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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收汇期限(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1

【导语】出口退税收汇期限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收汇期限,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出口退税收汇期限(16篇)

【第1篇】出口退税收汇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 为了准确计算、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实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三、自2023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中,发现前款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或《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 五、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六、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本公告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本条下同)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 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十、省税务局应设立评估指标、预警值,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出口收汇数据,对出口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定期评估、预警,凡发现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结汇数据异常的,应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的,应按相应规定处理;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十一、本公告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第(三)项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暂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本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 十二、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2.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3.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第2篇】出口退税业务备案网

外贸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 供应商送货单、发票(进口需提交进口完税凭证)、对账单、银行付款水单、采购合同、购进货物运输发票及合同,货运发票上需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仓库验收入库单等。【ps:出口货物采购发票与内销要分开,并提前告知财务货物用于出口,因所有出口的进项发票均不得抵扣】

(2) 销售出库单、出口合同、出口货物装箱单、invioce、报关单、报关单放行单、委托报关书等。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包括合同、运输费发票对帐单等)。出口货物载货清单、海外客户提货提单等。

(4) 外汇收汇水单.

(以上资料所有要素必须要一一对应,例如: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单位、金额等有一字之差退税审核都不能通过),备案单证由外贸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第3篇】出口退税计算案例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历来都是增值税法学习和出口贸易企业实际运用的难题。下面趁着备考注会综合的机会,水木阳歌总结了一些相关增值税出口退税案例,与君分享。

案例1:某市甲有限责任公司对自产的货物的销售方方式有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公司2023年年4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50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0万元,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 9%,

(1)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13%-9%)=1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1000*13%-(150+50-120)=50(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50元。

(3)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50

货:银行存款 50

(4)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27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7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

(1)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 ×(13%-9%)=1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1000*13%-(240+50-120)=-40(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0万元。

(3)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70-40=230(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3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4)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出口退税40

例3:引用例1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80万,其他资料不变

(1)月末 ,计算当期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3000×(13%-9%)=12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

(2)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30-(480+50-120)=-280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280万

(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3000×9%=27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8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70万

借:应收出口退税 2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280-270=10万元

免抵税额=0

结语

计算方法总结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4篇】2023钢材出口退税率

一、国际市场行情简述

本周全球钢铁市场以下跌为主,主要以板材为主,独联体、东盟、欧盟地区跌幅在20-60美元/吨左右,整体市场偏弱运行。中国受出口退税传闻越传越烈影响,全品种整体以上涨为主。

二、出口市场概况

本周期市整体呈上涨趋势,内贸价格小幅上涨,外贸市场跟涨,分品种来看:

热轧板卷:本周中国热卷出口价格报至935美元/吨,较上周小幅上涨10美元/吨。从成交角度来看,近期在海外市场价格下滑的前提下,中国热卷价格反涨,国内外价差逐渐缩减。同时伴随着出口退税传闻越演越烈,海外买家订货谨慎,普遍持观望态度,虽有询单但实际签单情况不佳。目前出口退、关税尚未落地,不确定因素较多,买家并不急于订货。

螺纹钢本周中国螺纹钢出口价格小幅上涨5美元/吨。根据mysteel估算的张家港b500b螺纹钢出口主流可行价格为785美元/吨左右。目前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及国家cfr到岸价在780-790美元/吨左右,中国出口优势较小,短期内中国螺纹钢出口或将逐步减弱。

进口钢坯本周海外钢坯价格小幅上涨,目前海外对中国钢坯报价在705-715美元/吨左右,较上周上涨10-15美元/吨不等。根据测算,目前海外钢坯价格折算中国市场流通价为5300元/吨左右,基本无进口优势,仅有部分订单为国内大型贸易商最套宝工具签订。上半年虽然钢坯进口量较2023年有小幅增加,但从价格方面来看并不支持大规模进口,2023年整体钢坯进口量或将大幅少于2023年。

