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3个税收宣传页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3个税收宣传页,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23个税收宣传页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金萍 通讯员 程伊玲
4月4日,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海霞带领相关人员来到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职工技协理事长孟祥忠。围绕第32个税收宣传月“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的税收宣传主题,征询孟祥忠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过程中,李新同孟祥忠参观了工厂车间,了解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成效。座谈会上,李新详细介绍了税收的工作性质、功能作用,个人所得税、社保医保的政策内容以及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并发放税收宣传页。同时,李新就企业经营状况、税收政策享受情况以及纳税服务举措等事项与孟祥忠进行了交流,问询需求、征求建议。
“税务部门在持续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精细服务上下功夫,用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企业也将多了解、学习,依法依规纳税。”孟祥忠说。
为扎实推动税收宣传月活动,下一步,牧野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税收宣传主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税收工作成效、宣传优惠政策、了解办税缴费需求,持续开展多样化的税收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第2篇】青少年税收宣传形式
'通过税务老师的讲解,我才知道我们国家征税划分的如此细致,环保税都是按精确的量来计算的,自己闲暇时间会多关注了解一下。'一零一中学高一九班学生李斯滕说道。4月12日下午,海淀地税局联合区国税局,在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零一中学高一年级3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税收课'。
税法小课堂上,国地税向师生们发放了《首都公民税收手册》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税宣传手册》。海淀地税局税政一科科长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大气污染、水污染情况以及环保税基础知识。学生孙梓睿说道:'虽然以前知道雾霾这个词,但具体是什么成分不清楚,现在了解的更为具体详细了,以后会多多关注环保问题。'通过聆听这次税法课,孙梓睿还对税法相关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这对自己的文理分科和未来大学专业选择都有了一定的启发。
随后,国地税干部组织师生来到碧水源展厅,公司工作人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系统、双膜新水源工艺、膜生物反应器等先进技术,在家居体验区,学生们纷纷上前感受净水科技的力量,并表示要号召身边的人一同保护环境,让北京的水更清天更蓝。班主任谈到,税法知识在中小学生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此次活动将青少年税法教育课堂由校园内搬到了校园外,形式更丰富,让环保的精神注入在青春的脚步里,也将税法教育的种子撒向了更广阔的天地,希望未来能有更多这样的活动。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阚巍认为,'此次税务、企业、学校三方联合举办环保税宣传教育,十分有意义,'承担社会责任,建设生态文明'也是我们企业的宗旨,企业会倾力配合,与大家携手共建美丽中国。'
海淀地税局相关人员表示,今后海淀税务部门还将继续拓展青少年税法教育的平台,搭建起税企校三方联动的合作机制,使税法宣传教育能够面更宽、路更广,让税收宣传寓教于形,寓教于心。后期,国地税将继续探索在学校开设选修课、开辟税法讲堂等,将税法知识普及到更多人群中来,让税收宣传不断升温。
(来源:海淀区地税局)
【第3篇】通过一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
3月31日,县税务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14家企事业单位启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活动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组建“税宣服务小分队”,通过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的方式,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行便民办税措施的积极探索及成效,营造出全社会关心关注税收、支持服务元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各税务人员将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和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积极开展形式新颖、亮点纷呈的宣传活动,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国家税费支持政策,深入宣传推广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效应,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再提效、税收宣传品牌再升级。
县税务局副局长 何云波:今年是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这一主题,结合第十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税法宣传、光影税月、税收文创等一系列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操作指南”“‘数电票’样式及增值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城乡居民两险”“关于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公告”等宣传资料120余份。
记者:李傲雪
【第4篇】税收宣传月优秀项目
4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举办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连云港市税收营商环境品牌发布会,正式拉开2023年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连云港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虞华荣表示,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以“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税务部门将以此为契机,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动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活动现场,播放了连云港税务专题宣传片、“连心税、税e+”logo的裸眼3d演绎视频,通过短视频、现场讲解等形式,发布了“连心税、税e+”税收营商环境品牌。“连心税、税e+”税收营商环境品牌,紧紧围绕省税务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求和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五个环境”持续优化的目标,以“连心城、贴心港”连云港市营商环境品牌为依托,持续推动纳税遵从度、服务满意度、社会诚信度同步提升。“心”是基础、是引领;“e”是载体、是方向,代表智能化,同时“e”与“易”谐音,代表着办税缴费服务将更加注重简易便捷;“+”是愿景、是未来。“连心税、税e+”税收营商环境品牌,出台了九大品牌产品和服务举措“双十条”,为企业坚定信心、创新发展、走向未来创造更实、更优、更美的税收营商生态环境,将便民惠企“春风”吹入千企万户。
连心办税,智慧畅达,优无止境。“近年来,我们从‘惠快享’‘问办同’‘税直达’‘快响应’‘不说不’‘蓝精灵’‘志愿者’‘一体化’‘集约化’九个维度全面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推动纳税遵从度、服务满意度、社会诚信度同步提升。”连云港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国栋介绍,在2023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评价中,连云港排名全国前30%,位居全省第六,创历史最好成绩。“我们建立的‘集约化’运营团队,目前已整合81项线上业务实行集约化办理,新办企业套餐办结时长由0.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小时,非接触式办税更舒心。”连云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孙安剑表示。
