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印花税如何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印花税如何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2023年印花税如何申报
来源:北京税务
请问残保金之前申报了,怎么打印申报表?
答: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查询】,选择“费款所属年度”进行查询,查到后打印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查询,选择“费款所属年度”进行查询,查到后打印即可。
申报完残保金后,发现填写的有问题,如何删除?
答:如残保金未缴纳,申报有误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更正”或“申报作废后重新申报”;如残保金已缴纳,只允许申报更正。申报作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查询已申报的残保金,填写作废理由提交即可。申报更正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更正的时期,点击“查询”—“更正申报”。
图示指引如下
申报作废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申报更正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更正的时期,点击“查询”—“更正申报”。
如何申报印花税(按次)?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先点击【按次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次申报税源】(如果明细很多,也可以下载导入模板)。税源采集完成后点击【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
五、先点击【按次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次申报税源】。
六、新增按次申报税源页面。
七、点击【跳转申报】。
八、勾选印花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北京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8月17日
【第2篇】印花税取消年度申报
大家都知道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之后,也迎来了第一个季度申报,报了这么多年的印花税,突然不知道该怎么申报了?
别着急,小编已经把印花税的申报指引整理出来了,不会报税的直接照着操作就行了,千万别缴错了税,一起来看吧~
(文末可抱走)
印花税按期申报的前置条件
已经完成印花税税种的信息认定,按照步骤{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来查询税种认定
印花税申报流程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进入“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后,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中,点击印花税税种,点“税源采集”
税源信息明细填写规则
......篇幅有限,今天的印花税的申报指引,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更多的小伙伴~
【第3篇】什么情况下印花税0申报
税务总局发布税总纳服函〔2023〕13号,推出了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为纳税人办税等事宜提供便利。
在25条具体措施中,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印花税申报将迎来新的变化,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形,后续在各地电子税务局可以实现一键零申报,这将大大的减轻纳税人的操作负担。同时,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也将探索合并申报。
“一键零申报”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一些地方甚至现在已经实现了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税源采集、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一键零申报功能。
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一键零申报,以浙江为例,想要实现上述税费的一键零申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
1、企业状态需为正常状态,且税费种的认定为有效状态。
2、企业既没有自开发票,也没有代开发票,且属于自行申报户纳税人。
3、相关的税种、财务报表数据本期申报数为0,或累计数与上期一致。
至于针对印花税一键零申报的功能,也有一些地方已经上线了。我们以上海为例,给大家简单说一下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具体操作方法:
1、想要使用印花税一键零申报,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认定了按期(按季、按年)申报印花税,并且零申报前当月没有印花税的申报记录。
2、操作步骤很简单,在电子税务局汇总先进行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采集信息后,选择点击下方的一键零申报按钮,系统就会自动制作本期全部项目为0的申报表,然后在跳转到申报页面,点击申报即可完成。
大家都知道认定了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种,即便是没有收入也需要做零申报的,不然就会产生逾期未申报的记录,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一键零申报”功能的上线,将给零申报纳税人提供极大的便利。
目前而言,可能只有部分地区已经上线这个功能,但是随着税总纳服函〔2023〕13号文件的发布,后续全国各地都将陆续上线这个功能,如果当地现在还没有这个功能,也不要着急,等等就有了。
印花税税种虽然小,但是暗藏的涉税风险可不小。大家在申报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尤其需要注意在纳税期限内进行申报,否则可能产生逾期申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后果。
文章的最后,我们一个简单的案例,给大家讲一下印花税纳税期限的事情,供大家参考。
学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了一些业务,具体包括:在2023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50万的买卖合同(已税种认定,按季申报),在2月1日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技术合同(未进行税种认定,按次申报)。
同时,学税公司还对印花税税目“承揽合同”做了认定,但是在2023年第一季度, 并未签订相关的承揽合同。
那么,学税公司应该如何申报印花税?
其实很简单,按季申报的买卖合同,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按次申报的技术合同,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申报,虽然没有签订承揽合同,但是也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之内,进行0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学习和参考所用,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第4篇】地税印花税按月申报
公司在进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呢?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
二、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
三、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
四、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需要做税源采集?
需要。由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因此,即使是零申报也要做税源采集。
以上就是关于印花税按月申报和按次申报的几个热点问题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祥顺财税俱乐部
【第5篇】印花税怎么申报缴纳
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
本月是印花税实施以来,第一次季度申报!现在面临的问题的是如何对印花税进行零申报!很多会计不清楚印花税的零申报步骤!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展示了: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以及有关印花税申报的问题汇总,大家不清楚都可以看看!对税务工作处理有帮助。
一、2022印花税部分税目名称和税率
二、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三、按季印花税申报零申报的具体操作
四、总局:印花税法实施48问
上述有关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和印花税的相关申报答疑问题就先到这里了!以上内容大家可以收藏备用!图解申报流程十分详细!大家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中可瞅瞅!