三、本周国际要闻

posco将废钢投入比例提高至30%

posco在第二季度的公司简报会上公布了“脱碳技术发展计划”。根据相关数据,posco的废钢投入比例从15%提高至20%。另外,2025年后,该比例将提高至30%。

为提高废钢用量,该公司也在考虑引进炼钢设施和电炉。对高品位废钢的需求可能会稳步增长。

nlmk子公司la louviere火灾后停止运营

比利时钢铁制造商nlmk la louviere在上周末因火灾被迫停止生产。该公司表示,希望在本周末之前重启生产运营。据公司消息人士称,事故发生时,钢厂并未以最大产能运转:1.5亿欧元投资用于生产更薄更耐用的钢卷,并将热轧产品的年产量从170万吨提高至220万吨,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消息人士估计,临时停产将导致5万吨的产量损失。

加拿大对墨西哥油井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3年6月3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evraz inc. na canada和welded tube of canada corp.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墨西哥的油井管(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7304.29.00.11、7304.29.00.19、7304.29.00.21、7304.29.00.29、7304.29.00.31、7304.29.00.39、7304.29.00.41、7304.29.00.49、7304.29.00.51、7304.29.00.59、7304.29.00.61、7304.29.00.69、7304.29.00.71、7304.29.00.79、7306.29.00.11、7306.29.00.19、7306.29.00.21、7306.29.00.31、7306.29.00.29、7306.29.00.39、7306.29.00.61和7306.29.00.69。预计初裁将于90日内作出。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2023年7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33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各公司税率为:日本公司39.0%-45.7%,韩国公司37.3%,欧盟公司46.3%。2023年6月5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1号公告,接受株式会社posco的价格承诺申请,于2023年6月9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中止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3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3年5月20日,商务部收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取向电工钢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的倾销可能继续,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实施的反倾销措施。考虑到英国取向电工钢的实际状况,申请人不再对英国提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自2023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现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取向电工钢产业提出申请。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继续按照商务部2023年第33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按照商务部2023年第11号公告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取向电工钢产品执行价格承诺,其价格承诺协议在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有效。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的公司:

1.jfe钢铁株式会社 39.0%

(jfe steel corporation)

2.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 45.7%

(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 corporation)

3. 其他日本公司 45.7%

(all others)

韩国的公司:

1.其他韩国公司 37.3%

(all others)

2.株式会社posco(posco)的倾销幅度为37.3%,商务部接受其价格承诺协议。在价格承诺执行期间,自该公司进口的被调查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协议或其他终止执行价格承诺协议的情况,则按照裁定的倾销幅度对其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的公司: 46.3%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23年第33号公告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取向电工钢,又称冷轧取向硅钢。英文名称: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 “goes”。

具体描述:取向电工钢按重量计含硅量至少为0.6%,含碳量不超过0.08%,可含有不超过1.0%的铝,所含其他元素的比例并不使其具有其他合金钢的特性;厚度不超过0.56毫米;呈卷状的,则其可为任何宽度;呈板状的,则其宽度至少是厚度的十倍。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251100、72261100项下。

【第5篇】出口退税业务代码

为助力外贸稳定发展,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退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将整合进入金税三期系统。多年来,征管、退税两套系统独立运行,纳税人和税务人员都对整合完善出口退税系统和金税三期信息系统有迫切需求。新系统已于8月31日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出口退税申报新系统下载

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的路径,点击进入“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_正式版_00001”链接,

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分别下载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_正式版_00001(完整安装程序)

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_正式版_00001(完整安装程序)安装包。

操作手册

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按照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的路径,可按需要下载操作手册,包括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功能-业务办理指引等。

企业该如何启用新系统呢?

