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
具体政策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计税方法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计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实行销项税额减除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税率,一般税率为6%、9%和13%。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只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率为征收率,一般征收率为3%或者5%。
二、符合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连继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右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三、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并不是所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单位都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凡事得有个例外不是嘛。小规模纳税人的判别标准也不例外。
对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登记
四、必须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有些事情可以选择,但是有些事和人,我们没的选择,必须执行。那就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换句通俗的话就是咱们自然人个人,必须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销售额不达标,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达标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换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模纳税人。
税务小知识,与你共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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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公司需要报哪些税?
通常来说,一般小规模公司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房产税等等。常涉及的税种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印花税等
计算方法分别大概如下:
1、增值税应按销售收入3%缴纳;
2、城建税应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应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应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应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应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
7、个人所得税:(收入-社保-扣除项)*对应预扣税率
其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这里需要注意,要缴纳什么税,要看你企业经营什么业务,涉及什么税,和小规模纳税属性没有绝对关系的。
小规模如何核定企业所得税?
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还是优惠多多,比如针对小微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时,其所得税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换句话说,小微企业型企业优惠政策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税率实际为5%;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些相关的税收政策能利用则利用。当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的,予以免征。
同时2023年初因为特殊原因,征收率由3%降到1%。也就意味着增值税税率降低了2个点。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如何算?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十九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三十四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
疑问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今天我们收到了厂家开来的一份专票,如何处理呢?
答复
1、首先要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必要退回要求重开。
2、对于小规模取得的专票,不需认证抵扣,直接计入相关的库存成本或者费用科目就可以。
提醒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参考二
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参考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第4篇】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概述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划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以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作为界定标准。
特殊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二、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区别
1.小规模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3%;
③ 税额=含税收入/(1+3%)×3%;
④ 发票领用:现在小规模可以自开专票,可以领购专票。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如对方开专票,也可以使用,也是全额进成本,但不是只能取得普票。
2.一般纳税人
① 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②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0;
③ 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④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⑤ 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是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一般纳税人好呢? 小编从税负和客户需求两个方面利用例题来为大家解析。
1.考虑税负
某企业2023年1月成立并开始经营,主要从事服装销售。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12个月里,该企业共计申报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① 假设1: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并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7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增值税税负6%(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3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3%,降低了50%。
② 假设2:某企业在这一年内,共计销项税额13万元。且自成立以来共取得进项税额11万元。
解析: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一年内共计申报纳增值税税额2万元,增值税税负2%(注:某企业近期内并无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这种情况下,建议某企业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更为合适。
如果同样取得100万的不含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3万元,增值税的税负仅为3%。
所以,相比选择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1万元,增值税税负减少1%,降低了30%。
2.考虑客户对于企业的要求
如果和我们企业做生意的客户,一般都是大客户,对企业有要求,要求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才能合作做生意的话,那么建议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毕竟,比起税负,生意上的成交更为重要。
【第5篇】小规模升级一般纳税人流程
新政原文
六、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
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3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使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尽快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优惠,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23日
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政策做一个详细解读,并教您申请变更的“变身技巧”。
1
问:2023年之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6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公告明确,此条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2
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转登记是否有行业限制?纯营改增纳税人可以转登记吗?
答:转登记没有行业限制,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
问: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并未明确免税销售额是否属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从税法原理角度来理解,免税销售额本身属于应征增值税范畴,国家出于支持某些特定行业发展的目的,给予了免税待遇,理应计入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中。因此,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4
问:我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原来开具的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七条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字发票;
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5
问: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我还能开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专用发票吗?
答:18号公告明确指出,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由于纳税人身份发生转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鉴证咨询业、住宿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18号公告同时规定,“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为防止由于纳税人身份转换,造成下游无法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规定的。为落实上述政策目的,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因此,转登记纳税人虽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但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开具原本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开具的13%、9%、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问:一般纳税人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是“双向”的吗?我是不是可以随时变换?
答:曾在2023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在2023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2023年选择由“一转小”之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一般转小规模的机会只有一次。
7
问:那我一般纳税人期间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办?还有我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底税额怎么办呢?
答:18号公告规定,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方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不受影响,依然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或认证,抵减本期实现销售时产生的销项税额。
8
问:我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纳税人,我不想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吗?
答:财税[2018]33号中所表述的,是“可转登记”而非“应转登记”。
因此,对于原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达500万元的,是否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由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选择。
1.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
2.进入”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
3.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点击“填表”,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4.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5.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6.点击“查询受理结果”
7.出现提示,点击“关闭”按钮,显示已受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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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能抵扣进项税吗
小规模让税局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当然可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了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进项税额上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税法只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不可以抵扣的,
小规模让税局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根据我国现行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自己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是5%或3%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权利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如果必须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
销项税率一般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即使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服务或者应税货物,只要收到合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联进行进行税额抵扣. 所以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可消除疑虑,直接进行抵扣. 对于小规模企业日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律不能进项抵扣。
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作为经济业务真实有效交易的凭据,但是由于普通发票本身是用征收率和销售额进行核算,并非是增值税率,其税额本身不能构成进项税额抵扣.因此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要先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要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申请代开专票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第二,《代开发票申请表》,到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填写.
