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口退税金额哪里有的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金额哪里有的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出口退税金额哪里有的查
a公司主营业务为出口研发服务,适用出口增值税零税率的政策,同时a公司的业务再外包给境内b公司,取得b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a公司出口研发服务,如何计算退税金额?
确认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六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免)税计税依据,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二)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确认退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率为对应服务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确认计算公式
文件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具体办法及计算公式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有关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的规定执行。
文件二: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综上可知,a公司出口研发服务,申请的增值税应退税额=收到b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对应服务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第2篇】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没有操作过出口退税的小伙伴,看了这篇文章,处理这块业务完全不是问题。有讲解,有截图。对本期内容有任何疑问,在日常的业务中有问题可以在此内容下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退税数据采集
首先登录出口退税的软件(以江苏省的擎天科技为例),月底申报前需要做的是退税数据的采集,录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操作界面见下图。如果公司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可以手工录入;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购买升级版的软件,实现更智能的匹配。
自检申报
当月免抵退出口退税明细录入完之后,就可以进行月底的申报了。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自检申报,先查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疑点。这里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填写我们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生成离线数据
这是我们选择离线申报,会产生对应的离线数据包。我们选择好数据包存放的位置。记住该存放位置,待会儿申报时还会需要选用。
生成数据包
国税局网站离线申报
登录国税局的网站后,在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数据自检申报~选择数据包存放的位置
出口退免税申报
离线申报
自检申报
检查核查调整疑点
然后下载数据自检的反馈表(直接在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根据自检的反馈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检查核查调整,然后重新自检申报,待没有可以调整的疑点时可以点击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后等待审核结果
正式申报完成以后,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待审核结果反馈,相应的疑点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3篇】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
对于想要进行上海出口退税的客户来说,需要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个客户案例,以及退税的操作步骤。客户案例:小明是一家上海的电子产品公司的负责人,他希望能够申请出口退税来降低公司的成本,同时扩大国际市场。但是他并不熟悉相关流程和手续,因此他需要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申请退税。操作步骤:准备材料在申请出口退税之前,客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出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发票、合同以及付款证明等文件。客户需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登录海关网站客户需要登录海关的官方网站,点击“出口退税”按钮,填写相应的表格和申请书,并且上传所需的材料。审核材料海关将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且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审核通过。缴纳税款客户需要按照海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退税税款,并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领取退税海关将在审核通过之后,将退税金额打入客户的指定账户,客户可以按照要求领取退税。如果客户需要更多的帮助,可以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们申请退税。这些服务商可以帮助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税款,并且跟踪申请进度。而我作为专业的服务商,拥有专业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更快捷、更便利地完成申请退税的流程。#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第4篇】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出口退税基本知识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新外贸法规定,出口退税的主体可以是企业、其他组织、个人。
我们说起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主要指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它是出口退(免)税的主体,也是出口退(免)税的享受人。
它与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是出口退(免)税的享受人都是纳税人。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额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其特点是:①征税范围广泛。
包括一切有形动产即货物以及工业性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②多环节课税即道道征税。
对货物的生产(包括进口)和流通过程中的每一销售环节都要课税。
③实行税款抵扣制。
即在每一征税环节都允许纳税人将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由以前环节转嫁而来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由于实行税款抵扣制,增值税的税率就一般地表现了征税货物在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税负水平。
增值税之所以称之为增值税,也是由于它实行税款抵扣制,使它在各环节的税基可以抽象地表现为增值额。
消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其特点是:①征税范围窄。
只选择特殊货物(消费品)为征税对象,一般只起特殊调节作用。
②单环节课税,只在消费品生产或流通的个别环节征收一次。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是间接税,而且我国的增值税是价外税。
这种价外税在生产、流通环节是采取价税分开记账,价税分栏开票,价税合计收费方法实施的,它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
这种转嫁,税负实际上是由消费者承担了。
因此,可以说价外税(间接税)是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直接或间接地对消费者征收的一种税。
由于出口货物不在国内消费,而是在国外消费,按照消费地课税原则,应该予以退(免)税。
退税率的存在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特色,其存在的根本前提是退税不彻底。
我国目前对出口货物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即对绝大多数货物给予退税,对个别货物实行免税,对那些政府禁止出口或者限制出口的货物不仅不予退税和免税,而且还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即使退税货物,在退税程度上,也实行差别政策,即对出口货物不一定给予完全退税,征多少不一定退多少,不同货物退税程度不尽相同。
这就是我国出口货物既有征税税率也有退税税率以及存在多档退税率的原因。
我国对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反映了国家对出口退税在调节经济、调节产业结构等方面作用的深刻认识和熟练运用。
一、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
目前的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主要为17%、16%、14%、13%、11%、9%、5%。
除特殊规定外,正常按照法定征税税率征收的商品,应按法定退税率退税。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符合退税条件的出口货物可按照3%计算退税。
二、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税率
目前的出口货物的消费税退税主要分为税率形式(从价定律)及单位税额(从量定额)两种方式,实行消费税复合征税方法的出口货物采用税率、单位税额方式同时计算退税。
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方法
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5种:
(一)免抵退税方法
免抵退税方法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主要方法,免抵退税的定义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先征后退方法
生产企业先征后退方法从1996年开始正式提出,一直执行到2002年。
该方法原理简单,容易操作,但是极易占用出口企业的资金流,造成了税收收入虚增,退税规模庞大,容易引发骗税。
因此,到2002年该方法被完善的免抵退税方法取代。
(三)免退税方法
免退税方法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历经时间比较长。