如果是之前未申报过出口退税业务,首次使用新系统的企业,则在下载安装新系统后,进行系统配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相应的数据采集、生成、打印等操作即可。

如果是之前已经申报过出口退税业务,现需要从原系统转到新系统的企业,则建议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分别下载最近2年的反馈数据,将反馈数据读入到新系统中,用以同步历史数据。

新系统特点

新系统调整系统菜单结构,以申报操作流程归类菜单设置,操作更加清晰;调整系统表单数据项目名称及填表说明,详细展示项目名称及填表说明,便于理解;统一和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使操作更加便捷;界面布局更加清晰、流程指引更加明确,纳税人轻松上手无压力。

新旧对比

1、关联号编写规则有重大变化

在新版申报系统中,外贸企业编写申报关联号时须按“申报年月(6位数字)+申报批次(3位数字)+关联号流水号”的规则进行编制,其中每21位出口货物报关单号需作为一个关联号编写单位(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应比照此规则编写)。

与原先申报系统的申报规则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联号编制前九位与申报数据中申报年月+申报批次保持一致

例如申报数据中申报年月是202008,申报批次是001,那么该批次中关联号样式应统一为“202008001xxxxxxx”

2.每21位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应单独作为一个关联号编写单位,不同的报关单或同一报关单上不同项号的出口货物不得编写为一个关联号

2、“出口发票号”栏变为必填项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的“出口发票号”在原先申报系统中是非必录项,企业在录入申报数据时可以不录入此项。在新版申报系统中“出口发票号”变为了必录项,企业在录入时需按照现行出口发票的相关规定据实填写,视同出口等无需开具出口发票的业务,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相应号码。

3、“申报商品代码”

“申报商品代码”如非规定情形,无需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除了“出口商品代码”外,还有一个“申报商品代码”。如果属于财税2023年98号公告中按出口商品主要原材料退税率申报退税的,按照财税2023年98号公告附件中所列的主要原材料商品代码填写,不属于此类情况的,

无!!写!此!

如果使用旧版申报系统备份文件导入新申报系统后重新生成新申报数据的企业,需要在新申报系统中手工删除“申报商品代码”内容,否则会造成无法申报。

4、不用再纠结申报退税额与发票差几分钱了

经常申报退税的外贸企业的朋友经常会遇到,录入申报系统后明明征退税率一样,录入计税金额也一样,可退税系统计算出的退税额与取得的进项发票上的税额确不一样,有时多一分钱、有时少一分钱,还要手工修改。在新的申报系统中,按照财税2023年39号文件的规定,外贸企业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企业只要正确录入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计税金额”和“退税率”项目,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的就是出口企业的“申报退税额”,税务机关会据此办理出口退税,企业朋友们不用再纠结是否与发票上的征税税额是否一致了。

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及公众号

【第6篇】出口退税退税率查询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必知

常见的征税方法

(1)从价税:按商品的价格计征关税,税率-般以百分率来表示, 即商品价格的某-特定百分比率。但在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问题上,各国海关做法不一。有的按发票价格,有的按商品离岸价,有的按到岸价,有的按独立的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即所谓“正常价格”,有的按“海关估定价格”来计算。较常见的是到岸价作为海关的完税价。从价税的保护作用随物价的波动而波动。物价上涨时,其保护作用增大:物价下跌时,其保护作用减少。世界上较多的国家采用从价税。

(2)从量税: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量和规格等计征关税。按商品重量计征关税最为常见。物价上涨时,从量税税额不能随之增加,其保护作用小;物价下跌时,税额不受影响,其保护作用大。瑞士是唯一全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

(3)混合税:亦称复合税,即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征税方法。有的以从价为主,加征从量税;有的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美国较多地采用混合税。

(4)选择税:对一种商品既规定从价税率,又规定从量税率,择其高者征税。有时,为了鼓励进口某种商品,也有择其低者征税的。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问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退税办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免、抵、退”各有含义,①“免'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 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 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遇还或免征其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注: -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 个 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出口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出口企业办理注销出口退税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应报送政府部门的批复和董事会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注销登记的证件或吊销执照决定书;

3)原退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4)结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的缴款书复印件;

5)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2、未办理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企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罚款。

3、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制度,时间由市局统-制定。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井退税:

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注: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

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三)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四)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般贸易、进料加工、、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般贸易计算方式致;来料加工免税。

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1)“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该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2) “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3)“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4)“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1、计税依据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出口货物-次购进一 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查询。

(=)计算方法

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

1、-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x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x退税率+工缴费金额x 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x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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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出口退税调查核实风险

从当前经济和对外贸易环境来说,出口企业在用好各项促进外贸的利好措施的同时,应增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避免踏进“雷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出口企业需要注意的风险点。

1、发票管理不规范

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将给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通常,骗税企业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查处虚开,是税务机关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

发票管理不规范,给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出口企业如果恶意虚开骗税,将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等处罚;如果发生2次涉税违法行为,此后其出口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还将面临不得适用免税政策等法律后果。如果企业以取得的虚开发票为凭证申报了出口退税,这些企业的出口货物,很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应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不仅如此,如果上游供应商被列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外贸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将被列为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这很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不能申报退税,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2、假自营、真代理

外贸企业以自营的名义进行出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自己承担。如果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企业将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

实务中,出口退税领域的业务模式,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服代办退税三种。为了预防骗取出口退税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禁止以“假自营、真代理”方式出口并申报退税。

从形式上看,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和收汇凭证等证明资料,显示的相关主体均是该企业。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一般以“谁出口、谁收汇、谁退税、谁负责”为原则。因此,如果税务机关作出了追缴出口退税款、暂不办理、视同内销征税等决定,那么,这些不利后果通常都将由名义上的出口方来承担。即使有真实的货物和出口贸易,不存在骗税的行为,但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外贸企业也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只能通过民事救济途径向委托方企业进行追偿。

为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建议出口企业按照出口退税管理的规定申报退税,保证货物真实交易和出口。

3、“产能不足”涉嫌虚开

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供应商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产能不足”,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将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甚至可能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常会遇到税务机关的函调。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供货商,被认定为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其所出口的货物,也就是说,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产能不足”,则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很有可能面临虚开嫌疑。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出口的货物很有可能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甚至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来说,谨慎选择供应商,核查其生产能力,并关注交易过程的动态追踪,就显得尤为关键。

4、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笔者所服务的客户中,因单证不齐或单证虚假,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甚至罚款的出口企业有很多。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备案单证管理。

【第8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实例

(文末送上免费完整版领取方式)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好了,由于篇幅原因,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资料已打包好,需要生产企业免抵退服务之出口退税实操的小伙伴,看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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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跨境电商怎么出口退税

首先,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跨境电商与传统出口企业的区别,简单来说:传统外贸的特点就是频次低,订单量大,资料齐全,目前可以便捷的办理退税。而快速发展的b2c跨境电商,在退税问题上一直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享受退税优惠。

b2c跨境电商使得贸易碎片化,很多使用亚马逊、速卖通、ebay、wish等的跨境b2c平台的卖家都是小邮包出口,具有批次多、频率高、货值低、品种杂,无报关单的特点,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办理退税非常麻烦。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卖家退税,国家出台了9610政策,针对的就是b2c跨境电商直邮发货方式的出口退税。

跨境电商哪些情况可以做出口退税?

国家对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合的情形可包括:

1. 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2. 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3. 国际快递发货。

出口退税基本流程:

1. 办理备案:数据对接海关,口岸的系统;

2.信息上传系统进行三单比对(订单、支付、物流),清单核放;

3.报关,跨境电商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申报,海关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

4.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领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5.通过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并带相关资料税务批复后,去税务办理退税申请手续,从而退税。

出口报关的核心:

(1)清单核放:即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通关效率更快,通关成本更低。

(2)汇总申报: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q1

退税能退几个点?

产品的退税率由国家规定,将产品按照海关编码(hscode)进行合规的归类,退税率与之对应。卖家可在www.hsbianma.com查询参考,但最终的产品归类,以有关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q2

退税什么时候给我?打到我的个人账户吗?