第三,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第四,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货物需提供)。
第五,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国税).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且还得带齐资料去税务局办理.如果你平时工作忙碌,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办理.也可以找代理公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让税局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相信你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是申请进项税额抵扣的,只不过抵扣的税率不同而已。
掌上明租数字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提供的“数字化设备租赁平台”-为广大矿主、施工单位、租赁公司提供设备租赁管理、进项票合法开具等系列服务。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运费
2023年!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施以来,不少纳税人都享受到了减税红利,但是!!!还是有小伙伴通过后台留言告诉我们,他的税负增加了!what~!?why??通过仔细排查,终于发现他们税负增加的真相!小编就来次大揭秘!大家赶紧对照比对下,看看是不是木有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一、啥是增值税?
为啥要先讲啥是增值税呢?
别急,听小编的大白话解读!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是针对买卖价格差征收的一个税种(采用征收率等方式征收的例外)。但是!要注意!不是购进就能抵扣进项,还得有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的小伙伴木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税负当然会比较高!
简单搞清楚原理才能继续深入呀!咱们接着往下分析!
二、咱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为啥我的税负高?
分析
第一个:他的生意好。
第二个:他和你生意差不多,但是他会充分享受现行优惠政策。
看例子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不含税)。如果他选择月报,他3个月缴税额度为:第一个月销售额为5万,月销售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第二个月11万,当月缴纳增值税额=11x0.03=0.33万;第三个月12万,当月缴纳增值税额=12x0.03=0.36万,共计缴纳增值税0.33万+0.36万=0.69万。如果他选择季报,5万+11万+12万=28万,季销售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那么这个季度他就不缴增值税。
三、找小规模纳税人购货好?还是找一般纳税人购货好?
先举例
a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当月需要购进一批成本价为10万元的货物,如果他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那么他需要花费资金10.3万元;如果他是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那么他需要花费资金11.3万元,看起来a企业是多花费了1万元,但是你木有看见后面的好处!小编和你捋捋:
好处一:
虽说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权益,但是如果a企业是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的四大行业,那么他可以在原有进项的基础上多抵减10%。如果他是生活服务业,那么他还可以多抵减5%。
好处二:
增量留抵退,如果他符合条件,还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是的!你木有听错留抵退税!
四、加计抵减如何充分利用?
例子: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39号公告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标准,其提供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且已经提交了加计抵减声明。2023年5月其取得并勾选的进项税额构成(进项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为购进电脑50万元、购进货物运费2万元、购进电信服务5万元、购进住宿服务3万元、场地租赁费5万元。因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均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且不仅限于提供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该纳税人2023年5月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2+5+3+5)*10%=6.5万元
五、规范的财务制度重不重要?
例子:
当然重要,比如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要求实名购票!如果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那么您的销售人员可能给您的是不符合规定的车票。
比如:
某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专票注明税额5万元,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万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000元、燃油附加费180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1090元,取得注明单位职工身份信息的客车票票面金额1030元。那么其2023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一共可抵进项:
50000+10000+(2000+180)÷(1+9%)×9%+1090÷(1+9%)×9%+1030÷(1+3%)× 3%=60300元。
如果您的员工给您的是不记名的其他车票,肯定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能会造成损失。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对于不同规模纳税人之间问题的解决方式都有是大不相同的。如今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越来越多,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按照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是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200万专票需要缴纳增值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综上,如果贵企业符合这个文件的规定,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也是可以抵扣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进项税额的。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销售发票;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答:小规模纳税人开发票应提供如下资料: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2.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为
1、填写代开发票的审批表,(需要对方的信息,比如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及税款的计算)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对方为外地单位,还需提供对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双方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因为代开发票需要先预缴税款)
6、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从银行划税,还需要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如果是现金交税,带现金 然后缴纳税款,如果你的货款是1000,也就是1000除以1+3%,然后乘以3%就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然后税务局会按你填写的审批表上的金额(也就是合计数为1000,分别标明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开具缴款书,你据些去银行交纳完增值税后带着税票再回到税务局就可以开出来增值税发票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吗?这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9篇】差额计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
从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季度45万元)。免税销售额提高是从4月1日开始执行,对于一般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期是按新政策的第一次申报。汇总了小规模纳税申报的4种情形: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份销售服务20万元,5月销售服务5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50万元,6月份销售服务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相关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由于销售未超过45万元,则减免税明细表为空,保存即可。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
例: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服务收入为
50.5万元(含税,按1%开票),假设未开具专票。
(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享受免征)
需要按含税销售收入50.5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再计算应减免增值税额50.50÷(1+1%)ⅹ2%=1(万元),据此来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填写1栏时,自动弹出,注意区分1%与3%征收率来填写。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适用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例:a公司(按季纳税)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取得含税收入55.5万元(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本期发生并扣除项目为5万元。
附列资料: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
情形四: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免税发票,则申报如下:
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45万元,需填写以下2张申报表: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主表主要栏次如下:
【第10篇】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条件2023
企税家,专注园区招商,为企业保驾护航达到节税目的!