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在出口环节免征税收,对购进环节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按照退税率进行退税。
(四)免税方法
免税方法的原理是:企业出口货物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发生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成本,不得在内销销项税额中抵扣。
免税办法主要应用于两种类型。
一种是应用于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同样是小规模的企业,小规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能申请出口退税,小规模商业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这就形成了出口相同的商品却因为税务机关按不同企业类型的划分,得不到相同的出口退税待遇的局面。
另一种主要适用于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的卷烟、计算机软件出口等其他国家统一规定免税的货物(如军品、古旧图书等)。
(五)免抵不退税方法
免抵不退税只是一种特殊的政策,开始主要应用于加工出口专用钢材(也称为“以产顶进”钢材)。
它的方法为:税务机关列名的钢铁企业销售“以产顶进”钢材,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持有效凭证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税,如果企业有留抵税额,也不对企业实行退税。
2005年,随着加工出口专用钢材这项特殊业务的取消,免抵不退税方法也同时取消
二、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方法
现行出口货物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2种:
1. “免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2. “退税”
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其中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但在实际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采用了税款抵扣的办法。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购进货物的不含税购进额*税率。
出口商品,不仅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经负担的税款,即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退税,是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对未抵扣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进项、消费税。
未含税的产品不予退税。
对于含税价,转为不含税价,计算进项税额;不含税价,直接计算进项税额。
【第5篇】出口退税面临的风险
合同条款有约定,合作双方要尊重。
付款及时发货早,双方齐心配合好。
收发不符难结汇,后期核查不好对。
补充资料再完美,税务核查会缩水。
国外银行有制裁,签约之前问明白
诚实守信水长流,互利共赢天下求。
【第6篇】生产企业企业外购产品出口中退税
我国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对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现在让我们分情况学习一下。
一、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1)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确定:
退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征收率(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征收率)
(2)对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原辅材料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
加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发票所列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合计应退税额=原辅材料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二、 生产企业
中华会计网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2〕1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三、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中华会计网校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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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
【案情】
湖南甲公司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为获取出口退税,甲公司与李某等人商定,由李某等人充当中间人,用广东商家的香肠等农产品为甲公司“配货”,冒用甲公司的名义出口至香港,货物出口后,甲公司持报检、报关等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甲公司申报出口退税报关单688份,金额共4.02亿元,获取出口退税款51962395.49元,甲公司与李某等人按约定比例分配退税款。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甲公司伙同他人以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甲公司将他人生产的农产品假冒成自产货物出口,虽有违法违规行为,但其有真实的货物出口,香肠等农产品在国内虽未实际缴税,但应当视为已税货物,已税货物出口后国家依法应当退税,甲公司没有假报出口,国家税收没有损失,甲公司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评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据此,所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包含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方面,实质要件就是刑法所称的“假报出口”以及司法解释所指的“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两者表述不同而含义相同,司法解释的表述更为明确,形式要件则是司法解释所指的四种情形。所谓“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又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虚构货物出口事实;二是虚构货物已税事实。这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的两个实质条件对应,一是货物实际出口,二是出口货物在国内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税款。本案中,甲公司有真实货物出口,根据相关规定,出口食用农产品视同其在国内已经交了税,所以甲公司的行为不符合“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这一实质要件。虽然本案存在真实货主与名义货主不一致等情形,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形式要件类似,但因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实质要件不符,不能认定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此外,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本质是诈骗犯罪,诈骗犯罪的客观不法构成要件要素包括:犯罪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被害人处分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诈骗犯罪的主观不法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诈骗故意。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诈骗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首先,甲公司在客观上不存在诈骗行为。甲公司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证实货物已经出口,税务机关根据货物已经出口的事实办理退税,货物已经出口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税务机关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并非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甲公司在本案中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未使国家机关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不属于诈骗犯罪所规定的行为。其次,甲公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出口退税制度是一项国际惯例,除少数特殊产品外,产品出口后,其在国内已交的增值税国家予以退还,而农产品在国内是免交增值税的,国家将出口农产品视为已税货物予以退税。至于该税款是退还给真实的货主还是名义的货主,对于国家来说并没有区别,甲公司按照其与真实货主的约定,从真实货主那里获取一部分退税款,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损害真实货主的利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韩小平、曾仁平,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8篇】电子产品的出口退税
一、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能退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二、问:符合退税条件的,应如何申报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0);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具体应如何计算退税额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举例说明
某研究院2023年12月年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含税价11.7万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2023年12月,该研究院将该设备出口,已知该设备的退税率为13%,请问可以申请多少退税?该旧设备的原值为11.7万元。该旧设备已计提折旧=11.7×(2/10)=2.34
该旧设备净值=11.7-2.34=9.36
该设备的退税计税依据=11.7/1.17×(9.36/11.7)=8
该设备应退税额=8×13%=1.04万元
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如何在系统里面操作?