满足所需条件和单据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的结算,由平台提前垫付并向供应工厂结算相应的货款。对于能否打到个人账户,则不需要也是无法另行支付到个人账户的。

q3

我之前没做过传统外贸,怎样计算跨境退税

是否划算或者能降低成本?

需要咨询您的供应商工厂,确认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额外加钱?加几个点?之后查询并确定您主要产品的hs编码,根据上述hs编码,查询产品退税率。如果退税率比额外加点高,即具有初步的可行性,卖家可以进一步咨询。

q4

我的生意规模还比较小,可以做跨境退税吗?

从商业可行性角度,有几个因素是需要卖家考虑的:首先是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成本;其次是小批量货物单独报关和退税可能会有额外的每票200-300的成本;再者跨境退税需要提现外币,提现外币金额有一定的门槛;正规报关的货物,也应在一定时间内收汇并结算,否则不但无法退税,还会产生额外的销项税。基于以上几点,建议卖家在业务和资金稳定流转后,再考虑退税,并且一定要考虑通过退税来降低成本。

q5

我一次性采购,分批出货能退税吗?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目前一般不支持多张报关单对应一张发票。如果卖家需要将多次出口报关货物一次性开票,请开成多张发票,使得其中每一张的各项内容都可以和报关单相对应。为保证发票和报关单的一致性,一般建议出货后(取得海关审结报关单信息),再开相应发票。

【第10篇】哪些可以出口退税

要知道,我国税种多,税率也不低,让很多企业不得不注册一个海外公司,以减轻税负给公司带来的经济问题,而有些企业则是一直希望自己能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然而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下面深圳代理做账报税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吧: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上述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税或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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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退免税的货物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除了该货物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且报关离境,其中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为报关离境;还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以及收汇并已核销。

而在做账报税上面我们还要知道出口退税需要处理哪些账务?以免有所遗漏。

1、出口货物免税;

2、出口货物抵税;

3、出口货物退税的账务处理;

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的办理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出口退税的相关问题介绍,仅提供给大家参考,看完之后,你了解你的公司是否能够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了吗?其中还有关于免税的,小编在这里就先不多做介绍了。出口退税政策,无疑给不少企业带来了福音,为企业减轻了税负重担,让我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更多财税资讯,关注护航企业服务管家!

【第11篇】出口到保税区可以退税吗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给予退(免)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不收汇核销)。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以及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等。

二是报关不离境。包括运往港、澳、台地区的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给出境人员的国产商品等。

三是不报关不离境。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购买的物品和劳务等。

免税不退税货物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的计算机软件,出口的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及古旧图书,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出口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出口转内销指的是什么?

答: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市场机会。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财务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作为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会计学堂,有最新的财务资料,欢迎大家的光临。

【第12篇】获取出口产品退税率

maoebao.com告诉你为了进一步支持外贸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1999年7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据了解,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产品(目前已执行17%退税率)以外的其它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它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3%。

经过此次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平均提高了2.95个百分点,退税率档次由现行的17%、13%、11%、9%、5%五档简并为17%、15%、13%、5%四档

【第13篇】出口香港可以退税

导读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蕴藏着无限商机,是通往全球经贸的理想平台。它以其完善的法律制度、低税率、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及通讯、汇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优势都得到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青睐,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都因在香港注册设立公司而受惠。其中,也不乏很多从事外贸行业的投资者注册了香港公司。

要知道出口退税是外贸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像香港公司此类的离岸公司能否操作进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全称出口货物退税(export rebates),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有啊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3、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注: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离岸公司不能直接出口退税

1、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2、出口退税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公司。

3、公司必须有出口退税权,并向国内税务缴纳相关税费。

4、离岸公司非大陆企业,只是一个境外的公司的话,离岸公司收汇无需核销、无退税。

5、退税只有大陆企业才可享受,离岸公司是不能享受国内的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

1、货物出口中,离岸公司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离岸公司的离岸账户收取的货款。

其次,再把其中的采购成本转到大陆有进出口权的(子)公司

最后,由大陆公司去办理核销和退税。

2、离岸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

a、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如果买单只是买核销单的话,后续由卖单公司处理。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b、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理操作出口外贸。