营商环境好不好,纳税人缴费人最有发言权。启动仪式上,连云港市商会及企业代表纷纷有感而发,现场谈感受、说变化。“企业成长路上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加油助力’,去年税务管家‘一企一策’为我们量身定制专属税收服务,帮助我们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3201万元,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1227万元。一笔笔资金不仅盘活了现金流,更保障了研发项目不断档。”在活动现场,市税务局特邀监督员、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葛海涛谈及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时感慨连连。
不负春光起好步,乘势而上开新局。据悉,2023年税收宣传月期间,连云港市各级税务部门将以此次品牌发布会为起点,推出“合规提质,春润港城”大企业税企座谈会、“税惠相伴·春风助企”主题采风等“六个一”系列宣传活动,探索校园普法、短视频宣传、开辟专栏等新形式,推动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用更多更实的成果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为服务连云港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的税务力量。
通讯员 杨 青
江苏经济报记者 吉文化
【第5篇】减税降费税收宣传进两会
聚焦!减税降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请收好!
两会召开后,国家大力支持企业发展,重点关注企业税负问题,着力减轻企业税负,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奋力奔跑。当然,有了国家的重点支持,我们企业也不能落后,跟上步伐,选择合理合规的税收筹划,把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但是我们得注意,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以及目的性,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调整公司布局和发展,是很好地税筹方法。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在特定地区,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就是其一,主要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由查账征收转为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很低在0.5-2.1%之间,而且也不用提供成本票,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我们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经营纳税,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利润,降低企业综合税负,在园区的个独企业可以和公司业务往来,成为合作关系,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450万,抵扣公司成本。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可以合理合规节约税金,而且可以看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十分必要的。但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而且所有业务必须真实合理,做到“四流合一”,不要等到已经出现问题再挽救,那就真的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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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我国每年税收宣传月
3月30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举行,由此拉开了今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的大幕。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孙尧,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左力,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人大附中暨联合总校党委书记、人大附中校长刘小惠,著名作家梁晓声等出席活动。
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是税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春风之约”。自1992年开始举办这项活动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32年。今年税收宣传月以“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为主题,税务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的一系列稳经济税费支持政策以及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进一步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同时,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工作,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王军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强调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三部门联合举办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青少年心中广播“法治种子”,为孩子们成长厚植“法治基因”,助力法治理念扎深根、开盛花、结硕果。
王军介绍,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首次将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作为启动仪式,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青少年朋友们更好地理解,税收连着国和家,税收关系你我他。让孩子们更好地感受到,美丽校园的修建离不开税收,义务教育的保障离不开税收,社会民生的改善离不开税收,国家建设的强大离不开税收,在崇税法中更好地知敬畏,在明税理中更好地感党恩,推动税法观念从校园到家庭到全社会,不断得到加强,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孙尧表示,***高度重视宪法法治教育,明确提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近年来,教育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密切合作,把税法融入宪法法治教育体系,联合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教育部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的支持下,不断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努力将学生培养为国家栋梁之才。
左力表示,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与司法部密切配合,共同创建了19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推出了一批优秀税收普法宣传作品。税收宣传月活动已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普法宣传品牌,今年的活动更是有许多创新发展,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必将有力推动同学们从小树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理念,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也必将有力推动税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日常生活,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刘小惠说,税收与税法教育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一课。人大附中将税法引入校园,助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此前,与税务部门连续多年合作开展税法教育活动,如走进办税服务厅,开展“云端”税法直播课,学习《税法教育读本》,参加青少年海报设计大赛、征文大赛等,积极开拓校外法治第二课堂,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次通过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人大附中将继续在全校学子心中播种“学税、懂税、护税”的种子。
活动内容丰富,精彩纷呈。现场,税务总局、教育部、司法部领导等向学生代表授予“税法小小宣传员”称号证书。我国第一代“税法小小宣传员”、广西柳州铁二中教师甘庆华深情讲述《照片背后的故事》,分享自己的税法宣传经历。来自北京市密云区第二小学的学生代表表演了诗朗诵《新时代税收少年说》,河北省围场县(塞罕坝)先任学校合唱团童声合唱歌曲《生长吧》。活动最后,税务总局、教育部、司法部领导以及人大附中师生代表走上前台,拿起水壶,共同浇灌象征税法教育的幼苗,启动了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预示着我国青少年税法教育犹如小树般蓬勃生长、枝繁叶茂。