答:(一)离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点击增加录入;
【1】
步骤2: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生成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填写对应所属期生成数据;
【2】
生成后的数据进行上传申报即可。
(二)在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 ,点击新建录入数据信息;
步骤2: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步骤3: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
步骤4: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点击“确认”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五、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该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
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适用免税政策。
内容参考:广东税务
【第9篇】海关出口退税税率
今天完成了个人所得税退税 目前国家为了减轻育儿 养老 上学 房贷的负担,出台了各种税费减免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减轻一点儿税费负担,这个需要点赞!
之前一直没有特别关注过税率的问题,突然发现个税的税率分布明显有个突变,3.6万以下的税率3%,但是3.6万—14万的突然变成10%,14万—30万是20%,30万—42万是25%,42万—66万是30%。很明显,3.6万 10%这个税率非常扎眼,不知道税率的制定是依据什么原则,我想说的是二线的工薪阶层很多都处3.6附近在这个阶段,超过3.6直接就跳到10%的税率感觉会给这个阶层想向上努力的人一种阻力。为什么不能3% 5% 8%这种渐进式增长呢?
【第10篇】2023出口退税需要资料
1、 《无纸化放行通知书》
2、 提单(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
3、 订舱确认书
4、 出口合同(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用平台销售的订单作为出口合同,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外贸综合服务合同)
5、 涉外收入申报单(网上申报的可以截图打印,须能显示付款方名称、账号、金额、国别等信息)、银行收汇(有付款方名称、账号等信息的)、结汇单
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费用明细、付款凭证(包括国际运输费或场站港杂thc等费用,出口企业承担的提供)
7、 委托报关的单据(委托报关协议和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
8、 采购合同(国内)
9、 采购付款凭证
10、国内运输费用发票、付款凭证(出口企业承担的提供)
11、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注:以下材料需要装订成册,不能用订书钉,可用胶水等粘贴
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1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14、 报关单
15、 进货发票抵扣联原件
注意事项: 以上资料签字、盖章、日期填写齐全,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公章加盖处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复印时间。
【第11篇】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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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最新公告
2023年开年跨境电商行业再度迎来政策利好。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2.印度将禁止船龄为25年及以上的船舶停靠港口港口装卸货物
据悉,印度政府将禁止船龄为25年的、在印度注册和悬挂外国船旗的油轮、散货船和普通货船停靠印度港口装卸货物,以希望鼓励年轻船队提高安全性,满足全球船舶排放规则,并在事故发生时保护海洋环境免受污染。另外,20年及以上的各类二手船不能被印度实体收购,不能在印度国旗下注册。
3.亚马逊欧洲站更改负责人仪表板
亚马逊欧洲站发布公告称负责人仪表板正在更改,负责人仪表板现在可供位于欧盟的卖家和自行履行订单并在欧盟商店提供带有ce标志的产品的卖家使用,以确保卖家遵守市场监督条例。亚马逊建议卖家访问负责人仪表板,检查是否有任何未完成操作,并确保相应地提供了在欧盟的负责人信息。如果卖家已经为之前和新添加的asin提交了必要信息,并且状态显示为“完成”,则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4.印度多家电商向买家收取退货费
2023年印度的总体退货率下降了8%,myntra和flipkart等电子商务巨头正在印度各地取消免费退货服务以提高利润。在过去的六到八个月里,不少用户抱怨myntra收取额外费用,拒绝货到付款选项,并警告他们关于频繁退货的账户暂停。这一政策变化导致不少消费者放弃使用myntra转向该平台其他竞争对手。为了降低退货成本,meesho已开始为放弃退货权利的用户提供折扣。
5.亚马逊下架有药用功效的“神奇矿物溶液”
据外媒报道,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出警告后,所谓有药用功效的“神奇矿物溶液”正在被亚马逊下架。fda称,许多商品描述说miracle mineral solution可以治疗从哮喘到关节炎的所有疾病。但事实上,该产品是一种工业级漂白剂。而在美国,把这种有毒的、致命的化学混合物作为药品出售是非法的。在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提出将消毒剂作为预防新冠病毒的言论后,“神奇矿物溶液”在亚马逊上大受欢迎,自2023年以来,销量直线上升。
6.ebay英国站发布皇家邮政罢工提醒
近日ebay英国站发布公告称,皇家邮政已经确认工人将在2月16日、2月17日进行罢工,届时包裹交付将出现中断。为了减少对卖家业务的影响,ebay将保护卖家在2月12日(星期日)至2月20日(星期一)期间的绩效。
7.阿里国际站修订类目资质准入规则
阿里国际站今日发布类目资质准入规则(中国大陆供应商版)修订公告。公告显示,本规则适用于阿里国际站中国大陆地区出口通、全球宝或金品诚企会员。会员须将已取得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的合法许可证明在发品前提交至“my alibaba-认证中心-证书上传-行业资质准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该类目下发布产品。
8.2023年加拿大美容行业销售额增长25%
根据npd集团数据,与美国的销售趋势一致,加拿大的高端美容行业在 2022 年底成为表现最好的几个行业之一。与2023年相比,全年销售额达到34亿美元,增长25%。彩妆品类强势回归,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8%,是所有高端美妆品类中增长最快的。香水销售额增长了 24%,护肤品销售额增长了 17%。头发类别继续呈现 27% 的强劲增长。随着整体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美容产品的平均价格上涨了1%。
9.德国联邦网络局在销售平台下架2600多个违禁品
近日,德国联邦网络局在在线市场上检测到了2600多个违禁品,并将其从相关的销售平台上下架。在被下架的产品中,私人定制的灯光设备,如闪光方块或迪斯科球,以超过320万件的数量位居榜单之首。德国联邦网络局发现,这些产品大都缺失ce标志或操作说明,以及带有将高功率的激光器。德国联邦网络局称,这些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将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手持发射器/无线电遥控装置以超过200万台的数量位居第三。
