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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3

【导语】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16篇)

【第1篇】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

还在傻傻分不清哪些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今天给大家汇总整理好了有关进项发票认证相关的政策,点击蓝色字即可跳转至政策原文。

还梳理了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与不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进项发票认证相关政策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chinatax.gov.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0号) (www.gov.cn)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_2023年第19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chinatax.gov.cn)

5.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www.gov.cn)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chinatax.gov.cn)

7.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_国务院部门政务联播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_2023年第19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_ 总局最新政策 _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chinatax.gov.cn)

⏩可抵扣进项税项目

1.水费

2. 电费

3. 购入办公用品

4. 修理费

5. 饮用桶装水

6. 宣传用品

7. 低值易耗品

8. 差旅中的住宿费

9. 广告费

10. 咨询费

11. 租赁费(有形动产)

12. 租赁费(不动产)

13. 培训费

14. 会议费(不含住宿费、餐费、外购会议用品)

15. 高速公路通行费

16.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17. 取得固定资产(动产)

18. 取得固定资产(不动产根据购进服务及货物确定可以抵扣的税额,注意分期抵扣规定)

19. 财产保险费

20. 物业服务费

21. 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22. 购进的农产品

23.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

【温馨提示】所有抵扣项目都要和生产经营有关!

⏩不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1.差旅费(除住宿费外)

2.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3. 免征增值税项目

4.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 非正常损失的

6. 贷款服务

7. 餐饮服务

8. 居民日常服务

9. 娱乐服务

【第2篇】购买农产品抵扣进项税

导读: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农产品涉及到的增值税抵扣问题是每一位学习财务的人都要掌握的基础知识,大多数亏埃及初学者可能对这个问题一知半解,但只要你们认真将下文中会计学堂的整理分析消化成为自己的知识,一定能有所收获。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收购农产品在税法上讲是要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做法:

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然后用发票上的金额减去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货物的成本进行入账,具体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3篇】增值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出于业务的需要,有的时候需要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然后经过加工之后对外销售。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进项税款的计算,就是一个难点。

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农民手里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乘以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税率是9%。当然,农产品的相关发票,即可以是农户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举例说明:

虎虎公司,从农户手里收购了一批农产品,由于农户不能开具发票,虎虎公司就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上面显示的金额是66000。

在这样的情况下,虎虎公司根据开具的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6000*9%=5940。

农产品抵扣进项,存在的情况有哪些?

纳税人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不仅可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也可以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农产品。

当企业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获得农产品时,就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直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即可。

当然,企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也需要按照这种方法进行处理。

纳税人可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合作方既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当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时,纳税人可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发票上面的不含税金额以及9%的税率计算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可以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对于这种情况,上面的例子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不过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那就是这个阶段我们只是计算了购进农产品这个节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另外,那就是不管是农产品销售发票,还是农产品收购发票,都是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上面并不显示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抵扣时,是通过计算抵扣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勾选认证的方式进行的。

农产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10%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果对外销售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9%或6%,那么计算抵扣的税率自然是9%。这一点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企业购进农产品后对外销售产品的税率是13%。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如果还是按照9%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会比较吃亏。

为了照顾这部分企业,税法规定这部分企业在按9%计算抵扣的情况下,还可以加计抵扣1%。即总的抵扣税率是10%。当然,这1%不是在购进时就可以抵扣,而是在企业生产消耗农产品时才能抵扣。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只有全部用于生产销售13%的产品,才能按照10%进行抵扣。如果这部分没有独立进行核算,则不能按照10%进行计算抵扣,而只能按照9%的税率进行抵扣。

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计算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如果在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不是专票,而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按照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了。

对于企业来说,9个点的成本还是很高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存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情况,一定要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行。

【第4篇】农产品发票增值税抵扣进项税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购进农产品在上一个环节基本上是免征增值税。一般来说,享受免征增值税,相应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国有粮食储备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例外情形。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9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0.9万元。当然,如果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还能加计抵扣1%。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政策规定,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1%专票是否可以9%或10%计算抵扣?各地的答疑口径是不同的,纳税人执行的很混乱。

国家税务总局答疑的口径: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1%专票不得按票面金额的9%或10%计算抵扣,只有取得3%的专票才可以。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9%=0.9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3-0.9=9.4万元。

三、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自行开据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开具收购发票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开具收购发票应当注意:收购发票上的销售方(农户),要与购销合同上的销售方一致,销售方确实是给企业提供货物的人。企业给销售方支付货款时,收款人姓名应该与销售方名称一致。即保证业务真实性。