活动采取“北京主会场+各地分会场”的线上线下互动形式举办,连线分会场分别在浙江省乌镇“一带一路”税收博物馆、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前进希望小学(税务部门援建)和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智能云税厅。税务总局、司法部、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北京市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两省市中小学学生代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活动。相关省份税务局负责同志、师生代表在分会场参加活动。
据了解,主会场活动及各分会场精彩片段的视频,将于4月初通过新华网、学习强国、税务总局官网官微等平台播出。
视频连线:云上感受税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活动主会场,短短5分钟的三个分会场视频连线,场景切换之间,快速勾勒出税收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分会场之一,浙江省桐乡市乌镇的“一带一路”税收博物馆。在“一带一路”税收博物馆开放日,小导游章睿引导观众参观了馆内最具特色的部分——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成果展示馆。
“这届论坛2023年4月在乌镇召开,她为大家架起了长期合作的桥梁,企业‘走出去’更便捷,不怕重复征税,税收风险也大大降低,如果遇到争端,双方的税务局还会一起帮忙解决呢!”章睿用小学生们听得懂的话语娓娓道来,让大家仿佛沉浸在论坛的盛况中。
介绍实物、展示图片,绘声绘色的讲解下,观众们知道了中国税务的“朋友圈”越来越大。“我们国家分享了自己的好做法,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也学习了别人的经验,这就是国际税收合作的魅力。”章睿说出这番话时,记者看到,在北京人大附中主会场,不少观众频频点头。
分会场之二,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智能云税厅。粤港澳大湾区的“税法小小宣传员”李钏琪(中国香港),带领大家体验了当下智慧办税的新鲜事儿。
“看,这还有个既神秘又好玩的智慧税宝。”一句话,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税宝,你上过学吗?”屏幕那头,小朋友好奇地问。
只听到呆萌可爱的税宝流利地回答说:“我还没有上过学,不过,有道是:活到老学到老,不能停止学习的脚步噢。”
“小税宝还挺厉害的呢。”记者听到观众席上,小朋友们小声地议论。
“她的人工智能大脑里知识可丰富了,装着几千份税费政策法规文件,还会聊天互动、回答问题,有什么不懂的税务问题都可以从她这里找到答案。”像是听到了大家的疑问一样,李钏琪立马给出了解释。
“欢迎大家也来参观我们的智能云税厅,和可爱的税宝互动哦!”屏幕之上,她向小伙伴们发出了邀约。
分会场之三,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猫场镇前进希望小学。白族小朋友龙雨函向观众展示的则更多是“希望”。
龙雨函所在的小学,四面环山,去县城要坐2个小时的车。1998年,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帮扶下,修建了这座学校,孩子们才有了在家门口接受教育的机会。每年,税务干部都会到学校给同学们上“税法课”。2023年,税务部门还帮他们接通了无线网络(wifi),他们和外面的小朋友一起上网课,了解更多外面的世界,让许许多多像龙雨函一样的小朋友在内心升腾起强烈的愿望:好好学习,长大后建设家乡,建设国家。
听完龙雨函的一番讲述,现场观众仿佛看到一簇簇乡村振兴的希望之火正在被点燃。
现场访谈:著名作家梁晓声与税收的不解之缘
活动中,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梁晓声教授接受了主持人的采访,向观众分享了他与税收的不解之缘。
2023年,梁晓声写过一篇作品《地税征收员的告白》,主要是回忆一位征收员的经历。问及写作的缘由,梁晓声回答说:“是因为我出差时偶遇了一位地税征收员,听他讲述了工作经历。另外,我身边的同学也有在税务局工作的,对他们的工作有一定了解,就想写写他们。”现场,梁晓声回忆起当年的印象,“当年,税务干部出去征税的标配就是一辆自行车、一个帆布袋。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一步步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
事实上,梁晓声和税收的渊源并不仅限于此。自2003年起,梁晓声连续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经常参与讨论税收议题。“我是取消农业税提案的发起者之一。”梁晓声不无自豪地说,“还有,就是2023年,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我也积极参与了。后来,国家逐步调整了个税起征点,这个过程中,我就深刻感受到:只要国家发展得更好了,就会逐步采取措施,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老百姓。”
去年,由梁晓声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人世间》热播。“听说梁老师刚收到《人世间》的版税,就第一时间去缴税了。”听到主持人如此介绍,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梁晓声回应说:“作为知识分子,我不能搞双重标准,应该从自身做起尽好义务,诚信纳税。”
同时,梁晓声勉励在场的学生:“大家都应该牢固树立诚信纳税光荣的理念。”
深情讲述:利国利民的好事一定要让更多人知道
“小华生日唱税法,献给亲友和爸妈,愿您学法明道理,依法纳税爱国家。”32年前,就读于广西柳州市柳邕路第一小学的小学生甘庆华,因为一篇《生日唱税法》在当年的“我是税法小小宣传员”征文比赛中荣获一等奖,被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第一批“税法小小宣传员”称号。
如今的甘庆华,是广西柳州市铁二中学的一名教师。活动当天,她带着一份强烈的税法宣传责任感,和她的学生一起来到了活动主会场,向青少年们讲述自己的税收宣传故事。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经济来源主要靠爸爸宰牛卖肉。爸爸为了少缴10元屠宰税,就偷偷在家里宰牛。”甘庆华在讲述中动情地回忆道,“正巧那时候我的班主任热爱宣传税法,于是我就找她编了一首《生日税歌》,就是刚刚播放的那首,唱给了父亲,深深触动了他,父亲很快就补缴了税款。”
“32年来,正是‘税法小小宣传员’的身份,一直激励着我坚持做好税法宣传。”甘庆华说,“税收是利国利民的,一定要让更多人知道。今后我将继续带着这份荣誉和鼓励,努力践行税法宣传员的责任,为税收普法薪火相传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正如甘庆华所说,税法宣传事业需要各方携手同行、薪火相传,才能生生不息。活动现场,两位“特殊”的税法宣传员——国乒女队主力、奥运会冠军孙颖莎和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短道速滑队员、冬奥会冠军任子威,讲述了他们与税收的故事。
“去年我在家乡河北参与了宪法宣传周和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录制了《诚信纳税 从我做起》《法治石家庄 拼搏更美好》短视频,为家乡普法代言。”孙颖莎分享了她参与税收宣传工作的经历。她坚定地表示,未来她会继续努力当好一名税法宣传员,也希望在场的同学们好好学习,从小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奉献社会,为国争光!
冬奥冠军任子威对税收工作也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今年2月,我很荣幸被哈尔滨市税务局聘请担任哈尔滨市税收宣传形象大使,这既是一份崇高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任子威看来,税收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事,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子威表示,自从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后,他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我将用好人大代表和税收宣传形象大使的身份,调研税收、代言税收、宣传税收,为税法的宣传和普及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法治之力,聚少年之心,筑发展之基,这是国之所需,也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税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一定会更好更充分地发挥并不断地拓展提升,税收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累累硕果一定会更好更充分地惠及你我他,幸福千万家!(记者 李传翠 徐沙浓)
【第7篇】第28个税收宣传月
