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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什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3

【导语】纳税人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纳税人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纳税人是什么(16篇)

【第1篇】纳税人是什么

每个中国公民都是中国的纳税人.因为并不是只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才是纳税人,不光是因为每个月我可怜的工资中被扣出更是少的可怜的那点个人所得税,我才能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纳税人。因为即使我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买了商品我就是承担了增值税的纳税人,我给我的汽车加了油,那么我被转嫁汽油里的消费税的承担者,我去饭店吃饭,一次性筷子里有最终由我承担的几厘钱的消费税……所以说从广义上来说,我生活在这个国家,吃饭,走路、消费、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的为国家税收做出了贡献!

【第2篇】个体工商户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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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这种企业类型,在税收优惠园区可以说是非常的火爆了,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限制后,个体工商户基本上是代替了以前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些许的差别,而它们的经营范围以及开票类目都是相差不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对公账户或者是不开对公账户,这个主要是看客户自己的需求,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必须对公的。因此相对来说个体工商户还简单一些,更加适合企业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那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到底有哪些呢?

在园区内注册个体工商户开普票,在增值税和附加税这一部分来说,是免征的,这是今年国家出的政策。所以个体工商户只需要考虑个人经营所得税,原本个体工商户在个人所得税这一块的税率在5%-35%,而在我们的一些园区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后个人经营所得税低至0.75%,在山东园区贸易行业的个税低至0.3%。

个体工商户还有一个非常非常优惠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在重庆园区有120万的双免政策,120万双免政策不仅免增值税,还免个人经营所得税,这样就相当于企业不需要纳税。一年120万的免征额度,也就是一个季度开票控制在30万以内就可以享受这个双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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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纳税人类型有哪些

许多人不知道他们属于哪种纳税人,因此无法正常纳税。企业成立后,就有必要纳税。一般来说,纳税人的种类和税种一样多。接下来洽通小编将对于此做出详细的说明。

一般说来,企业基本上只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上海注册公司的普通纳税人是如何区分的?

一般纳税人直截了当地说,一般纳税人是有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人。一般纳税人有下列资格条件:

一、企业是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工业企业,有会计健全、纳税信息准确的工业企业;会计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收信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百万元的新工业企业。

二、有进出口权的贸易企业;注册资本在五百万元以上、人员五十多人的新建大中型商业企业,健全的会计核算和准确提供的税务资料,估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百八十万元。

三、从事小水电分配的企业。

四、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行,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的,可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税务部门代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是壹洽通小编对于'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介绍说明。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壹洽通小编

【第4篇】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延期申报的申请

申请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财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操作步骤

1、纳税人打开“江苏税务”app首页,在【办税】-【提示提醒】中点击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或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名称进入该功能。

2、进入界面后,纳税人信息与组织信息会自动填入,下拉界面填入经办人信息与代理人信息,其中经办人信息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延期申报申请信息界面后,纳税人可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将自动展现,选择想延期申报的税种,依次填写“征收代理方式”、“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与“申报期限”将会自动带出)、“申报延期申报期限”。填写完成后,下拉界面至底部,填写“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全部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附报资料界面,将所需要上传的附表资料点击“上传”按钮进行上传,其中“经办人身份证件”为必上传项,上传完成会显示“已上传”字样,确认附报资料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5、完成以上操作后请耐心等待申请及附报资料的提交,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提交成功”界面。后续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延期申报的申请是否办结以及是否通过审批。

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是指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所导致的不能按时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5、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随本期申报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保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操作步骤

1、纳税人打开“江苏税务”app首页,在【办税】-【提示提醒】中点击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或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名称进入该功能。

2、进入界面后,纳税人信息与组织信息会自动填入,下拉界面填入经办人信息与代理人信息,其中经办人信息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缴款情况界面后,纳税人所需缴纳的所有税款信息将一一展现,勾选所需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项目信息,同时填写“延期缴纳日期”,请注意所填的“延期缴纳日期”不得超过正常缴款期限三个月,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延期缴纳申请信息填写界面,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基本申请信息,勾选申请情况,并填写申请理由,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进入资料上传界面,将所需要上传的资料进行上传,其中“经办人身份证件”与“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为必上传项,上传完成会显示“已上传”字样,确认资料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

6、完成以上操作后请耐心等待申请及附报资料的提交,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提交成功”界面。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不可抗力”是指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5、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6、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向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转报。代办转报一般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更多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噢!

