调节力度最大的这一部分人,他们的贡献有所提升。因为专家型、创新型人才是接受最高边际税率达到45%的超额累计税率征收的,这些人的贡献比前一年度有所增加。合在一起就是总体的老百姓收入增长和最有税负承担者特征的人群,他们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增长贡献合成的一个结果。

搜狐财经:董明珠提案建议富人多交税,把最高税率从45%提高到55%,是否可行?

贾康:她这个提议的内在逻辑就是要更有力度地“抽肥”,原则上讲大家觉得很有道理,但要考虑到,我国对最高收入阶层这方面的个税调节,跟国际上有共同之处,就是所谓的资本家类型的富人,他们非常容易避开个人所得税,一般办法就是在他握有决策权的薪酬发放的处理上,最典型的是国内一些著名企业的掌门人,给自己只开一块钱的工资,他和他的的家庭成员相当高水平的花销,都打入了公司的费用支出。

这样个税实际的调节,就落到了那些躲不开的专家、知识分子、科技创新人才头上,因为他们要在单位领薪酬,领奖金等,这些都是跑不掉的。所以真正调节有力度的较高边际税率落不到特别需要调节的富豪头上,而是主要落在了薪酬、劳动收入为主的这些社会成员。

针对这样的情况,就不能够再望文生义地说,要维持甚至提高最高边际税率。我们很多人的建议,是要考虑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如果再说提高那就适得其反了。

搜狐财经:如果实现富人多交税,您有什么建议?

贾康:真正要调节富人的收入,除了现在超额累计税率征收的这些收入之外,还有非劳动收入,他们的金融资产比较多,金融资产里面的利息收入能不能征税?过去我们有过利息税,征起来也比较方便,比例税率20%。

下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里边可以考虑,把一些非劳动收入如利息也拉入综合的税基,这样就更合理,可以减弱现在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形成的对于劳动收入的税收歧视。适当地把非劳动收入拉入综合的税基,是合乎使个人所得税合理化的取向的,也可以加大对真正富裕阶层的收入调节力度。

还有一条需要探讨,就是对于直接投资,国际惯例来说,都有网开一面的优惠。所以巴菲特说,他实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低于他们公司里的董秘。这就说明巴菲特大量的收入都作为直接投资,享受了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所以我们应该更多地通过经济政策手段的区别对待,鼓励富裕阶层做更多的直接投资,这对于整个社会,对于低收入阶层都是有利的。

搜狐财经: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将有什么后果?能否为工薪阶层减少负担,增加实际收入?

贾康:提议把现行的五千元一下翻一倍提到一万元,董明珠没有考虑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按照我们过去的经验,每一次提高起征点后,中国个人所得税实际的纳税人都会收缩到几千万人。在上一轮个税改革也就是2023年提高起征点以后,我们只有不到4000万人交个人所得税,这几年肯定又增加上去了,但哪怕按一亿人来算的话,在14亿中国人里,这也才只是1/14。是很边缘化的一个税。

如果现在一下子把起征点提到1万元,很可能交个人所得税的社会成员的数量会急剧减少,不是一个走向现代国家应有的个人所得税调节状态。

搜狐财经:从目前的税率税档上看,结合我国个税缴纳群体状况,个税应该做怎么样的调整会更合理?

贾康:我个人建议,这一轮提高起征点,一是可以考虑提高到七千元左右,再高一些也可以,但是不要一下就设置到一万元。二是考虑降低个税低档税率,比如把第一档税率降低到2%或者1.5%,甚至有人提议可以降低到1%,都是有道理的。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急剧地减少纳税人规模,有利于培养国民的纳税意识。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23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2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23年-2023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23年度中国好书”)》,2023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23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23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6%税率的行业有哪些(16篇)

前言:自2016年5月1日实施“营改增”,各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多行业增加多个税率。颠覆了大家对17%和3%两个数字的普遍印象。今天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可能是)全网最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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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6%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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