四、农产品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或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以及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的农产品,都是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

作为购买方虽然索取的是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仍然可以根据发票金额计算抵扣增值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用于生产13%税率深加工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

一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第5篇】农产品进项税是抵扣吗

君子爱财,财叔爱财税!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公司需要购进农产品,公司取得不同类型的农产品发票是都可以进项抵扣吗?又该如何抵扣?账务如何处理的呢?财叔来讲讲农产品涉及财税的处理。

农产品进项抵扣

什么是农产品

首先,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和动物的初级产品。

注意:农产品具体范围根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来归类。

农产品进项抵扣

农产品如何抵扣?

关于农产品抵扣的问题,很多人一直分不清哪些项目可抵扣,哪些项目不可抵扣?哪些发票可抵扣?哪些发票有不可抵扣?

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意:买价是指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额。

财叔在此,总结了下农产品发票抵扣的问题,一表带你明白农产品如何抵扣!(表1如下)

农产品进项抵扣

农产品账务处理

关于农产抵扣,相信表1,让大家分清农产品发票抵扣的问题。但是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账务如何处理呢?那财叔举2两个案例,让大家更清楚些。往下看:

农产品进项抵扣

【案例1】生产型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厂区绿化购进一批苗木,取得合作社开具的苗木免征发票20万元。

注意:此发票可抵扣增值税。

苗木进项税额=200,000×9%=18,000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绿植费 18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案例2】某酒店为一般纳税人,今年6月从一家批发销售输出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张免税发票,金额20万元。

注意:此发票不可抵扣增值税。

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蔬菜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为什么有的农产品进项可以抵扣,有的不可以抵扣呢?

想想涉农税收政策的内容,及相关免征条例,就明白了。

涉农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公告》 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讲到这,财叔扩展下6个农产品可以免征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财税〔2008〕81号);

3、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4、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5、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财税[2011]137号)

6、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财税[2012]75号)

以上内容,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进项抵扣及账务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还有农产品免征的,记得别进项抵扣了!

财叔说到这,相信大家对以上内容,已有清楚的认识了!你觉得有用的话,赶紧收藏起来吧!

文章来源于会计头条app,本文为财叔税课堂原创文章,作者财叔

【第6篇】农产品买价抵扣进项税

本文提到的农产品,指的是初级农产品,至于深加工农产品,其抵扣政策参照一般商品,都是凭票抵扣。初级农产品由于开票方式不同,导致其抵扣政策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1%=1.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1.1=9.2万元。

(三)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根据规定,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农户手中购进小麦一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10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1%=1.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1.1=8.9万元。

(四)购进用于生产、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根据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实际上就是以前抵扣13%,以后还按13%。

注意:这里的13%=11%+2%。

1、11%进项税抵扣:根据取得发票的形式,参照前三条的规定抵扣,没有特别要求。

2、2%进项税抵扣:根据规定,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在生产领用环节加计扣除2%。

计算公式: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3%) -11%)

简言之: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抵扣税额÷11%×2%

例如:某公司采购小麦用于加工面包(适用税率17%),本月采购小麦,取得11%专用发票,金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另外本月生产领用小麦5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为4.4万元,计算本月应申报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为多少?

正常采购抵扣进项税=11万元

加计扣除进项税=4.4÷11%×2%=0.8万元

本月应申报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11+0.8=11.8万元

注意:加计扣除进项税千万不要这样计算:

加计扣除进项税=50×2%=1万元,这样计算是错误的,原因你懂的。。。

(五)从流通领域(批发、零售)取得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财税[2017]37号文件废除了财税[2012]75号中取得普票按13%抵扣的规定,该环节需要取得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即从二级市场采购初级农产品,要想抵扣进项税,只能取得专用发票。

以上是给大家总结的有关初级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的风险问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7篇】农产品发票抵扣进项税2023-7-1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我们购进农产品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凭证都有哪些?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凭证有以下几种: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意: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如何计算抵扣的?

1.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8篇】免税农产品进项税

导读:本文围绕着购入零税率农产品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具体的详细内容会计堂小编已经在下文为大家一一整理清楚,若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点击窗口的答疑老师进行咨询。

购入零税率农产品进项税抵扣账务处理?

购买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如果是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的自产农产品,是可以按照买价和11%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农产品生产的是17%税率的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免税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待抵扣进项税额怎么作分录怎么做?