【第5篇】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一般注册公司要么就是做小规模纳税人,要么就是一般纳税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两者是存在区别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升值为一般纳税人,所以两者又是有联系的。那么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金泉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去看看吧!

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佛山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佛山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

1、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申请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纳税人实际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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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纳税信用等级d级后果

近期,总是看见某些人因某些事被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也有很多公司、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被税务局拉进黑名单。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公司和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也会直接被判定为d级。

01

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02

纳税信用等级级别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

a级信用

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b级信用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信用

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且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新设立企业,为m级。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信用

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03

哪些情况下,企业不得认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什么情况下,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会被直接判定为d级?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1、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

2、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3、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4、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6、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7、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8、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9、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1、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04

被定为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影响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企业一旦被评为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出口退税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甚至关联到多户经营的其他企业!

05

企业该如何避免?

1、在税务机关登记为非正常状态的企业,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尽快转为正常企业。

2、多户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名下不再经营的企业,以免影响到其他企业。

3、按照期限完成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缴纳税款等,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4、及时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遵守税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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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填表

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优惠政策比较多,开票也相对复杂,很多朋友反馈说,对于纳税申报有些摸不到头脑。今天我们跟大家简单聊一下小规模1%优惠继续的背景下,纳税申报如何处理的问题。

主要问题集中在:

1、我是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没有超过45万,但是开票开的有普票,也有专票,怎么算税和申报?

2、同样是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超了45万,但是业务中包括了不动产销售(或包括免税的业务等),这个具体怎么算?能免税吗?

……如此种种,有很多,我们不一一列举了。我们在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供大家参考。

无论到底多少情况出现,只要理清了思路,纳税申报就不会麻烦了。我们给大家的思路是按总分的套路去弄这件事。

所谓总分,就是先总后分,先汇总季度所有销售情况,比对45万起征点,然后根据开票、业务类型等分项填报申报表。

我们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

歪嘴公司是小规模,按季度纳税申报,2023年第四季度,房屋租赁取得收入20万(未开票),安装工程收入40万(开普票),请问如何填报纳税?

我们按照先总后分的思路来看:

1、收入=40万+20万>45万,所以不能享受免税。

2、具体分开来看:

业务一:不动产租赁,小规模按5%征收率;业务二:安装,小规模3%减按1%。

然后,我们就可以据此来填写申报表了:

不开票的不用填其中项,3%减按1%项目要同时填第1和第3栏。

会自动算出本期应纳税额:=40*3%+20*5%=2.2。因为有个3%减按1%征收,所以减掉2%要填到16栏=40*2%=0.8。最终的应纳税额合计是1.4万。

同时,因为减征,还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有了思路之后,很快就能完事。

同时,顺便在这里解答一个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2023年小规模1%优惠继续执行,那么开3%专票,是按3%申报,还是1%申报?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肯定是按3%申报啊。不然你开了3%的专票只交了1%的税,购买方却能抵3%的税?这怎么可能!

申报的话也简单,开3%专票按3%申报,开3%普票按1%申报,开1%普票按1%申报。同时开票和普票,总计不超过起征点,则普票部分可以免税,专票部分不可以。

【第8篇】外贸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5号公告出台,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那么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是否有变化,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营改增服务企业应如何正确填写?今天贸税帮给大家梳理一下有关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要求,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申报的填写规则,从而不影响出口退税的办理。

第一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生产企业:

第16栏: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该栏填写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

外贸企业:

第18栏: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该栏填写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的收入,以及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

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17栏: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9栏: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第17栏填写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也就是自行提供服务的收入;第19栏填写所有内销免税服务的收入、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也就是外购服务转售的收入,涉及外购对应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可参见财税【2016】36号附件四)

第二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生产企业:

第18栏: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对于存在征退税差的生产企业,在计算退税额时,会出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结果填写在第18栏,将该笔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同时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免税购进原材料,还涉及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外贸企业:

第11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栏填写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涉及的税额,该栏数据有监控,只有开具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才可以填写申报抵扣。

第26栏: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第28栏: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外贸企业纯出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处,不得参与计算抵扣。千万注意不要填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处,否则会出现“一票两用”的核查风险。据了解,即使填写错误后将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省市仍无法顺利办理出口退税,特提醒广大外贸企业注意!