【第6篇】没有印花税需要申报吗
好多人员错误的认为,只有签订了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才需要申报印花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无需申报缴纳印花税!
纠正上述认识是个误区!只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比如订货单、要货单、发货单等,就需要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参考
1、《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第二条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一条规定,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第一条规定,供需双方当事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虽然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因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购销合同而以订单、要货单等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所以这类订单、要货单等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4、深圳税务 2022-02-10 17:51
案例概况
a公司是2023年设立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和水泥稳定土的企业。税务人员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该纳税人在2023年-2023年印花税缴税较少,在进一步比对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后,发现印花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不符合常理。于是询问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是否有按规定申报印花税,企业相关人员回复购销合同已申报印花税,同时表示因企业的经营模式问题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订货单和发货单的形式进行交易,企业忽略了部分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业务,误认为没有签订合同的业务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该企业已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最终a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补缴2023年-2023年印花税及滞纳金。
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因此,纳税人实际已发生购销业务并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也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作者:郝守勇
【第7篇】印花税按年申报税款所属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印花税法》相较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了纳税时间,即《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因此,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有可能发生逾期申报,进而影响信用等级,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那么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按次按期申报如何选择,请容我一一道来。
一、原按月申报统一调整为按季申报
按照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自2023年7月起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原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将自动转换为按季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具体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二、按次申报无需认定税种,可直接申报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新增税源—纳税期限选择“按次申报”。
三、建议按期申报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或逾期,逾期将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建议调整为按期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通告》(厦税通告2023年第2号)
(一)纳税人按次申报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均可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三)现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为按期申报。
纳税人对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应税营业账簿均可选择按次申报,如需调整为按期申报,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税(费)种认定。
四、按次申报、按季申报如何选择
【第8篇】印花税怎么更正申报
小小印花税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之后,它的填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呢?
今天,实操君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跟大家一起来来看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它终于立法了,也就说明这个税很重要!!
01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及申报表
2023年6月起,国税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事项公告中,也将财产和行为合并申报,其中也就包括了印花税。
可能大家比较熟悉增值税跟附加税的合并申报,那么所谓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具体又长得啥样?同样是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构成
02
新政实施,几大常见问题
1、申报明面上最大的变化
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税源明细表是生成申报纳税的主要依据,税源信息就是基础数据来源。如果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可以直接申报,如果有新项目,则需要通过上表进行填列更新~~
注意:带*的号都是必填项哦!
我们可以注意到“应纳税凭证编号”这一栏次,这里主要指的是合同或者凭证编号,不过这个是选填项~所以没有关系。
2、按期申报能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
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
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第9篇】印花税年申报的怎么报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值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申报期限内同时办理印花税申报纳税手续。即增值税按月申报的,印花税也按月申报;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印花税也按季申报。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印花税按年申报,当天必须缴纳入库吗?
印花税是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等等;
印花税按次申报的,当天申报的印花税,可以不用当天缴纳,一般只要在每月缴款期限范围内缴纳都可以,一般正常是每月的15日,中间遇到节假日顺延,具体可以根据税务局网站查询每月缴纳税款的期限;
印花税的缴纳会因地而异,有的地方每月都要申报一次,有的地方三个月申报一次,如何申报印花税可以根据各地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税务政策,需要注意的就是按时申报,在期限内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第10篇】企业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吗
误区
好多人员错误的认为,只有签订了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才需要申报印花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无需申报缴纳印花税!
纠正:
上述认识是个误区!只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比如订货单、要货单、发货单等,就需要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案例概况
深圳税务 2022-02-10 17:51
案例概况:
a公司是2023年设立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和水泥稳定土的企业。税务人员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该纳税人在2023年-2023年印花税缴税较少,在进一步比对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后,发现印花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不符合常理。于是询问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是否有按规定申报印花税,企业相关人员回复购销合同已申报印花税,同时表示因企业的经营模式问题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订货单和发货单的形式进行交易,企业忽略了部分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业务,误认为没有签订合同的业务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该企业已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最终a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补缴2023年-2023年印花税及滞纳金。
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因此,纳税人实际已发生购销业务并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也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第11篇】印花税每月都申报吗
印花税正式立法后,都有哪些变化?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最划算?
新印花税立法!变化太大了!
本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印花税法。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划重点:
一、税目和税率不一样了!
1、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税率降了!
2、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3、把财税〔2015〕144号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并入了,之前是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4、将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内容并入法律了。
5、取消了权利、许可证照5元贴花。
6、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三。
二、计税依据含不含税终于明确!