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时:

借: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第9篇】农产品的运费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有哪些凭证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可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的货物非农业生产者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应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有哪几种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有三种,主要是:

1.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3.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第10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农产品一直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原因在于上个纳税环节不缴税或者少缴税,下个纳税环节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不法分子正是盯住了这一漏洞。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国家出台了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核定扣除

核定扣除是指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和审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适用范围

目前纳入试点范围的农产品包括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其纳税环节包括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均适用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三、核定扣除方法

(一)投入产出法

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适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其中,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农产品单耗数量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不是纳税人的个别标准。

【案例1】甲公司2023年6月销售1000吨乳制品,原乳单耗数量为1.02,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2000元每吨。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1.02×2000×9%÷(1+9%)=168440.37(元)

(二)成本法

成本法侧重于农产品耗用金额的控制,企业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计算确定本期农产品成本,最后确定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成本,在计算时应当予以扣除。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案例2】乙公司2023年6月份销售1000吨乳制品,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80%。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80%×9%÷(1+9%)=66.06(万元)

(三)参照法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可采取“参照法”。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纳税人的平均水平,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核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学习和生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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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决定在全区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具体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中药饮片加工'(c2730)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中药饮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经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发布,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二、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统一实行成本法,《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附件1)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

三、试点纳税人2023年3月31日前购进的农产品,应及时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从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试点纳税人应对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实地盘库,并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情况及其应转出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表》(附件2)。

五、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执行。

六、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以及工业半成品生产中药饮片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七、试点纳税人如因生产经营方式变化等原因,不再适用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应于变化当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清算调整。

八、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3 16: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一、为什么要在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为扶持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的发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本和风险,结合我区税务系统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决定将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二、制定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制定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依据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三、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自2023年4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中药饮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中药饮片加工”(c273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实行核定扣除办法。

四、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文公布)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方法核定。根据实地调研,中药饮片加工行业采用成本法作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对于在实行核定扣除办法后,新增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纳税人在投产当年可采用参照法,选取成本耗用率相近的已试点企业按照已核定的扣除标准计算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农产品单耗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区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2023年成本耗用率为基础,同时征求行业协会以及财政部门意见,以及我区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的长远发展,从鼓励企业降低生产耗用,提高生产效率,最大程度享受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出发,核定了成本耗用率。

六、试点纳税人如何进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后,试点纳税人按照全区统一的扣除标准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有关规定执行;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七、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如何处理?

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后,试点纳税人应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试点纳税人应于2023年3月31对期末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实地盘库,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情况及其应转出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表》。

八、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第12篇】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农产品有哪些

导读:农产品加计扣除税分录怎么做?农产品可以加计扣除2%的进项税,借记“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具体的相关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在下文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查看一下,相信你们一定能从中汲取想要的知识。

农产品加计扣除税分录怎么做?

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

强调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的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所以在购入时按票面的金额和税额外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部分]

贷:原材料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这里要注意:用于生产17%税税率的货物,必须是分别核算的。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按差额计算后得出进项税额填写,并在附表二第8a栏反映。

农产品加计扣除会计核算办法

1.在购进环节全部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农产品购进环节,根据本次农产品购进金额,无论将来用于深加工还是初加工,一并计算加计扣除金额.设置'待加计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留待下步加计扣除进项税额.本科目按照外购农产品类别设置。

2.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核算'加计进项税比率'

按照加权移动平均法,月末一次计算'加计进项税比率',根据'待加计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农产品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等计算加计进项税比率.'加计进项税比率'=期末分摊前'待加计进项税额'科目余额÷(农产品科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农产品金额)

3.月末根据农产品用途计算应分摊加计进项税额

月末,根据发出农产品用途,对'待加计进项税额'进行处理.用于加工熟食品,根据发出农产品价值和'加计进项税比率'计算加计扣除税额,在当期申报抵扣.对于用于初加工的,根据发出农产品价值和'加计进项税比率'计算加计扣除税额,分别冲减'待加计进项税额'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发出农产品对应待加计进项税额=发出农产品价值×加计进项税比率。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农产品加计扣除税分录怎么做?”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熟练掌握,能够独立完整地做账、记账。

【第13篇】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计算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为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小结:

2.【农产品抵扣的特殊规定】核定扣除

自2023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核定方法:

(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方法核定: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①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解释】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②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农产品耗用率)。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③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2)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3)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例题·单选题】农产品为原料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货物,不包括( )。

a.烟丝

b.酒及酒精

c.植物油

d.液体乳及乳制品

【答案】a

【解析】核定扣除仅限于酒及酒精、植物油、液体乳及乳制品三种货物,不包括烟丝。

【题目变形】农产品为原料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方法包括( )。

a.投入产出法

b.成本法

c.凭票抵扣法

d.参照法

【答案】abd

【解析】核定扣除的三种具体实施办法,分别为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4篇】免税农产品为何要交进项税

实务中,很多从事财税工作的朋友对“农产品”抵扣进项税应如何计算一事不太清楚,所以今天印心就写一篇文章来帮大家捋顺一下思路!