还有一点,正常来说,外贸企业每退一笔税款,待抵扣进项税额中应相应减少,但实际中很多地方出口退税涉及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征税部门不管,退税部门也不怎么看,总之,别抵扣就好。

第三个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生产企业:

第7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15栏: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6栏填写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会带到主表第7栏中。同时退税机关上个月审批完毕的出口退税额,应填写在第15栏内,该栏数据会冲减期末留底,不再重复参与计算出口退税额。

外贸企业: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第9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第10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8栏填写的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的收入,以及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按照货物和劳务分别对应主表第9栏、第10栏数据,汇总后计入第8栏中。

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7栏: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第15栏: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申报表附表一第17栏填写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同样会带到主表第7栏中,与生产企业免抵退出口销售额进行汇总。第15栏填写要求与生产企业相同。同时申报表附表一第19栏填写的所有内销免税服务的收入、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直接计入主表第8栏汇总中,而不再其中第9栏(货物)、第10栏(劳务)中体现。

还有一个表,别忘了--《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8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第9栏:填写营改增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此表应根据《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应到税务机关进行免税备案,未经备案无法选择免税代码及名称。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备案,分别填写。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不在此表中体现。

外贸企业、营改增服务企业:

第7栏合计应与申报表附表一第18、19栏合计数一致,包括所有内销免税货物、劳务、服务的收入、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8栏填写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的出口销售额、跨境服务免税收入,以及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9栏填写跨境服务免税收入和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销售额。

【第9篇】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率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大家了解多少呢?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其政策依据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小编还收集了一些常见问题,赶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简易征收项目涵盖的具体范围如下:

01

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规定,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必须选择简易征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02

出售不动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

(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

(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4

不动产经营租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个人出租,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5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6

劳务派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07

转让土地使用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8

不动产融资租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0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按征收率3%)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在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4)在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

(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10)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3)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4)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5)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它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常见问题解答:

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公式?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

5.《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使纳税人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纳税人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第10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已开始施行!

各税种如何合并申报?申报采集怎么做?

这些申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大家要提前知晓哦~

今天三步帮您搞懂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流程↓

part.01

税源采集

纳税人在申报前,需维护税源管理信息。本期必报部分税种,一般依据税种认定以及已采集税源信息,需在本申报期内填报完毕。选报部分税种,依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当期若没有发生相关纳税义务,无须零申报。

01进入路径

路径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税源采集〗路径2.首页下方〖我的待办〗路径3.〖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印花税〗

02操作举例

以印花税为例:一、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有按月申报的印花税税种认定信息。如购销合同,则在本月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中,必报部分出现。在“选择”下框内打勾,点击“税源采集”。

二、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录入税目、税款所属期起止、计税金额或件数以及减免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保存后还需要点数据提交按钮 。

三、点击“数据提交”按钮,税源信息采集完毕。

注意事项: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同时采集,但注意不要重复采集。如在按期申报税源采集中录入按次的数据后,又进行了按次申报的录入,导致重复申报,可通过【作废税源】功能处理。如果有按次申报数据,请在采集的当日进行申报,在申报时,请选中选报部分的印花税(按次)前的复选框。

常见问题

1.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显示无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该如何处理?答:清理浏览器缓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如出现如白屏、按钮不显示、页面排版错乱等问题时,切换下浏览器核心试试(有的浏览器叫模式),切换按钮一般在地址栏右侧。

2.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没有税源信息采集按钮,该如何处理?

答:清理浏览器缓存,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如出现如白屏、按钮不显示、页面排版错乱等问题时,切换下浏览器核心试试(有的浏览器叫模式),切换按钮一般在地址栏右侧。

part.02

申报

01进入路径

点“综合纳税申报”按钮,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税源信息同步”。

点“税源信息同步”按钮系统提示:“税源信息同步将会同步您选择的税种已采集的税源,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是”,完成税源信息同步,系统将自动加载已经采集的本属期税源信息。

税源信息同步后,提交申报前,点击“减免税表”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税源明细表中查看各税种在税源信息采集表录入的减免税信息。减免税表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并带至申报主表。

税源信息同步及减免税表计算信息确认无误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本期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保存”,再点击“申报”。

提交申报后,系统提示“您本期申报的应补(退)税(费)额为***元,您确定要执行操作吗”,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是”,完成申报。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注意事项:电子税务局仅支持对当期税款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或更正申报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补申报或更正申报。

part.03

缴款

01进入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左侧点击〖信息查询〗—〖涉税查询〗—〖缴款〗

来源:江苏税务、诸葛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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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纳税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1、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

答:纳税申报所属期内,企业没有应税收入,其当期增值税白报数据是零。企业也可以进行增值税申报涉及到两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当期既无销项税,也无进项税:

(2)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是没有应税收入的。

2. 企业只取得未开票收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

答:企业只取得未开票收入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纳税人应当对未开票收入如实进行申报。假设未能如实申报,则可能面临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且罚款的风险。

3.虚假零申报的后果?