内容提要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税总函〔2019〕8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税收宣传月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20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一)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二)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三)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四)开展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回访活动。(五)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宣传。(六)开展个人所得税普法宣传。(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八)开展“新税务 新形象 新作为”宣传。(九)开展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回顾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税总函〔2019〕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聚焦2023年税收工作主题,税务总局决定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2023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集中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税收宣传月主题内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多次就减税降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和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目标和任务作出部署。对此,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已将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23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和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全国“两会”期间,王军局长在“部长通道”上作出“四实四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承诺,这既是向全社会释放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和决心毅力,更是对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明确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减税降费“四实四硬”的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要牢牢把握“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宣传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决心、信心和有力举措,广泛宣传全社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共同努力,广泛宣传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积极推进各项税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紧扣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在不同时间围绕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一)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税务总局采取实地调研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在北京市举办“共话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税务总局领导到企业实地调研增值税降率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到办税服务厅实地调研小微企业首季纳税申报情况,了解企业对减税降费的直接感受,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高等院校财税专家、主流媒体记者等参加,座谈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措施、成效及对策建议。当日,各地税务机关要参照税务总局的启动仪式,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顺利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
(二)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在4月首季申报大征期,围绕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及成效、纳税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减税降费的获得感,税务总局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分别赴东、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和办税服务厅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并协调各地主要媒体转发报道,掀起一轮宣传高潮。在5月征期,再组织一轮中央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各地税务机关可参照上述做法,邀请地方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
(三)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4月下旬,税务总局统筹小微企业减税、增值税降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第1季度税收数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等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下旬,税务总局就增值税降率减税、社保费降率减费等有关数据及措施落实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舆论引导需要,适时开展专题税收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各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或单独开展税收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四)开展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回访活动。4月中旬,税务总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全国“两会”涉税提案建议等,进一步指导各地税务机关走访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问需求、优服务、谋支持、解难题,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落实有关工作。
(五)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宣传。4月中下旬,税务总局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并通过会前预热、会中报道、会后投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展示中国税务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合作关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务实举措及成效。各地税务机关要配合税务总局开展好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宣传活动。
(六)开展个人所得税普法宣传。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扎实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深入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制作投放各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品,让社会各界特别是自然人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第一步和第二步改革举措,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效,促进社会公众增强诚信纳税意识。
(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4月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于优化服务、助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投放宣传产品、讲述典型事例深入解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六年来的成效,以及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的获得感。