很多企业投资者都搞不清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到底有什么区别?两者能不能自由转变呢?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而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评判标准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而一般纳税人有完整的财务系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无论行业增值税税率为3%,(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2023年的增值税税率为1%);而一般纳税人会根据行业的不同,有0%(免缴增值税的行业)、6%、9%、13%等税率。
发票的用途有差距: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3%(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收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不能抵扣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获得的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税额。
5、计税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采用的是简易计税;而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纳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能不能转换呢?
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一般纳税人目前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企税家》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指的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超过500万,按税法规定应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不主动申请的,税务机关会强制将企业纳税身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年销售收入一直低于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也可以主动向税务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小规模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是不可逆的选择,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
【第12篇】怎样注册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明确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申请流程
1、登录北京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2、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3、填表—保存—提交
4、查看审批结果
我要查—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
一般一个工作日后,可以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审批通过后,回执结果将以pdf形式展现,可以点击下载回执并打印留存。
如一直在受理中,一般是需要事前核查,如不通过,请在进度里查询原因。
【第13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钱
今年受疫情影响,相关税务机关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下调为1%,但还有几天就恢复到3%了,目前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出来了,所以企业还剩几天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了。
增值税调回3%意味着什么呢?对于企业来说相关的税率升高了,明年增值税变为3%相比今年税率提高了2%,那么附加税也由今年的0.06%(减半征收)变为0.12%了,总税率增加了2.12%。那么对于有些企业来说税负压力自然就变大了,但有些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增加了相应的所得税就少了。所以企业应该把握行业热点,合理运用好政策,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规划。
增值税是在对商品在流传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传税,意思就是商品增值了才增收增值税,比如一件商品从厂家手里到商家手里中间会经过很多渠道商,也可能只有一个渠道,有些没有甚至会更多,比如a-b-c,a卖出是5元,b是5元买进12元卖出,那么到c这就是12元了,中间7元就是增值的部分,就会对这7元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也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或者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就其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也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总税收的60%以上。我国采取的是分税制,其中 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增值税征收率)
那么增值税税率恢复到百分之三,企业如何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税降费,有些地区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是提高企业利润的一种手段。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财政返还奖励政策,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返还50%-90%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具体政策可以私信或者评论,也可以多多关注小编。
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税晓通》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免征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因此大家都比较关注2023年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就在2023年1月9日,税务官网发布公告,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低于10万的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的增值税按照1%税率征收,不论是开普票还是专票。
增值税由3%减至1%税率征收,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说到税收优惠,很多地区为了提高当地财政收入,也有出具很多地方税收政策,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从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例如我们最近几年常听到的“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新办企业,对账簿不全丶不具备做账能力的企业,采取征收个税的一种方式,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丶个体工商户,以一定的税率进行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例如目前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0.5%税率核定个税,年开票限额500万,个税的核定税率主要还是看行业,以及企业开票品目。
例如:以个体户开票500万,0.5%税率核定个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税:500万/1.01*0.5%=2.47万
开票500万,总纳税:7.71万
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要求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核定征收。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不需要实地办公,注册也不需要本人到场,政策详情,以及更多税筹疑难问题,详情关注了解。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水利基金税率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10万元(3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纳税人不再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补充: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7.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1.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2.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14.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5.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17.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该政策。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2.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
3.自然人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例】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额减计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3.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5.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享受。
6.“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者之间区别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8.应纳税额计算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5%),100万元至28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8万元[(28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而不是用280万元直接乘以10%来计算。所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时,仅缴纳23万元税款,而不是28万元。
9.预缴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之前季度多预缴的税款应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已完成相关升级工作,实现系统的“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自动校验”功能,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自动勾选“是否小微企业标识”,自动计算优惠税款,自动填写相应表单,提交申报表时自动校验勾稽关系。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2.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注意事项】
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3.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5.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享受主体】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设备、器具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享受条件】
1.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2.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办理流程】
1.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2.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注意事项】
1.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仅仅是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其税前扣除的时点应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处理原则保持一致。
比如,某企业于2023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则该设备可在2023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3.形成税会差异
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
4.企业可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但未选择的不得变更。
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5.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4.《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六)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小型、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各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政策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七)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23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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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会计分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与一般纳税人不同,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方式计税,因此,企业无论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得抵扣进项税,其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总额。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收到普通发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原材料或固定资产采购时,收到销货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按照发票上列示的采购成本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即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在支付会议费或业务宣传费时,收到对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列示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即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9月份采购原材料一批,采购成本(价税合计)为50万元,企业收到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还没有支付采购款。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xx材料 50万元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5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价税方式计税,其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征收率一般为3%,目前执行的是1%的优惠税率。
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就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无论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全部计入成本费用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和会计核算中,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发票就可以了,但不能不去索取发票,毕竟不要发票的遗留问题会很多。现实中,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支付的成本,一般会大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付出的成本,这一点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是如此,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就没有必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另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同样不得抵扣进项税,其会计处理与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同的,也就是进项税计入了原材料等相关成本费用的成本费用。这也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在销项税额一定的前提下,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决定了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多少。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按照含税金额缴纳成本费用,并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即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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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