(1)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了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纳税信用等级不能评为a级;

(2)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公司,会被税务机关限制发票使用;

(3)如果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信用等级将直接被判为d级:

(4)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额却零申报的,这属于偷税,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且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移送稽查。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但是销售货物月销售额并未达到起征点,那么是否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

答:不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如果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月销售额没有达到10万元,其增值税可以免征。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还是应当完成正常申报。应当在免税销售额上填写所计算出来的不含税收入。在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上分别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及同时对应的免税额。

5.是不是所有的长期零申报都要纳入重点监控?

答:如果企业在筹建期或者存在经营不善、依法被关停等情况是不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但是必须要及时前往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6. 如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是否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降版降量?

答:为降低税收风险,建议长期零电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主动前往税务机关降版降量。待经营有所好转,再携带资料按规定申请发票增版增量。

7. 企业只取得免税收入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

答:企业只取得免税收入,已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在增值税申报表上,纳税人应当填写免税销售额。

8. 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9. 长期零申报的企业是不是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担心是多余的。

10. 如果企业增值税长期零申报,将会引起哪些后果?

如果企业增值税长期零申报,那么引起的后果分别是:被列入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范围:对纳税信用评级造成影响:引起发票减量。

11. 代开发票已预缴税款,可以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地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第12篇】2023年纳税服务考试

每日一问:“今天中税协发布新教材了嘛?”

近期,奥奥和每位同学最关心的就是关于21年税务师新教材的消息~

转眼这都快到了端午节,依旧是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不过大家也别着急,根据往年的发布时间,近期就会发布啦!

中税协在近期发布的一则新通知,也是需要各位税务师考生重点关注一下哦!

图片来源:中注协官网

中税协发布了关于通讯审议并征求《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指引——专业胜任能力(征求意见稿)》等五项指引意见的通知。

涉税服务人员需具备七大能力

中税协发布五项指引意见中提到:适用于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获取并保持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为委托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1)专业胜任能力:是指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并胜任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包括基本专业知识、专业资质、实务经验、专业能力、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2)基本专业知识:是指涉税服务人员持续了解掌握的当前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相关理论基础知识,包括税务知识、财务会计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信息技术知识和与涉税专业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

3)专业资质: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应当具备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执业资格;

4)实务经验:是指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具备的从实践中获得或积累的知识或技能,包括在涉税专业服务实践中积累获得的业务经历、经验和创新方法;

5)职业技能:是指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具备的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基本能力,包括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运用能力、纳税审核技术、人际沟通能力以及企业管理能力等;

6)专业能力:是指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具备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职业能力,包括政策解读能力、税收策划提案能力、税会差异审核鉴证能力、业务报告撰写能力、风险识别处理能力等。提供不同的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应当具备不同的专业能力;

7)职业道德素养:是指涉税服务人员应当遵循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全面、及时地完成专业服务。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持续

学习更新基本专业知识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持续学习更新基本专业知识。

税务知识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税法基本原理、各税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国际税收、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税法基本原理:包括税法概述、税收法律关系、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税法的运行、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等税法基本原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2)各税费及非税收入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基本社会保险等税费及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国际税收:包括国际税收抵免制度、国际税收协定、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合作等国际税收方面的专业知识;

4)涉税服务实务:包括涉税专业服务制度规范、税务管理、涉税服务业务、税务登记代理、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代理纳税审查方法、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与审核、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等涉税服务实务方面的专业知识。

财务会计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财务:包括财务管理、财务预测和财务预算、筹资与股利分配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等专业财务知识;

2)会计: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所得税会计、会计调整、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等专业会计知识。

相关法律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行政法律制度:包括行政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法律、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律等行政法律专业知识;

2)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等民商法律专业知识;

3)刑事法律制度:包括与税务相关的刑事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等专业刑法法律知识。

信息技术知识至少应当涵盖下列学科领域:

信息物化技术知识、信息非物化技术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信息物化技术知识:包括多媒体电脑等各种信息设备及其功能操作方面的信息技术知识;

2)信息非物化技术知识:包括语言文字技术、数据统计分析技术、规划决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信息获取与处理的方法与技能方面的信息技术知识。

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持续学习更新基本专业知识与税务师考试紧密相关!