(八)开展“新税务 新形象 新作为”宣传。4月下旬至5月上旬,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以税务干部施星灿为原型的《武陵山上的星光》电影首映式及相关宣传活动。各地税务机关要开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唱响中国税务之歌”系列活动,为促进新税务“力合”“心合”、尽职尽责担当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九)开展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回顾展。5月上旬,税务总局通过广泛征集整理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史料,利用故事报道、音视频、图片、书、画等多种形式,展示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品牌社会影响,进一步凝聚新时代新税务做好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力量,为高质量推动新时代税收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并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形成税收大宣传格局,为全年持续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紧扣税收工作主题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对于推动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加强沟通汇报,集成社会宣传资源,统筹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合力,为落实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创新方式,增强效果。要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宣传质效。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新闻稿件,用通俗语言讲述减税降费的好政策,用真实事例讲述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的好故事,用客观数据讲述纳税人、缴费人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宣传产品,坚持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积极制作标语口号、政策图解、公益广告、主题mv、系列快闪、短视频、微动漫等一系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融媒体精品力作。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坚持移动优先、全媒传播、立体覆盖,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声的宣传声势。大力拓展宣传渠道,报纸、电视、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共同上阵,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户外大屏、楼宇传媒、高铁动车、公交地铁、影视院线、广播电视等平台投放税收宣传品,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矩阵。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既研究改进税收宣传月活动方式,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宣传精品提高宣传效果,又创新完善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从宣传平台整合创新、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形成宣传部门统筹抓、其他部门协力推的税收宣传大格局。要坚持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重,及时研判分析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改进舆论引导工作。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及时推介各地经验做法。各省税务机关要积极向税务总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并于5月25日前向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报送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8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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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23年6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9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23年以来,新出台了78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6.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17.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1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0.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4.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5.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6.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27.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30.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1.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3.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2.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3.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5.账簿印花税减免;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9.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50.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51.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52.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口免征增值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5.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6.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7.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8.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9.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60.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61.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62.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3.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对动漫企业实施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等政策。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6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5.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6.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6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8.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9.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1.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72.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3.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4.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6.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9.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0.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5.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6.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87.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88.动漫企业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