印花税的依据问题,到底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终于有明文规定了。
最新印花税率表
8种免征印花税的凭证
根据印发税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以下这8种凭证就可以免税: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此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印花税到底该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
1、印花税按月申报和按次申报到底有什么区别?
答:简单来说,按月申报是将企业同一个月内签订的合同等应税凭证按不同税目归类后汇总缴纳,而按次申报则是每签订一份合同等应税凭证就要办理一次纳税申报。
2、我该怎么选择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按月申报或按次申报。如果企业家大业大、订单爆棚,当然是选择按月申报,或者每月都有发生应税行为甚至单月签订两次以上同一税目应税凭证的,也建议选择按月申报。
如果业务少,一年下来也没签订几份应税凭证,那按次申报就行了。
3、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也要做税源采集会不会很麻烦?
答:完全不麻烦!零申报的税源采集很简单,只要进入税源采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后只按照流程填写就完成了。
4、想选择按月申报,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认定。
答: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现有的税种情况。
【第12篇】地税印花税零申报
一
申报前要核实“按年”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
01
纳税人设置账簿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应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前,需检查是否进行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如未认定的或发现认定信息有误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定。
02
2023年7月1日前,曾进行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认定的,已自动调整为营业账簿“按年”,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2022-07-01。未认定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的存量纳税人,应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2022-07-01,进行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03
2023年7月1日后新办纳税人,如需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需要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认定期起为办理信息确认的当月1日(如纳税人2023年8月15日成立并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则营业账簿印花税认定期起为2022-08-01,期限为按年)。
二
了解申报属期规则
按年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申报表表头的“税款所属期”为1-12月份,税种认定期在申报表所属期内的即可税源采集并申报。税源信息采集表的“税款所属期起”与税种认定的“认定有效期起”保持一致。
即:对税种认定信息在完整年度的,申报表与税源采集表税款所属期均为当年“01-01至12-31”;对税种认定信息不是完整年度的,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与税种认定信息保持一致,如上述2023年8月15日的新办纳税人,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08-01至2022-12-31”。
同时,对于存量纳税人,申报2023年度营业账簿,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07-01至2022-12-31”。
要特别注意
如果同时存在按年申报的应税营业账簿与其他按季申报的应税凭证情形的,因为税款属期不一致,需要分别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三
具体操作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或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进行登录。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采集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2.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进行税源信息采集,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3.进入税源采集初始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跳转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
4.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2-01-01至2022-12-3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已经做了印花税税种认定,系统会根据已进行税种认定的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目信息进行初始化,并弹出“按期初始化信息完成!”提示框,系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
5.开始营业账簿信息采集,申报期限类型为“按期申报”且不可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带出。依次填入“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计税金额”等。
6.保存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信息,并核实确认。
7.采集完成后,会在采集界面显示采集信息,在该界面可通过【查看】、【修改】、【作废已采集信息】按钮按需进行采集信息查看、修改以及作废。
(三)申报缴纳
采集完成后,纳税人进入申报界面,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操作无变化。
具体操作请参考《印花税法》实施后首个大征期,超详细印花税申报指引。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如需咨询了解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及申报纳税事宜,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95113电子税务局运维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山西税务
【第13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申报类问题
1.财务报表提交时提示千户企业上传附件或附注,请问如何处理?
答:千户集团季度财务报表要求上传附件。请点击申报界面右上角“上传附注”按钮,根据填写的财务报表在附件“原始财务报表资料”处上传。
2. 房产税有一部分房产从从价变为从租,如何进行税源采集?
答:(1)出租的房产,在房产税基础信息界面点击对应房源后方【维护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填写“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变更时间选择房屋交付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开始从租计征;(2)首次新增从租信息,需要点击界面左上角“从租计征”维护对应出租信息,点击【新增】,填写“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收入”,如果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点击【增行】进行维护,点击【保存】完成从租计征信息采集;如果需要对已采集的从租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变更】,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3)如果房屋停止出租,则在维护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将“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改为零,变更时间为房屋停止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恢复从价计征。
3. 请问在哪里下载已申报的印花税报表?
答: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模块,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并进入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按钮下载pdf文件至本地,再自行打印。
【第14篇】印花税按规定怎么申报
辅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正式施行!来看看如何申报吧!(第三期)
宁波税务2022-07-05
# 前言
为深化简并税费申报改革,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化水平,同时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实施,我市自2023年7月1日起,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对按期申报的印花税(除应税营业账簿外)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对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自《印花税法》实施后,按次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时间为7月1日,按季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时间为10月1日,按年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时间为明年1月。下面一起来看看如何申报吧!