各位备考21年税务师的考生们,一定要强化这些内容的学习哦~

丨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id:dongaocom) 原创整理。

部分内容来源于中税协官网,若须引用或转载,请务必与我们联系并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

【第13篇】什么叫纳税人

个体户?小规模?小微企业?你到底算什么?

个体户是啥概念?个体户是一种组织形式,说白了,就是你勾搭了多少人跟你一起干。

跟个体户同属一类的概念为:个人独资、合伙和公司,但是不管咋地,老铁你得先年满16周岁。

那小规模又是个啥?小规模全名叫小规模纳税人,这是一种身份。

虽然有身份,但是它并不健全。首先它的年销售额必须小于500万,会计核酸也不健全,并且无法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把小微企业理解成一个政策,因为他干啥都是有时效的。小微企业可以用大背景加三三五定义。

01大背景

国家非限制或禁止的行业

不是说你想干啥就能干啥的

02三三五

3:企业人数小于300人

3: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

5:企业总资产小于5000万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啦,还有不懂的记得评论区留言哦。

【第14篇】微商要纳税吗

敲黑板!!!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仍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月开票额15万以内、季度开票额45万、年开票额180万以内,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这里着重下面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方式:

并且我们要着重注意:

第一、最好只选择开普票。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不需要有进项税的专票。

第三、如果不是核定,要有一定的成本票。

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并且年开票额度可能在120万以内,这种情况小编建议可以选择合适的税收园区,享受核定政策。之前小编有统计相应的税收园区,建议选择政策稳定,税收力度大的园区。如果有所需要可以随时咨询小编,小编也会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并且及时发布。

请大家有序阅读,积极评论,点赞,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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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旅游一般纳税人税率

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让股东和销售业绩突出的营销人员外出旅游。企业财务人员听说这笔奖励支出要作为旅游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于是,他将旅游费用按人头进行了分摊,并向税务机关缴纳了扣缴的税款。

那么,财务人员的操作正确吗?我们先看看相应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的扣缴行为并非完全准确。参照上述规定可知,虽然同为免费旅游,但是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不尽相同,其区别如下:

一、对于股东获得的奖励,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二、对于雇员获得的奖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适用5%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三、对于外部人员获得的奖励,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另外,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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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项目

科研项目是否为不征税收入,政府补助如何核算等若干问题的解析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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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财务有如下疑问:

取得的科研项目补贴收款是否可以理解成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具体界定方法是什么?

一、政策规范

根据财税〔2008〕151号,不征税收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

2.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文件描述,其中涉及国务院批准,行政级别较高,企业在收到时需要认真核实是否满足要求,不是所有的科研项目补贴收款都可以理解成不征税收入。确认为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形成的成本费用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可见,企业收到的科研补助很多难以满足不征税收入的要求。

二、符合不征税收入时怎么办

如果企业所收到的补助的确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可以选择作为征税收入,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征税收入可能更有利。如前所述,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购置资产后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如果作为征税收入,则可以享受到比如加计扣除的额外成本费用抵扣,这时更有利。

当然具体如何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资金宽裕,作为征税收入有一定的额外好处,如果资金紧张则作为不征税收入更有利。

三、常见的一些错误及规范核算方法

对于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由于已经于当期计入收入,并计算所得税,一般企业会缴纳所得税,多数企业不存在错误。

但是,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实务中,很多企业会存在问题。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很多企业是按照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之时缴纳所得税。

实际在企业收到补助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应该缴纳所得税。这又会产生税会差异,应该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核算。

例如,甲企业收到了100万的固定资产补助,是应税所得,固定资产是按照10年计提折旧,摊销的递延收益也按照与固定资产同样的期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假设2023年12月甲企业某固定资产转固,并收到了当地政府的固定资产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这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会调增100万,假设税率是25%。这时提前缴纳了25万所得税,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

2023年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递延收益开始摊销,全年合计:

借:递延收益 10

贷:其他收益 10

由于计入其他收益增加了会计利润,但是以前年度已经缴纳了该笔收入的所得税,应该纳税调减,并通过递延所得税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核算具有广泛的错误,包括很多上市公司,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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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纳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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