89.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第9篇】税务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企业
3月22日,神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税侦大队民警深入神木市孙家岔镇部分企业共同开展涉税、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宣传活动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建议,积极服务企业。
宣传民警重点围绕涉税、职务违法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理财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经济犯罪,通过集中宣传、重点走访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同时,还积极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排查工作,公布24小时报警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关于经济犯罪方面的咨询、报案、举报、投诉,积极鼓励群众提供线索,从源头治理,形成全民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涉经济类犯罪的良好氛围。期间,宣传民警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优化营商新举措,助力企业向好发展。
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3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2条,召开意见征求会3次,解答咨询12次,宣传还在进一步开展。(张慧娟)
编辑:蒋奇 段鑫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第10篇】税收宣传月宣传是指
2023年3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在主持发布会时介绍说,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家都非常关注,今天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先生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先生、总审计师饶立新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先生。
韩国荣在回答中国日报记者关于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设定的主题及相关活动安排等问题时介绍说,今年我们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助力开局“十四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就是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后续还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们将组织开展“深化改革 优化执法 改进服务”系列宣传活动,系统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二是聚焦宣传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重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涉税任务的举措,解读好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解读好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四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成果。开展“讲述决胜全面小康的‘税月’故事”活动,展示税务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做法及成效;开展“助力开放 国际共赢”宣传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税务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聚焦税法宣传普及教育。税务总局将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讲税法”活动,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韩国荣强调,欢迎大家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第11篇】开展202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春来潮涌 奋楫扬帆】
精准把脉企业需求 为发展注入强劲“税动力”
市税务局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发展”,4月4日,市税务局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联合市人社局开展了“春风送暖 伴企同行”专项行动暨市税务局驻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税法服务联络站”揭牌仪式,全面拉开了秦皇岛第32个税收宣传月帷幕。
“税法服务联络站”是针对秦皇岛人力资源产业园内初创企业多、不熟悉税收政策等实际情况,结合企业需求设立的个性化服务联络站,能够实现定点为园区内初创企业“坐诊把脉”,及时解答涉税咨询,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
活动当天,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共同为“税法服务联络站”揭牌。税务部门为联络站配备了4名业务骨干,活动中,市人社局正式聘请4名干部为产业园的“政策辅导员”,现场发放聘用证书。最后,举办初创企业涉税政策宣讲培训会,邀请了产业园企业代表参加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企业关心的创业就业相关优惠政策、成立初期涉税风险防范等内容,帮助企业更好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推动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据了解,税收宣传月期间,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辅导力度,精准把脉企业需求,主动服务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税动力”。全市税务系统将组建税收宣传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广场、景区、招聘会等场所,多种方式宣传优惠政策;推出税收优惠政策“云礼包”,以二维码的形式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即扫即看,打造指尖上的税收政策“锦囊”;推出“秦税大讲堂”云课堂,宣传讲解最新的退税减税热点政策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服务举措,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国家税收政策红利。
记者:王静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第12篇】广告费宣传费税收政策
广东 大学生就业,从事八大类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举例:
2023年a企业,广告支出450万元,上年结转广费用5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企业2023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多少万元?
1. 实际发生广告费用450万元
2. 上年结转50万元
3. 销售收入3500万元
4. 实际要扣除广告费450+50=500万元
5. 准予扣除广告费3500╳15%=525万元
税收扶持相关信息。请仔细tel 阅读这段话《189》,这段话里《8391》有你想知道的内容,详细情况《8278》曾,向你提供资料答疑解惑。
举例:
2023年a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500万元,进项1000万元,增值部分增值税16%征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企业2023年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华西区相关扶持阶梯:
年纳税额
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按30%安排;
50万元—100万元按35%安排;
100万元—200万元按40%安排;
200万元—400万元按45%安排;
500万元按50%安排;
500万元以上按不低于50%安排,实行“一事一议”;
注释:增值税中央收取:50% 地方留存:50%
a企业2023年在华西区能享受多少扶持?