3、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有进出口权外资企业

可以利用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海关登记,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提单:(1)可以让货代修改发货人为离岸公司 (2)在收货人为离岸公司时,以背书方式转让给海外客户提货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资金流: (1)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 (2)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货款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 综上分析,离岸公司是不能直接出口退税的,但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单、找进出口公司操作是可以进行退税,或者直接在大陆设置外商公司,也可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第14篇】未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案情简介】 a外贸公司代理b公司出口,a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委托单及空白合同交由b公司,由b公司具体办理出口退税事宜,出口退税款100余万元退还到a公司账户。本案惊奇之处在于:

一、b公司负责人被判骗取出口退税罪,a外贷公司负责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同一笔退税款被追回两次。b公司被判处出口退税罪,并追缴退税款100余万。a公司被税务机关追回退税款100余万,并处1倍罚款。

三、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未举证质证被法院认定为瑕疵。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时,税务机关应该就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进行举证,并进行质证,否则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但法院判决时,认为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未举证,并不是违法行为,只是瑕疵。2023年再审判决书原文如下:

税务机关在举行听证时,应当出示事实证据材料并接受当事人的质证,这是自然公正原则在行政程序中的体现。本案中,根据xx国税局2023年4月22日的听证笔录记载,在听证过程中,调查人员并未就认定上诉人某泰公司违法行为的所有证据逐一进行举证、质证,仅是基于案件处理的违法事实具有性质相同、证明方式一致等因素,采取了由调查人员概括举证并按照骗取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虚假两个类型各取一单进行详细解读的方式。但考虑到该案调查周期比较长,形成的证据材料比较多,且在稽查审理期间,被上诉人xx国税局已应某泰公司的要求,多次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论证,比较充分地听取了上诉人某泰公司的陈述、申辩,故被上诉人xx国税局在听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属于程序瑕疵,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七款规定,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行政处罚法》第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15篇】出口退税金融机构代码证

近期很多出口企业都因为出口申报系统所属期选择与新的商品代码库升级操作等问题,遇到了很多困难。针对这两个情况,我们贸税帮专门录制了《如何更新出口退税商品代码库》与《出口退税申报所属期的应用》两节干货微课,希望能够有效的帮助大家解决申报操作上遇到的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所属期的应用

讲师:唐旭

课程介绍:详细介绍了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所属期的应用与分辨,厘清了出口企业跨年申报退税的困惑与难点,教会出口企业退税的所属期怎么使用。

如何更新出口退税商品代码库

讲师:唐旭

课程介绍:手把手教企业如何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快速准确的升级商品代码库,确定升级时间点,帮助企业解决因升级导致的操作时间的延长问题。

【第16篇】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

对于想要进行上海出口退税的客户来说,需要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个客户案例,以及退税的操作步骤。客户案例:小明是一家上海的电子产品公司的负责人,他希望能够申请出口退税来降低公司的成本,同时扩大国际市场。但是他并不熟悉相关流程和手续,因此他需要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申请退税。操作步骤:准备材料在申请出口退税之前,客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出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发票、合同以及付款证明等文件。客户需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登录海关网站客户需要登录海关的官方网站,点击“出口退税”按钮,填写相应的表格和申请书,并且上传所需的材料。审核材料海关将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且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审核通过。缴纳税款客户需要按照海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退税税款,并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领取退税海关将在审核通过之后,将退税金额打入客户的指定账户,客户可以按照要求领取退税。如果客户需要更多的帮助,可以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们申请退税。这些服务商可以帮助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税款,并且跟踪申请进度。而我作为专业的服务商,拥有专业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更快捷、更便利地完成申请退税的流程。#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出口退税收汇期限(16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为了准确计算、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实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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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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