►►►按期申报税源采集
step1: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
step2: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step3:已做税种认定的按期税源会自动带出,双击该条税源,进入“税源明细录入界面”。
step4:在税源明细录入界面据实录入应税信息,其中①带*为必填项,②按期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和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自动带出不可更改。
step5:点击保存提交采集的税源明细。
step6:税源采集完毕后,勾选采集税源并申报。
step6:税源采集完毕后,勾选采集税源并申报。
►►►按次申报税源采集
step1: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
step2: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step3:点击“增加”,进入“税源明细录入界面”。
step4:在税源明细录入界面据实录入应税信息,其中①带*为必填项,②申报期限类型选择“按次申报”,③税款所属期起默认第二步所选属期的最后一天,可修改,④税款所属期止和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与税款所属期起相同,不可修改。
step5:如需增加对方书立人信息,可双击“对方书立人一栏”进入对方书立人信息录入界面,增加一行录入对方书立人信息。
注意:若“应税凭证数量”一栏大于1,则对方书立人信息不可填写。
报。
step6:点击保存提交采集的税源明细。
step7:税源采集完毕后,勾选采集税源并申报。
step7:税源采集完毕后,勾选采集税源并申报。
提醒:根据印花税法,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
来源:保税税务
编辑:王庙卓
一审:王雨薇 二审:谭超
三审:黄昆峰 四审:周承颖
【第15篇】印花税申报了未缴纳可以吗
印花税虽说是个小税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需要关注的内容可真不少。
最近小编在看浏览某地方税务网站时,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某公司因签订采购合同而未缴纳印花税涉嫌违规被税务稽查,遭到行政处罚98万多。
可见,对于上述案例,需要关注印花税的风险要点:
1. 避免少缴税
印花税金额不大,但其滞纳金、罚款较重,未及时申报缴纳,小税种也可能惹大祸。
2.避免多贴花
由于印花税多征的不予退还,避免错误贴花显得尤为重要。
3.不签合同也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所以,印花税的处理会计人千万不要大意,必须要关注印花税管理!避免小税重罚。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是属于行为税种类。该税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特点就是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
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包括:
印花税税率税目
印花税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表明金额的,应按期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儿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全额贴花
统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如有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为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印花税计税依据实务中常见的问题
1.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1)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2)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2.多缴的印花税可否申请抵减或退税吗?
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抵,需根据具体缴纳方式确定。
1)、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2)、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抵缴或退税。
3.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在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4.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
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法规贴花。
5.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6.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有哪些?
(1)财产租赁合同适用比例税率为千分之一,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2)包括财产租赁合同在内的各类应税合同(凭证、书据等)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3)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起点为一元,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
(4)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超过一元的,尾数四舍五入至角,即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7.认缴制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企业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制,现在股东还没有注资,做账时已经在实收资本科目上反映了金额(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是现在还是待企业实际收到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因此,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如未在实收资本科目上反映金额,应该待企业实际收到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会计核算
税收优惠:
一.《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免征规定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二、其他免征
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3.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4.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5.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6. 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
7. 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
——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
三、减征: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印花税处罚处理
印花税虽然是一个小的税种,但是它的处罚比较重,所以也要提醒客户注意和重视。
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者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已贴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缴的,超过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少缴税款,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汇缴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以下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2)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
【第16篇】4月印花税申报截止日期
五一小长假之后,2023年5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申报纳税期限顺延4个工作日,2023年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至5月21日。
5月申报期还剩15天
本月申报期5月1日—21日
5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用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用申报,也要执行开票软件的清卡流程。
5月小规模纳税人清卡流程跟一般纳税人不一样,一般纳税人还是先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抄税,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才能完成清卡的工作。
5月份小规模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清卡。
一、5月征期日历
5月6日—13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5月1日—15日 申报缴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5月1日—16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5月1日—21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5月1日—31日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缴费单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注意:以上是北京地区的征期截止时间,具体其他省份以自己所在省份通知为准。
二、5月小规模纳税人清卡流程
1、小规模纳税人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会自动提示上报汇总已经成功,(如下图):
2、然后点击确认后,会提示设备已经完成清卡的工作。
3、点击确认后,进入开票软件界面,点击状态查询
4、然后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那里,会提示锁死日期:2023年6月20号,报税资料无,这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完成清卡的工作。
三、一般纳税人清卡流程
1、一般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系统会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
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已经完成抄税,进行申报扣款成功后再点击完成远程清卡的操作。
进入增值税发票开票界面,点状态查询,然后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那里,会提示:锁死日期为2023年5月23号,起始抄税日期为2023年6月1号,报税资料显示有,说明已经完成抄税,还没有完成清卡。
退出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系统提示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及时报税,一般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以后,再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才完成清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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