1. 销项:3500万元 进项:1000万元
2.增值税公式:(不含税)销项税额 - (不含税)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3.销项:3500万╳16% - 进项1000万╳16%
=(3500-1000)╳16%
=400万元
4. 扶持:根据华西区100万元—200万元按40%安排;
5.400万元增值税 中央收取:50% 地方留存:50%
6.地方实际留存部分:400万元╳50%=200万元
7.扶持企业再发展部分:200万元╳40%=80万元
企业注册在华西扶持区就可以享受到对应的扶持,扶持时间:纳税后的次月兑现企业
【第13篇】税收宣传工作方案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红行业也迅速崛起。随之而来的是网红所产生的大量收入,其中包括广告、代言、直播、粉丝经济等多种形式。而网红所得的高额收入也带来了对税收的关注。因此,网红也需要对自己的税收问题进行筹划和管理,以减轻税收负担,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本文将介绍网红税收筹划方案,以帮助网红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
一、税收筹划方案
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是网红所得的主要税种,网红应根据税收政策,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调整、专项附加扣除、抵扣等。此外,网红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来减轻税收负担。
合理选择税务登记类型
网红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和收入情况,合理选择税务登记类型。一般情况下,网红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税务登记,以便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选择税务核算方式
网红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收入情况,合理选择税务核算方式。一般情况下,网红可以选择核算方法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
合理选择税务管理方式
网红可以选择合适的税务管理方式,例如通过税务代理机构、税务咨询服务公司等机构进行税务管理,以更好地进行税务筹划和管理。
二、税收合规管理
除了税收筹划方案,网红还需要进行税收合规管理,以保证自己的税务合法合规。具体而言,网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定期申报纳税
网红应定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款,并按时缴纳税款。如果出现逾期申报或拖欠税款等情况,将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保留税务相关文件和凭证
网红应保留税务相关文件和凭证,例如发票、合同、账簿等,以备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实。
注意隐私保护
网红应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在税务管理过程中注意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和财务信息。税务部门在开展税务管理和征收工作时,应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但网红也应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掌握税务法律法规
网红应了解并掌握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通过了解税务法律法规,网红可以更好地遵守税法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避免逃税和偷税
网红应避免逃税和偷税等违法行为,如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逃税和偷税不仅会面临税务处罚和法律风险,还会影响自身声誉和品牌形象。
三、结语
网红税收筹划和管理是网红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税收合规和合法合规是网红所需要重视的问题。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选择税务登记类型和核算方式、选择合适的税务管理方式,网红可以有效地减轻税收负担,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同时,网红也应注意税收合规管理,定期申报纳税、保留税务相关文件和凭证、注意隐私保护、掌握税务法律法规、避免逃税和偷税等违法行为,以保障自身的税收合法性和合规性。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第14篇】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为扩大税收教育范围,从源头提升未来纳税人的税法意识,近日,汾阳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筑梦童年,与税同行”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走进昌蕾幼儿园、演武中心小学、英雄街中学、汾阳市第四中学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现“一条龙”“全覆盖”税法教育模式,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提前着手准备,及早谋划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汾阳市国税局、地税局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前策划,周密组织,成立工作组,选拔青年业务骨干组成宣传队,队员积极备课,精心制作生动的ppt课件,准备税收动漫小视频,反复演练,确保宣传活动有趣、有用、有效。
区别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宣传。针对学生们的年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将税法通俗化,易于理解。在幼儿园和小学播放税收动漫宣传片《小白兔的权利》和《税收拍手歌》,通过互动游戏寓教于乐,达到快乐学税法,知识入童心的效果;在中学,从税务制服和税徽展示开始,围绕“衣食住行”介绍税收知识,使中学生们了解税收的基本知识,懂得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大学,则精心讲解了“营改增”、个人所得税、大学生创业税收政策等内容,并对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
开辟第二课堂,增强直观体验。在税法走进校园的同时,还邀请学生代表走进办税服务厅,利用办税服务厅直观生动的优势,拓展税法教育的“第二课堂”,税务人员认真讲解了办税流程、大厅办税区域划分,并带领学生体验了缴税过程,让学生了解发票开具、纳税申报、自助机办税、网上申报等办税服务,亲身感受现代化税收工作的便利、快捷。
拓展宣传平台,深化宣传效果。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汾阳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强化沟通,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包括:“请进来”“走出去”,开展“税企座谈”,问需、问计、问难于纳税人,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持续开展纳税人学校培训班,与纳税人开展交流互动,集中展示税务部门减税降负、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放管服”改革的举措及成效;举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多方代表共谋新时代下税收现代化新思路;采用“绿色出行”的方式,通过环城骑行共享单车的形式开展税收宣传等。(郝岗 张红霞)
【第15篇】第26个税收宣传月标语
昨天第28个税收宣传月落下帷幕
我们一起回首28年
【1992】
税收与发展
1992年,一位老人在南海边
挥笔,写下了新时代的诗篇
税收穿过历史的层层浓雾
走进寻常百姓家
走入商贩千万户
伸出手来,握住你我
敞开心来,朝向发展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街头巷尾,口耳相传
人民的税收是为了人民
祖国开始变得更美
宣传月主题回顾:
1992 税收与发展
【1993-2000】
依法治税,强国富民
过渡那两年,改革是关键
九四这一年,国地税分设
分工更明确的同时
法制是最低基准线
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
崭新的税收文化格局开启
征管质效标准随之提高
市场经济开始步入正轨
文明成为了更高要求
依法治国的路上
我们砥砺前行
依法治税的蓝图
我们用心谱写
强国富民不再是一句空话
税收为新纪元开辟了未来
宣传月主题回顾:
1993-1994 税收与改革
1995 税收与法制
1996 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
1997 税收与文明
1998 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
1999 依法治税 强国富民
2000 税收与未来
【2001—2007】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时代翻开了新篇章
公民意识觉醒