相关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将免税农业产品售卖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农产品购买者应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进行进项税额的计算,此外,购买者还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中有如下规定:购进农产品后,纳税人如果是原本适用的扣除率是10%,那么可以调整为9%;如果纳税人原扣除税率为13%,那么应按照10%的扣除率进行进项税额的计算。

实务中如何选择税率?

实务中,我们应该如何选择“13%”“11%”“10%”“9%”这四个税率呢?

上述三个文件在实务中都是有效的,但是因为税率无法确定,所以在财税[2019]年39号公告中,最新的税率变动是需要按照最新的文件税率作为执行口径,也就是说,13%和11%的税率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管是从农村合作社还是农村个人手中购入免税农产品,都是按照9%的税率进行抵扣进项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时,应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的抵扣进项税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9%或者10%)

关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事项,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5篇】关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

导读:农产品是一种很特殊的产品,国家为了照顾到农民的利益,规定了很多针对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政策。很多人对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抵扣呢?

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答:(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1=9.3万元。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七种情况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加计扣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本文详细介绍了农产品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也介绍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七种情况。作为一名经营农产品的企业的税务会计,一定要明白农产品进项税额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其余按照规定抵扣。

【第16篇】农产品收购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每次谈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大多数会计人员都觉得比较复杂,容易混淆,今天就给大家总结归纳一下,欢迎收藏备用。

针对不同的购进主体,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一、购入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取得或开具收购发票,一般情况计算抵扣9%(发票买价×9%),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发票买价×10%)。

例1:从果农处购入其自产的水果一批(免税农产品),取得收购发票注明买价 100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该批水果成本=10000-900=9100元;

(2)如进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该批水果成本=10000-1000=9000元。

二、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9%专票或海关9%进口缴款书,一般情况凭票抵扣9% ,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

例2:从水果经销商(一般纳税人)处购入水果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9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就是票面注明的税额 ;该批水果成本=票面的不含税金额10000元;

(2)如进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 ,该批水果成本=价税合计金额10900-进项税额1000=9900元。

三、取得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专票计算抵扣9%(发票不含税金额×9%),深加工13%产品计算抵扣10%。

例3:从水果经销商(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水果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 300 元。

(1)如直接销售,抵扣进项税=10000×9%=900元 ,该批水果成本=价税合计金额10300-进项税额900=9400元;

(2)如一步加工13%的产品,抵扣进项税=10000×10%=1000元,该批水果成本=价税合计金额10300-进项税额1000=9300元;

(3)如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该批水果成本=价税合计金额10300元。

四、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税蔬菜、部分鲜活肉蛋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因为本身免税了,只能开普票,进项自然也不能抵扣)。

以上大家都清楚了吗?记得收藏哦。

农产品进项税核定申请(16篇)

还在傻傻分不清哪些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今天给大家汇总整理好了有关进项发票认证相关的政策,点击蓝色字即可跳转至政策原文。还梳理了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与不可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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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农产品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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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
  •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936人关注

    优质农产品开发公司经营范围农药、肥料、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技术承包、转让;垂钓;棋牌;节能器材的销售;优质米开发加工;农副产品的 ...[更多]

  •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907人关注

    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毒害品(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销售;吉林省良葵种业委托代销的种子零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产品购销 ...[更多]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894人关注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畜牧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批发;信息咨询;商品仓储;房屋租赁;人工搬运装卸;机动车停车服务(社会车辆 ...[更多]

  •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
  •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872人关注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食用农产品、酒店用品,食品流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食用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销售:食用农产品( ...[更多]

  •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
  •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788人关注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种植、销售:农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产品种植公司经营范围农特产品、瓜果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 ...[更多]

  •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
  •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753人关注

    国际农产品会展中心公司经营范围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动车停车场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厨房设备、日用品、塑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