10.信科移动子公司诉三星(中国)专利侵权:索赔1.23亿元!
日前中信科移动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大唐移动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就与三星中国等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法院立案通知,案件已正式立案。公告显示,本次专利侵权诉讼共计6个案件,每个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及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万元,6个案件全部涉案金额合计1.23亿元,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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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出口退税申报平台
出口企业申报2020及以前年度出口数据,请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并进行操作:
以下四种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必须同时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或离线版录入收汇或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1)退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
(2)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3)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4)超期申报出口退税业务的(即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截止后再申报以前年度业务的出口退税)
以上四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的同时要填写收汇明细一并进行申报。如果不能收汇的,对于符合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公告附件3所列的9种不能收汇情况的,需同时填写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以上企业的收汇或不能收汇申报数据跟出口退税明细数据一并生成申报数据进行自检和正式申报。
#出口退税# 微信:wangjunkuaiji
【第13篇】出口到保税区可以退税吗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给予退(免)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不收汇核销)。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以及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等。
二是报关不离境。包括运往港、澳、台地区的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给出境人员的国产商品等。
三是不报关不离境。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购买的物品和劳务等。
免税不退税货物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的计算机软件,出口的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及古旧图书,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出口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出口转内销指的是什么?
答: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市场机会。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财务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作为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会计学堂,有最新的财务资料,欢迎大家的光临。
【第14篇】2023年出口退税收汇期限
出口退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出口退税的期限主要有认定时限、退税申报期限和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认定时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
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
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出口退税的条件?
答: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
【第15篇】出口退税过期怎么办理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字: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物件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画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价,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 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营改增进度提速 5%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第16篇】外贸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流程是如何运作?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出口货物退税(免税)是指免除国际贸易货物出口国出口的货物在本国境内消费时所必须缴纳的税款,或者退还根据税法已经支付的税款(增值税、消费税)。
具体流程介绍如下
1. 登记表的领取和相关文件的出具
企业必须在取得产品出口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后30日内申请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备案与受理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按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填写,加企业公章及相关工作人员盖章,报送税务机关。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税务机关予以受理。
三、出口退税登记证的核发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或注销
如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那么,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退税计算分为征税计算和退税计算两部分。
征税金额计算公式为:出口商品销项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商品销项税额+出口商品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退税金额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商品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