纳税自觉养成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区域经济开始了发展
诚信纳税,利国利民
用双手打拼幸福的人多了
以诚信树立招牌的人有了
“小康”成了新目标
国与民,站在税收的两端
携手、交流、唱和
踏着“和谐一致”的步调
稳稳地朝前走去
宣传月主题回顾:
2001 税收与公民
2002 诚信纳税 利国利民
2003-2006 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
2007 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和谐社会
【2008—2014】
税收·发展·民生
“北京欢迎你”
2008那一年
亮相世界的除了大国胸怀
还有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
山里延伸出道道马路
平地崛起了座座高楼
万象更新的春天里
柳枝抽嫩芽
五谷丰登的秋天里
稻香满田野
“民生”是时下的热词
宣传月主题回顾:
2008-2014 税收·发展·民生
【2015】
新常态·新税风
时代的年轮转呀转
发展走向了新常态
成长迎来了新税风
赶集、进村、标语、喇叭
旧时“宣传四件套”隐了踪迹
宣传册、手机端、大讲堂
更加便民的服务来到我们身旁
税收逐渐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宣传月主题回顾:
2015 新常态·新税风
【2016—2018】
深化改革,助力发展
2023年5月1日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
供给侧注入了全新活力
伴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便民春风”持续劲吹
深化税收改革的号角越吹越响
纳税服务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成本降下来,钱袋子鼓起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新目标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需要新思路
机构合并一家亲,税收服务更贴心
公平透明可预期,“一厅通办”全覆盖
深植“营商”沃土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宣传月主题回顾:
2016 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
2017 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
2018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
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至2023年
“减税降费”是当仁不让的主题词
个税新政、小微新惠、增值税再深化
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
主要行业与小微双创并重
政府收入做“减法”
企业效益变“加法”
市场活力得“乘法”
社会共治、同频共振
精准宣传、数据搭台
提质增速,我们永远在路上
减税费、促转型
改民生、稳预期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税务机构改革的落地
新税务正站在新起点
以全新的姿态迎接新挑战
宣传月主题回顾:
2019 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8年“税月”可回首
一“鹭”风清犹可期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你我同心,携手同行
【第16篇】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总结
提纲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三、“六税两费”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优惠...
六、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
2023年年初随着疫情态势严峻,对全国各地企业、人民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陆续出台了不少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此次政策扶持的对象侧重于小规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以下,总结几项适合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给同行们提供一些思路,组合利用起来还是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税负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如下图:
图一
前两年,由于疫情原因,3%征收率的项目是减按1%征收的,今年优惠再加码直接免税了。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适用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须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受45万的限额限制。但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免税。随着增值税的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也随之减免。
例如: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开票300万,原先按照3%征收率交税,需要缴纳增值税9万元,城建税及附加费1.08万,今年用上此政策,可以直接减免增值税及附加费。这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可谓真“香”。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
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适用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 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政策。
三、“六税两费”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一般纳税人在满足以下条件都可以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1)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四个条件的企业。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并且是小微企业,a公司2023年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约50万,享受了此减半政策,可以少缴纳25万元的税款。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测算如下图:
图二
通俗说就是:
100万以内部分,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是12.5%*20%=2.5%;
100万-300万部分,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率为25%*20%=5%。
相比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双软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12.5%,实际税负率相当优惠了, 而且不用花费成本,精力去申请相应资质,只需满足应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要求即可享受。用好此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此政策对于科技企业,力度是比较大。为什么很多科技公司看利润表盈利了不少,但是却不用缴纳太多所得税呢?因为此类公司的研发费用金额一般也较大,加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加持,自然而然把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下来了。
如a公司的年度研发费用是1000万,原先政策只能加计75%,也就是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750万,现在按照研发费用加计100%,可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比旧政策多抵减250万。因此,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可以得到有效降低。
六、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如a公司2023年度取得进项税额500万,按照进项税加计10%递减增值税税额,可以少交增值税税额50万元。
综上,国家在2023年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助力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还是推出了诚意满满,优惠力度较大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相信充分利用好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企业更长远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